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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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開心了:“聽著,我們應該去拉斯維加斯!我們也該結束總是靠打牌和盜用信用卡生活了!”
薩姆看著迪恩簡直就像個孩子似的開心樣子,也露出了會心的笑容:迪恩總在這些小事上表現得和他實際年齡完全不相符,但是在工作上,又像爸爸一樣可靠。至少你得承認,他是一個非常專業的獵人。
“不管怎麽說,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吃一頓,慶祝一下。”說著,迪恩發動了車。
“我想給鮑比打個電話問一下,也許爸爸曾經跟他提過這個兔腳。”薩姆嘀咕著,打通了鮑比的電話。
“你問我知道這個東西嗎?我當然知道,你們兩個笨蛋怎麽發現的這個?”
“並非我們特意去找的?有兩個人偷了它。”
“你們可遇到麻煩了。”鮑比的口氣好像他們真的遇到了天大的麻煩:“這個兔腳是一個女巫做出來的,看起來是個能帶來好運的護身符。”
“它確實能帶來好運。”迪恩插嘴道:“我們已經用它贏了1萬多美元了。”
“笨蛋!”鮑比很暴躁地說:“確實,你拿到了它,它就屬於你了,會為你帶來源源不斷的好運,但是一旦它離開你,你的運氣就變了,而且在一個星期內一定會死。”
“那有什麽辦法嗎?”迪恩立刻收起了笑容,追問鮑比。
“我不能確定,我需要查一查資料。”
“但是只要我能一直拿著它就沒問題了。”薩姆反而比另兩個要感到放松。
“問題是沒有人能一直拿著它。你們一定要非常小心,知道嗎?”說著,鮑比掛斷了電話。
迪恩降低了車速,停在一家家庭連鎖餐廳的門外:“既然鮑比這麽說了,我們還是先低調點吧。”他轉頭對男招待說:“兩個人的桌子。”
男招待用一種無法形容的眼神看著他們,非常戲劇化地,從旁邊拿起了一大塊牌子,興奮地說:“恭喜你們,成為了我們比格森家庭餐廳的第一百萬個顧客!”
拉花紙炮被拉開,彩色的紙屑和氣球紛紛地落在目瞪口呆的兩兄弟身上,這一刻的照片也被登在了當地報紙上,被發在了網上作為宣傳,經過檢索,出現在了戈登面前的電腦顯示器上。
戈登看到這個新聞之後,立刻拎起旁邊已經準備好了的行裝,趕往溫徹斯特兄弟現在的所在地:紐約州,水牛城。
就在兄弟倆開始享受這種幸運的時候——雖然薩姆一向非常理性,但只要是人類,就無法抑制對這種好運的向往——一位漂亮的女招待走了過來,為薩姆加滿了咖啡,還對著薩姆眉目傳情,甚至一不小心把咖啡灑在了桌面上。女招待連連致歉,擦幹凈桌面的同時,送給兄弟倆更多的媚眼,一直到走了很遠,她還頻頻回頭張望。
“嘿,兄弟,即使是你,也很少遇到這種好運吧。”迪恩調侃著對薩姆說。
薩姆一本正經地掩蓋下歡騰的情緒,伸手去拿咖啡,結果被滾燙的咖啡杯燙了一下,把杯子碰倒在了桌上,滾燙的咖啡灑了一身,薩姆跳起來手忙腳亂地擦著,又碰到了前來上菜的服務生,把整個場面搞得更亂。
“我想你現在可不像是好運的樣子了。”迪恩遲疑了一下說。
薩姆把手放進口袋,那個毛茸茸的兔腳已經不見了。
迪恩反應非常快地罵了一句,再去尋找那個漂亮的女招待,她已經不見了人影。
好運消失了的效應非常明顯,薩姆剛和迪恩跑出餐廳,就在平地上絆了一跤,兩邊膝蓋都重重地擦傷了。迪恩無奈地扶起薩姆,坐進車裏。
“怎麽辦?我們怎麽才能找到她?”薩姆擦著傷口,疼得呲牙咧嘴,一不小心還把一塊皮擦掉了。迪恩無奈地接過棉球,說:“我們還得回去找那兩個笨賊,你記得嗎?我們進到他們家之前,他們正嚷嚷著絕對不能把兔腳給那女人。他們之間一定有聯系。”
“好吧。”薩姆癟了癟嘴。
來到兩個笨賊的家,薩姆和迪恩舉著槍闖了進去,卻發現只有瘦瘦的格羅斯曼坐在那裏無精打采地喝酒。
“我們需要你告訴我,究竟是誰讓你們偷那只兔腳的。”迪恩沈聲問。後面的薩姆突然又不知道絆上了什麽,帶倒了一大堆的東西,倒在了地上,剛剛兩人帶來的壓力一下子就蕩然無存了。迪恩在心裏翻了個白眼,頭也不回地問:“你還好嗎?”
