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章 被宿敵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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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薩看著房間雪白的墻壁和毫無品味的木制家具,心情糟糕到谷底,想回墓穴繼續沈眠的心都有了。

“能有地方給你住就不錯了,挑三揀四的,不比你那老破的棺材強?”易霆迫於吸血鬼怨念的眼神,擼起袖子,搖著尾巴在這房間裏大掃除。

蘭薩勉為其難地坐在椅上翹著腿,扯扯自己上身的現代風黑白T恤,嫌惡道:“布料太過低劣,樣式簡陋無比,給我換件衣服。”

“吼!”易霆怒嚎一聲,把手上的雞毛撣子狠狠往墻上一摜,被灰嗆的咳嗽了兩下,“家裏沒有你看得上的衣服,光著吧!”

狼人發了威,自己還虛弱。蘭薩的脊背感到一絲緊張,緩緩繃直:“小狼,身為照料者,留心你對我說話的語氣。”

易霆猛吸了幾口氣,平覆暴躁,就把蘭薩的房間門狠狠一關,奪門而出。

蘭薩被關在這簡潔的小房間裏,沒有裝滿名貴紅酒的酒架、精心雕刻的石棺、夜晚怒放的薔薇花,也不是典雅華貴的裝修風格,對他來說仿佛簡陋的囚籠一樣。

過不一會兒,易霆身前居然掛著圍裙又進來了,手裏端著一盤近生牛排,上面還沾著血。

易霆把盤子往桌上一撂,抱臂努嘴:“吃,趕緊吃。”

易霆剛才用網絡搜索了半天,留下了這些瀏覽記錄:吸血鬼除了血還吃什麽,吸血鬼吃不吃牛排,吸血鬼喝不喝水,吸血鬼為什麽那麽挑剔,吸血鬼他娘的到底怎麽養。

網友的回答自然眾說紛紜、千奇百怪,甚至還有人說,吸血鬼經過漫長的演變,現在最愛吃大蒜。

易霆也嫌吸血鬼咬他脖子癢癢,就掏了冰箱裏的牛排給他涮一下端來。

蘭薩只瞥了一眼,鼻子都沒動一下,十足高傲:“不吃。”

易霆叉起牛排要往蘭薩嘴裏塞,暴躁道:“別的吸血鬼都吃,你怎麽就不吃!”

蘭薩聞著牛排的味道絲毫感覺不到肉香,反而惡心反胃。他一轉身子往角落跑,一拽窗簾把自己擋住:“我寧可無法飽腹,也不會吃如此低劣的食物。”

“愛吃不吃!”易霆把牛排往嘴裏一扒,大口咀嚼,吃相狼吞虎咽,任誰聽了都覺得香。嘟嘟囔囔,“不吃老子自己吃。”

優雅的血族親王無法容忍這不雅觀的用餐行為,擺手嫌棄道:“不要在我面前進食,粗魯無禮的狼人。”

易霆吧唧吧唧嘴,風卷殘雲似的解決了食物:“老子吃飽了,你愛咋咋吧。”一雙狼耳因為咀嚼上下舞動著,沒過多久把門一關也離開了。

蘭薩再度陷入獨處境地,一邊壓抑嗜血的本能不去找狼人,一邊對這小破屋子感到極度不適應,身體越來越虛弱。吸血鬼本就明顯的眼圈更是青了幾度,一臉沒吃飽飯的菜色,比剛挖出來時還脆弱。這幾天易霆偶爾探個頭進來瞧瞧,他也是愛答不理地躺著。

這一天易霆又來探查,發現蘭薩蜷著身子在床上躺著,氣若游絲:“你虐待我……”

“瞅你那孬樣。”易霆過來扒拉蘭薩的臉色,喉嚨裏咕嚕嚕了幾聲,一歪脖子,拉過他的腦袋按上去,“喝。”

蘭薩搖頭抵死不從,他認為喝狼人的血只會加強對他的控制,高貴的血族寧可力量殆盡而消亡,也絕不成為

狼人的奴仆。

“這不吃那不喝,你到底要吃什麽玩意?”易霆擡起他的下巴,吊著眼睛不悅的瞧。

蘭薩對這行為很不滿,用手指勉力扒下狼人的爪子:“紅酒,產自我故鄉的。”

“屁事兒多。”易霆的耳朵都壓平了,瞪著看似柔弱的吸血鬼,“給老子等著,別亂走。”隨後出了門。

蘭薩從前很愛品酒,紅酒是他除了血液外唯一能進食的東西,他當時住的古堡裏有成千上百的紅酒珍藏,如今肯定已在戰火中消失了,或者被哪個旅游文化公司當成歷史人文景點了。

“這個時代,太奇怪了。”蘭薩神色怏怏,把自己埋在昏暗的被子裏,仿佛以此能遮住身遭的一切,假裝自己在最喜愛的環境之中。

易霆穿著一身休閑裝,風風火火去超市逛了一圈,買了掛名“吸血鬼之鄉”牌子的紅酒。

年頭還挺久,這一下讓易霆的錢包破費了不少,成了血族的照料者,沒發到工資不說,還往外頭搭錢。

易霆心裏一萬個不樂意。

蘭薩正在被窩悶著,聽見開門聲又響了,沒精打采的往門口看去。只見易霆拿著一瓶紅酒,手上使大力“咣”的一下就把木塞拔了出來,噴了他滿手的紅色液體。

“開瓶方式錯誤。”蘭薩不滿意的探出腦袋,對狼人粗魯的認識更上一層,“你這是對酒的糟蹋。”

易霆也沒給他準備醒酒器和酒杯,直接握著紅酒瓶子的瓶頸,往人面前一伸,“別啰嗦,喝吧。”

蘭薩矜起鼻子嗅了嗅,偏頭嫌棄:“批量生產的劣等假酒,不喝。”要知道他以前喝慣的,都是小吸血鬼尋求庇護獻給他的,是釀酒大師費盡心力釀造多少年的佳品。現代機器批量生產的低價紅酒怎麽比得上?

