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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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血族的生活和人類是顛倒的,但很多血族也喜歡在白天做事。就像我將要去上的貴族學校,課程安排都是在白天。從某種意義上來講,血族的生活習慣已經越來越向人類靠攏了。
一百多年前,人類發動了大規模的消除超自然生物的大戰,吸血鬼從人類世界撤離。萊傑斯劃開虛空,將整個血族都納了進去。
他就是傳說中最後一個第三代。但人們都以為他已休眠或徹底死亡,實際上他還活的好好的。
從血族搬移到自己的世界開始,血液開始稀缺,有很多血族被活生生餓死,血族攻擊血族的事件也屢見不鮮。萊傑斯和幾位長老院的長老聯合,創造出了代替人類新鮮血液的人造血劑,血族才得以生存下來。
有一些人類在血族搬遷時被帶入血族世界,還有一些人類則是後來才被能力強大的血族穿過空間帶過來的,就像我。他們中絕大部分人都向艾倫那個“人權保護聯合會”尋求庇護。
但不論是怎樣被帶進來的,基本上都沒有機會能夠回去。除非,有血族願意送你回去,但基本上不可能。你想,能力強的一般都是貴族,我估計你人還沒見到他,就已經被一大堆久不沾人血的吸血鬼吸成人幹了。
我不是不想回去,我是忘記問了,而且我睡掉了一個月,也沒機會問。
阿爾文說如果我想回去,只有親王以上的血族才辦得到,但是現在我卻有很多選擇。路易斯?別了吧,他那張撲克臉我看了就發寒,還指望他耗費力量送我回去呢。萊傑斯?……算了吧,我們都弄成這樣了。希爾弗?不知道他力量夠不夠?……阿爾文?我低頭看看他閃閃發光的腦袋頂,嘆一口氣,等他長大了力量夠了我自己都能劃虛空了估計……
況且我還是穿了時間的,要回二十一世紀的話,怎麽弄?
阿爾文直接回我,不可能。我傻眼了。阿爾文又說:“哈哈,除非該隱活過來。”這話……不是等於白說。
街上瘦瘦高高的路燈懶洋洋地站在道路兩側,鐵灰的軀幹被昏黃的燈光暈成類似生銹斑駁的黃褐色。地面一塵不染,暗紅色的地磚光滑如鏡。
我低著頭,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在地表延伸出的影子。皮膚嫩白如凝脂,仿佛只要稍稍一掐,就能擠出水來。水藍色的長發飄在腦後,映得潔白外衣水光粼粼,藍芒波動。修長雙腿,纖細腰身,脖子修長優美,瓜子臉白皙中透粉紅,五官精致,眼睫毛長得可以遮住整只眼睛。像我現在這麽低頭看自己的倒影,眼睛那裏就是漆黑一片,兩只眼睛都被眼睫毛蓋住,眼下還有兩片半圓的陰影。
真是……怎麽形容呢~~我怎麽能長成這副樣子呢~~
我忍不住拉起嘴角笑出來,擡頭的時候看到迎面走來的血族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甚至連走在前面的都回過頭來。
阿爾文扯住我的衣服,把我拉到一個僻靜處。他把自己帶帽子的黑外衣脫下來,攤開手掌念了一長串咒文,白光從他手裏跳出來,纏上漆黑外套。阿爾文微闔雙眼,白光消失後,那衣服還在。
我正想嘲笑他,他卻把我雪白的外套脫下來,把手裏的黑外套給我裹好。咦??這小衣服怎麽我也穿得上,而且還正好?
我看看阿爾文,他重新弄了一團白光,吞沒我的白色外衣。一瞬間,阿爾文收了魔法,把白衣披在身上,大小也正合適。
我說:“咦?哦……嘖嘖。”
阿爾文說:“幹嘛?把帽子拉起來。”
我眨眨眼說:“原來魔法還能那麽用,不過我們為什麽要換衣服?”
阿爾文說:“你想被目光戳出幾個洞?”