薩姆弱弱地回答了句:“還好。”
格羅斯曼看到這一切,呲著牙笑了一下:“我為什麽要告訴你們?”
“就是因為她,你的朋友才會接觸到那只兔腳,那是個被詛咒了的物品,是她害死了你的朋友,而如果你不想也被它害死的話,你最好告訴我們,是誰,讓你們去偷它。”迪恩滿意地看著格羅斯曼的臉色從滿不在乎,變成了痛恨和懼怕。
“路高西,她說她的名字是路高西。”格羅斯曼說。
“鮑比,我們查到是誰要偷兔腳了,是個叫路高西的女人,你知道這個人嗎?”
“靠,路高西?我恐怕那個女人的真名是叫貝拉,貝拉.塔爾博特,非常專業的小偷,從來都認錢不認人。但是她一直都在國外活動啊。”
“看起來她已經回來了。”迪恩回過頭,看著薩姆,薩姆正在和一根樹枝作鬥爭,樹枝勾住了他的衣服,薩姆扯開了樹枝,但是反彈過來的一大根樹杈一下就拍在了薩姆的胸前,他向後一退,又被一塊石頭絆了一下,坐在了地上。迪恩已經不忍心往下看了,不知道地上還有什麽東西在等著薩姆,他轉過了身,雖然這一切如果不是發生在薩姆身上,其實還是挺搞笑的。
“鮑比,你有辦法找到那個貝拉嗎?必須要快,因為薩姆搞丟了那個兔腳。”
鮑比咒罵了一句,說:“我會想辦法打幾個電話的,等我的消息,另外,照顧好你弟弟,笨蛋。”
迪恩笑了一下,看向薩姆,薩姆像只剛在泥坑裏打過滾的大狗狗,垂著手,委屈的看著自己,那表情,就和他三歲時不小心弄掉了冰淇淋一樣。迪恩無奈地脫下自己的外套丟給薩姆,但是他不想靠近,絕對不要!說真的,即使隔了一段距離,也可以聞到一股異味,他簡直懷疑剛才薩姆是掉進下水道了。
很快,鮑比的電話撥了回來:“據說那個貝拉現在住在紐約的皇後區,你們去找她吧,要小心,她可是經驗非常豐富的。”
來到紐約,迪恩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薩姆安置在一家旅館的房間裏,一把椅子放在最中間,薩姆坐在了上面。
“聽著,就坐在這裏,不管發生什麽都不要動,需要我給你做個鹽圈以防萬一嗎?不需要?那麽你自己小心,為了避免你把自己的屁股轟掉,我必須把你的槍放在車裏,明白嗎?”
薩姆皺著臉點了點頭,迪恩拍了拍薩姆肩膀,向四周望望,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忘掉點什麽,之後又擔心地看了薩姆幾眼,才走出房門。不過迪恩沒辦法知道,一雙眼睛看著他走出了旅館。
戈登從停車場旁的一片樹叢中現了身,咧開嘴,露出了一個冷冷的笑容:迪恩.溫徹斯特在這裏,那麽薩姆.溫徹斯特還會遠嗎?
此時貝拉正在自己豪華的住所裏,準備和一個大買家,做一筆非常合算的交易。她用夾子夾起兔腳,充滿愛意地看著它,如同看著150萬美元。突然,窗外閃過的一個身影吸引了她的註意,貝拉摸出隱蔽處的手.槍,防備著。很快,迪恩的身影出現在門口。
“把兔腳還給我。”迪恩用槍指著貝拉,但是貝拉的槍口也正對著他。
“當然可以,如果你給我錢的話。”
“要多少?”
“150萬。”貝拉輕巧地吐出這兩個單詞,但是她的眼神分明是在戲耍迪恩。
迪恩尋找著靠近的機會,嘴上也沒停:“我需要那個兔腳,否則薩姆會死的,你知道它的作用嗎?”
