第17章 money is the reason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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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憑什麽要我也承擔賠償責任!”
“喏,您往前翻——好,停!就是這一段,從‘本院認為’開始,這裏都寫的很明白:您看啊,您跟這位陳先生啊……”
“啊啊,看上去小明又碰上了一個麻煩的當事人呢~~”一流法庭的老主顧——錢鯤輕輕地嘆了口氣,將攤開的報紙放在桌上,歪著腦袋觀察起法庭另一頭的紛爭來。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麽,沒啥好大驚小怪的。”方泉面無表情地催促道,“倒是您,趕緊找您的那個公告,要是讓我們的易大圌法官發現您又在偷/窺他,他九成九要發飆的。”
“不急不急,這個版面的公告太多了,看一會兒眼睛就花了。”錢鯤細細的眼睛瞇得像新月似的,“所以我需要看看養眼的小明緩解緩解疲勞~~”
“…………”
基佬的世界,不是很懂……
“對了,你們是不是馬上要搬到本院辦公了?真好啊~~”“甜美”的笑容大概不適合錢鯤那張臉,所以現在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詭異,“說實在的,我去執行局的頻率可比這裏高多了,你們搬了以後,我豈不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小明了?”
“啊哈哈,那可真是恭喜了……”方泉的嘴角忍不住抽/搐,“反正對我來說這不是啥好事……”
“為啥?”
“沒有地方可以住了……”
“你租房子啊!”
“沒……錢……”
方泉捂住自己的額頭,艱難地從牙縫裏擠出這兩個字。
聽到這句話,錢鯤的眼睛閃閃發光起來:“那麽,要我借你點錢嗎?”
“不用了,謝謝。”方泉不自覺地拉開與那個“助人為樂”者的距離,“我還不想在這個年紀就成為被告。”
“好吧~~”錢鯤頗為遺憾地聳聳肩,然後又低下頭研究起報紙上那密密麻麻的公告來,“那麽小明的家你考慮過沒有?”
“易鐘……易法官的家?!”方泉扶住桌子,不讓自己癱倒在地,“為什麽忽然提他?”
“哎呀呀,小方你難道不知道嗎?小明的家離你們二冰區法院的本院可近了!步行只需要十分鐘就可以到,超級方便喲~~”
“是麽……?”方泉努力地揚起嘴角。
他是怎麽知道這件事的?
難道這個姓錢的和姓易的以前真的……
“你把這判圌決收回去!”法庭那頭的動靜越來越大,“不然我就上訴!”
“上訴是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妥善地行使。”易鐘明不以為意地攤開手,“判/決書的最後寫了上訴的程序,您仔細看一下——註意不要超過十五天喲。”
“你!”當事人狠狠地白了一眼易鐘明,然後像風一般沖出了法庭。
“我什麽我?我說的都是事實!”易鐘明也跟著翻了個大大的白眼,“你上訴又不影響我的績效,拿這事來威脅我有用嗎?——餵,姓錢的,你還沒磨嘰完麽?拿著報紙趕緊滾吧!我真不想在這種鬧心的時候看到你這個鬧心的家夥。”
“別急嘛,小明~~我可是有正當理由的!”錢鯤還是那麽優哉游哉,“你看,這公告排得密密麻麻的,平均還都只有兩指寬,我要找一會兒才能看到我的那個被告。”
“你拿回去不也——”
“萬一小明拿錯了報紙呢?”
“行,你贏了……”易鐘明重重地嘆了口氣,癱倒在被告席上,“說實話我們找的時候也很奔潰,誰叫這大□□有那麽多欠錢跑路的?!”
“你現在知道我們的生意有多難做了吧!”錢鯤撅起嘴,翻過一頁報紙,繼續挨個查找,“光是今年,光是在三水,我就聽說好幾個同行關門大吉了。”
“那麽你還混得不錯啊,”易鐘明站起身,站到窗前,“我看看,你今天開的是凱迪拉克?”
“車又不能代表我的生意的好壞。說真的,我一年平均下來,真正到手的估計還沒你們多呢。”
“活該……”易鐘明從牙縫裏擠出一句咒罵,他轉過身,面向錢鯤,“說到這個了,”他頓了頓,“還是四年前的那個問題——為什麽你非要做這——”
“啊,找到了!”錢鯤從位置上彈起來,胡亂地將報紙一卷,塞進公文包,“那麽下次就開庭見咯,拜拜小明~~”
“啊啊,又讓他跑掉了……”易鐘明無奈地嘆了口氣,“走了,方泉,今天下午大概能稍微早一點下班了。”
“我還以為你想讓姓錢的趕緊走呢……”
“當然,鬼才想看到他那張欠揍的臉!可是……那個問題……”
掩上身後的門,方泉跟在易鐘明的身後:“你剛才想問的,該不會是他為什麽要幹這行吧?”