我楞一下,然後奸笑,“哈,原來是我長太帥了,我今天才發現。”
阿爾文上下打量我一陣,那眼神看得我都發毛,他說:“你不覺得自己太自戀了麽?”
我說:“沒有啊。”
阿爾文撇撇嘴,轉過身就走。
我跟上去,說:“哎,學校就教這種魔法麽?挺實用啊……”
阿爾文說:“你認為學校會教這種低等魔法嗎?最基礎的,自學就行了。”
我說:“不會吧??我什麽都不會,跟不上別人……”
阿爾文說:“放心吧,不管你多蠢,我都會想辦法教會你的。”
我說:“你再提我蠢試試看?”
阿爾文說:“蠢人,拉帽子。”
我擡起眼睛,發現我們又走回街上,我拉好帽子說:“你把衣服給我了,自己不就要被戳洞了?”
阿爾文不屑地說:“反正沒人不認識我的,早習慣了。”
我裹著帽子,看著周圍的血族對阿爾文的冰塊臉見怪不怪,甚至退避三舍,而且居然還有人好奇地朝我看,我小聲嘟囔一句:“算你拽~~”
阿爾文那死小子耳朵尖成那樣,他說:“你長太純凈光明了,走路上簡直招搖過市,而且還和我走一起。”
我掰住他的肩膀,仔細看看他的臉說:“你知道自己的眼睛什麽顏色?”我又拉起他的一縷卷發,說:“看看,這顏色比黃金還黃金,到底是誰長得比較光明啊?”
阿爾文甩甩頭,說:“不光外表,你整個人就透著股那群帶翅膀傻鳥的白癡樣。”
帶翅膀的傻鳥?那是什麽東西,別跟我說是天使。
我不知道楞了有多久,才說:“好吧,不管怎麽樣你的形容我很喜歡,謝謝。”
巨大的歌德教堂尖頂直插入雲端,米白的顏色被灰色的雲層鍍上鉛色。這樣看來,讓人產生它本來就是灰色的錯覺。如果不仔細觀察,真的很難分辨。
我說:“那教堂看起來很有歷史麽,什麽時候進去看看。”
阿爾文說:“隨便你。”
我們走到一個圓形的廣場,地磚變成耀目的銀色,通透璀璨,晶亮如冰。這這這這……這也太誇張了吧?這地磚據說都是真的銀子鋪成的,太奢侈了也,那為什麽沒有人偷?
阿爾文像看鄉下人一樣鄙視地看了我一眼,說:“這上面都加了魔法,你要是偷得動你就偷啊。”
我恍然大悟地哦一聲,跑到廣場中央一座雕像前。
筆挺的正裝,雙腿線條筆直利落。一只手垂在身側,另一只手在身前揚起。即使沒拿文明杖,也紳士得讓人肅然起敬。兩只手上都戴了手套,我甚至能想象出那潔白刺眼的顏色,柔軟奢侈的布料。
他站在高臺上,眼瞼微闔,俯視眾生。
他嘴角微揚,優雅自若,高貴地睥睨整個世界。
他額前的長劉海戳到細密的睫毛裏,精致的十字架半埋在柔順的頭發裏。華麗鼻梁,微翹的嘴角似乎還閃著細膩光澤。
和皇宮裏的那座雕像比起來,除了衣服不一樣,氣質也相差了太多。皇宮裏的萊傑斯雕像肅穆英武,而這裏的萊傑斯雕像高貴優雅。
我盯著他額前的十字架發呆,阿爾文說:“這兒是血族剛搬來這裏建的廣場,以我爸的名字命名。”
我抖一下,萊傑斯果然不是一般的自戀啊~~
我又註意到萊傑斯揚起在身邊的右手似乎正做著一個挽住什麽人的動作,我垂頭一看,雕像的右面地磚上似乎有一團模糊的圓形印子。
我說:“右邊原來是不是還有一個人的雕像?……對了,你媽……”
阿爾文說:“走吧,快遲到了。”
我說:“說起來還沒見過你媽耶,怎麽……”
阿爾文突然提高音量,“拉斐爾,你不想去學校了?”
