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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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飯整體吃的還算愉悅,最起碼對於雙方家長來說,該商定的問題,都大致達成了共識,而對於林譯來說,看著曼曼姐一臉甜蜜的坐在身邊,安安靜靜地吃飽了飯,今天的目的也就實現了。
他站在飯店門口跟幾位長輩告別,從口袋裏摸出手機看了一眼,已經三點半了,眼看要到飯口,店裏只怕也是要忙起來,他要抓緊時間趕回去了。
誰料方一轉身,一輛自行車橫檔在身前,林譯將將頓住腳步,擡手遮了遮太陽才看清面前騎在自行車上的人是白維的表弟,孔陽。想著這個人跟傅曼的關系,林譯原本極為不耐的神情稍稍緩和了一點:“有事兒嗎?”
孔陽一雙長腿支在地上,眉梢揚起:“哎,小酷哥,你去哪兒?我捎你一段兒吧?”
林譯:“……”
為什麽一言不合就給人取外號還取了這麽一個土到家的。
林譯朝著孔陽笑了笑:“不用了,沒幾步路,我走著就到了。”
孔陽撇了撇嘴,突然腿一擡,從車上下來:“那正好,我剛才吃的有點多,跟你一起走幾步消消食。”
林譯:“……”
他拒絕的意思是不是不夠明顯?
林譯一直都是一個慢熱的幾乎冷漠的人。他長這麽大,也只交了駱奇這麽一個朋友,還是因為他們兩個無家可歸的人同病相憐。他不擅長跟人溝通,也就逃避跟人交流,但是現在話已經說到這兒了,無論如何他也不好再拒絕孔陽,只好笑了一下:“那走吧。”
孔陽推著車子,走在林譯身邊:“哎,剛才在桌上忘了問你,你哪個學校的?不是一高中吧?我都沒見過你。”
終於還是被問出來了。林譯在心裏嘆了口氣,但表情卻是滿不在乎:“學不進去就不念了,現在在外面打工。”
“哎,你果然很酷嘛!”孔陽眉飛色舞地說道,“其實總有人覺得讀書是人生的唯一出路,因為大家都走這條路,你不走,你就是異類。其實我覺得未必是這樣嘛,總有不擅長讀書或者沒機會讀書,但這樣的人,也未必就沒有前途啦。”
林譯扭頭看了孔陽一眼,對方的表情一如他的語氣,到是稍微化解了林譯心底的那一丁點剛剛升起的落寞,面對對方的表情也就稍微緩和了一點。
孔陽還繼續說道:“你看就像我,其實我就不怎麽想上學啊,我喜歡打籃球,如果我能夠自己選擇的話,我到是非常願意不讀書,每天去打球,成為一個職業運動員。但是只要我敢動這個心思,我們家老孔就敢把我自己腿打折。”
林譯被他誇張的語氣逗笑,還是勸慰道:“你父母也是為了你好,雖然他們可能未必理解你想要的是什麽。”
孔陽點了點頭:“所以,不能反抗,就只能接受唄。人生在世嘛,總要有那麽一點不順心。”
林譯笑了笑,沒有說話。孔陽正在過著他最羨慕的卻無法企及的生活而不自知,而他,首先要努力地活下來,然後才有時間去看看,自己的人生裏,還有哪些順心的事情,勉強靠著這些順心的事兒,才能找到繼續生存下去的動力。當然,這些話他不會說出來,他跟孔陽不是一類人,交淺言深最是不必。
兩個人又走了一段,林譯看見了一高中的校門也就看見了小吃店的店門,暗暗地松了口氣:“前面我就到了,有機會再聊。”
孔陽順著他的視線朝著小吃店看了一眼,點了點頭:“那好,反正你打工的地方離我們學校這麽近,以後見面的機會應該很多,等有時間,我們一起打球吧。”
可能在孔陽這樣的男生眼裏,打球是兩個男生溝通感情最好的辦法了。林譯沒有解釋自己從小到大,除了在體育課上少有的摸過幾次籃球,連在電視上看籃球比賽的機會都少有。他只是笑著應了句,孔陽跨上自行車,朝著林譯揮了揮手,慢慢消失在車水馬龍之間。林譯站在原地,看著他消失的背影,忍不住感嘆,大概那個樣子青春洋溢的才更符合他們的年紀吧。