易鐘明乜了方泉一眼,然後目視前方:“你要是在工作的時候也這麽聰明就好了。”
並不是聰明,只是……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說過,你討厭他,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畢業後從事的職業。”
“的確,而且你要是知道那家夥以前有多優秀的話,你也會想不通這個問題的!”易鐘明的情緒瞬間高漲,手也不自覺地揮舞起來,“你知道,他好歹也是辯論隊的,所以口才、邏輯什麽的顯然沒有問題;人品麽,雖然有些奇怪,但基本上還算是彬彬有禮,所以他還挺受大家歡迎的;然後——”
“——你們之前還那麽熟……”
“當然!我們之前可是——等等!”易鐘明意味深長地看向方泉,“你想說什麽?”
“……什麽都沒有……”
方泉快步走了幾步,超過易鐘明,兀自登上樓梯。
自那晚同席而眠後,他對易鐘明就沒有之前那麽厭惡了,也是從那晚起,他開始明顯地覺得自己能夠透徹地理解易鐘明的所作所為了——不管是值得慶幸還是令人悲哀,自己在精神上與易鐘明不斷拉近距離都是不可逆轉的趨勢。
大概是有這樣的潛意識作祟,他才會對這家夥,甚至是這家夥與工作沒什麽關系的私生活方面這麽在意吧?
即便如此,剛才自己的舉止也有點太過了……
怎麽了?怎麽了?生理周期?拜托,又不是女生……
……自己,到底在焦慮些什麽啊?!
推開辦公室的門,電話仿佛掐準了時間似的響了起來,擡頭看了眼鐘顯示的時間,他嘆了口氣,接起電話——
“餵……您好您好……您快到了麽?!……沒有沒有,我們還沒有下班……好好好,我馬上下去!”
*******************************************************************************
“……那麽就辛苦你了,小方。”
“沒事沒事,那麽萍姐,明天見!”
進入九月後,白晝的時間明顯縮短,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法庭裏的光線也慢慢地黯淡下去。送走了法庭的最後一名工作人員,方泉重新將視線拉回到眼前這個在筆記本上刷刷做著記錄的孔律師——準確地說,孔教授的身上。親娘老舅爺啊,他就不能用手機哢嚓哢嚓——啊,對,查閱證據的時候是不能隨便哢嚓的……
……但是用筆抄的話,這得抄到什麽時候啊……
方泉幹脆拉開被告席的椅子,一屁/股坐上去,雙手托腮,盯著對面戴著老花鏡、筆耕不輟的老教授。
這孔教授是三水師範法學院的老師。和自己曾經在三水政法時認識的許多老師一樣,這位孔教授也在三水市一家小有名氣的律所掛了名,所以他也執業,接些訴圌訟的案子。今天,他就是來查閱、摘抄自己代圌理的那件離婚案中對方在庭後提交的證據的。
“小夥子也是學/法律的嗎?”
聽到孔教授和自己說話,方泉猛地回過神來。
“啊,恩……”
“哪個學校的?”
“……三水政法……”
“哦哦,挺好的呢!”孔教授擡起頭,沖他微微一笑,“今年新考進來的?”
“不,我,啊……”
真是戳到痛處了。
“這樣啊,”孔教授的臉上依然掛著笑容,“以後還是想進入這個系統工作嗎?薪水不高還很辛苦啊。”
“嗯,我知道……”
畢竟人人都這麽說。
不過在那之前……
你有空閑聊,還不如趕緊抄啊!
“我看完了。”大概是過了一個世紀那麽久,孔教授才合上本子,他摘下眼鏡站起身來,“辛苦你了!”
“啊,沒什麽……”方泉淡然地說道,他提前走到門口,推開門等著孔教授收拾完畢。
“您不用太急。”
反正自己就住這兒,不需要像某個味癡一樣趕著回去品嘗翔一般的飯菜。
孔教授拎起他的公文包,走到門口,一把抓/住方泉的手:“小夥子,今天謝謝了!”
“這是我們應該——噫!”
右邊的褲兜裏似乎被塞進去了什麽異物。方泉本能地僵硬了。
“噓~~幹/你們這行有多辛苦,我們也知道,所以一點小心意,收著吧!”
???
等等!
難道說這個是……?!
“對不起,”反應過來的方泉馬上將手伸向全身最不自在的那個地方,“這種東西我們是不能——”
然而一只粗糙有力的手攔住了他。
“這事,易法官他知道的。”
方泉的手停住了。
“……是這樣的嗎?”
“當然!”孔教授笑著說道,語氣不容置疑,他拍拍方泉的肩膀,“替我好好問候易法官。”
“好……?”
待孔教授走遠後,方泉將手□□兜裏——好家夥,隔著牛皮紙都能摸/到厚厚的一沓,這裏面該有多少張毛爺爺啊?方泉呆呆地站在那裏,頭皮發麻,背上一陣陣地冒著冷汗。
“餵,小方,當事人都走了吧?”門衛老王鎖上大門,扭頭問道,“今晚我煮面條,你吃不?”
“啊,我……”
保持自然!保持自然!!
