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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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蘊聽完這故事, 連連咋舌,報恩寺裏都是和尚,她是沒見過多少美人的, 禍國殃民、顛倒眾生的“狐貍精”更沒見過, 心下便存了幾分好奇, 對那桃園廢墟念念不忘。

兩人繼續趕路, 還沒走出多遠,忽然一場春雨, 劈頭澆下,淋得兩人狼狽不堪,就近找了個路邊的茶寮坐下了。

茶寮是個瘦骨嶙峋、鼠眉鼠眼的漢子開的,他言語粗鄙,連聲吆喝著, 支使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年做這做那,把他耍得團團轉, 連喝口水的功夫都不肯給他。

“阿狗,滾去把柴劈了!”

“找死啊你!把東西碎了老子打死你!”

“死東西,跑快點……”

少年低著頭,亂發蓬松, 看不清樣貌, 一聲不吭,任由他手上的笤帚落在自己身上,單薄的衣衫劃出幾道襤褸。

李蘊年紀小,最見不得“人吃人”的場面, 胸中正氣磅礴而出, 一拍桌案,跳起來便罵:“你一個大男人, 只會打自己的兒子,算什麽本事?!”

男人一楞,繼而笑得前仰後合,像是聽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話,指著阿狗,用一種極輕蔑極鄙夷的語氣說:“他?兒子?他娘都不知道他是誰的兒子!一個狗雜種,活該跟他娘一樣,阿狗,阿狗,不就是條狗嗎?欺負他,老子不用本事!”

李蘊氣極,長劍一彈,一手接住劍把,抽出寒光凜凜的劍身,反手指著男人的鼻子,喝道:“人活在世上,不是為了來欺負人的!現在你強他弱,你欺負他,待到有一天他長大了,你老了,他強你弱,又欺負你,冤冤相報,怨氣橫生,誰心裏好過了?既然他不是你的兒子,只是一個小幫工,在你這裏討口飯吃,你給了工錢,他做了事,兩不相欠,憑什麽要受你侮辱?!”

男人看她還沒有自己肩頭高,只把她當做尋釁滋事的蒼蠅,揮揮手讓她滾:“哪裏來的潑皮?老子樂意打他,你管的著嗎?!阿狗,咬她!是狗就咬她!哈哈哈——”

李蘊瞟了一眼那躲在角落裏啜泣不止的少年,怒不可遏,長劍一抖,左右揮舞,把那男人的頭發削出兩塊空白來。

這功夫,大約得益於她愛看寺裏師弟們剃頭,趕明兒回家了,還能在小師弟頭上試一試。

她這一手劍花,把個大男人嚇得屎尿盡出,跪地求饒。

忽然,遠處傳來另一個男人的呼喚:“阿狗!阿狗!回家了!”

阿狗的身子抖若篩糠,縮成一團拼命把自己往臺子底下藏。那個喊他的男人不多時就走近了,滿面橫肉,油光水滑,走一步震山撼地,叫人心生敬畏。

他腰間系著灰布圍裙,油乎乎的還嵌著肉絲兒,手裏提了一把剔骨尖刀,血跡斑斑,李蘊似乎聞得到那上頭散發出來的腥臊味。

她在寺中長大,飲食多清淡,見著這樣殺生孽債纏身的屠戶,胃裏不多的幾塊胡餅碎都要嘔出來了。

屠戶去拉阿狗,阿狗尖叫著不肯跟他走,還昂起頭向李蘊的方向求助,奈何李蘊正低頭幹嘔,沒註意到他的眼神。

那般絕望而凜冽的眼神。

“乖!阿狗!回家,今天有肉吃!叫上你娘一起,她都病了這麽些天了,該吃一頓好的,補補了——”

阿狗聽了這話,開始聲嘶力竭地哭喊起來,但他似乎有苦難言,一句完整的話都不肯說,就是像個小動物一樣,咿咿呀呀地叫。

但那屠戶顯然力氣很大,三下兩下就把抱著茶寮柱子不撒手的阿狗拖走了。

阿狗像塊破布,又像塊死豬肉,不再反抗了。

突然,他腳上那雙還算新的布鞋被拖掉了一只,阿狗開始掙紮尖叫,企圖掙脫屠戶的束縛,去撿那只離他一步之遙的鞋子,無力的反抗卻換來屠戶更重的拖拽,快步疾行,不一會兒就轉過了拐角。

想必那只鞋子對他來說非常重要。

李蘊楞了一會兒,跑上前把阿狗的布鞋撿了起來,這鞋子做工很精細,就是布料不好,鞋底也薄,想必為阿狗做鞋的人十分用心,就算是窮,也傾盡全力想給他做一雙好點的鞋子。布鞋很大,若是好好愛惜應該能穿一兩年,應該是做鞋人的巧思。

鞋幫子上還有一朵桃花,大約有什麽特殊含義。

這雙鞋對阿狗來說一定很重要。

李蘊擡頭看了看路,她不知道阿狗到底在經歷什麽,但那一定不是什麽好事,她也才十二三歲,想把阿狗從一個孔武有力的男人手中救下來,要冒很大的風險。

但她想都沒想,攥著鞋子沖了過去。

李蘊沒想到,這裏有不少人家,村中小路錯綜覆雜,又不知道屠戶的住處,她花了很長時間在村子裏找阿狗的下落。

一直到傍晚,李蘊找遍了村中每一戶人家,大多數人一聽阿狗的名字,都是支支吾吾的不肯回答,甚至把她推出院門,嫌她帶了晦氣。

李蘊突然想起不遠處的桃園。

只剩這麽一個地方沒找過了。

“你問阿狗?唉……”有個老婆婆見她跑得大汗淋漓,忍不住說出了實情,“阿狗大概在桃園,他娘生了重病,前兩天走了,就剩下這孩子,被那些殺千刀的——”

