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微塵裏,愛與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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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時光荏苒,五年時間就這麽匆匆過去了。
讓所有人都震驚的是,兩年前那位不過十七便連中三元的狀元郎,簡直前無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灑灑寫下來數十篇於符國於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詢問他想要什麽賞賜的時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邊疆參軍,保家衛國。
這番操作簡直就是前無古人,好好的狀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現風華,享榮華富貴,而是傻不拉嘰的跑到邊疆地區吃苦受累,還要小心時不時就會丟了命。
他那話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這位狀元郎將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籌的探花郎舉薦給帝王,想必帝王絕對會反悔,強留這個腦回路奇葩的狀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這狀元郎腦袋瓜子裏想的是什麽,雖說這狀元郎有解釋過原因,但那原因無人當真。原因就是一句話,說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齊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為這個,甚至不惜跑到邊疆去受苦。
這在所有人看來都是無理取鬧,連帝王也覺得這狀元郎孩子心性,於是想了想,樂呵呵的答應了。把這位才十七歲的狀元郎送到了北疆戰場,想著讓這小狀元郎看看戰場的可怕,然後回朝廷上來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這小狀元郎還真就留下來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寧可留在北疆,也不願意回京城了。就好像愛上了北疆那片貧窮又混亂的地了。
因著這,這位雁姓的狀元郎被人們取了個“小狀元郎”的戲稱。
帝王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誰又能想得到一個讀書人會喜歡戰場不是?雖說很多人從小讀書總是會讀到一些“大丈夫頂天立地應當為國捐軀保家衛國”之類的熱血沸騰的文章,都想成為文章中所寫的男子漢大丈夫和蓋世英雄,受萬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曉自己的名字。
但那點沖動之下產生的熱血,也只是在沒見過血腥和死亡及經歷過這人世間對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騰的。
這世間的誘惑太多,熱血就一點點給磋磨去了,到最後一點都不剩了。功名利祿磋磨去一點,人心算計磋磨去一點,榮華富貴磋磨去一點,光陰流轉磋磨去一點……然後磋磨來磋磨去,把傲氣鋒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壯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後就留下一個圓滑的自己在這世間游刃有餘的滑來滑去,就為了給自己爭奪一點點的利益。
以後不管再看多少類似的文章,都不會再有一點感想和沖動了。因為生活已經磨幹凈了所有的棱角和熱血沖動,只留下一灘再也激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動,不能再主動了。
雁十三不一樣,他過去從未有過棱角,只是隨波逐流沒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後來的時光裏,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與熱血。
他似乎與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別人都是被磋磨去熱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為磋磨才有的熱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過兩年,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狀元郎,竟屢屢斬獲奇功。短短兩年時間裏,就將亂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團結如鐵桶一般堅固無比,將符國北疆的霍亂平定,成為了符國有史以來晉升最快和最年輕的將軍。
本來半年前就應該回來的小狀元郎卻因為聽到當年那位探花郎,不僅還留在京城裏住的好好的,還翹著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雖比不上這位小狀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實屬年少有為。
不過這倆人卻聽聞關系不怎麽好,盡管探花郎與小狀元郎是一起赴京趕考且同屋檐下相處了好幾年的友人,可關系卻勢如水火。若非有如今這位奪下了這一屆榜首,並且與這位小狀元郎一樣連中三元的新狀元郎薛沈吟從中調和,關系怕是得更加惡劣。
說起今年的這位狀元郎,聽聞還是這跑到戰場上的小狀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隨當年的探花郎與小狀元郎一起長大,三人親若手足。他雖比不上那兩位兄長資質絕佳,但能在十八之齡與他二哥一般連中三元也是難得一見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這天資好的三人,怎麽就湊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齡都不怎麽大還極有能力,還讓不讓別人活了?
