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遺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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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死後與李燚埋在一處,我們已經在民政局註冊登記是合法夫妻了,請您將此話轉告李總,希望他能成全。
我惟一放不下的是凝馨,我知道接下來要說的話定令您為難,但請您一定答應我。我把凝馨托付給您,求您將她撫養成人。
除了凝馨我沒有血緣上的親人,來參加婚禮的是我的養父母,我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甚至自己本來的姓氏也不清楚。
我很小的時候便被送到洛家,四歲之前我都以為自己是他們親生的,叫他們娘跟爹,直至養母再度懷孕,我又是在那種情況下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此後便很少叫了。
我四歲時養母懷孕了,那時已經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在我的記憶中村裏許多房山墻上用粉筆寫著“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或類似的宣傳標語。
我認字早,即便有不認識的字,聽大人讀一遍也能記住。養母懷孕了,那我們家的情況不就成了宣傳標語的最後一句“三個多了”嗎。我憂心起來,因為政策被執行的極徹底,鄉裏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成員是從各村抽調的潑辣婦女,發現不符合生育規定的人家,工作組就進駐到家裏跟孕婦同吃同住,宣傳政策做思想工作,就算孕婦熬得住家人也受不了,幫著工作人員一同勸孕婦落胎。
同我的憂心相比,養母毫不在意甚至有恃無恐,我問她害怕不,她意味深長的說:怕什麽,咱家的情況是第兩句“兩個正好”。
她懷孕的事兒被鄉裏知道後,工作組同樣住進我們家。那段時間家裏亂的很,她忙著應付工作人員,又似有事背著我,除了吃飯,睡覺,其他時間只要見我在家,就立馬打發我出去。有時我累了,找不到人玩不想出去,她立即冷臉,我無奈只得一個人去河邊坐著。
坐在河邊的我忽然想到她那句“我們家的情況就是兩個正好”,“兩個”哥哥算一個,肚子裏的算一個,現在又總打發我出門,一副不願見我,不願我回家的架勢。難道她不要我了,要把我扔了?這想法令我恐懼,隨著恐懼被無限放大我開始哭泣。
我的哭聲很大,一是害怕,大哭可以減輕恐懼感,二是想用哭聲喚人來,我太無助了,需要有人過來,不管村裏誰家的嬸子,婆婆,爺爺,姐姐都好,和我說上一句“你娘不會不要你”,給我吃顆定心丸,可也不知怎的了那天竟無一人從河邊經過。
我哭累了也餓了,很沒骨氣的想要回家吃飯,剛剛我還想離家出走呢,讓自己的離開換取弟弟或妹妹的平安降生。您瞧,我是多麽的自私,從小就這樣沒擔當,您是不是更看不起我了?
我剛走到院門口就看到好多人,門前停了輛四輪貨車,我聽見養母的聲音:養女怎能和親閨女比,養女又不是從我肚子裏爬出來的,現在我懷孕了就要生自己的孩子。
有人回她:和你說幾百遍了,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在法律上有同樣責任義務,她管你叫娘就是你閨女,占著你家生育名額。又有人道:十幾天翻來覆去拿養女說事,如今見了紅,鄉裏的車也到了,還是先跟俺們去醫院檢查,你生兒子時傷了身子,這次再出事兒命還要不?
最後養父母上了貨車,再回來時養母的肚子癟了。她一見到我便忍不住指著哭訴:我閨女沒了,你占了我閨女的命。
那之後她對我的態度便很差,她怪我可我又該怪誰,難道我是自願到這個小村子到洛家的。
她去醫院期間我打聽清楚一些事,我本是冰城人,父親在我出生不久撒手人寰母親再嫁不肯帶上我。而她則在生兒子時難產傷了身子之後六七年不曾懷孕,所有人連她自己也認為這輩子再不能生養了,兩戶人一拍即合。
村裏人知道的情況只這些,關於我親生母親的信息半點也無。此後我常常站在湯旺河邊,我知道湯旺河水會流進松花江,松花江又經過冰城,我想順著水一直走,走去冰城找媽媽,養母對她那未出世的女兒都百般維護,我相信只要媽媽見了我也會很好很好的對我。
我努力的學習,告訴自己必須考上大學,跳出農門去冰城找媽媽。可養父母卻開始防備我,他們的女兒沒了,我又知道了身世來歷,他們怕我離開後不再管他們,若不是爺爺堅持,我連初中也無法讀。
他們越是這樣,我越想找到母親,我初到冰城一度認為找到媽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萬萬沒想到冰城這麽大,人這樣多,但盤踞在心中十幾年的執念又怎會輕言放棄,若不是被陳世昱強暴,我想我會一直找下去。
