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酸死過去的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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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薩心裏一片空白,接通了電話,一言不發。
“餵,餵餵,能聽見嗎?”易霆的聲音好像在催促。
蘭薩把手機壓在耳邊,依然不說話,輕輕放出了鼻息,踱步走到窗前,借著新鮮空氣舒緩心情。
“噢,有氣就行。”易霆直直白白的說,“他們說你喜歡我?”
怎麽能這麽淡定直接的問出來?
蘭薩微張著唇,臉色陰鷙地凝視其他生靈。窗外的鳥劃過一聲刺耳的鳴叫,拍打翅膀飛走了。
他壓低聲音回道:“只是說你在狼人中,算是很特別的。”
易霆朗笑一聲,嘿嘿道:“你是不是不好意思啊?還說要跟我過一輩子呢,就是喜歡老子對吧?”
蘭薩把手機往地上一松,任由它落地摔個痛。
居然敢這麽漫不經心的拆穿他的心意?
那小心藏好,安放在心口裏不由人察覺的愛意,被正大光明的抖落出來了。
蘭薩無法接受。
這無異於亮出柔軟的肚皮,明晃晃的告訴人家弱點,和一只討主人歡心的寵物有什麽區別!
他撿起手機,利落否決道:“不是。”
易霆又懵了:“你別害羞哇,我這就去找你嘮嘮。”
蘭薩昏頭轉向,耳朵發紅,心要從喉嚨口裏蹦出來了。決不能,不能讓他瞧見自己現在的模樣!
“別過來!”蘭薩聲音猛的提高,斟酌了一會兒用詞,“我是尊貴的血族,從來沒有哪個血族會自降身份和狼人待在一起的。”
對方“唔”了一聲,沒再說話,似乎在等待下文。
蘭薩拿定了主意,要撇清這一切:“我只是欣賞你做我的下屬,寵物。你居然會有這種荒唐的揣測,現在開始,也不必和我往來了。”
他的心又平靜下來,一動不動,內裏感到一片冰涼。
說出口了,這樣易霆就會相信了吧?
對,是這樣的,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定是自己沈眠了太久,見到和過往不同的狼人感到了好奇,只是一種興趣罷了。
“你……”易霆似乎楞了一楞,說話罕見的磕巴起來,“老子……你……算了!愛咋想咋想吧,老子不挨你了,再攢一份老婆本去!”
嘟,電話掛斷。
蘭薩垂手坐在椅上,強行提起嘴角,做了一個虛假的微笑。
他曾經覺得狼人一直是愛慕他的,這些日子也想好了,如果狼人展開攻勢,要如何恰到好處的拿捏住姿態,再慢慢的應允。
一場突如其來的曝光,破壞了他的節奏。
蘭薩可以為了小狼涉險,也可以改變自己對愛情的認知,但也絕不會是先說出口那個。
被知道了,就只能否認。
“可你為什麽真的走了。”蘭薩喃喃自語,眼神凝成一點望著地面,“傻狼。”
難道他之前想錯了?這只狼人,只是出於責任心對他的關懷,根本沒有一點愛意?
這種認知讓蘭薩更無法接受了。
他徒手撕碎了窗簾:“怎麽可能?”
華美的布料到處紛飛,和屋中人淩亂的心思一樣。
怎麽可以?他堂堂血族親王,是世間最高貴
的生物,本身就是美的代言,對很多珍寶不屑一顧,愛上了一只不修邊幅的狼人。
這只狼人還並沒有折服在自己的魅力之下?