她話音未落,李蘊便如離弦之箭,向桃園的方向沖去,怪不得阿狗聽見屠戶關於他娘的話反應那麽大,原來他娘已經去世了。

阿狗就是章家那個遺腹子,他阿娘——算了,人死如燈滅,至少她把阿狗帶在身邊,拉扯大了,這世道誰都不易,誰都不能苛責一個受盡苦楚的婦人。

李蘊找到阿狗的時候,他渾身是血,躲在坍塌的墻角裏,頭頂是塊石板,長滿了青綠色的苔蘚,身旁野草見縫插針,生得極旺盛,開出了粉紫色的小花。

他緊緊攥著剩下的那只鞋,撫摸著上頭的桃花,淚水“啪嗒啪嗒”往下滴。

“你的鞋——”李蘊不願去喊那個帶著侮辱性的名字,把鞋子輕輕放在他手裏。

阿狗擡頭,眼裏蒙著一層陰翳,好像剛剛經受了巨大的驚嚇,兩眼無神,跟個游魂似的,但他一見到布鞋,眼底立刻有了光彩。

“那個人——沒打你吧?”她試探著問,但看阿狗身上的血跡,遠遠超過一個瘦弱少年的血量。

李蘊拉起他:“我帶你去看大夫!”

“不,不是我的——”阿狗弱弱地說,“他家……他家有盆豬血,我打翻了……”

李蘊松了口氣,雖然覺得那血不太像豬血,但也不想深究,便問:“你要我幫你找個住處嗎?”

“我家就在這……”

“可是桃園……”李蘊驚覺失言,連忙補救,“可是你身上有傷,還是要去看大夫。”

阿狗大約是明白了李蘊知道他的身世,立刻縮了手,埋下頭喏喏道:“我不需要你幫忙……我不是好人……”自卑怯懦,一直否定自己,讓李蘊看得鼻子發酸。

“那你叫什麽?章——”李蘊不再隱瞞,怕他以為自己看不起他,便直截了當地說:“我這幾天會在村裏住下,你要是需要我幫忙,就來村口找我,對了,我叫做——”

李蘊略有些遲疑,把李曜新給她取的名字告訴了阿狗:“我叫李昭寧。”

她用劍鞘在地上寫了自己的名字,一筆一劃,這是她成為“李昭寧”後交到的第一個朋友。

阿狗擡頭,似乎感受到了她的尊重和關心,也在地上寫下了兩個字。

前一個字是“章”,寫得很清楚,後一個字實在太模糊,李蘊根本沒看懂,但還是笑著鼓勵了他,然後一步三回頭地離開了桃園。

她在村子裏住了幾天,但阿狗一直沒來,後來聽人說,阿狗餓極了跑去河裏捉魚,被過路的征軍隊看見,把他拉去充軍了。

李蘊把這件事放在心上記了幾年,但她生命裏有趣的事、快樂的事太多,漸漸的,就把這段悲傷的故事忘記了。

眼前這個章衡,會是當年那個怯懦的“阿狗”嗎?她有些驚詫。

章衡半跪在車轅上,沈聲道:“當年看到公主送來的聖旨,上面寫了封號‘昭寧’,微臣還以為是巧合,沒想到,竟然真的是公主。若臣當年知道,公主就是在臣少年時拔劍相助的那個‘昭寧’,定不會射出那一箭,所幸為時不晚,微臣此生,當報君恩,萬死不辭。”

李蘊大概懂了他的意思,他這是說,李昭寧幫了他,他投桃報李,從今以後,章衡就是她李蘊的人了!

“想報君恩的人多了,不少右將軍這一個,右將軍可不要轉頭就忘了,這些年是如何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的。”薛夙聽明白了事情經過,出言嘲諷。

李蘊卻覺得,如果他是阿狗的話,這幾年他幫著薛儀做事,她是可以諒解的,阿狗出身卑微,從無名小卒爬到右將軍之位,非浴血拼殺,以命相搏不能做到,他只不過因為立場需要,站到了薛儀身邊,平時也都是按著朝廷安排帶兵打仗,其實跟“助紂為虐”沒什麽關系。

阿狗一生實苦,章衡也沒好到哪裏去,他到現在都還沒成家,恐怕是少年的經歷留下了陰影。章衡是一員猛將,鎮守邊關,剿滅賊匪,都少不了他的長林軍,如能平和招安,收歸旗下,對朝廷,對百姓,都是有極大好處的。

“右將軍,當年那一箭,朕就不記你的仇了,不過你倒是說說,那一年你究竟寫了什麽字?朕怎麽看都不像是‘衡’字,虧得朕在村裏等了你好多天。”

章衡沈毅的面色竟然有了幾分局促,握著刀把的手微微顫抖。

“臣寫的,是‘橫’字。”

這個字,代表了他一生的恥辱。

作者有話要說:

大概還有幾章就完結了,能看到這裏的讀者也挺不容易的,這本書考慮不周,實在寫得不好,感謝大家的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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