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8章 新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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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裏新頒布了一條校規————禁止學生攜帶手機、mp系列等等電子產品,如發現有學生將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則記給予該生記過處分。

全校嘩然。

從前,英華高中的老師們也不大樂意學生們帶電子產品入校,但鮮有老師對此真正明令禁止,校領導們對此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學校提倡半軍事化管理,家長很不容易見著孩子一面,而公用電話/老師的私人手機都不可能供給每一個學生使用,所以,有個手機,也能讓家長孩子們放心安心,還能時不時解決一下學生突發性的心理問題(壓力太大什麽的)或者生理問題(突然生了大病/出了意外,自己有個手機,總好過等著班主任趕到後才能通知家長)。

至於mp3、mp4什麽的,學生們就更有說法了————這些產品可以輔助學習英語啊,你說覆讀機?那是初中生/小學生用的啦,作為新時代的好青年,要與時俱進啊……最最重要的是,這是學生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七姑八嬸送的,家長允許孩子使用的……

綜上所述,這條嚴懲攜帶電子產品入校的學生的校規來得實在太突然。

這回,不等打探消息小能手出馬,龍老師就把事情的前因後果給班上的學生說了。

高層們一直希望學生們把全部精力都撲在學習上,且一直對分了不少學生的心的電子產品不滿已久————這是根源。

高一九班的一個男生膽大妄為,熄燈以後,躲在宿舍床上的被窩裏熬夜玩mp5,不想被心血來潮巡夜,巡夜巡得太仔細的教導主任站在板凳上從門上的玻璃窗外往裏看男生宿舍的情況時發現了該男生那漏出光亮的被窩。

教導主任當機立斷,敲門勒令裏頭的人把門打開了,然後抓了該男生起來,又檢查了男生手裏的mp5,卻意外發現那mp5裏全是不堪入目的影視和漫畫,俗稱三/級/片和色/情/漫畫。

這還了得!

本想釣只小蝦米,誰料上鉤的卻是一條大肥魚。

教導主任立刻就燃了,三更半夜就把犯事的男生和‘罪證’mp5一起帶走了。

後來,經政教處研究決定-————該男生犯事情節十分嚴重,堪稱傷風敗俗敗壞校風,應該被給予退學處分。

把‘罪魁’給退學了,他們又覺得一切都是這些電子產品的錯!(電子產品:這鍋我不背!)如果沒有這些電子產品,該男生恐怕畢業前都不會曉得神馬是三/級/片和小/黃/漫,心靈不會被汙穢給汙染,沒準會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考出好成績為校爭光!(紙質書籍:鍋都被電子產品背了,我們不服!)所以,他們又研究決定推出這條新校規。

龍老師不以為,甚至覺得校領導們小題大做簡單粗暴,先不提這十六七歲的孩子接觸一些成/人小/電影的行為是不是就罪無可恕(歐美發達國家的孩子在校早戀+越界都是合情合法的,只要別鬧出人/命。但國情不同,制度不同),單說這個‘嚴禁電子產品進校’的校規就很奇葩————孩子們又不是被剝奪多種權益的犯人,怎麽就能因著別人犯的錯誤被剝奪一項合法權利了?再說了,人都是有逆反心理了,你越不讓人做,別人還就越想做越會去做,強硬堵塞不如因勢利導。另外,沒了電子產品,學生們就不會去玩別的了?難不成要再出一條校規————禁止學生進行一切與娛樂有關的活動?

當然,想是這麽想,但手頭權力並沒有大到可以隨便左右校規的廢立的龍老師沒做什麽,也沒說什麽,還提醒了文一班學生們一句:“你們最好把手機啊mp4什麽的帶回家去,我是不會把你們怎麽樣,但你們要是被其他人給抓住了,我也不會去保你們。”

文一班眾:“…………”老師你可真直白。

姜曼書對此倒不是很有所謂,她找的‘樂子’是畫各科暴漫和寫英文小說,從前還會在工作日裏和姜媽媽、甄萌、宋鸞、何圓圓、王安勻她們QQ聊天,現在,宋鸞遷居他地後少有音訊,何圓圓和她很有芥蒂,鬼屋戰友王安勻和表姐甄萌都忙於高中學習,她和這四人就少有來往了。姜媽媽工作也忙,她們母女兩在星期天時聊一聊也盡夠了。

王若渴卻有點小難過:“我心愛的BL小說、GL漫畫……我只能暫時忍痛和你們說拜拜了……QAQ……”

不‘拜拜’也不行了,校領導們做事太絕了-——————才把無情無恥無理取鬧的新校規給推出來,就立刻找人在學校門口安了金屬探測門,還在門邊上安排了一男一女兩個老師,負責對每一個進校的學生進行搜身(搜捕電子產品之餘,順帶搜查香煙、火機、管制刀具等)…………也幸虧是英華高中一般情況下只有周末才讓學生外出,所以兩個老師也只用在周末時站一站崗,搜一搜身,否則除非搞輪班制,不然搞不好會把人累死。