“我,額……”
別說自然了,聲音都像女人那麽尖了。
“我,我不餓,您自己吃吧,不用準備我的份了……”
邁開步子,仿佛每個關節都在嘎吱作響,即便如此,還是要拖著這樣的身體跑動。嘴裏念叨著推辭的話,方泉飛也似地逃到樓上的會客室。關上門,他將口袋裏那團淺褐色的東西扔到席子上,用枕頭壓住,原地焦慮地轉了幾個圈後,他依然覺得不踏實,於是幹脆整個人撲上去,用自己的肚子壓住枕頭下的“魔物”。
這就是……那個,傳說中的……那個。
餵餵,幹嘛這麽激動啊!這裏可是法院呢,有這種事情其實應該挺正常的吧!自己來了這麽久,一次都沒碰到才應該奇怪吧!之所以今天第一次見,大概是因為之前自己碰巧都沒有撞上,或者接的凈是訴/訟標的還沒訴/訟費高的案子吧?
然後,今天終於……!
唉唉,現在不是感慨的時候吧?!
這個!錢!怎麽辦???!!!
進入九月,打地鋪就覺得有些涼了,這幾晚方泉還得裹毯子才睡得著。但現在,他趴在席子上卻一點都不感到冷,相反,身上的汗腺還一刻不停地、玩命地分泌著汗液,尤其是頂著枕頭的腹部,簡直就像被火焰直接灼燒一樣難受。
……真沒出息!說到底,枕頭下的不過是一沓紙而已,至於這樣麽?!孔教授代/理的那個原告想讓孩子跟著被告生活,這一點大家在庭上都聽得清清楚楚,可那孩子還不到三歲,被判給被告男方的可能性微乎甚微,所以孔教授這麽做的只是在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罷了!況且這些錢孔教授點明了是給姓易的,他這個沒有編制的小速錄員要做的只是等法官大人明天來了以後轉交給他就行了!完事了!終結了!不用再操心了!耶——
——個頭啊!
要真能這麽簡單地去考慮,他還有必要如此坐臥不安麽?光是和這堆毛爺爺同處一室,他就已經有種做賊的感覺了。
做賊……麽?
方泉醞釀了一會兒情緒,從枕頭下抽/出那個信封。那個嚇死人的厚度,不敢說有五位數,但估計也差不多了。
“既然已經做了賊了……”
盯著眼前敞開封口處的那片誘人的粉紅,方泉咽了口唾沫。
租房也好,考研報班也好,只要有了這個……
慢著!要是自己現在拿了,明天易鐘明點錢發現少了咋辦?
應該沒事吧?孔教授準備了這麽多,應該不只是給易鐘明的;不介意通過自己遞交,或許也默許了居中的抽成……吧?
方泉左手捏緊信封,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朝那片粉紅伸去。
就抽一點點,能夠應付過目前的窘境就行……
一點點就行……
一點點……
指尖拈出幾片粉紅。
百元大鈔早不是第一次摸了,可今天的感覺卻比平時要膩手。
“不行!我做不到!!!”
方泉怪叫一聲,將錢塞回信封,再把信封重新扔到枕頭底下,最後雙膝跪在枕頭上,緊緊地壓住那“魔物”。
“我果然是做不了賊的……”
他大口地喘著粗氣,仿佛剛剛跑完馬拉松。
“今晚還是洗了睡吧……明天,只要明天把這個麻煩玩意轉交給那個姓易的,我的煎熬就能結束了……”
*******************************************************************************
但現實永遠都是事與願違的。甚至有點“南轅北轍”。
在做了一晚上關於住看守所和被槍斃的噩夢後,方泉終於在第二天午休的時候瞅準機會將“麻煩”塞給了易鐘明。本以為這樣“煎熬”能夠就此結束,沒想到易鐘明拿到信封後勃然大怒,又是拉著他去庭長辦公室“交待情況”,又是惶急火燎地把孔教授“騙”回來,將錢退了回去,用造成影響最小的方式了結了此事——當然,他這邊的“煎熬”,也就是說教大概暫時是不會了結了。
這發展,也太像……
……主旋律影視劇裏演的一樣了吧?
“這些,該不會是演給我看的吧?”
送走孔教授後,又過了正常的下班時間,不過不同的是,今天易鐘明也留下來加班。趁整個辦公區只剩他倆,方泉直接將心中最大的困惑拋了過去。
易鐘明瞇起眼睛:“你在懷疑我?”
“不兜圈子地說,是的。”
“我懂你的感受,畢竟反面教材太多了。”易鐘明邊收拾著自己的公文包,邊漫不經心地說道,“不過我這個人啊,對錢的事情看得還真沒有那麽重——這並不是因為我的家境有多好,我只是覺得,只要錢夠花,只要能讓我吃頓飽飯,我就沒什麽別的要求了。如果錢太多的話,我反而會坐立不安。”
“會說出這種話,你還真是個幸福的大少爺啊……或許你現在覺得錢是第二位,是因為你還沒有遇到類似於沖擊你做法官的目的那樣的事件。但如果有一天,”方泉深吸了口氣,“當你真正需要錢的時候,你還會像現在這樣堅定嗎?”
……就像自己一樣。
“或許我會動搖,但最終我還是能堅持得住底線的……吧?”易鐘明摩挲著自己的下巴,“以我對我自己的了解……應該可以的……吧?”
是嗎?