“我知道,但是這對我並沒有什麽影響。”
“你知道它的作用卻還要把它賣給別人?”迪恩簡直不敢相信,這個女人除了利益簡直什麽都不在乎。
“有什麽關系。你為什麽不快點回去陪著你弟弟呢?你應該知道他有多危險。”
“確實,我是要回去了。”迪恩說著舉起手裏的兔腳,賤賤地說:“不只你一個人會順手牽羊的。”
迪恩笑著跑了出去。
薩姆百無聊賴地一個人坐在椅子上,東摸摸,西摸摸。突然,門口響起有規律的敲門聲。薩姆瞄了瞄自己和門之間的各種家具:沙發,會不會絆倒自己?還有吊燈,會掉下來吧?!以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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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姆看著迪恩簡直就像個孩子似的開心樣子,也露出了會心的笑容:迪恩總在這些小事上表現得和他實際年齡完全不相符,但是在工作上,又像爸爸一樣可靠。至少你得承認,他是一個非常專業的獵人。
“不管怎麽說,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吃一頓,慶祝一下。”說著,迪恩發動了車。
“我想給鮑比打個電話問一下,也許爸爸曾經跟他提過這個兔腳。”薩姆嘀咕著,打通了鮑比的電話。
“你問我知道這個東西嗎?我當然知道,你們兩個笨蛋怎麽發現的這個?”
“並非我們特意去找的?有兩個人偷了它。”
“你們可遇到麻煩了。”鮑比的口氣好像他們真的遇到了天大的麻煩:“這個兔腳是一個女巫做出來的,看起來是個能帶來好運的護身符。”
“它確實能帶來好運。”迪恩插嘴道:“我們已經用它贏了1萬多美元了。”
“笨蛋!”鮑比很暴躁地說:“確實,你拿到了它,它就屬於你了,會為你帶來源源不斷的好運,但是一旦它離開你,你的運氣就變了,而且在一個星期內一定會死。”
“那有什麽辦法嗎?”迪恩立刻收起了笑容,追問鮑比。
“我不能確定,我需要查一查資料。”
“但是只要我能一直拿著它就沒問題了。”薩姆反而比另兩個要感到放松。
“問題是沒有人能一直拿著它。你們一定要非常小心,知道嗎?”說著,鮑比掛斷了電話。
迪恩降低了車速,停在一家家庭連鎖餐廳的門外:“既然鮑比這麽說了,我們還是先低調點吧。”他轉頭對男招待說:“兩個人的桌子。”
男招待用一種無法形容的眼神看著他們,非常戲劇化地,從旁邊拿起了一大塊牌子,興奮地說:“恭喜你們,成為了我們比格森家庭餐廳的第一百萬個顧客!”
拉花紙炮被拉開,彩色的紙屑和氣球紛紛地落在目瞪口呆的兩兄弟身上,這一刻的照片也被登在了當地報紙上,被發在了網上作為宣傳,經過檢索,出現在了戈登面前的電腦顯示器上。
戈登看到這個新聞之後,立刻拎起旁邊已經準備好了的行裝,趕往溫徹斯特兄弟現在的所在地:紐約州,水牛城。
就在兄弟倆開始享受這種幸運的時候——雖然薩姆一向非常理性,但只要是人類,就無法抑制對這種好運的向往——一位漂亮的女招待走了過來,為薩姆加滿了咖啡,還對著薩姆眉目傳情,甚至一不小心把咖啡灑在了桌面上。女招待連連致歉,擦幹凈桌面的同時,送給兄弟倆更多的媚眼,一直到走了很遠,她還頻頻回頭張望。
“嘿,兄弟,即使是你,也很少遇到這種好運吧。”迪恩調侃著對薩姆說。
薩姆一本正經地掩蓋下歡騰的情緒,伸手去拿咖啡,結果被滾燙的咖啡杯燙了一下,把杯子碰倒在了桌上,滾燙的咖啡灑了一身,薩姆跳起來手忙腳亂地擦著,又碰到了前來上菜的服務生,把整個場面搞得更亂。
“我想你現在可不像是好運的樣子了。”迪恩遲疑了一下說。
薩姆把手放進口袋,那個毛茸茸的兔腳已經不見了。
迪恩反應非常快地罵了一句,再去尋找那個漂亮的女招待,她已經不見了人影。
好運消失了的效應非常明顯,薩姆剛和迪恩跑出餐廳,就在平地上絆了一跤,兩邊膝蓋都重重地擦傷了。迪恩無奈地扶起薩姆,坐進車裏。
“怎麽辦?我們怎麽才能找到她?”薩姆擦著傷口,疼得呲牙咧嘴,一不小心還把一塊皮擦掉了。迪恩無奈地接過棉球,說:“我們還得回去找那兩個笨賊,你記得嗎?我們進到他們家之前,他們正嚷嚷著絕對不能把兔腳給那女人。他們之間一定有聯系。”
“好吧。”薩姆癟了癟嘴。
來到兩個笨賊的家,薩姆和迪恩舉著槍闖了進去,卻發現只有瘦瘦的格羅斯曼坐在那裏無精打采地喝酒。
“我們需要你告訴我,究竟是誰讓你們偷那只兔腳的。”迪恩沈聲問。後面的薩姆突然又不知道絆上了什麽,帶倒了一大堆的東西,倒在了地上,剛剛兩人帶來的壓力一下子就蕩然無存了。迪恩在心裏翻了個白眼,頭也不回地問:“你還好嗎?”