我被強暴,被打,過上了比看養母臉色,幹完農活才許溫書,不給菜吃更艱難的日子,那時的我還能一邊憤憤不平,一邊苦中作樂唱改編版《苦兒流浪記》主題曲:我要我要找我媽媽,去到哪裏也要找我媽媽,我的好媽媽沒找到,若你見到她就讓她接我回家。可是現在呢,除了無聲流淚,絕望無助,半點抗爭的勇氣,沖破牢籠的希望都沒有。這些年我吃了多少苦,忍了多大的委屈,我的親生母親知道嗎,她應該早已將我遺忘了,既然如此我為什麽還要找她。
我知道陳世昱有要我生孩子的念頭時便逃了,我想到了自己,我知道與陳世昱的關系無法長久維系,一旦分開我孩子或許會落得與我同樣的下場,我不想讓她也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很不幸,我終是沒能護住她,令她重蹈覆轍。
我養父母的態度您也看到了,我不能將凝馨交給他們。但我清楚在我離開後,他們定要借著凝馨找您鬧上一鬧的,他們哪裏是心疼凝馨,圖的是房產和錢。
您只管告訴他們願意接了凝馨便去,但是我毒害了陳世昱,不要提什麽陳世昱給的贍養費,不找他們賠償便是仁義了,他們自會離開。
我也想過將凝馨交給她的奶奶,這樣才明正言順些。
我雖沒見過老人家,但陳世昱帶凝馨去過,老人也認下了這個孫女。可在我毒殺了陳世昱後,便不敢奢望老人讓凝馨進陳家門了。
我已無人可求,只能將凝馨拜托給您,請您不要拒絕。
我不配做凝馨的母親,她還這樣小,我便以最不堪的方式令她失去了雙親。
可我有什麽辦法,欠人的總歸要還,李燚因我而死,他每日都來找我,訴離別相思之苦,訴委屈不甘。
看著這樣的他,我心如刀絞,我沒有立場拒絕他,找不出理由不幫助他完成遺願,因為這是我欠他的。
您最清楚我是用什麽換來兩百萬元和天河園房產的,請將這筆錢用在凝馨身上,等到了入學的年齡替她找家條件好些的寄宿學校。不要像我一樣,因為幾百元的學費便退了學,因為一張火車票便跟著男人走。
我要她衣食無憂,要她接受良好的教育,就讓這些在我少年時無法實現的奢望在我女兒身上實現吧,這是我最後能為她做的事情。
凝馨與同齡孩子比還算乖巧聽話,希望不會讓您太操心。她這段時間跟您住也早已視您為親人,就請您繼續帶著她,別不要她,別拋棄她。叩謝!
拜別!
洛松花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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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惟一放不下的是凝馨,我知道接下來要說的話定令您為難,但請您一定答應我。我把凝馨托付給您,求您將她撫養成人。
除了凝馨我沒有血緣上的親人,來參加婚禮的是我的養父母,我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甚至自己本來的姓氏也不清楚。
我很小的時候便被送到洛家,四歲之前我都以為自己是他們親生的,叫他們娘跟爹,直至養母再度懷孕,我又是在那種情況下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此後便很少叫了。
我四歲時養母懷孕了,那時已經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在我的記憶中村裏許多房山墻上用粉筆寫著“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或類似的宣傳標語。
我認字早,即便有不認識的字,聽大人讀一遍也能記住。養母懷孕了,那我們家的情況不就成了宣傳標語的最後一句“三個多了”嗎。我憂心起來,因為政策被執行的極徹底,鄉裏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成員是從各村抽調的潑辣婦女,發現不符合生育規定的人家,工作組就進駐到家裏跟孕婦同吃同住,宣傳政策做思想工作,就算孕婦熬得住家人也受不了,幫著工作人員一同勸孕婦落胎。
同我的憂心相比,養母毫不在意甚至有恃無恐,我問她害怕不,她意味深長的說:怕什麽,咱家的情況是第兩句“兩個正好”。
她懷孕的事兒被鄉裏知道後,工作組同樣住進我們家。那段時間家裏亂的很,她忙著應付工作人員,又似有事背著我,除了吃飯,睡覺,其他時間只要見我在家,就立馬打發我出去。有時我累了,找不到人玩不想出去,她立即冷臉,我無奈只得一個人去河邊坐著。
坐在河邊的我忽然想到她那句“我們家的情況就是兩個正好”,“兩個”哥哥算一個,肚子裏的算一個,現在又總打發我出門,一副不願見我,不願我回家的架勢。難道她不要我了,要把我扔了?這想法令我恐懼,隨著恐懼被無限放大我開始哭泣。
我的哭聲很大,一是害怕,大哭可以減輕恐懼感,二是想用哭聲喚人來,我太無助了,需要有人過來,不管村裏誰家的嬸子,婆婆,爺爺,姐姐都好,和我說上一句“你娘不會不要你”,給我吃顆定心丸,可也不知怎的了那天竟無一人從河邊經過。
我哭累了也餓了,很沒骨氣的想要回家吃飯,剛剛我還想離家出走呢,讓自己的離開換取弟弟或妹妹的平安降生。您瞧,我是多麽的自私,從小就這樣沒擔當,您是不是更看不起我了?