應該確實是可以的吧……
……就像自己一樣。
“其實,變成這樣,和對錢的態度也有很大的關系……”
冷不丁地,易鐘明嘴裏冒出來這麽一句。
方泉疑惑地眨眨眼,消化了一會易鐘明這句話的意思,方才接道;“你是說孔教授代/理的那個當事人要把錢用在女兒身上而不是幹這種事嗎?”
“哈?”易鐘明挑起一只眉毛,“你在說什麽?”
“???難道不是說這個嗎?!你特麽到底在說什麽啊?!”
“嘖,昨天你不是提到我和錢鯤之前的事情麽?”易鐘明背過臉,不耐煩地說道,“經過剛才這事,我忽然意識到了——不,我其實早就意識到了,我後來之所以會那麽討厭他,是因為我們兩個人對錢的態度有很大的不同。”
……一如既往地思維跳躍呢。雖然很想吐槽,但對新話題,也就是錢鯤那家夥的濃厚興趣沖淡了方泉的這個念頭。
“錢鯤雖然聰明、好學、優秀,但對他來說學/法律只不過是個業餘愛好,賺/錢才是第一位的。所以他才會選最難就業的法制史專業,因為他喜歡,他也不需要靠這個專業賺/錢。四年前你大概還不清楚,那時候的大環境是搞借貸來錢比較快,他正好家裏有些資源,於是就去做了這種連初中沒畢業的人都可以去做的事情——四年前那個問題的答案大抵就是這樣。我其實早就知道了,只是想聽他親口說出來罷了……”
“就這就完了?為這種小事討厭一個人,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
“這你就不懂了,三觀不同不相與謀啊……”易鐘明感慨道,“其實很早以前開始,我就跟他之間因為這種事情有芥蒂了,但出於各方面的考慮,我始終都沒有跟他鬧崩——直到發生那件事。”
“???”
方泉敏銳地豎起耳朵。
“當然這種事你……算了,還是跟你說吧,反正你知道得已經夠多的了……”易鐘明倚上門板,自暴自棄地嘆道,“我研究生的時候,曾經和辯論隊的一個學弟交往過一段時間,我們之間一直不太順利,所以快到我畢業的時候,我們就分了。剛好在這個時候,錢鯤對我說,他喜歡我很久了,反正我們兩個人都留三水發展,正好可以在一起,如果覺得不安的話,他可以去賺足夠多的錢給我……”
這些話……怎麽感覺跟求婚似的?
“然後你就答應了他,再然後你們又因為其他原因分手了,最後情侶和朋友都沒做成的你們彼此只留下了仇恨……麽?”方泉順著易鐘明的話,將他和錢鯤的故事補完,不料當事者卻只是苦笑著擺頭——
“你的腦洞也太大了一點吧?哪有那麽多的然後啊!我當時就拒絕了他,我們之間從一開始就沒有確立過戀愛關系!”
……是這樣麽?
如果真是這樣,那可太……
“那你為什麽……”
“因為那家夥在我拒絕了他之後,這麽多年居然還一直死纏爛打,真的很煩啊!”易鐘明摘下眼鏡,揉揉眉心,“再就是,我雖然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的,但對他我真的沒有那種想法。在那個微妙的時間點被好哥們表白了,總覺得自己被狠狠地背叛了呢……”
“哈?你這想法真是夠奇怪的!”方泉抱起胳膊,不解地問道,“你剛剛失戀,你結識多年的好哥們趁機向你表白,還向你許下了美好的未來,雖然有那麽一些芥蒂,但既然有這麽深厚的感情基礎和經濟基礎,不管是男是女,聽了那番話都會心動吧?”
“是嗎?我倒覺得他說的每個字幾乎都觸到了我的每個怒點,把我這個人貶了個一文不值呢!”易鐘明低下頭,喃喃自語道,“雖然現在看來,他說得一點不錯就是了……”
“??你剛才說啥?”
“什麽都沒有!除此之外……”易鐘明擡起頭,他的眼睛直視方泉,神情難以捉摸,“算了,你果然還是不知道為好。”
“什麽啊你這個人?!擅自拋出一個話題,又在這個話題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擅自結束它,你這家夥真是最糟糕的聊天對象!”
