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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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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憶錦的就讀學校問題,喬媽媽一直很謹慎,在張閔蘭看來,好的學校意味著好的前途。高考是一方面,人脈則是另一方面。所以早在憶錦還S市讀初中的時候,喬媽媽就做主在A市購置了一套二居室。以便解決憶錦的戶口遷移問題。雖然S市的經濟在全國也是排的上號的,但和國際化都市A市相比,在各方面還有著明顯的差距。所以憶錦的高中所在地說什麽都得在A市。

不過要進大名鼎鼎的A大附中,也不是那麽容易的,更何況憶錦的中考還是在S市參加的。幸好在這一問題上,有做了四年鄰居又搬回A市的陳子介母親幫忙。這件事,也從某一側面,也證明了喬媽媽人際理論的正確性。

對於父母的安排,憶錦並不排斥,因為早在讀初中的時候,憶錦就想得很明白,關於孩子的學習,前途,雖說是家長間炫耀的資本,在一定程度上也取決於父母的社會地位,但回歸本質,還是個人自己的事。所以很多人都不明白,身為土管局千金的憶錦,為什麽肯在學習上花這麽多的功夫,畢竟這和現在社會盛行的風氣是有一定差距的。

由於很早就開始著手安排,再加上憶錦本身的成績,入讀A大附中並沒什麽波折。

在走讀與住校的選擇上,由於學校並沒有嚴格的限制,憶錦毫不猶豫,選擇了走讀。不僅是因為媽媽在A市購置的那套兩居室離學校只有三站車程,更是因為平時家裏只有她一個人,憶錦擁有絕對的主權。雖說S市與A市距離並不遙遠,但來去也要五個小時,對於身為公職人員的喬父喬母,陪讀並不現實。所以喬媽媽喬爸爸一般只會在周末出現。

遇到姚瑟的那天和往常似乎沒有多大區別,不過憶錦很肯定,那個男生是第一次出現在這班公交車上。至少是在這一時間段第一次出現,因為要趕早讀的關系,憶錦乘的一直是最早的那幾班車,而這一時間段,車上往往沒有多少人。

憶錦一上車就看到了坐在最後一排的男生,他穿著深色的長褲與潔白的襯衣,憶錦並不肯定他是否也是自己學校的學生,因為他並沒有穿和自己一樣的校服。憶錦選了個離他隔著三個座位的位置,那樣,她一偏頭,就能看見他,而且動作不會太明顯。

男孩有一頭很柔亮的黑發,雖然按老師的標準,他的頭發稍稍長了點,不過憶錦很喜歡,有流川楓的味道。這麽一想,憶錦忽然覺得男生就像是現實版的流川楓,長得很像,給人的感覺也很像,不知是不是心裏暗示的關系。

和這個年紀大部分女孩一樣,憶錦對“帥哥”這個名詞沒多少免疫力,也許骨子裏更甚,因為憶錦從小就偏愛漂亮的事物,不過奇怪的是,她自己很少打扮,如無特殊需要,永遠是長長的馬尾加簡單的衣衫。外面也會自覺地套上學校的校服外套,不像有些女孩,千方百計地找機會在眾人面前秀一下自己漂亮的衣裙。

再看第二眼的時候,憶錦忽然覺得也許這個男孩並不像流川楓那麽冷血,盡管他給人的第一印象也是淡淡的冷漠,可憶錦直覺的認為他就如同此刻從車窗裏吹來的初秋的微風,雖然沁涼,但是清爽怡人。

憶錦對那個男孩的關註,就像周敦頤在《愛蓮說》裏寫的那樣,“可遠觀但不褻玩”,遇上了,偷偷看上幾眼,沒碰到,也不失落。就像對某些奢侈品的感覺,喜歡卻不一定非得要擁有。因為很清楚的知道那樣的東西並不適合自己。

在第三次遇到男孩的時候,憶錦終於知道男孩和自己一樣,是A大附中高一的學生,不過他實驗一班。實驗班實際上就是快班。普通學校的實驗班都常常藏龍臥虎,更何況是A大附中的。其實,當初,對就讀實驗班還是平行班,母親曾征詢過自己的意見,在某些方面,自己父母還是比較民主的。以當時的情況來講,進實驗班並沒有什麽困難,因為有大名鼎鼎的陳氏總裁夫人從中穿針引線。