不過也是因為今年的這位狀元郎的緣故,這跑到北疆呆了兩年的小狀元郎因著這位家鄉老弟高中才願意跑回來賀喜,若非如此,怕是這小狀元郎這輩子都難踏入京城。
所以,當這位雁小狀元郎率領著鐵騎班師回朝時,京城裏大部分的百姓都前來迎接。
他們都是保家衛國賦予他們安定生活的戰士,沒有他們在戰場上浴血奮戰,就沒有他們現在的好日子。尤其是勝利了的士兵,不僅護住了國土、保衛了他們的家園,趕走了入侵者,都是值得他們尊重的。
前來迎接他們的還有那位年輕的丞相,百姓們都樂呵呵的捧著瓜子等著看戲。
要知道在半年前,皇帝下旨請這位小狀元郎回京領賞,可那位小狀元郎卻問皇帝當年的探花郎如今的丞相是否在朝在京。
帝不知其意,遂回答:在。
結果就好玩了,那小狀元郎在信裏直白的跟帝王講,若是這丞相在京,那他這輩子都不回來。要他回來除非把丞相趕出京去。而他誓死都不會踏進這丞相在的京城。
帝王問他為何,回覆了三頁紙,只寫了一句話——“不見這龜孫”。帝王見了,將丞相召入禦書房詢問緣何,最後帝王笑著將丞相送出了禦書房,同時下了準許這小狀元郎不回京旨意。
這件事不知怎麽的就被傳到了民間,成了飯後的笑談。
丞相風姿絕代,容貌艷絕,與這位小狀元郎被笑稱“京城雙艷”,即為絕色。
不過當那身穿銀甲,面容清瘦卻不減風采與艷色的雁小狀元郎騎著禦賜的踏雪飛燕寶馬,率領著一眾士兵進京時,圍觀歡呼的百姓都靜默了。
只因這小狀元郎率領回來的一眾鐵騎散都隱隱散發著血腥的味道,倒也不是說他們不沐浴,只是那血腥似是從骨子散發出的存在,連帶著這位小狀元郎原本晧麗玨玨,艷若桃李的面容都充斥著一股子煞氣和暴戾的感覺。讓人不敢直視。
未有與雁十三熟識多年的源華與薛沈吟看出,離去兩年這久的這人再不覆當年的恣睢無忌。
他的眼裏,早已沒了多年前的桀驁與邪肆的光。
“雨湖,歡迎回來。”源華上前一步,看著馬背上的,英姿勃發的雁十三,眼中盛滿了喜悅。
薛沈吟不甘示弱,也走上前與雁十三打招呼:“雁哥兒,你終於回來了。”
雁十三翻身下馬,看著兩年時間來一點變化都沒有的源華二人,微微垂眸,驀地伸手將比自己還高那麽一點的兩個人抱進了懷裏,“嗯!我回來了!”
所有人都沒想到這三人竟如此平靜的相認,說好的針鋒相對不死不休呢?你們不是死對頭嗎?你們倆不是老死不相往來嗎?這兄友弟恭的情景是怎麽回事?
沒有針鋒相對,更沒有不死不休,有的只是三人好友相伴入朝面聖。
但更讓人驚嘆的不是這三人的和睦相處,而是這位雁小狀元郎的改變。人人都記得那位在殿試上斥責監考官徇私舞弊,誣陷他人,連帶著將高座之上的陛下也跟著訓斥為昏庸,識人不清等等。
普天下,也就這人敢當眾訓斥帝王及帝王的官員。
那時候的這位小狀元郎,雖如玉潤澤,但性情卻實在與他那君子般的外貌極為不符。實在是桀驁了些,也放肆了些。若非他的一篇文章戳中了帝王的癢處及確實有利與整個符國的民生發展,人無論是能力還是才華都無可挑剔,怕早就讓帝王派人給拖下去斬了。
但如今從北疆回來,所有人都覺得這小狀元郎會比以往更張揚肆意,卻沒想到,他的那些桀驁似乎被磋磨去了,眉眼間無了過去的肆意,多了一份落寂。
明明還是當年那個樣子,如玉潤澤,卻多了份讓人膽寒發豎的,帶著無形的煞氣與浸入了骨子裏的血腥。如同外表裹了一層潤色白玉,讓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備,實際白玉底下的卻是一把殺人利器。
回京 感觸最深的就是曾經與雁十三朝夕共處的源華二人,雁十三有多混賬他們比誰都清楚,但如今見到他,卻感受不到一絲當年的他給人的感覺。
曾經被養出來的戾氣與桀驁,都在一日覆一日的廝殺中消磨,散在了染血的刀尖與屍骨之中。
誰都不知道他經歷過什麽,只是短短兩年,就讓一個人變化如此之大,與以往判若兩人。
雁十三風塵仆仆的趕回來,而曾經禦賜的將軍府早已因無人居住落滿了灰塵,他又沒有像樣的衣物可以換,無奈之下,只得隨源華二人去了丞相府。
“我一直都想問你半年前的那件事,你是怎麽想的?竟然用我做不回京的幌子。”在外人面前,源華永遠都是一副從容有禮,謙和待人的模樣。而那個外人,就是與他相處了六七年的薛沈吟。
“半年前,我是準備回京的。”但才出發不到半天,初見就檢測了澹臺國退居六百裏外的四十萬大軍有小動作,而同時安插在澹臺軍隊的密探也傳來敵軍知曉他班師回朝的消息。
想來他們應該是準備待雁十三回了京,就傾全軍之力攻破北疆。北疆軍裏有叛徒這件事茲事體大,當時還未來得及接聖旨,只能尋一個理由拒絕回京,讓他暗地繞道去澹臺軍途徑的山道,同時坐鎮北疆,最後花費了好大一番力氣才將澹臺軍驅逐遠退至深山老林。
雁十三解釋完,也到了丞相府。
源華以薛沈吟初入朝堂為由,將人趕回了自己的廂房,留下雁十三與他在書房談事。
“雨湖我好想你啊!”薛沈吟一走,源華就暴露了本性,直接就撲到了雁十三身上。