“我要回家,才懶得陪你聊呢!覺得不爽的話,就當一開始沒有聊過這個話題好了。”
強行又往公文包裏塞了一本案卷後,易鐘明匆匆離開。望著他的背影,方泉眨巴眨巴眼睛,繼續收拾自己的辦公桌。
易鐘明還真是蠢得可以呢,自己忘性再大,也不可能把這麽重要的話給忘記啊!誠然,那個沒有結局的結局聽得他怪不爽的,但總體而言,在這次談話後,他的心情愉快了不少。
簡單地把文件整成堆,方泉吹著口哨掏出手機:“馬上就要中秋了嗎?太好了,終於有三天假期了!趁這三天去報個考研的班,十一就能開始上課了,順便再去解決租房子的事情——啊,錢的話……”
這種現實的問題,無論如何都是繞不開的。自己終究無法/像易鐘明那樣超脫。
但他今天心情不錯,所以暫時就不考慮這種鬧心的事情了。
“錢的話,總有辦法解決的吧……肚子好餓,找老王要口面條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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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您往前翻——好,停!就是這一段,從‘本院認為’開始,這裏都寫的很明白:您看啊,您跟這位陳先生啊……”
“啊啊,看上去小明又碰上了一個麻煩的當事人呢~~”一流法庭的老主顧——錢鯤輕輕地嘆了口氣,將攤開的報紙放在桌上,歪著腦袋觀察起法庭另一頭的紛爭來。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麽,沒啥好大驚小怪的。”方泉面無表情地催促道,“倒是您,趕緊找您的那個公告,要是讓我們的易大圌法官發現您又在偷/窺他,他九成九要發飆的。”
“不急不急,這個版面的公告太多了,看一會兒眼睛就花了。”錢鯤細細的眼睛瞇得像新月似的,“所以我需要看看養眼的小明緩解緩解疲勞~~”
“…………”
基佬的世界,不是很懂……
“對了,你們是不是馬上要搬到本院辦公了?真好啊~~”“甜美”的笑容大概不適合錢鯤那張臉,所以現在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詭異,“說實在的,我去執行局的頻率可比這裏高多了,你們搬了以後,我豈不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小明了?”
“啊哈哈,那可真是恭喜了……”方泉的嘴角忍不住抽/搐,“反正對我來說這不是啥好事……”
“為啥?”
“沒有地方可以住了……”
“你租房子啊!”
“沒……錢……”
方泉捂住自己的額頭,艱難地從牙縫裏擠出這兩個字。
聽到這句話,錢鯤的眼睛閃閃發光起來:“那麽,要我借你點錢嗎?”
“不用了,謝謝。”方泉不自覺地拉開與那個“助人為樂”者的距離,“我還不想在這個年紀就成為被告。”
“好吧~~”錢鯤頗為遺憾地聳聳肩,然後又低下頭研究起報紙上那密密麻麻的公告來,“那麽小明的家你考慮過沒有?”
“易鐘……易法官的家?!”方泉扶住桌子,不讓自己癱倒在地,“為什麽忽然提他?”
“哎呀呀,小方你難道不知道嗎?小明的家離你們二冰區法院的本院可近了!步行只需要十分鐘就可以到,超級方便喲~~”
“是麽……?”方泉努力地揚起嘴角。
他是怎麽知道這件事的?
難道這個姓錢的和姓易的以前真的……
“你把這判圌決收回去!”法庭那頭的動靜越來越大,“不然我就上訴!”
“上訴是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妥善地行使。”易鐘明不以為意地攤開手,“判/決書的最後寫了上訴的程序,您仔細看一下——註意不要超過十五天喲。”
“你!”當事人狠狠地白了一眼易鐘明,然後像風一般沖出了法庭。
“我什麽我?我說的都是事實!”易鐘明也跟著翻了個大大的白眼,“你上訴又不影響我的績效,拿這事來威脅我有用嗎?——餵,姓錢的,你還沒磨嘰完麽?拿著報紙趕緊滾吧!我真不想在這種鬧心的時候看到你這個鬧心的家夥。”
“別急嘛,小明~~我可是有正當理由的!”錢鯤還是那麽優哉游哉,“你看,這公告排得密密麻麻的,平均還都只有兩指寬,我要找一會兒才能看到我的那個被告。”
“你拿回去不也——”
“萬一小明拿錯了報紙呢?”
“行,你贏了……”易鐘明重重地嘆了口氣,癱倒在被告席上,“說實話我們找的時候也很奔潰,誰叫這大□□有那麽多欠錢跑路的?!”
“你現在知道我們的生意有多難做了吧!”錢鯤撅起嘴,翻過一頁報紙,繼續挨個查找,“光是今年,光是在三水,我就聽說好幾個同行關門大吉了。”
“那麽你還混得不錯啊,”易鐘明站起身,站到窗前,“我看看,你今天開的是凱迪拉克?”
“車又不能代表我的生意的好壞。說真的,我一年平均下來,真正到手的估計還沒你們多呢。”
“活該……”易鐘明從牙縫裏擠出一句咒罵,他轉過身,面向錢鯤,“說到這個了,”他頓了頓,“還是四年前的那個問題——為什麽你非要做這——”
“啊,找到了!”錢鯤從位置上彈起來,胡亂地將報紙一卷,塞進公文包,“那麽下次就開庭見咯,拜拜小明~~”
“啊啊,又讓他跑掉了……”易鐘明無奈地嘆了口氣,“走了,方泉,今天下午大概能稍微早一點下班了。”
“我還以為你想讓姓錢的趕緊走呢……”
“當然,鬼才想看到他那張欠揍的臉!可是……那個問題……”
掩上身後的門,方泉跟在易鐘明的身後:“你剛才想問的,該不會是他為什麽要幹這行吧?”
