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章 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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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瑾瑜下了飛機,準備去搭乘的士,剛走出到達廳,便看見一輛全黑的輝騰低調的停接客口的旁輪候。

司機也看見了她,打開車門朝她招了招手。

宋瑾瑜拉著小號行李箱走過去,有些詫異,“林哥……你怎麽會來接我?”

“傅先生猜到你會回香港。”林旭笑了笑,“他很了解你的。”

她一時紅了眼,“他當真要結婚了?”

林旭點了點頭,“是真的。”

見她一時無話,林旭主動將她的行李放到後備箱,“先上車,上車再說。”

她坐上車,謹慎地沒有坐在副駕。車內依舊是熟悉的木質香味,不帶一絲甜味,和他的人一樣,淡然嚴謹。

車子匯入車流,林旭才問了一句,“你不問是誰?”

她靜默片刻,“一定是能配得上他的人。”

林旭暗自嘆了口氣。

她在後座閉目休息了一會兒,醒來見車子已開過荃灣,便問:“我們去哪?”

“傅先生還在公司,他讓我先帶你去吃晚餐,晚點在家裏見。”

她應了一聲,知道林旭說的“家”是他在太平山頂的那套洋房。那裏不是他久居的地方,他在中環附近另有一間公寓,平時為上班方便,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那,只有周末休息時,他才會回傅家老宅,或是來山上閑居幾日。

她當然沒有跟他回過傅家老宅,中環的那套屋她也只知在哪,從未去過,只有太平山的那套房子裏有一間她住的臥室。其實過去九年間,她去那裏住的次數也屈指可數,那房子空得嚇人,上下兩層,足有八-九間屋,走路都帶著回聲。如果他不在,她是不敢一個人住的。

她坐了一趟飛機,又心事重重,累得沒什麽食欲,在西餐廳裏只點了頭盤和甜點。林旭看得出她的焦慮,便早早埋單送她回去。他跟在傅桓知身邊也有些年頭了,自然是知道這位宋小姐對傅生而言的重要性。以前她還在學校念書的時候,每月大多是他跑腿送去些生活用品。傅生每日忙到分.身不暇,但如果有和她的約會,那一定是除工作以外最重要的。

想到這裏,林旭不由自主地嘆了口氣。原以為她畢業之後會留港,沒想到毫無征兆的去了安城。那時傅生已經給她安排好了新的工作、新的公寓……甚至親自飛去國外挑了求婚戒指,結果都沒了下文。

如果新進門的傅太是她,總歸比那些大小姐好伺候,至少,傅生跟她在一起,能更開心些。

當然,這只是林旭心中的揣測。傅生那種不溫不火的性格,有什麽事都藏在心裏,更不會輕易跟他討論私事。

只有那麽一次,也是很多年前了。

他記得當時宋小姐哮喘病犯了,情況還挺嚴重,住院足有半個月。她還是學生,沒那個經濟能力支付住院的費用,又無親近人在身邊,前前後後都是傅生放下工作陪在她身邊打點照料。

當時為談一個大項目,傅生已飛去英國好幾次,她的病趕在節骨眼上,於是整個項目都被擱置了。生意場上,時間就是金錢,損失不可計數,最後也是傅生自掏腰包補了空缺,才沒有招人非議。

那時林旭白天送傅生去公司,下班便接他去醫院,幾乎是兩點一線。有時在醫院陪到夜裏深了,林旭便在外面等著,等得無聊了就填填馬票,等傅生陪完床,再送他回家休息。常此往覆下來,連林旭都有些吃不消,更別說是二十四小時連軸轉的傅桓知了。

在此之前,林旭一直以為她只是傅生資助的一個學生,畢竟他是全港有名的傑出慈善家,年年都有讚助港大獎學金。或者更進一步說,傅生是把她當作妹妹看待的。但漸漸林旭也覺察出不對,若只是個妹妹,遠不至於如此費心勞神,甚至勝過他身邊那些正牌的女伴。

所以那時,林旭忍不住問了一句,“看來宋小姐對傅先生而言很重要。”

那次,傅桓知並沒有沈默,反倒問他,“你有沒有聽過農夫與蛇的故事?”

林旭當然聽過農夫與蛇的故事。農夫在雪地裏救下一條被凍僵的蛇,把它捂在胸口取暖,可蛇蘇醒後,卻咬在了農夫的心口上。一個恩將仇報的寓言故事。

傅桓知說:“我那時救下她,是出於善心。可直到她蘇醒的那天,我也不知道她會不會反咬我一口。”

林旭聽完不免訝異,“傅先生對她這麽好,連我都看在眼裏,我想宋小姐不會的……”

後來,關於他們之間的事情,傅桓知再沒有透露過半個字。直到她離開了香港,他的生活也沒有太多改變,照舊是一切以工作為主,該去的應酬一律都會走個過場,該陪的客人也陪到賓至如歸,每周日回老宅吃飯,從無例外。連林旭都感嘆,能這樣事事都滴水不漏,旋斡自如的人,必定是有極強的自控力的。