這五年來的成長,讓雁十三早已不似當年的瘦弱,拔高了不少,但還是比源華與薛沈吟要矮上五六寸。
看著賴在自己身上的源華,雁十三亦如當年那般將人摔開,大爺似的坐在椅子上,還順便給自己倒了杯茶,還指點了一番,“入口綿長,唇齒留香,是三十年份的普洱。茶很好,但你配不上。”
“雨湖你變了,但也沒變。”又無其他人在場,源華幹脆懶得爬起來,直接賴在地上,“你經歷了什麽?你眼中再沒了野心的光。”
“野心?你何時從我眼中看到了野心?”雁十三頗感有趣,他一直認為自己掩藏的很好,想不到發覺的第一人竟是源華。
他知道自己對源華一直帶著個人主義的偏見,也因著j這偏見,讓他下意識忽略或扭曲對源華的能力和人品,讓他不能以正確的觀點來看待和了解源華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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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所有人都震驚的是,兩年前那位不過十七便連中三元的狀元郎,簡直前無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灑灑寫下來數十篇於符國於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詢問他想要什麽賞賜的時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邊疆參軍,保家衛國。
這番操作簡直就是前無古人,好好的狀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現風華,享榮華富貴,而是傻不拉嘰的跑到邊疆地區吃苦受累,還要小心時不時就會丟了命。
他那話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這位狀元郎將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籌的探花郎舉薦給帝王,想必帝王絕對會反悔,強留這個腦回路奇葩的狀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這狀元郎腦袋瓜子裏想的是什麽,雖說這狀元郎有解釋過原因,但那原因無人當真。原因就是一句話,說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齊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為這個,甚至不惜跑到邊疆去受苦。
這在所有人看來都是無理取鬧,連帝王也覺得這狀元郎孩子心性,於是想了想,樂呵呵的答應了。把這位才十七歲的狀元郎送到了北疆戰場,想著讓這小狀元郎看看戰場的可怕,然後回朝廷上來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這小狀元郎還真就留下來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寧可留在北疆,也不願意回京城了。就好像愛上了北疆那片貧窮又混亂的地了。
因著這,這位雁姓的狀元郎被人們取了個“小狀元郎”的戲稱。
帝王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誰又能想得到一個讀書人會喜歡戰場不是?雖說很多人從小讀書總是會讀到一些“大丈夫頂天立地應當為國捐軀保家衛國”之類的熱血沸騰的文章,都想成為文章中所寫的男子漢大丈夫和蓋世英雄,受萬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曉自己的名字。
但那點沖動之下產生的熱血,也只是在沒見過血腥和死亡及經歷過這人世間對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騰的。
這世間的誘惑太多,熱血就一點點給磋磨去了,到最後一點都不剩了。功名利祿磋磨去一點,人心算計磋磨去一點,榮華富貴磋磨去一點,光陰流轉磋磨去一點……然後磋磨來磋磨去,把傲氣鋒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壯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後就留下一個圓滑的自己在這世間游刃有餘的滑來滑去,就為了給自己爭奪一點點的利益。