我悻悻地閉了嘴,跟在後面小聲嘟囔:“啥事啊……難道戳到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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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前,人類發動了大規模的消除超自然生物的大戰,吸血鬼從人類世界撤離。萊傑斯劃開虛空,將整個血族都納了進去。
他就是傳說中最後一個第三代。但人們都以為他已休眠或徹底死亡,實際上他還活的好好的。
從血族搬移到自己的世界開始,血液開始稀缺,有很多血族被活生生餓死,血族攻擊血族的事件也屢見不鮮。萊傑斯和幾位長老院的長老聯合,創造出了代替人類新鮮血液的人造血劑,血族才得以生存下來。
有一些人類在血族搬遷時被帶入血族世界,還有一些人類則是後來才被能力強大的血族穿過空間帶過來的,就像我。他們中絕大部分人都向艾倫那個“人權保護聯合會”尋求庇護。
但不論是怎樣被帶進來的,基本上都沒有機會能夠回去。除非,有血族願意送你回去,但基本上不可能。你想,能力強的一般都是貴族,我估計你人還沒見到他,就已經被一大堆久不沾人血的吸血鬼吸成人幹了。
我不是不想回去,我是忘記問了,而且我睡掉了一個月,也沒機會問。
阿爾文說如果我想回去,只有親王以上的血族才辦得到,但是現在我卻有很多選擇。路易斯?別了吧,他那張撲克臉我看了就發寒,還指望他耗費力量送我回去呢。萊傑斯?……算了吧,我們都弄成這樣了。希爾弗?不知道他力量夠不夠?……阿爾文?我低頭看看他閃閃發光的腦袋頂,嘆一口氣,等他長大了力量夠了我自己都能劃虛空了估計……
況且我還是穿了時間的,要回二十一世紀的話,怎麽弄?
阿爾文直接回我,不可能。我傻眼了。阿爾文又說:“哈哈,除非該隱活過來。”這話……不是等於白說。
街上瘦瘦高高的路燈懶洋洋地站在道路兩側,鐵灰的軀幹被昏黃的燈光暈成類似生銹斑駁的黃褐色。地面一塵不染,暗紅色的地磚光滑如鏡。
我低著頭,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在地表延伸出的影子。皮膚嫩白如凝脂,仿佛只要稍稍一掐,就能擠出水來。水藍色的長發飄在腦後,映得潔白外衣水光粼粼,藍芒波動。修長雙腿,纖細腰身,脖子修長優美,瓜子臉白皙中透粉紅,五官精致,眼睫毛長得可以遮住整只眼睛。像我現在這麽低頭看自己的倒影,眼睛那裏就是漆黑一片,兩只眼睛都被眼睫毛蓋住,眼下還有兩片半圓的陰影。
真是……怎麽形容呢~~我怎麽能長成這副樣子呢~~
我忍不住拉起嘴角笑出來,擡頭的時候看到迎面走來的血族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甚至連走在前面的都回過頭來。
阿爾文扯住我的衣服,把我拉到一個僻靜處。他把自己帶帽子的黑外衣脫下來,攤開手掌念了一長串咒文,白光從他手裏跳出來,纏上漆黑外套。阿爾文微闔雙眼,白光消失後,那衣服還在。
我正想嘲笑他,他卻把我雪白的外套脫下來,把手裏的黑外套給我裹好。咦??這小衣服怎麽我也穿得上,而且還正好?
我看看阿爾文,他重新弄了一團白光,吞沒我的白色外衣。一瞬間,阿爾文收了魔法,把白衣披在身上,大小也正合適。
我說:“咦?哦……嘖嘖。”
阿爾文說:“幹嘛?把帽子拉起來。”
我眨眨眼說:“原來魔法還能那麽用,不過我們為什麽要換衣服?”
阿爾文說:“你想被目光戳出幾個洞?”