易鐘明乜了方泉一眼,然後目視前方:“你要是在工作的時候也這麽聰明就好了。”
並不是聰明,只是……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說過,你討厭他,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畢業後從事的職業。”
“的確,而且你要是知道那家夥以前有多優秀的話,你也會想不通這個問題的!”易鐘明的情緒瞬間高漲,手也不自覺地揮舞起來,“你知道,他好歹也是辯論隊的,所以口才、邏輯什麽的顯然沒有問題;人品麽,雖然有些奇怪,但基本上還算是彬彬有禮,所以他還挺受大家歡迎的;然後——”
“——你們之前還那麽熟……”
“當然!我們之前可是——等等!”易鐘明意味深長地看向方泉,“你想說什麽?”
“……什麽都沒有……”
方泉快步走了幾步,超過易鐘明,兀自登上樓梯。
自那晚同席而眠後,他對易鐘明就沒有之前那麽厭惡了,也是從那晚起,他開始明顯地覺得自己能夠透徹地理解易鐘明的所作所為了——不管是值得慶幸還是令人悲哀,自己在精神上與易鐘明不斷拉近距離都是不可逆轉的趨勢。
大概是有這樣的潛意識作祟,他才會對這家夥,甚至是這家夥與工作沒什麽關系的私生活方面這麽在意吧?
即便如此,剛才自己的舉止也有點太過了……
怎麽了?怎麽了?生理周期?拜托,又不是女生……
……自己,到底在焦慮些什麽啊?!
推開辦公室的門,電話仿佛掐準了時間似的響了起來,擡頭看了眼鐘顯示的時間,他嘆了口氣,接起電話——
“餵……您好您好……您快到了麽?!……沒有沒有,我們還沒有下班……好好好,我馬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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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就辛苦你了,小方。”
“沒事沒事,那麽萍姐,明天見!”
進入九月後,白晝的時間明顯縮短,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法庭裏的光線也慢慢地黯淡下去。送走了法庭的最後一名工作人員,方泉重新將視線拉回到眼前這個在筆記本上刷刷做著記錄的孔律師——準確地說,孔教授的身上。親娘老舅爺啊,他就不能用手機哢嚓哢嚓——啊,對,查閱證據的時候是不能隨便哢嚓的……
……但是用筆抄的話,這得抄到什麽時候啊……
方泉幹脆拉開被告席的椅子,一屁/股坐上去,雙手托腮,盯著對面戴著老花鏡、筆耕不輟的老教授。
這孔教授是三水師範法學院的老師。和自己曾經在三水政法時認識的許多老師一樣,這位孔教授也在三水市一家小有名氣的律所掛了名,所以他也執業,接些訴圌訟的案子。今天,他就是來查閱、摘抄自己代圌理的那件離婚案中對方在庭後提交的證據的。
“小夥子也是學/法律的嗎?”
聽到孔教授和自己說話,方泉猛地回過神來。
“啊,恩……”
“哪個學校的?”
“……三水政法……”
“哦哦,挺好的呢!”孔教授擡起頭,沖他微微一笑,“今年新考進來的?”
“不,我,啊……”
真是戳到痛處了。
“這樣啊,”孔教授的臉上依然掛著笑容,“以後還是想進入這個系統工作嗎?薪水不高還很辛苦啊。”
“嗯,我知道……”
畢竟人人都這麽說。
不過在那之前……
你有空閑聊,還不如趕緊抄啊!
“我看完了。”大概是過了一個世紀那麽久,孔教授才合上本子,他摘下眼鏡站起身來,“辛苦你了!”
“啊,沒什麽……”方泉淡然地說道,他提前走到門口,推開門等著孔教授收拾完畢。
“您不用太急。”
反正自己就住這兒,不需要像某個味癡一樣趕著回去品嘗翔一般的飯菜。
孔教授拎起他的公文包,走到門口,一把抓/住方泉的手:“小夥子,今天謝謝了!”
“這是我們應該——噫!”
右邊的褲兜裏似乎被塞進去了什麽異物。方泉本能地僵硬了。
“噓~~幹/你們這行有多辛苦,我們也知道,所以一點小心意,收著吧!”
???
等等!
難道說這個是……?!
“對不起,”反應過來的方泉馬上將手伸向全身最不自在的那個地方,“這種東西我們是不能——”
然而一只粗糙有力的手攔住了他。
“這事,易法官他知道的。”
方泉的手停住了。
“……是這樣的嗎?”
“當然!”孔教授笑著說道,語氣不容置疑,他拍拍方泉的肩膀,“替我好好問候易法官。”
“好……?”
待孔教授走遠後,方泉將手□□兜裏——好家夥,隔著牛皮紙都能摸/到厚厚的一沓,這裏面該有多少張毛爺爺啊?方泉呆呆地站在那裏,頭皮發麻,背上一陣陣地冒著冷汗。
“餵,小方,當事人都走了吧?”門衛老王鎖上大門,扭頭問道,“今晚我煮面條,你吃不?”
“啊,我……”
保持自然!保持自然!!