以後不管再看多少類似的文章,都不會再有一點感想和沖動了。因為生活已經磨幹凈了所有的棱角和熱血沖動,只留下一灘再也激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動,不能再主動了。
雁十三不一樣,他過去從未有過棱角,只是隨波逐流沒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後來的時光裏,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與熱血。
他似乎與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別人都是被磋磨去熱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為磋磨才有的熱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過兩年,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狀元郎,竟屢屢斬獲奇功。短短兩年時間裏,就將亂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團結如鐵桶一般堅固無比,將符國北疆的霍亂平定,成為了符國有史以來晉升最快和最年輕的將軍。
本來半年前就應該回來的小狀元郎卻因為聽到當年那位探花郎,不僅還留在京城裏住的好好的,還翹著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雖比不上這位小狀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實屬年少有為。
不過這倆人卻聽聞關系不怎麽好,盡管探花郎與小狀元郎是一起赴京趕考且同屋檐下相處了好幾年的友人,可關系卻勢如水火。若非有如今這位奪下了這一屆榜首,並且與這位小狀元郎一樣連中三元的新狀元郎薛沈吟從中調和,關系怕是得更加惡劣。
說起今年的這位狀元郎,聽聞還是這跑到戰場上的小狀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隨當年的探花郎與小狀元郎一起長大,三人親若手足。他雖比不上那兩位兄長資質絕佳,但能在十八之齡與他二哥一般連中三元也是難得一見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這天資好的三人,怎麽就湊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齡都不怎麽大還極有能力,還讓不讓別人活了?
不過也是因為今年的這位狀元郎的緣故,這跑到北疆呆了兩年的小狀元郎因著這位家鄉老弟高中才願意跑回來賀喜,若非如此,怕是這小狀元郎這輩子都難踏入京城。
所以,當這位雁小狀元郎率領著鐵騎班師回朝時,京城裏大部分的百姓都前來迎接。
他們都是保家衛國賦予他們安定生活的戰士,沒有他們在戰場上浴血奮戰,就沒有他們現在的好日子。尤其是勝利了的士兵,不僅護住了國土、保衛了他們的家園,趕走了入侵者,都是值得他們尊重的。
前來迎接他們的還有那位年輕的丞相,百姓們都樂呵呵的捧著瓜子等著看戲。
要知道在半年前,皇帝下旨請這位小狀元郎回京領賞,可那位小狀元郎卻問皇帝當年的探花郎如今的丞相是否在朝在京。
帝不知其意,遂回答:在。
結果就好玩了,那小狀元郎在信裏直白的跟帝王講,若是這丞相在京,那他這輩子都不回來。要他回來除非把丞相趕出京去。而他誓死都不會踏進這丞相在的京城。
帝王問他為何,回覆了三頁紙,只寫了一句話——“不見這龜孫”。帝王見了,將丞相召入禦書房詢問緣何,最後帝王笑著將丞相送出了禦書房,同時下了準許這小狀元郎不回京旨意。
這件事不知怎麽的就被傳到了民間,成了飯後的笑談。
丞相風姿絕代,容貌艷絕,與這位小狀元郎被笑稱“京城雙艷”,即為絕色。
不過當那身穿銀甲,面容清瘦卻不減風采與艷色的雁小狀元郎騎著禦賜的踏雪飛燕寶馬,率領著一眾士兵進京時,圍觀歡呼的百姓都靜默了。
只因這小狀元郎率領回來的一眾鐵騎散都隱隱散發著血腥的味道,倒也不是說他們不沐浴,只是那血腥似是從骨子散發出的存在,連帶著這位小狀元郎原本晧麗玨玨,艷若桃李的面容都充斥著一股子煞氣和暴戾的感覺。讓人不敢直視。
未有與雁十三熟識多年的源華與薛沈吟看出,離去兩年這久的這人再不覆當年的恣睢無忌。
他的眼裏,早已沒了多年前的桀驁與邪肆的光。
“雨湖,歡迎回來。”源華上前一步,看著馬背上的,英姿勃發的雁十三,眼中盛滿了喜悅。
薛沈吟不甘示弱,也走上前與雁十三打招呼:“雁哥兒,你終於回來了。”
雁十三翻身下馬,看著兩年時間來一點變化都沒有的源華二人,微微垂眸,驀地伸手將比自己還高那麽一點的兩個人抱進了懷裏,“嗯!我回來了!”