蘭薩眼裏升騰出一陣怒氣,紅眸更加鮮艷,是血族最瘋狂的模樣,隨時都可能將身旁的活物撕碎吸食。
他按著窗框一腳踩上,想出去大鬧一場。
很不開心,很不爽快,要讓別人也不高興。
又忽然想起這個時代的條條框框,腳步一扭跳回屋子裏。
……
冷靜,冷靜,若是被他們那個小破局抓了,到時候和傻狼面面相對,還被審訊,得不償失。
他躺回自己的石棺裏平覆心情,卻久久難停。
再這樣下去……
蘭薩用指甲撓了撓棺材蓋:“恐怕要和那血獵一樣,永遠憎恨一種生物了。”
從此,狼人,一生黑。
——
蘭薩又變回了千年前的模樣,又宅又孤還高冷,一連好多天沒見到任何活的東西,享受自己的小天地。
這一日,他的門鈴響了。
蘭薩正糟蹋花的手一頓,遲疑的看了過去。是那傻狼,來道歉的?
不,不像,是的話就直接闖進來了。
他警惕地一步步走近,在門口發問:“是誰?”
門外沈默了一瞬,陰厲說道:“吾友,好,久,不,見。”
真是一名不速之客。
蘭薩沒有開門的意思,趾高氣揚:“小玫瑰,如果你在流浪,我這裏也沒有位置讓你住下。”
玫瑰獵手無情道:“是你流浪,我來敘舊。”
蘭薩哼了一聲,身為血族親王,主動把一個知名大血獵放進了屋。
眼前一個身穿黑袍的高挑男子,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張臉,兩只長耳把布料凸出好長一截,是精靈的象征。
這倆人待一塊,氛圍微妙極了。
血族優雅淡定的搖晃一杯紅酒,精靈陰森森的一身殺伐氣。
蘭薩先開口了:“敘什麽舊?”
那人聲音沙啞:“時間平靜,聽你醒了,非常高興,來吃八卦。”
這血獵的話一如既往的言簡意賅,細細一品還有些調皮戲謔。
“八卦?你也學到了這種詞匯。”蘭薩冷哼一聲,膝蓋搭在一起,“如你所見,我在熟悉這一千年來的空白,如果你想拿這個取樂,請別在我面前。”
玫瑰獵手搖頭,頓了頓:“終於動心?”
哪壺不開提哪壺。
蘭薩這幾天總想努力忘掉之前的一切,只是時不時想起片段,有些習慣也改不了。
正在努力糾正爬上雲端,卻又一下子被打回了谷底。
更重要的是,連這家夥都知道了,世上還有什麽人不清楚?
蘭薩沒好氣道:“這與你無關。”
“深感驚奇。”玫瑰獵手鼓了鼓掌,表情擋在了兜帽下,“祝你幸福。”
聽著像是好話,實則是在嘲諷吧,怎麽可能由衷祝福他?
從來就沒承認過這個家夥是他朋友,只是一種微妙的仇敵關系。
蘭薩堅持道:“不用你的祈禱,我不會擁有任何伴侶。”
“那就隨你。”精靈笑了一聲,
明明是擁有華美歌喉的種族,聽著卻像野獸低吼,點了點頭,“吾友傲嬌。”
傲嬌?似乎經常在那些文字泡裏出現這個字眼,是當今社會的流行用語。
蘭薩不可置信地盯了人一眼:“你已經如此入鄉隨俗了麽?”
“早非吾鄉。”精靈沈默了一會兒,“黑市出售,據說天價。”
這前言不搭後語的。
但蘭薩聽懂了,是在說舞會時對付他的道具,不是玫瑰獵手給別人的,是落在黑市讓人買了。
忽然又想起那變身的超兇小狼來。
蘭薩漫不經心的摸了摸手指:“哦,早知道了,忘了。”
血獵又擺了擺手:“無意獵你。”
“有意你也做不到。”蘭薩自信揚起下巴,挑釁地看了人一眼,“怎麽,當初說要殺盡天下血族,現在又要食言了?”
蘭薩聽見一聲意味不明的長吟,疑惑看了過去,他從來不懂這家夥腦子裏都裝了什麽。
又是一聲冗長的“嘶——”
“不曾記得。”血獵摸了摸自己兜帽,語氣毫無起伏,“你記錯人。”
……
蘭薩心裏冷笑,眼前這家夥從來不信守諾言,宣的誓都消散在風裏了。
血獵又坦然承認:“曾偷你畫,吾妻喜愛。”
“我便把這事當做你在向我宣戰了。”蘭薩抱著胳膊,想起自己的傑作,舒緩了眉眼,忽然又一挑,“你有妻子?”