我剛走到院門口就看到好多人,門前停了輛四輪貨車,我聽見養母的聲音:養女怎能和親閨女比,養女又不是從我肚子裏爬出來的,現在我懷孕了就要生自己的孩子。
有人回她:和你說幾百遍了,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在法律上有同樣責任義務,她管你叫娘就是你閨女,占著你家生育名額。又有人道:十幾天翻來覆去拿養女說事,如今見了紅,鄉裏的車也到了,還是先跟俺們去醫院檢查,你生兒子時傷了身子,這次再出事兒命還要不?
最後養父母上了貨車,再回來時養母的肚子癟了。她一見到我便忍不住指著哭訴:我閨女沒了,你占了我閨女的命。
那之後她對我的態度便很差,她怪我可我又該怪誰,難道我是自願到這個小村子到洛家的。
她去醫院期間我打聽清楚一些事,我本是冰城人,父親在我出生不久撒手人寰母親再嫁不肯帶上我。而她則在生兒子時難產傷了身子之後六七年不曾懷孕,所有人連她自己也認為這輩子再不能生養了,兩戶人一拍即合。
村裏人知道的情況只這些,關於我親生母親的信息半點也無。此後我常常站在湯旺河邊,我知道湯旺河水會流進松花江,松花江又經過冰城,我想順著水一直走,走去冰城找媽媽,養母對她那未出世的女兒都百般維護,我相信只要媽媽見了我也會很好很好的對我。
我努力的學習,告訴自己必須考上大學,跳出農門去冰城找媽媽。可養父母卻開始防備我,他們的女兒沒了,我又知道了身世來歷,他們怕我離開後不再管他們,若不是爺爺堅持,我連初中也無法讀。
他們越是這樣,我越想找到母親,我初到冰城一度認為找到媽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萬萬沒想到冰城這麽大,人這樣多,但盤踞在心中十幾年的執念又怎會輕言放棄,若不是被陳世昱強暴,我想我會一直找下去。
我被強暴,被打,過上了比看養母臉色,幹完農活才許溫書,不給菜吃更艱難的日子,那時的我還能一邊憤憤不平,一邊苦中作樂唱改編版《苦兒流浪記》主題曲:我要我要找我媽媽,去到哪裏也要找我媽媽,我的好媽媽沒找到,若你見到她就讓她接我回家。可是現在呢,除了無聲流淚,絕望無助,半點抗爭的勇氣,沖破牢籠的希望都沒有。這些年我吃了多少苦,忍了多大的委屈,我的親生母親知道嗎,她應該早已將我遺忘了,既然如此我為什麽還要找她。
我知道陳世昱有要我生孩子的念頭時便逃了,我想到了自己,我知道與陳世昱的關系無法長久維系,一旦分開我孩子或許會落得與我同樣的下場,我不想讓她也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很不幸,我終是沒能護住她,令她重蹈覆轍。
我養父母的態度您也看到了,我不能將凝馨交給他們。但我清楚在我離開後,他們定要借著凝馨找您鬧上一鬧的,他們哪裏是心疼凝馨,圖的是房產和錢。
您只管告訴他們願意接了凝馨便去,但是我毒害了陳世昱,不要提什麽陳世昱給的贍養費,不找他們賠償便是仁義了,他們自會離開。
我也想過將凝馨交給她的奶奶,這樣才明正言順些。
我雖沒見過老人家,但陳世昱帶凝馨去過,老人也認下了這個孫女。可在我毒殺了陳世昱後,便不敢奢望老人讓凝馨進陳家門了。
我已無人可求,只能將凝馨拜托給您,請您不要拒絕。
我不配做凝馨的母親,她還這樣小,我便以最不堪的方式令她失去了雙親。
可我有什麽辦法,欠人的總歸要還,李燚因我而死,他每日都來找我,訴離別相思之苦,訴委屈不甘。
看著這樣的他,我心如刀絞,我沒有立場拒絕他,找不出理由不幫助他完成遺願,因為這是我欠他的。
您最清楚我是用什麽換來兩百萬元和天河園房產的,請將這筆錢用在凝馨身上,等到了入學的年齡替她找家條件好些的寄宿學校。不要像我一樣,因為幾百元的學費便退了學,因為一張火車票便跟著男人走。
我要她衣食無憂,要她接受良好的教育,就讓這些在我少年時無法實現的奢望在我女兒身上實現吧,這是我最後能為她做的事情。
凝馨與同齡孩子比還算乖巧聽話,希望不會讓您太操心。她這段時間跟您住也早已視您為親人,就請您繼續帶著她,別不要她,別拋棄她。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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