“我,額……”
別說自然了,聲音都像女人那麽尖了。
“我,我不餓,您自己吃吧,不用準備我的份了……”
邁開步子,仿佛每個關節都在嘎吱作響,即便如此,還是要拖著這樣的身體跑動。嘴裏念叨著推辭的話,方泉飛也似地逃到樓上的會客室。關上門,他將口袋裏那團淺褐色的東西扔到席子上,用枕頭壓住,原地焦慮地轉了幾個圈後,他依然覺得不踏實,於是幹脆整個人撲上去,用自己的肚子壓住枕頭下的“魔物”。
這就是……那個,傳說中的……那個。
餵餵,幹嘛這麽激動啊!這裏可是法院呢,有這種事情其實應該挺正常的吧!自己來了這麽久,一次都沒碰到才應該奇怪吧!之所以今天第一次見,大概是因為之前自己碰巧都沒有撞上,或者接的凈是訴/訟標的還沒訴/訟費高的案子吧?
然後,今天終於……!
唉唉,現在不是感慨的時候吧?!
這個!錢!怎麽辦???!!!
進入九月,打地鋪就覺得有些涼了,這幾晚方泉還得裹毯子才睡得著。但現在,他趴在席子上卻一點都不感到冷,相反,身上的汗腺還一刻不停地、玩命地分泌著汗液,尤其是頂著枕頭的腹部,簡直就像被火焰直接灼燒一樣難受。
……真沒出息!說到底,枕頭下的不過是一沓紙而已,至於這樣麽?!孔教授代/理的那個原告想讓孩子跟著被告生活,這一點大家在庭上都聽得清清楚楚,可那孩子還不到三歲,被判給被告男方的可能性微乎甚微,所以孔教授這麽做的只是在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罷了!況且這些錢孔教授點明了是給姓易的,他這個沒有編制的小速錄員要做的只是等法官大人明天來了以後轉交給他就行了!完事了!終結了!不用再操心了!耶——
——個頭啊!
要真能這麽簡單地去考慮,他還有必要如此坐臥不安麽?光是和這堆毛爺爺同處一室,他就已經有種做賊的感覺了。
做賊……麽?
方泉醞釀了一會兒情緒,從枕頭下抽/出那個信封。那個嚇死人的厚度,不敢說有五位數,但估計也差不多了。
“既然已經做了賊了……”
盯著眼前敞開封口處的那片誘人的粉紅,方泉咽了口唾沫。
租房也好,考研報班也好,只要有了這個……
慢著!要是自己現在拿了,明天易鐘明點錢發現少了咋辦?
應該沒事吧?孔教授準備了這麽多,應該不只是給易鐘明的;不介意通過自己遞交,或許也默許了居中的抽成……吧?
方泉左手捏緊信封,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朝那片粉紅伸去。
就抽一點點,能夠應付過目前的窘境就行……
一點點就行……
一點點……
指尖拈出幾片粉紅。
百元大鈔早不是第一次摸了,可今天的感覺卻比平時要膩手。
“不行!我做不到!!!”
方泉怪叫一聲,將錢塞回信封,再把信封重新扔到枕頭底下,最後雙膝跪在枕頭上,緊緊地壓住那“魔物”。
“我果然是做不了賊的……”
他大口地喘著粗氣,仿佛剛剛跑完馬拉松。
“今晚還是洗了睡吧……明天,只要明天把這個麻煩玩意轉交給那個姓易的,我的煎熬就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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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永遠都是事與願違的。甚至有點“南轅北轍”。
在做了一晚上關於住看守所和被槍斃的噩夢後,方泉終於在第二天午休的時候瞅準機會將“麻煩”塞給了易鐘明。本以為這樣“煎熬”能夠就此結束,沒想到易鐘明拿到信封後勃然大怒,又是拉著他去庭長辦公室“交待情況”,又是惶急火燎地把孔教授“騙”回來,將錢退了回去,用造成影響最小的方式了結了此事——當然,他這邊的“煎熬”,也就是說教大概暫時是不會了結了。
這發展,也太像……
……主旋律影視劇裏演的一樣了吧?
“這些,該不會是演給我看的吧?”
送走孔教授後,又過了正常的下班時間,不過不同的是,今天易鐘明也留下來加班。趁整個辦公區只剩他倆,方泉直接將心中最大的困惑拋了過去。
易鐘明瞇起眼睛:“你在懷疑我?”
“不兜圈子地說,是的。”
“我懂你的感受,畢竟反面教材太多了。”易鐘明邊收拾著自己的公文包,邊漫不經心地說道,“不過我這個人啊,對錢的事情看得還真沒有那麽重——這並不是因為我的家境有多好,我只是覺得,只要錢夠花,只要能讓我吃頓飽飯,我就沒什麽別的要求了。如果錢太多的話,我反而會坐立不安。”
“會說出這種話,你還真是個幸福的大少爺啊……或許你現在覺得錢是第二位,是因為你還沒有遇到類似於沖擊你做法官的目的那樣的事件。但如果有一天,”方泉深吸了口氣,“當你真正需要錢的時候,你還會像現在這樣堅定嗎?”
……就像自己一樣。
“或許我會動搖,但最終我還是能堅持得住底線的……吧?”易鐘明摩挲著自己的下巴,“以我對我自己的了解……應該可以的……吧?”
是嗎?