我楞一下,然後奸笑,“哈,原來是我長太帥了,我今天才發現。”
阿爾文上下打量我一陣,那眼神看得我都發毛,他說:“你不覺得自己太自戀了麽?”
我說:“沒有啊。”
阿爾文撇撇嘴,轉過身就走。
我跟上去,說:“哎,學校就教這種魔法麽?挺實用啊……”
阿爾文說:“你認為學校會教這種低等魔法嗎?最基礎的,自學就行了。”
我說:“不會吧??我什麽都不會,跟不上別人……”
阿爾文說:“放心吧,不管你多蠢,我都會想辦法教會你的。”
我說:“你再提我蠢試試看?”
阿爾文說:“蠢人,拉帽子。”
我擡起眼睛,發現我們又走回街上,我拉好帽子說:“你把衣服給我了,自己不就要被戳洞了?”
阿爾文不屑地說:“反正沒人不認識我的,早習慣了。”
我裹著帽子,看著周圍的血族對阿爾文的冰塊臉見怪不怪,甚至退避三舍,而且居然還有人好奇地朝我看,我小聲嘟囔一句:“算你拽~~”
阿爾文那死小子耳朵尖成那樣,他說:“你長太純凈光明了,走路上簡直招搖過市,而且還和我走一起。”
我掰住他的肩膀,仔細看看他的臉說:“你知道自己的眼睛什麽顏色?”我又拉起他的一縷卷發,說:“看看,這顏色比黃金還黃金,到底是誰長得比較光明啊?”
阿爾文甩甩頭,說:“不光外表,你整個人就透著股那群帶翅膀傻鳥的白癡樣。”
帶翅膀的傻鳥?那是什麽東西,別跟我說是天使。
我不知道楞了有多久,才說:“好吧,不管怎麽樣你的形容我很喜歡,謝謝。”
巨大的歌德教堂尖頂直插入雲端,米白的顏色被灰色的雲層鍍上鉛色。這樣看來,讓人產生它本來就是灰色的錯覺。如果不仔細觀察,真的很難分辨。
我說:“那教堂看起來很有歷史麽,什麽時候進去看看。”
阿爾文說:“隨便你。”
我們走到一個圓形的廣場,地磚變成耀目的銀色,通透璀璨,晶亮如冰。這這這這……這也太誇張了吧?這地磚據說都是真的銀子鋪成的,太奢侈了也,那為什麽沒有人偷?
阿爾文像看鄉下人一樣鄙視地看了我一眼,說:“這上面都加了魔法,你要是偷得動你就偷啊。”
我恍然大悟地哦一聲,跑到廣場中央一座雕像前。
筆挺的正裝,雙腿線條筆直利落。一只手垂在身側,另一只手在身前揚起。即使沒拿文明杖,也紳士得讓人肅然起敬。兩只手上都戴了手套,我甚至能想象出那潔白刺眼的顏色,柔軟奢侈的布料。
他站在高臺上,眼瞼微闔,俯視眾生。
他嘴角微揚,優雅自若,高貴地睥睨整個世界。
他額前的長劉海戳到細密的睫毛裏,精致的十字架半埋在柔順的頭發裏。華麗鼻梁,微翹的嘴角似乎還閃著細膩光澤。
和皇宮裏的那座雕像比起來,除了衣服不一樣,氣質也相差了太多。皇宮裏的萊傑斯雕像肅穆英武,而這裏的萊傑斯雕像高貴優雅。
我盯著他額前的十字架發呆,阿爾文說:“這兒是血族剛搬來這裏建的廣場,以我爸的名字命名。”
我抖一下,萊傑斯果然不是一般的自戀啊~~
我又註意到萊傑斯揚起在身邊的右手似乎正做著一個挽住什麽人的動作,我垂頭一看,雕像的右面地磚上似乎有一團模糊的圓形印子。
我說:“右邊原來是不是還有一個人的雕像?……對了,你媽……”
阿爾文說:“走吧,快遲到了。”
我說:“說起來還沒見過你媽耶,怎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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