所有人都沒想到這三人竟如此平靜的相認,說好的針鋒相對不死不休呢?你們不是死對頭嗎?你們倆不是老死不相往來嗎?這兄友弟恭的情景是怎麽回事?
沒有針鋒相對,更沒有不死不休,有的只是三人好友相伴入朝面聖。
但更讓人驚嘆的不是這三人的和睦相處,而是這位雁小狀元郎的改變。人人都記得那位在殿試上斥責監考官徇私舞弊,誣陷他人,連帶著將高座之上的陛下也跟著訓斥為昏庸,識人不清等等。
普天下,也就這人敢當眾訓斥帝王及帝王的官員。
那時候的這位小狀元郎,雖如玉潤澤,但性情卻實在與他那君子般的外貌極為不符。實在是桀驁了些,也放肆了些。若非他的一篇文章戳中了帝王的癢處及確實有利與整個符國的民生發展,人無論是能力還是才華都無可挑剔,怕早就讓帝王派人給拖下去斬了。
但如今從北疆回來,所有人都覺得這小狀元郎會比以往更張揚肆意,卻沒想到,他的那些桀驁似乎被磋磨去了,眉眼間無了過去的肆意,多了一份落寂。
明明還是當年那個樣子,如玉潤澤,卻多了份讓人膽寒發豎的,帶著無形的煞氣與浸入了骨子裏的血腥。如同外表裹了一層潤色白玉,讓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備,實際白玉底下的卻是一把殺人利器。
回京 感觸最深的就是曾經與雁十三朝夕共處的源華二人,雁十三有多混賬他們比誰都清楚,但如今見到他,卻感受不到一絲當年的他給人的感覺。
曾經被養出來的戾氣與桀驁,都在一日覆一日的廝殺中消磨,散在了染血的刀尖與屍骨之中。
誰都不知道他經歷過什麽,只是短短兩年,就讓一個人變化如此之大,與以往判若兩人。
雁十三風塵仆仆的趕回來,而曾經禦賜的將軍府早已因無人居住落滿了灰塵,他又沒有像樣的衣物可以換,無奈之下,只得隨源華二人去了丞相府。
“我一直都想問你半年前的那件事,你是怎麽想的?竟然用我做不回京的幌子。”在外人面前,源華永遠都是一副從容有禮,謙和待人的模樣。而那個外人,就是與他相處了六七年的薛沈吟。
“半年前,我是準備回京的。”但才出發不到半天,初見就檢測了澹臺國退居六百裏外的四十萬大軍有小動作,而同時安插在澹臺軍隊的密探也傳來敵軍知曉他班師回朝的消息。
想來他們應該是準備待雁十三回了京,就傾全軍之力攻破北疆。北疆軍裏有叛徒這件事茲事體大,當時還未來得及接聖旨,只能尋一個理由拒絕回京,讓他暗地繞道去澹臺軍途徑的山道,同時坐鎮北疆,最後花費了好大一番力氣才將澹臺軍驅逐遠退至深山老林。
雁十三解釋完,也到了丞相府。
源華以薛沈吟初入朝堂為由,將人趕回了自己的廂房,留下雁十三與他在書房談事。
“雨湖我好想你啊!”薛沈吟一走,源華就暴露了本性,直接就撲到了雁十三身上。
這五年來的成長,讓雁十三早已不似當年的瘦弱,拔高了不少,但還是比源華與薛沈吟要矮上五六寸。
看著賴在自己身上的源華,雁十三亦如當年那般將人摔開,大爺似的坐在椅子上,還順便給自己倒了杯茶,還指點了一番,“入口綿長,唇齒留香,是三十年份的普洱。茶很好,但你配不上。”
“雨湖你變了,但也沒變。”又無其他人在場,源華幹脆懶得爬起來,直接賴在地上,“你經歷了什麽?你眼中再沒了野心的光。”
“野心?你何時從我眼中看到了野心?”雁十三頗感有趣,他一直認為自己掩藏的很好,想不到發覺的第一人竟是源華。
他知道自己對源華一直帶著個人主義的偏見,也因著j這偏見,讓他下意識忽略或扭曲對源華的能力和人品,讓他不能以正確的觀點來看待和了解源華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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