薩姆弱弱地回答了句:“還好。”
格羅斯曼看到這一切,呲著牙笑了一下:“我為什麽要告訴你們?”
“就是因為她,你的朋友才會接觸到那只兔腳,那是個被詛咒了的物品,是她害死了你的朋友,而如果你不想也被它害死的話,你最好告訴我們,是誰,讓你們去偷它。”迪恩滿意地看著格羅斯曼的臉色從滿不在乎,變成了痛恨和懼怕。
“路高西,她說她的名字是路高西。”格羅斯曼說。
“鮑比,我們查到是誰要偷兔腳了,是個叫路高西的女人,你知道這個人嗎?”
“靠,路高西?我恐怕那個女人的真名是叫貝拉,貝拉.塔爾博特,非常專業的小偷,從來都認錢不認人。但是她一直都在國外活動啊。”
“看起來她已經回來了。”迪恩回過頭,看著薩姆,薩姆正在和一根樹枝作鬥爭,樹枝勾住了他的衣服,薩姆扯開了樹枝,但是反彈過來的一大根樹杈一下就拍在了薩姆的胸前,他向後一退,又被一塊石頭絆了一下,坐在了地上。迪恩已經不忍心往下看了,不知道地上還有什麽東西在等著薩姆,他轉過了身,雖然這一切如果不是發生在薩姆身上,其實還是挺搞笑的。
“鮑比,你有辦法找到那個貝拉嗎?必須要快,因為薩姆搞丟了那個兔腳。”
鮑比咒罵了一句,說:“我會想辦法打幾個電話的,等我的消息,另外,照顧好你弟弟,笨蛋。”
迪恩笑了一下,看向薩姆,薩姆像只剛在泥坑裏打過滾的大狗狗,垂著手,委屈的看著自己,那表情,就和他三歲時不小心弄掉了冰淇淋一樣。迪恩無奈地脫下自己的外套丟給薩姆,但是他不想靠近,絕對不要!說真的,即使隔了一段距離,也可以聞到一股異味,他簡直懷疑剛才薩姆是掉進下水道了。
很快,鮑比的電話撥了回來:“據說那個貝拉現在住在紐約的皇後區,你們去找她吧,要小心,她可是經驗非常豐富的。”
來到紐約,迪恩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薩姆安置在一家旅館的房間裏,一把椅子放在最中間,薩姆坐在了上面。
“聽著,就坐在這裏,不管發生什麽都不要動,需要我給你做個鹽圈以防萬一嗎?不需要?那麽你自己小心,為了避免你把自己的屁股轟掉,我必須把你的槍放在車裏,明白嗎?”
薩姆皺著臉點了點頭,迪恩拍了拍薩姆肩膀,向四周望望,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忘掉點什麽,之後又擔心地看了薩姆幾眼,才走出房門。不過迪恩沒辦法知道,一雙眼睛看著他走出了旅館。
戈登從停車場旁的一片樹叢中現了身,咧開嘴,露出了一個冷冷的笑容:迪恩.溫徹斯特在這裏,那麽薩姆.溫徹斯特還會遠嗎?
此時貝拉正在自己豪華的住所裏,準備和一個大買家,做一筆非常合算的交易。她用夾子夾起兔腳,充滿愛意地看著它,如同看著150萬美元。突然,窗外閃過的一個身影吸引了她的註意,貝拉摸出隱蔽處的手.槍,防備著。很快,迪恩的身影出現在門口。
“把兔腳還給我。”迪恩用槍指著貝拉,但是貝拉的槍口也正對著他。
“當然可以,如果你給我錢的話。”
“要多少?”
“150萬。”貝拉輕巧地吐出這兩個單詞,但是她的眼神分明是在戲耍迪恩。
迪恩尋找著靠近的機會,嘴上也沒停:“我需要那個兔腳,否則薩姆會死的,你知道它的作用嗎?”
“我知道,但是這對我並沒有什麽影響。”
“你知道它的作用卻還要把它賣給別人?”迪恩簡直不敢相信,這個女人除了利益簡直什麽都不在乎。
“有什麽關系。你為什麽不快點回去陪著你弟弟呢?你應該知道他有多危險。”
“確實,我是要回去了。”迪恩說著舉起手裏的兔腳,賤賤地說:“不只你一個人會順手牽羊的。”
迪恩笑著跑了出去。
薩姆百無聊賴地一個人坐在椅子上,東摸摸,西摸摸。突然,門口響起有規律的敲門聲。薩姆瞄了瞄自己和門之間的各種家具:沙發,會不會絆倒自己?還有吊燈,會掉下來吧?!以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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