無憂無慮的可真是值得羨慕。林譯笑著搖了搖頭,轉過身推開店門,店裏面已經來了幾桌客人,林譯幾乎沒有任何的遲疑,就投身到自己的位置上,畢竟這裏,才是屬於他的世界。
周末學生休息,店裏的客人到是沒有平時那麽多,但是卻也不像工作日的時候那麽集中,一直到八點半,最後一桌客人才買單走了。林譯跟著老板一前一後的收拾店面,店門突然被推開,一個人探頭進來看了一眼,小聲道:“林譯,我在門口等你。”
李老板擡頭看了一眼,笑道:“是小駱啊,進來等會,我們這兒馬上就完事兒了。”
駱奇這幾天每天下班都來接林譯一起回家,到也跟李老板夫婦混了個半熟,他笑瞇瞇地擺了擺手:“不了李哥,我在門口等他就行。”說完,就把頭縮了回去,真的到門口等了起來。
駱奇也不是沒到店內等過林譯,他為人外向,又會說話,李老板夫婦加上李莉麗小朋友對他的印象都很不錯,不知道今天怎麽又突然客氣起來。林譯小聲嘀咕著,急急忙忙地把手裏的活幹完,幫著李老板把店門關上,才慢吞吞地走到一直蹲在店門口的駱奇面前,皺眉道:“神神秘秘的,搞什麽鬼?”
駱奇笑嘻嘻地站起身,突然拉開了工作服的拉鏈,借著旁邊店面的光亮林譯這才註意到駱奇的工作服裏面藏了一個毛茸茸的小東西,趁著拉鏈打開,小東西將頭拱了出來,露出一雙漆黑的眼睛,水汪汪地看著林譯。
林譯忍不住伸手勾了勾它的下巴,有些遲疑地開口:“這……是狗吧?”
“啊,不然呢?”駱奇將小狗塞到林譯懷裏,自己去推停在一邊的電動車,“好啦,我們回家了。”
林譯一邊跟著駱奇往回走,一邊低頭打量著正在懷裏拱來拱去的小狗,說實話,他長這麽大,縱橫G市的大街小巷,見過各種顏值的狗,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懷裏的這只,實在是太醜了。土黃色的毛發裏面還摻雜著一點黑色,下頜前突,牙齒也有點畸形,渾身臟兮兮的,唯一能看的,大概只有那雙亮晶晶的眼睛了。
林譯摸了摸它水潤的鼻頭,隨口道:“這狗哪來的?你抱它回來,是想要養嗎?”
“今天一個一起送餐的哥們出去的時候撿回來的,他們都嫌它醜,還有人嚷嚷著讓老板娘燉了它加餐,我看著它的樣子就沒忍心,說正好我想養條狗,就把它抱回來了。”駱奇說到這兒,猶豫了一下,“我能養它吧?”
林譯低下頭仔細看了看這只狗,他不太懂得辨認狗的年紀,但是也知道這狗應該也脫離了一只小奶狗的年紀。這麽大的狗,一頓大概也得吃不少東西吧?他們兩個真的要養它嗎?小狗似乎感應到林譯的情緒,討好似的在他手上蹭了蹭,漆黑的眼珠閃著光亮,似乎充滿了期待。
“這種土狗其實很好養的,我在老家的時候曾經養過這麽一只狗,給什麽都吃,還能看家護院。我可以從我的夥食裏分一半兒給它。”駱奇看出林譯的猶豫,趕忙說道,“如果,如果你實在不想養,我明天再去問問有沒有人可以養它。我其實也不是非養它不可,今天就是一時看它可憐,不忍心它被吃了。”
林譯聽出他聲音裏的緊張,忍不住笑了起來:“哪就差它一口飯了?大不了我每天打包飯菜回來的時候,多帶一點。”林譯伸手摸了摸小狗的毛,輕聲道,“它長這麽醜,哪還有人願意收養它啊。身上這麽狼狽,也不知道是怎麽長這麽大的。行啊,那就養吧,我當初連你都撿了,也不差它這麽小一只了。”
相處久了,駱奇早就摸清了身邊這人的性格,看起來淡漠難溝通,但其實最是心軟,他伸出一只手,在那小狗的額上點了點:“聽見了嗎,你被接收了,還不趕緊表示一下感謝。”
小狗似乎真的聽懂了駱奇的話,小短尾巴搖到飛起,小腦袋不斷地往林譯懷裏拱。駱奇笑了起來,擡頭看向林譯:“既然養了,就取個名字吧?”