血獵點了點頭:“陪伴至今。”
蘭薩心裏大驚,萬般不信地盯了盯人。
這個一直和戀人在背叛路上撒歡的家夥,竟然會有了相伴這麽多年的人?
蘭薩摸摸下巴:“你當年說的死了心了,要殺掉所有血族再自殺,對這世間充滿怨恨,沒心思再談情說愛。然後現在也會有伴侶?”
血獵輕輕的咳嗽了兩聲,似乎在掩飾什麽。
“不曾記得。”血獵又打了個哈欠,微微搖頭,“你睡糊塗。”
蘭薩撇了撇嘴角,看來這事是真的。
他有些好奇:“是誰,什麽生物?”
玫瑰獵手站起身來:“在家等我。”便留了一個背影給蘭薩,頭也不回的走了。
小玫瑰的伴侶還活著?還是老老實實在家等著的那種人?
到底是何方神聖能忍受這陰厲的脾性,這殘忍的瘋子又會愛上什麽正正經經的家夥?
蘭薩滿頭疑惑,但不會主動去找人問清楚,只抱著疑問等待來日解答的那天。
等腳步聲徹底不見了,蘭薩揉了揉眉心,還陷在驚奇之中。
若說他自己還有萌發愛情的希望,那玫瑰獵手就跟沙漠裏的石頭一樣,這輩子絕無擁有伴侶的可能。
可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
血族親王愛上一只狼人。
死玫瑰還能枯木逢春。
蘭薩搖頭不解:“他都有,我怎麽會沒有?”
他突然又相信愛情了。
血族讓狼人當伴侶也沒什麽做不到的,現在這個時代……不是很自由、誰也不在乎身份麽?
可想起小狼最後和他訣別的話,心裏就是一陣五味陳雜。
傻狼,為什麽還不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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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餵餵,能聽見嗎?”易霆的聲音好像在催促。
蘭薩把手機壓在耳邊,依然不說話,輕輕放出了鼻息,踱步走到窗前,借著新鮮空氣舒緩心情。
“噢,有氣就行。”易霆直直白白的說,“他們說你喜歡我?”
怎麽能這麽淡定直接的問出來?
蘭薩微張著唇,臉色陰鷙地凝視其他生靈。窗外的鳥劃過一聲刺耳的鳴叫,拍打翅膀飛走了。
他壓低聲音回道:“只是說你在狼人中,算是很特別的。”
易霆朗笑一聲,嘿嘿道:“你是不是不好意思啊?還說要跟我過一輩子呢,就是喜歡老子對吧?”
蘭薩把手機往地上一松,任由它落地摔個痛。
居然敢這麽漫不經心的拆穿他的心意?
那小心藏好,安放在心口裏不由人察覺的愛意,被正大光明的抖落出來了。
蘭薩無法接受。
這無異於亮出柔軟的肚皮,明晃晃的告訴人家弱點,和一只討主人歡心的寵物有什麽區別!
他撿起手機,利落否決道:“不是。”
易霆又懵了:“你別害羞哇,我這就去找你嘮嘮。”
蘭薩昏頭轉向,耳朵發紅,心要從喉嚨口裏蹦出來了。決不能,不能讓他瞧見自己現在的模樣!
“別過來!”蘭薩聲音猛的提高,斟酌了一會兒用詞,“我是尊貴的血族,從來沒有哪個血族會自降身份和狼人待在一起的。”
對方“唔”了一聲,沒再說話,似乎在等待下文。
蘭薩拿定了主意,要撇清這一切:“我只是欣賞你做我的下屬,寵物。你居然會有這種荒唐的揣測,現在開始,也不必和我往來了。”
他的心又平靜下來,一動不動,內裏感到一片冰涼。
說出口了,這樣易霆就會相信了吧?