應該確實是可以的吧……
……就像自己一樣。
“其實,變成這樣,和對錢的態度也有很大的關系……”
冷不丁地,易鐘明嘴裏冒出來這麽一句。
方泉疑惑地眨眨眼,消化了一會易鐘明這句話的意思,方才接道;“你是說孔教授代/理的那個當事人要把錢用在女兒身上而不是幹這種事嗎?”
“哈?”易鐘明挑起一只眉毛,“你在說什麽?”
“???難道不是說這個嗎?!你特麽到底在說什麽啊?!”
“嘖,昨天你不是提到我和錢鯤之前的事情麽?”易鐘明背過臉,不耐煩地說道,“經過剛才這事,我忽然意識到了——不,我其實早就意識到了,我後來之所以會那麽討厭他,是因為我們兩個人對錢的態度有很大的不同。”
……一如既往地思維跳躍呢。雖然很想吐槽,但對新話題,也就是錢鯤那家夥的濃厚興趣沖淡了方泉的這個念頭。
“錢鯤雖然聰明、好學、優秀,但對他來說學/法律只不過是個業餘愛好,賺/錢才是第一位的。所以他才會選最難就業的法制史專業,因為他喜歡,他也不需要靠這個專業賺/錢。四年前你大概還不清楚,那時候的大環境是搞借貸來錢比較快,他正好家裏有些資源,於是就去做了這種連初中沒畢業的人都可以去做的事情——四年前那個問題的答案大抵就是這樣。我其實早就知道了,只是想聽他親口說出來罷了……”
“就這就完了?為這種小事討厭一個人,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
“這你就不懂了,三觀不同不相與謀啊……”易鐘明感慨道,“其實很早以前開始,我就跟他之間因為這種事情有芥蒂了,但出於各方面的考慮,我始終都沒有跟他鬧崩——直到發生那件事。”
“???”
方泉敏銳地豎起耳朵。
“當然這種事你……算了,還是跟你說吧,反正你知道得已經夠多的了……”易鐘明倚上門板,自暴自棄地嘆道,“我研究生的時候,曾經和辯論隊的一個學弟交往過一段時間,我們之間一直不太順利,所以快到我畢業的時候,我們就分了。剛好在這個時候,錢鯤對我說,他喜歡我很久了,反正我們兩個人都留三水發展,正好可以在一起,如果覺得不安的話,他可以去賺足夠多的錢給我……”
這些話……怎麽感覺跟求婚似的?
“然後你就答應了他,再然後你們又因為其他原因分手了,最後情侶和朋友都沒做成的你們彼此只留下了仇恨……麽?”方泉順著易鐘明的話,將他和錢鯤的故事補完,不料當事者卻只是苦笑著擺頭——
“你的腦洞也太大了一點吧?哪有那麽多的然後啊!我當時就拒絕了他,我們之間從一開始就沒有確立過戀愛關系!”
……是這樣麽?
如果真是這樣,那可太……
“那你為什麽……”
“因為那家夥在我拒絕了他之後,這麽多年居然還一直死纏爛打,真的很煩啊!”易鐘明摘下眼鏡,揉揉眉心,“再就是,我雖然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的,但對他我真的沒有那種想法。在那個微妙的時間點被好哥們表白了,總覺得自己被狠狠地背叛了呢……”
“哈?你這想法真是夠奇怪的!”方泉抱起胳膊,不解地問道,“你剛剛失戀,你結識多年的好哥們趁機向你表白,還向你許下了美好的未來,雖然有那麽一些芥蒂,但既然有這麽深厚的感情基礎和經濟基礎,不管是男是女,聽了那番話都會心動吧?”
“是嗎?我倒覺得他說的每個字幾乎都觸到了我的每個怒點,把我這個人貶了個一文不值呢!”易鐘明低下頭,喃喃自語道,“雖然現在看來,他說得一點不錯就是了……”
“??你剛才說啥?”
“什麽都沒有!除此之外……”易鐘明擡起頭,他的眼睛直視方泉,神情難以捉摸,“算了,你果然還是不知道為好。”
“什麽啊你這個人?!擅自拋出一個話題,又在這個話題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擅自結束它,你這家夥真是最糟糕的聊天對象!”
“我要回家,才懶得陪你聊呢!覺得不爽的話,就當一開始沒有聊過這個話題好了。”
強行又往公文包裏塞了一本案卷後,易鐘明匆匆離開。望著他的背影,方泉眨巴眨巴眼睛,繼續收拾自己的辦公桌。
易鐘明還真是蠢得可以呢,自己忘性再大,也不可能把這麽重要的話給忘記啊!誠然,那個沒有結局的結局聽得他怪不爽的,但總體而言,在這次談話後,他的心情愉快了不少。
簡單地把文件整成堆,方泉吹著口哨掏出手機:“馬上就要中秋了嗎?太好了,終於有三天假期了!趁這三天去報個考研的班,十一就能開始上課了,順便再去解決租房子的事情——啊,錢的話……”
這種現實的問題,無論如何都是繞不開的。自己終究無法/像易鐘明那樣超脫。
但他今天心情不錯,所以暫時就不考慮這種鬧心的事情了。
“錢的話,總有辦法解決的吧……肚子好餓,找老王要口面條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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