車子開上山,停在一棟洋房門前,鑰匙原本她是有的,離開香港時她還給了他,只因為怕心裏留有念想,不能專心做事。

車停穩,林旭將鑰匙給了她,還是之前她用的那副,“你跟傅先生好好聊一聊,他最近壓力也很大。”

林旭也是照吩咐辦事,將人送到後,便開車下了山。

宋瑾瑜一個人站在大門口,山上風大,呼呼的往她的領口灌,她遲疑了一會兒,還是拿出鑰匙打開鐵門進去。

這裏一切如舊,泳池的水很清澈,仿佛早上才換過,草皮也修剪的十分齊整。

富人的生活便是這樣,不需要耗時耗神,只要按時掏錢,總有人打理。閑來想起這個地方,隨時都能過來享受。

車庫裏沒有停車,看來傅桓知還沒有到。她打開門進去,獨自在冷清的房子裏轉了轉。

空調是二十六度恒溫,地磚有如拋過光一般錚亮,真皮沙發也保養得嶄新如斯,家具上沒有一點灰塵,只怕不是今日剛打掃過,而是日日都有傭人來打掃。

上到二樓,是她曾經住過的房間。打開燈,明明裏面所有的陳設都和從前一樣,卻找不出任何關於她的痕跡。宋瑾瑜獨自在床上坐了一會兒,看著飄窗外的夜間,有些悵然。

她記起有一年趕上流感,她的呼吸道感染,因沒有好好休息,哮喘急性發作並發了氣胸,住院半個月才好。出院之後她想回學校,被傅桓知強硬否決了,於是就被他帶到這裏住了半個月,一直到她的病好清了,能蹦能跳,他才肯放她回去。

那時她並不覺得他霸道,心裏反而很悸動。她住在這兒的時候,他也搬過來一起住,按香港的交通,他住過來每天至少要多花半個小時去上班。他是一個極其看重效率的人,能為了她做這樣的事情,已然是很大的縱容。

那場病之後,她覺得他們之間的距離,似乎比從前近了些。她回學校後,每個月他都盡量親自去見她,陪她吃飯逛街看電影,而不只是派人給她送些東西而已。只有當真了解他這個人,當真知道他每日有多忙,才會明白,這已是莫大的溫柔。

時間再往前推,回到他們初相識的那一天。

大排檔收攤的時候,她抹完最後一張油膩膩的桌子,把塑料凳都摞在一起。點了點數,好像少了一條凳,再擡頭,只見不遠處的紅色塑料凳上,坐著一個人。

她最初留意到的,是三伏天,那人居然還戴著手套。而後才看見,是一個整潔幹凈的年輕人,穿著打扮都和這一片的食客格格不入。

見她看過來,他落落起身,將塑料凳交還到她手上。

他開口,普通話不甚流利。

“只要你能殺了魏秉義,我可以給你一大筆錢。這筆錢足夠你不用再做現在的工作,去一個沒人認識的國度,英國、法國、日本……讀書也好,揮霍也罷。下半生都不用發愁。”

這樣文質彬彬的一個人,竟然開口便要買.兇.殺.人。

她對他的提議並不感興趣,把最後一把塑料凳疊上去,淡淡道:“我不是個劊子手,我殺不了人。”

他問:“難道你不恨他?”

“我恨他。但我希望他能被繩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審判。”

他不明白,“魏秉義被抓,你也跟著遭殃。何必呢?”

她看見不遠處在等他的高檔轎車,猜到眼前這個人來自權貴,若非如此,口中也不會說出這些天真輕妄的話。

她人微言輕,連生存都不易,更未嘗體會過生活的美好,只道世上最不精貴的便是自己。

她說:“我的命不值錢,我不在乎。”

那一瞬間,他望著她,似乎是笑了。

“傻女,上帝造物,人人平等。”

後來的日子裏,他也常常笑她傻,口氣裏不是鄙夷,而是親昵和寵溺。

耳邊仿佛響起那首她聽過無數日夜的歌。

青春仿佛因我愛你開始,但卻令我看破愛這個字。

也許是她就是傻的,生來便是,認準了一件事情,總要走到頭破血流才甘心收場。

樓下開門聲響,她知道是他回來了,收整起先前的思緒,走出了房間。

宋瑾瑜站在二樓的樓梯口,望下去,正好對上他迎面而上的目光。

她笑了笑,說:“生日快樂。”

他猜到她今天會來,是因為今天是他的生日。

從前每一年他的生日,都是她陪他過的。無論忙也好,有應酬也罷,甚至就算要回家點卯,他也一定會趕在午夜的鐘聲響起之前,來見她一面。

在別人看來,她想當傅太太是癡心妄想,卻不知其實是他給了她幻想的機會。這麽多年陪伴,沒有感情,是不可能的。假使今日他說,從來只把她當做妹妹看待,她也不會信。

灰色西裝外套被他搭在手上,終於有一刻,他的笑容能不那麽牽強。他張開雙臂,似乎在等待一個擁抱。

她沒有像從前那樣跳下臺階,橫沖直撞進他的懷裏,雖然每次他都說她像個長不大的野孩子,但臉上的笑仍是開懷的。

她小心翼翼的走進他懷中,這明明是個很籠統,也很疏離的擁抱,他卻伸手將她環得很緊很緊。

這個懷抱令她有些許陌生,“來得太急了,沒有給你買禮物……”

他淺聲道:“沒關系,你來了就好。”

抱著有許久,他都沒有要松手的意思,直覺告訴她,他最近一定是很累。忙著要結婚的人,怎麽能輕松?想到這裏,她又退縮了幾分,原本放在他背上的手也漸漸收了回來。

他覺察失態,才慢慢松開了她,裝作自然道:“晚上吃得好嗎?”