對,是這樣的,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定是自己沈眠了太久,見到和過往不同的狼人感到了好奇,只是一種興趣罷了。
“你……”易霆似乎楞了一楞,說話罕見的磕巴起來,“老子……你……算了!愛咋想咋想吧,老子不挨你了,再攢一份老婆本去!”
嘟,電話掛斷。
蘭薩垂手坐在椅上,強行提起嘴角,做了一個虛假的微笑。
他曾經覺得狼人一直是愛慕他的,這些日子也想好了,如果狼人展開攻勢,要如何恰到好處的拿捏住姿態,再慢慢的應允。
一場突如其來的曝光,破壞了他的節奏。
蘭薩可以為了小狼涉險,也可以改變自己對愛情的認知,但也絕不會是先說出口那個。
被知道了,就只能否認。
“可你為什麽真的走了。”蘭薩喃喃自語,眼神凝成一點望著地面,“傻狼。”
難道他之前想錯了?這只狼人,只是出於責任心對他的關懷,根本沒有一點愛意?
這種認知讓蘭薩更無法接受了。
他徒手撕碎了窗簾:“怎麽可能?”
華美的布料到處紛飛,和屋中人淩亂的心思一樣。
怎麽可以?他堂堂血族親王,是世間最高貴
的生物,本身就是美的代言,對很多珍寶不屑一顧,愛上了一只不修邊幅的狼人。
這只狼人還並沒有折服在自己的魅力之下?
蘭薩眼裏升騰出一陣怒氣,紅眸更加鮮艷,是血族最瘋狂的模樣,隨時都可能將身旁的活物撕碎吸食。
他按著窗框一腳踩上,想出去大鬧一場。
很不開心,很不爽快,要讓別人也不高興。
又忽然想起這個時代的條條框框,腳步一扭跳回屋子裏。
……
冷靜,冷靜,若是被他們那個小破局抓了,到時候和傻狼面面相對,還被審訊,得不償失。
他躺回自己的石棺裏平覆心情,卻久久難停。
再這樣下去……
蘭薩用指甲撓了撓棺材蓋:“恐怕要和那血獵一樣,永遠憎恨一種生物了。”
從此,狼人,一生黑。
——
蘭薩又變回了千年前的模樣,又宅又孤還高冷,一連好多天沒見到任何活的東西,享受自己的小天地。
這一日,他的門鈴響了。
蘭薩正糟蹋花的手一頓,遲疑的看了過去。是那傻狼,來道歉的?
不,不像,是的話就直接闖進來了。
他警惕地一步步走近,在門口發問:“是誰?”
門外沈默了一瞬,陰厲說道:“吾友,好,久,不,見。”
真是一名不速之客。
蘭薩沒有開門的意思,趾高氣揚:“小玫瑰,如果你在流浪,我這裏也沒有位置讓你住下。”
玫瑰獵手無情道:“是你流浪,我來敘舊。”
蘭薩哼了一聲,身為血族親王,主動把一個知名大血獵放進了屋。
眼前一個身穿黑袍的高挑男子,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張臉,兩只長耳把布料凸出好長一截,是精靈的象征。
這倆人待一塊,氛圍微妙極了。
血族優雅淡定的搖晃一杯紅酒,精靈陰森森的一身殺伐氣。
蘭薩先開口了:“敘什麽舊?”
那人聲音沙啞:“時間平靜,聽你醒了,非常高興,來吃八卦。”
這血獵的話一如既往的言簡意賅,細細一品還有些調皮戲謔。
“八卦?你也學到了這種詞匯。”蘭薩冷哼一聲,膝蓋搭在一起,“如你所見,我在熟悉這一千年來的空白,如果你想拿這個取樂,請別在我面前。”
玫瑰獵手搖頭,頓了頓:“終於動心?”