易霆磨了磨牙,惡狠狠道:“剛才還說喝,來了又不要,折騰老子是吧!”

不及蘭薩回嘴,易霆一氣之下仰頭,把紅酒傾倒進自己口裏,一整瓶酒液將他頭發到脖子全部沾濕,頗為豪氣,小聲嘀咕:“什麽玩意,真不好喝。”

蘭薩坐起身子,瞇著眼睛瞧狼人毫不優雅的狂飲,卻能體會到他的颯爽。

易霆三步兩步走過來,按著蘭薩的腦袋,把那獠牙對著自己的脖子上按,“你不喝,我自己喝。別逼逼叨叨,你死了老子還得挨罰!咬!”

蘭薩從未被人逼著吸食對方的血液,被狼人這麽一威懾,下意識伸出獠牙咬進那讓他著迷的血管裏,他能嘗到易霆身上淡淡的酒氣和清冽的血液,混雜在一起,莫名的心曠神怡。

蘭薩舒服的瞇起眼。這名狼人,粗獷張揚,但沒有真的傷害過他……

一定是為了那個研究實驗。

這一次進食幾乎是易霆按著強逼他吸血,沒過一會又抓著他頭發拔出獠牙。

易霆扭扭脖子:“行了吧,餓了就吸,平時別整的病懨懨的。”

“我無法在你簡陋的巢穴居住。”蘭薩的臉色好了一些,依然對房間十分不滿。

易霆咂咂嘴,轉身撥通了總局的電話,夾著尾巴大聲作吼:“這吸血鬼太龜毛事兒多了!這兩天弱的不行,比出土時還憔悴,整的老子苛待他了似的,挑三揀四就是不樂意在我屋子裏住!我覺得他沒法適應,你們想辦法

吧!”

電話聲異常的大,蘭薩微尖的耳朵抖了抖,也能聽見那人說:“哎呀易組長……辛苦你了,我們這兩天查了不少古籍,關於血族的習性和愛好。他睡覺愛睡棺材裏,居住地也一般在古堡、教堂,那古堡現在都是人文景點了,不能讓他住,所以我準備了點好東西。你等會過來取一下吧?”

其實最重要的原因是組織買不起古堡吧,非營利性又樸素,不然蘭薩也不能這麽嫌棄易霆的家。

易霆皺眉應了,把作精吸血鬼一鎖,開車去拉了一堆家裝回來。

蘭薩閑適地躺了一會兒,就見易霆進門一掃尾巴,“出去待著!”把他驅逐出屋子,趴在地上認認真真地鋪地板貼。

蘭薩站起來往裏探頭,見到木板地變成了深色的石塊,好奇問:“這是哪裏的石頭?”

“假……”易霆剛要開口,又頓了一下,“別管哪的了,我上哪知道去。”

蘭薩優雅地抱壁,看易霆在墻上鋪滿了古堡風格的墻紙,又三兩步跳桌子和窗臺上,在天花板上布置幽黑的月夜。

蘭薩不知道這個時代的家裝如此簡易而神奇,心情好了許多,伸手摸摸墻壁:“你要將這裏打造成古堡嗎?好吧,這狹隘的空間遠不比我曾經的居所寬闊。”

易霆翻了翻眼皮,又把蘭薩睡了千年的大棺材搬了進來,它在經過清潔翻新之後,顯得也沒那麽破舊了。

蘭薩自然地走過來,輕輕坐在棺材邊沿,敲敲質地,沈吟片刻:“這副棺腐朽了太多,但總比你粗糙的床好。”

易霆哼哧一聲,忽然把蘭薩身上的T恤給扒了,往屋外隨手一扔。

蘭薩從未被人扒過衣服,在狼人面前光裸著上身,護也不是,不護也尷尬,伸長指甲要去抓狼人,擰著眉:“無禮。”

“這也沒多少肉啊。”易霆只是對他蒼白的軀體砸了咂嘴,粗魯地將純黑色長袖襯衫往蘭薩身上套,像照顧小孩似的,一顆顆給他系扣子。

果不其然系竄了,好端端的衣服滑稽無比,蘭薩忍無可忍打落狼人的手,喑啞的聲音低低道:“你不準再碰我。”用他自己骨節分明又靈巧的手指重新系上。

花邊領結也扣上後,蘭薩徹底滿意了,高高揚起他的脖子,步伐端莊地在這屋裏走來走去,仿佛回到千年前的古堡裏,還是那個受血族敬仰、受人類和狼人忌憚的血族親王。

“騷包。”易霆終於能歇下了,靠著門框吊起眼,對蘭薩追求的品味十分不解。揚眉吐氣道:“快死了喊老子,沒事別麻煩。”

天已淩晨,蘭薩沒作什麽回應,徑自躺回了棺材裏,閉上眼睛準備睡了,“我要入眠,別來打擾。”

睫毛長長,毫無呼吸。沈靜的像一幅畫。

易霆也想,蘭薩能一直這麽老實就好了,比醒的時候討喜一萬倍。但好在現在他功成身退,以後沒事餵餵吸血鬼點血就行了。

鈴鈴鈴——易霆的電話又響起了,他無奈接了,只聽對面說:“易組長啊……又要麻煩你點事,我們聯系了一個平臺搞項目,你想辦法讓蘭薩答應吧!”

易霆差點把手機捏碎,氣勢洶洶地離開屋子。

蘭薩睡的很安穩,嘴角微微翹著,不知明天還要怎麽折騰他的照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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