“名字?”林譯思索了一下,“又醜又土,那就叫土土吧?”
“行啊!”前面路口拐了個彎,就到了院門口,駱奇伸手推開了院門,溫聲道,“那就帶土土來參觀一下我們的家吧。”
林譯笑彎了眼角,俯下身將小狗放在地上,在它身上輕輕地拍了拍:“進去吧,我們到家了。”
作者有話要說: 想個書名絞盡了腦汁,更新完已經有氣無力了,希望新書名大家喜歡吧。順便,打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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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郡主請冷靜
文案君:
不小心把定國公家的病世子推下湖之後,安樂郡主蕭明皎的日常變成了這樣:
1.替衛璟找神醫,以防他病死。
2.幫衛璟虐賤人,以防他氣死。
3.給衛璟做媳婦,以防他憋(?)死。→_→
【一句話簡介:京城一霸萌郡主x黑心白蓮病世子的甜寵虐渣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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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譯朝著孔陽笑了笑:“不用了,沒幾步路,我走著就到了。”
孔陽撇了撇嘴,突然腿一擡,從車上下來:“那正好,我剛才吃的有點多,跟你一起走幾步消消食。”
林譯:“……”
他拒絕的意思是不是不夠明顯?
林譯一直都是一個慢熱的幾乎冷漠的人。他長這麽大,也只交了駱奇這麽一個朋友,還是因為他們兩個無家可歸的人同病相憐。他不擅長跟人溝通,也就逃避跟人交流,但是現在話已經說到這兒了,無論如何他也不好再拒絕孔陽,只好笑了一下:“那走吧。”
孔陽推著車子,走在林譯身邊:“哎,剛才在桌上忘了問你,你哪個學校的?不是一高中吧?我都沒見過你。”
終於還是被問出來了。林譯在心裏嘆了口氣,但表情卻是滿不在乎:“學不進去就不念了,現在在外面打工。”
“哎,你果然很酷嘛!”孔陽眉飛色舞地說道,“其實總有人覺得讀書是人生的唯一出路,因為大家都走這條路,你不走,你就是異類。其實我覺得未必是這樣嘛,總有不擅長讀書或者沒機會讀書,但這樣的人,也未必就沒有前途啦。”
林譯扭頭看了孔陽一眼,對方的表情一如他的語氣,到是稍微化解了林譯心底的那一丁點剛剛升起的落寞,面對對方的表情也就稍微緩和了一點。
孔陽還繼續說道:“你看就像我,其實我就不怎麽想上學啊,我喜歡打籃球,如果我能夠自己選擇的話,我到是非常願意不讀書,每天去打球,成為一個職業運動員。但是只要我敢動這個心思,我們家老孔就敢把我自己腿打折。”
林譯被他誇張的語氣逗笑,還是勸慰道:“你父母也是為了你好,雖然他們可能未必理解你想要的是什麽。”
孔陽點了點頭:“所以,不能反抗,就只能接受唄。人生在世嘛,總要有那麽一點不順心。”
林譯笑了笑,沒有說話。孔陽正在過著他最羨慕的卻無法企及的生活而不自知,而他,首先要努力地活下來,然後才有時間去看看,自己的人生裏,還有哪些順心的事情,勉強靠著這些順心的事兒,才能找到繼續生存下去的動力。當然,這些話他不會說出來,他跟孔陽不是一類人,交淺言深最是不必。
兩個人又走了一段,林譯看見了一高中的校門也就看見了小吃店的店門,暗暗地松了口氣:“前面我就到了,有機會再聊。”
孔陽順著他的視線朝著小吃店看了一眼,點了點頭:“那好,反正你打工的地方離我們學校這麽近,以後見面的機會應該很多,等有時間,我們一起打球吧。”
可能在孔陽這樣的男生眼裏,打球是兩個男生溝通感情最好的辦法了。林譯沒有解釋自己從小到大,除了在體育課上少有的摸過幾次籃球,連在電視上看籃球比賽的機會都少有。他只是笑著應了句,孔陽跨上自行車,朝著林譯揮了揮手,慢慢消失在車水馬龍之間。林譯站在原地,看著他消失的背影,忍不住感嘆,大概那個樣子青春洋溢的才更符合他們的年紀吧。
無憂無慮的可真是值得羨慕。林譯笑著搖了搖頭,轉過身推開店門,店裏面已經來了幾桌客人,林譯幾乎沒有任何的遲疑,就投身到自己的位置上,畢竟這裏,才是屬於他的世界。