“嗯。”她點了點頭,只見他轉過身去掛衣服,才對著他的背影問了一句,“你的未婚妻,不陪你過生日嗎?”

傅桓知沒有回答,將領帶解開,和西裝一道搭在衣架上,隨後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如果有打擾到你,我明天一早就回去……”

他還是沒有說話。

她猶豫地在沙發上坐下,水晶燈的光傾瀉而下,照亮了他眼下淺青色的印子,還有夾帶著紅血絲的眼眶,她自慚形穢,“我知道我不該來,我答應過你,如果不回香港就不再聯系你……我也知道,你這樣做是為了我好,你要結婚了,我沒有資格再來打擾你……”

他回神打斷她,“瑾瑜,你還記得你畢業那天,我跟你說的話嗎?”

她咬著下唇,靜靜的等他說下去。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非誰不可,人總要學會妥協。”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頭,“從前我可以等,但是現在,我不想等了。瑾瑜,我三十六歲了,我不可能一輩子做你的長腿叔叔。”

那天在電話裏,他告訴她自己要結婚的消息後,本想將這些話也說給她聽,可是她根本沒有給他說完的機會。

“你畢業的那天,我原本打算求婚,戒指都買好了。只要你說留下,我們立馬就飛去拉斯維加斯結婚。進不了傅家的門也沒關系,一年,兩年,反正都是持久戰……不怕你取笑,我都有信心撐到我父親死的那一天。給他辦過白事,我就辦紅事,讓你當名正言順的傅太太。我已經考慮過了一切可能,只是想到最後我發現……”

他的喉結咽了咽,“這條路,太難走了,對你來說太不公平。我不願你陪我受苦。”

這些話,他從未對她說過。她望著他眼裏的頹唐,一時啞然。

她認識的傅桓知,從未有過這樣挫敗的一面。

她伸手抱過他,他將頭埋在她胸前,卻也不似抽噎,只是在顫抖。

她的手滑過他的耳廓,又落在他線條分明的下頜,“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們拆禮物好不好?”

“你說沒有準備……”

禮物兩個字還未說完,只見她已經脫掉了自己的雪紡襯衣。

他神色震動,仍在始料未及中尚難回神,誰料她卻已伸手去解胸衣的扣子。

客廳內燈火通明,背景是整面大理石切割的電視墻,流光溢彩,窗簾未掩,視野外是城景月色,交相輝映。

此刻,她毫無忌憚,毫無退縮。

視覺的震撼和感官的體驗一並放大,任憑他有再好的自控力,也難料理這一時的失控。

就在她將要除去身上最後的庇護時,他摁住了她的手,眸色暗下去,“這對你不公平。”

“沒什麽公不公平的,千金難買我願意。”她俯下身,捕獲他的薄唇,“你該想的是,這對你的未婚妻公不公平,而不是我。”

她吻他,雖然是她主動,但他也在回吻她。

她不是懵懂天真的小女孩,也不是三貞九烈的舊式女子。她既然可以為了覆仇獻身,又為何不能為愛獻身?

她將手向下探,摸到了他的皮帶,這些動作早已在她心裏演練過了許多遍,只是真的要實踐起來,難免還是有些緊張。

座下人早已星火燎原,左手一寸一寸撫過她裸.露在空氣裏的肌膚,帶著手套的右手壓在沙發上沒有動作。

在他前三十六年的人生裏,只有應做和不應做的事,沒有想做和不想做的事情。救下她,是舉手之勞,卻怎想人心會變,許多事早已越行越遠,偏離航道。他很清楚,這是條歧路,走下去註定是沒有結果的。

他也想放肆自己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情,卻又清醒的知道,自己將無法為自己的放肆買單。

他們已經錯過了遠走高飛的機會。

終於,他松開了她濕熱的唇,也放開了她細軟的腰,倉皇離開。

燈火通明的客廳裏,她像一個被遺棄的玩偶。

其實她知道,他不肯碰她,不過是嫌她臟。

他是那麽愛幹凈的一個人,從不用別人用過的杯子、餐具,從不吃陌生的食物,從不說一句臟話,潔身自好到近乎病態。他含著金湯匙長大,從出生就被教育要享用最好的一切。這樣的一個人,怎麽可以接受從泥潭裏爬出來的她?

名節這種東西是一次性的。有人可以把衣服一件件穿上,有人卻一輩子擺脫不掉某一個汙點。

……如果你身處煉獄之中,有人向你伸出了手。那麽這個人的恩情,你將永世銘記。

或許對他而言,她的報恩亦成了他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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