但憶錦很清楚自己的實力。盡管是提倡素質教育的年代,但高中的競爭依舊激烈。何必把自己弄那麽辛苦,倒不是對自己沒有信心,而是真正的自知之明。更何況,即使是附中平行班的高考重點率,也是大部分學校難以企及的。

憶錦有用手機設定鬧鈴的習慣,但今早卻沒有被手機熟悉的鬧鈴聲叫醒,不知是睡得太沈還是手機出了問題。學校有著嚴格的出勤制度,也來不及檢查究竟是哪一環節出了問題,唯一的補救方法就是趕快行動。說來也巧,憶錦竟然又看到了那個男生。

緊趕慢趕,還是悲劇地遲到了。更可惡的是校門是在自己眼前合上的。這還是憶錦開學以來第一次遲到,當執勤的老師要求遲到的學生刷卡時,憶錦總算明白,為什麽他們會被許多學生戲稱為“包青天”,不僅是因為監督校工關校門監督得鐵面無私,更是因為讓學生刷卡時,那張臉明顯是黑的。

因為是第一次,在老師嚴厲的目光下,憶錦不免有點局促。那個男生就在自己身後,其實第一次遇上時,憶錦就知道男生是自己學校的學生,不過不清楚具體信息。鬼使神差的,刷完卡後,憶錦並沒有直接離開,執勤老師把這動作誤以為憶錦要聆聽自己的教誨,而且從小女生剛才的生澀的動作不難看出,是第一次遲到,難得老師沖她溫和地一笑,揮了揮手示意憶錦可以離開,免得早自修遲到太久。

這一時間間隙,已經足夠讓憶錦看完男生刷卡的全程。很泰然的動作,明顯是老手,而電腦屏上顯示的數據也證實了這一猜測。難怪不常在公告車上遇上,因為他到校的時間常常比自己晚上十五分鐘。開學到現在,平均一個星期要遲到兩天,但又晚得不會太久,常常是關校門後的一兩分鐘。應該是老師口中的踩點一族。憶錦大膽的猜測,也許他的班主任也不止一次地勸他早起五分鐘,就像自己的班主任對自己班的幾根“老油條”一樣,從苦口婆心,到曉以大義,因為按學校的規定,學生遲到是要扣班主任獎金的,一次一元。很變態的規定,但效果確實不錯。

只是沖沖一瞥,一點也不刻意,幸好憶錦的記憶力一直不錯,短短幾秒,就掌握了所有信息。

姚瑟,實驗一班,那個名字不由讓憶錦輕輕一怔,談不上欣喜,也許驚訝的成分居多,因為兩人的名字的何在一起就是“錦瑟”,很自然,憶錦想到了李商隱的那首《錦瑟》, “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那時候並不在意詩歌本身,只是單純的覺得有緣,現在細細回味,倒真有幾分像兩人之間的真實寫照。

正如憶錦猜測的,關於兩人的第一次見面,姚瑟並沒印象。只是忽然有一天發現,走在校園裏,會常遇見一個女生沖自己打招呼。沒有言語,只是單純的微笑點頭。不見得多矜持,但給人的感覺很真實,讓人覺得很舒服。那女孩的個子嬌嬌小小的,因為套在中規中矩的校服裏,看不出身材。但給人的感覺有點偏瘦。長長的頭發紮成簡單的馬尾,臉上有幾顆青春痘,並不突兀。

由於是大都市的高中,即使在那個時代,高中女生化淡妝也是件尋常不過的事,只要不過分,老師也不怎麽約束。畢竟那時在A市就已經出現了“老師淡妝上講臺”的口號!對於正值青春年少的女孩們,學校也不苛求。但這個女孩的臉上很幹凈,她不是那種讓人一眼就覺得驚艷的女孩,也談不上俏麗可愛,不過身上有一種靈秀之氣。姚瑟拿不準她屬於哪一類女生,她的笑容有點秀氣,可真正文靜的女孩並不會主動對一個陌生的男孩打招呼,可若說她活潑,從遇見的情形判斷也不像。

當時班裏女生間正流行“星座”一說,姚瑟並不關註,但耳濡目染之下,知道自己是雙子座,忽然覺得這女生也是雙子座。因為不了解,姚瑟只是單純從星座的名稱上推測星座與人性格間的聯系。直到很久之後的一天,憶錦半是認真半是玩笑地告訴他,水瓶與雙子是一見鐘情率最高的星座。