上有政策,下有政策————此乃千古真理。

舍不得心愛的電子產品/被激起了逆反心理的學生們果斷和‘學校門口的惡·勢力’鬥智鬥勇,很快集合群眾智慧想出了一個‘好主意’————讓一個絕對清白的學生先進去,該學生通過檢查後來到事先約定好的某圍墻邊,等著對了暗號後,同夥們把裝了一堆‘違禁品’的包給丟過來,她/他拿了包就溜走,同夥們就清清白白,可以底氣十足大搖大擺地返校了。

這個主意一開始不錯,但自打某個學生被教導主任‘人贓並獲’之後,就失去了效果。學生們只得又拾回‘笨辦法’————把小件的電子產品,比如:手機、mp3給拆分了藏在衣服裏/鞋子裏,有的聰明的還會在‘贓物’附近釘上明晃晃的金屬飾品以求混淆視聽…………有的人蒙混過關了,有的人被抓了,還有的人這次蒙混過關了下次被抓了…………一時間,校園廣播裏公布的被記過者的名字都變多了。

成功把電子產品帶進學校了,卻還得操心充電問題。

再好的充電寶只被充一次電,也不可能提供給一件產品五六天的用電量,除非產品的所有人很少使用產品,使用時還得想方設法的省電,但很少有人能做到————誰真有那麽好的自制能力,一開始就不會把冒著風險把東西‘偷/渡’進來好不好?

所以,怎麽充電真心是個大問題。

好在,有商人逐利,與時俱進————校園裏唯一的一家超市和唯一的一家洗衣店都新增了充電服務,明碼標價————充一個手機/一塊手機電池板一次2元;充mp3等一個一次三元;充一個充電寶一次5元。

一群學生聞風而動,經常性一放學就往超市/洗衣店跑。

王若渴也有些動心思,悄悄問姜曼書:“你說,我悄悄把手機和充電寶帶進來,藏在咱們寢室衛生間的水管上頭怎樣?只用冒一次險,肯定不會被舍管大媽抓到……充電就去超市好了,我去請XXX幫忙。XXX(同班同學)她姨媽在超市工作,讓她去求求情,可以只收我半價…………”

姜曼書不置可否。

然而,王若渴還沒心動幾天,甚至沒等到星期天回家拿手機和充電寶,就又得到了一個新消息——————教導主任帶著他的‘爪/牙’們把洗衣店和超市給‘一鍋端’了,查獲了一大堆‘來歷不明’的手機、mp3、電池板、充電寶……並放話說要是沒人去領就把這些物品給銷毀了。

誰敢去領呢?這一領,領回來的可還有個‘記過處分’!

物主們只好作罷,權當‘賠錢免災’了。

消息傳開後,姜曼書在心底感嘆:這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不,應當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

美好暢想被煙消雲散了的王若渴蔫頭耷腦地問同桌姜曼書:“你更新《睡美人》了不?”

姜曼書一面回答‘更新了’,一面把本子遞給她。

王若渴一看最新劇情:小公主和小帥哥結伴而行,兩人路上遇到了不少奇奇怪怪驚險刺激的事情————小貴族仗勢欺人啊;有錢有權的霸氣寡婦看上了他們的美貌企圖強取豪奪啊(前文說了小公主女扮男裝,所以寡婦以為他們是兩個難得的美少年);誤闖貧民區差點兒被人騙著賣了啊…………在小帥哥的小聰明+小公主的好運氣(?)的加持下,他們有驚無險地躲過了災難,相依為命的兩人也漸漸成熟了,感情也由幼稚的戀情過渡到了真摯的友誼。

這時,又有奇怪的‘人’襲擊他們了,在主角光環的籠罩下,小公主躲過一劫,小帥哥卻莫名陷入了沈睡,一如一百年前沈睡的小公主。

善良的小公主當然不會扔下這個曾經的戀人如今的友人,苦逼的是,一百年前的小公主是真正的得寵的小公主,就算沈睡如死亡也照樣有安全平靜的地方可以躺,如今的小公主沒錢沒權沒身份沒人,更不敢讓別人知曉這件堪稱古怪的事,生怕教堂出馬把小帥哥給人/道毀/滅了。

無可奈何之下,在反覆確認小帥哥如她當年一般,不需要空氣/水/食物也能存活(盡管不知道能存活多久)後,她把小帥哥的最後一點錢取出一半,買了一副棺/木,把小帥哥給埋在了某個亂/葬/崗,做好標記後一個人繼續漫無目的地地前行,試圖尋找真相和解決的辦法…………(《睡美人》原作中,公主本人並不知道巫婆的詛咒)

看到這兒,王若渴整個人都不太好了:“你竟然讓公主把傑克給埋了?!還有,‘沈睡’是個什麽鬼?莫非還要有個人來把傑克吻醒?”

姜曼書:“沒辦法,一直有傑克這個還算有點能耐又有點紳士風度的男人在,女主角很難快速成長。至於‘沈睡’……我這漫畫叫《睡美人》,不叫《睡美人後傳》,肯定得有一個長睡的‘美人’啊~但女主角早就自個兒醒了,我就讓傑克睡了~”

王若渴:“………不劇透也就算了,你還振振有詞強詞奪理……”太無情無恥無理取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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