周末學生休息,店裏的客人到是沒有平時那麽多,但是卻也不像工作日的時候那麽集中,一直到八點半,最後一桌客人才買單走了。林譯跟著老板一前一後的收拾店面,店門突然被推開,一個人探頭進來看了一眼,小聲道:“林譯,我在門口等你。”
李老板擡頭看了一眼,笑道:“是小駱啊,進來等會,我們這兒馬上就完事兒了。”
駱奇這幾天每天下班都來接林譯一起回家,到也跟李老板夫婦混了個半熟,他笑瞇瞇地擺了擺手:“不了李哥,我在門口等他就行。”說完,就把頭縮了回去,真的到門口等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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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奇笑嘻嘻地站起身,突然拉開了工作服的拉鏈,借著旁邊店面的光亮林譯這才註意到駱奇的工作服裏面藏了一個毛茸茸的小東西,趁著拉鏈打開,小東西將頭拱了出來,露出一雙漆黑的眼睛,水汪汪地看著林譯。
林譯忍不住伸手勾了勾它的下巴,有些遲疑地開口:“這……是狗吧?”
“啊,不然呢?”駱奇將小狗塞到林譯懷裏,自己去推停在一邊的電動車,“好啦,我們回家了。”
林譯一邊跟著駱奇往回走,一邊低頭打量著正在懷裏拱來拱去的小狗,說實話,他長這麽大,縱橫G市的大街小巷,見過各種顏值的狗,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懷裏的這只,實在是太醜了。土黃色的毛發裏面還摻雜著一點黑色,下頜前突,牙齒也有點畸形,渾身臟兮兮的,唯一能看的,大概只有那雙亮晶晶的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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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一起送餐的哥們出去的時候撿回來的,他們都嫌它醜,還有人嚷嚷著讓老板娘燉了它加餐,我看著它的樣子就沒忍心,說正好我想養條狗,就把它抱回來了。”駱奇說到這兒,猶豫了一下,“我能養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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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久了,駱奇早就摸清了身邊這人的性格,看起來淡漠難溝通,但其實最是心軟,他伸出一只手,在那小狗的額上點了點:“聽見了嗎,你被接收了,還不趕緊表示一下感謝。”
小狗似乎真的聽懂了駱奇的話,小短尾巴搖到飛起,小腦袋不斷地往林譯懷裏拱。駱奇笑了起來,擡頭看向林譯:“既然養了,就取個名字吧?”
“名字?”林譯思索了一下,“又醜又土,那就叫土土吧?”
“行啊!”前面路口拐了個彎,就到了院門口,駱奇伸手推開了院門,溫聲道,“那就帶土土來參觀一下我們的家吧。”
林譯笑彎了眼角,俯下身將小狗放在地上,在它身上輕輕地拍了拍:“進去吧,我們到家了。”
作者有話要說: 想個書名絞盡了腦汁,更新完已經有氣無力了,希望新書名大家喜歡吧。順便,打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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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幫衛璟虐賤人,以防他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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