平時,即使是熟悉的人沖他打招呼,姚瑟都不見得會回應,但對這個只稱得上眼熟的女生,姚瑟會淡淡地點頭示意。直到高一結束,女生轉來了自己班,姚瑟才知道她叫喬憶錦。不過當時盛傳,她是二班陳子介的女友。對於陳子介,姚瑟並不陌生。陳氏集團的獨子,一個漂亮得有些耀眼的男孩。

關於兩人經常在校園遇上,倒並不是憶錦刻意為之,因為是同一年級的,活動範圍都差不多,留心一下,就會發現,能遇上的地方還真不少。課間出操能遇見,食堂打飯也能看到,有時就連上個廁所也能碰上,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

憶錦真正刻意做的,是在轉班級這件事上。按照“優勝劣汰”的法則,每一學年,實驗班都會進行人員調整。說白了,就是在年級排名靠前的進去,成績不理想的出來。挺殘酷的,但符合中國目前的教育形式,畢竟一所高中賴以生存的根本就是重點率。

那一陣子,憶錦著實在數學和物理兩門課上花了一番功夫。嚴格來講,憶錦屬於偏文的那類學生,並不是說她的理科成績有多麽糟糕,而是與在地理與歷史上出色相比,理科成績的確遜色不少。

所以當高一結束,年級排名出來後,憶錦提出要進入實驗班,著實讓班主任吃了一驚。實驗班的全稱是理科實驗班,顧名思義,進去後,相當於你直接選擇了理科。為此,班主任還與憶錦好好談了一談,不過憶錦很堅持,作為老師,也不便多說。而且從現實來講,在她們學校學理確實比學文有優勢。老師又可惜地看了一眼旁邊的成績單,那裏,憶錦的文科成績在全校綜合排名第四,而理科,勉強擠進前八十。

憶錦也不清楚自己當時為什麽會做出那樣的決定,不過可以肯定,姚瑟是很大一方面的原因。老天似乎也有意成全憶錦的那點小心思,兩個實驗班,憶錦如願進了一班。

“有沒有覺得當時的我有點傻氣?”憶錦俏皮地問著對面的人,可不等姚瑟回答,又繼續,“說這麽多,只是想讓你明白,你就像是我的一個夢,一個關於少女情懷的夢,我從一開始,就做了那麽許多,所以之後,當有機會真正擁有你時,才會那樣的不假思索且不顧一切。”

“知不知道,你當時曾給我這樣一種錯覺,你會永遠站在我身邊。”姚瑟修長的手指摩挲著杯子的邊緣,那雙丹鳳眼認真地看著對面的女子。

“瑟,兩個人相處,有一方多付出一些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你不覺得當時,我們倆之間的天平是完全失衡的嗎?!並不是我有多麽地無私或是深愛你,只是因為當時我覺得這是我自己的夢,要構築出最完美的輪廓我就得要竭盡全力。至於你投入多少,我並不計較。可真維系一段感情並不是這樣的。你是聰明人,應該明白我說的是什麽。”

憶錦感覺到腿上的動靜,低頭一看,原來是小家夥醒了。漂亮的眼睛裏還帶著一絲剛醒的迷蒙。

憶錦扶著糯糯支起了身子,讓她坐在自己身邊。

“糯糯,這是叔叔!”憶錦指著姚瑟,鄭重其事地向小家夥介紹。糯糯睜著水靈靈的大眼看著坐在對面的陌生人,忽然大腦袋直往憶錦的胸脯裏鉆。倒是難得在人前出現了羞怯的樣子。

“原來混世小魔王也有害羞的一天。”憶錦挖出了埋在自己胸前的大腦袋,在他小鼻子上親昵地刮了一刮。

“陳啟凡,我兒子,小名叫糯糯。糯糯來告訴叔叔,今年你幾歲了?”小家夥還挺合作,伸出了兩個胖胖的手指頭。

憶錦不知在電話裏,自己是不是多想了,但這樣做,總沒有錯。糯糯那雙漂亮的大眼睛,足以說明一切。

忽然,姚瑟笑了,似是很開心。了然地看了憶錦一眼,“錦,看來你還沒弄明白我的意思。不過,我們有充分的時間。今天就到這兒吧。來,小家夥,叔叔抱你出去!”姚瑟走到糯糯跟前,半蹲著身子,與他平視著對話。

前一刻還躲在媽媽懷裏不肯出來的小人兒,這會兒竟大大方方地伸出了兩只小短手。分別時,還不忘附送一個濕嗒嗒的“香吻”,看來,這小子對漂亮的事物也沒多少免疫力。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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