哪壺不開提哪壺。
蘭薩這幾天總想努力忘掉之前的一切,只是時不時想起片段,有些習慣也改不了。
正在努力糾正爬上雲端,卻又一下子被打回了谷底。
更重要的是,連這家夥都知道了,世上還有什麽人不清楚?
蘭薩沒好氣道:“這與你無關。”
“深感驚奇。”玫瑰獵手鼓了鼓掌,表情擋在了兜帽下,“祝你幸福。”
聽著像是好話,實則是在嘲諷吧,怎麽可能由衷祝福他?
從來就沒承認過這個家夥是他朋友,只是一種微妙的仇敵關系。
蘭薩堅持道:“不用你的祈禱,我不會擁有任何伴侶。”
“那就隨你。”精靈笑了一聲,
明明是擁有華美歌喉的種族,聽著卻像野獸低吼,點了點頭,“吾友傲嬌。”
傲嬌?似乎經常在那些文字泡裏出現這個字眼,是當今社會的流行用語。
蘭薩不可置信地盯了人一眼:“你已經如此入鄉隨俗了麽?”
“早非吾鄉。”精靈沈默了一會兒,“黑市出售,據說天價。”
這前言不搭後語的。
但蘭薩聽懂了,是在說舞會時對付他的道具,不是玫瑰獵手給別人的,是落在黑市讓人買了。
忽然又想起那變身的超兇小狼來。
蘭薩漫不經心的摸了摸手指:“哦,早知道了,忘了。”
血獵又擺了擺手:“無意獵你。”
“有意你也做不到。”蘭薩自信揚起下巴,挑釁地看了人一眼,“怎麽,當初說要殺盡天下血族,現在又要食言了?”
蘭薩聽見一聲意味不明的長吟,疑惑看了過去,他從來不懂這家夥腦子裏都裝了什麽。
又是一聲冗長的“嘶——”
“不曾記得。”血獵摸了摸自己兜帽,語氣毫無起伏,“你記錯人。”
……
蘭薩心裏冷笑,眼前這家夥從來不信守諾言,宣的誓都消散在風裏了。
血獵又坦然承認:“曾偷你畫,吾妻喜愛。”
“我便把這事當做你在向我宣戰了。”蘭薩抱著胳膊,想起自己的傑作,舒緩了眉眼,忽然又一挑,“你有妻子?”
血獵點了點頭:“陪伴至今。”
蘭薩心裏大驚,萬般不信地盯了盯人。
這個一直和戀人在背叛路上撒歡的家夥,竟然會有了相伴這麽多年的人?
蘭薩摸摸下巴:“你當年說的死了心了,要殺掉所有血族再自殺,對這世間充滿怨恨,沒心思再談情說愛。然後現在也會有伴侶?”
血獵輕輕的咳嗽了兩聲,似乎在掩飾什麽。
“不曾記得。”血獵又打了個哈欠,微微搖頭,“你睡糊塗。”
蘭薩撇了撇嘴角,看來這事是真的。
他有些好奇:“是誰,什麽生物?”
玫瑰獵手站起身來:“在家等我。”便留了一個背影給蘭薩,頭也不回的走了。
小玫瑰的伴侶還活著?還是老老實實在家等著的那種人?
到底是何方神聖能忍受這陰厲的脾性,這殘忍的瘋子又會愛上什麽正正經經的家夥?
蘭薩滿頭疑惑,但不會主動去找人問清楚,只抱著疑問等待來日解答的那天。
等腳步聲徹底不見了,蘭薩揉了揉眉心,還陷在驚奇之中。
若說他自己還有萌發愛情的希望,那玫瑰獵手就跟沙漠裏的石頭一樣,這輩子絕無擁有伴侶的可能。
可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
血族親王愛上一只狼人。
死玫瑰還能枯木逢春。
蘭薩搖頭不解:“他都有,我怎麽會沒有?”
他突然又相信愛情了。
血族讓狼人當伴侶也沒什麽做不到的,現在這個時代……不是很自由、誰也不在乎身份麽?
可想起小狼最後和他訣別的話,心裏就是一陣五味陳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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