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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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侍是因為死去的女友,才一直喜歡孩子們的,這相當於是一種有點病態的感情寄托。但他覺得這很好,沒有可以去改變,這才維持了下來,所以如果有人攻擊死侍是個戀童癖,魯拉是絕對不會允許的,就像她也不允許有人因為托尼喜歡孩子就說他戀童癖一樣。

這是她對不起死侍。

初恩還在那邊夾娃娃,這種東西是會上癮的,每次就差一點點,馬上要把娃娃夾起來或者認為要夾起來時,它又掉下去了,為此初恩幾乎把從亞利桑德羅那裏摸來的錢都投了進去。

再來一次。她摸出一枚硬幣,投進了夾娃娃機,操控著機械臂專心致志地朝著一個白色的小熊進攻,此時此刻她由衷希望奧創能在這裏,在這方面奧創總歸是比她要好一點的。

實在不行其他人也可以,托尼皮羅特旺達彼得……別是蝙蝠俠就行,真的,傑森都比蝙蝠俠好。

這是初恩從玻璃板上看見一個黑漆漆的身影時,唯一的想法。

她盡量低著頭,不讓布魯斯看見自己的臉,但是很明顯,當她發現對方的時候,布魯斯已經看見她的樣子了。

布魯斯覺得自己可能出了幻覺,因為他知道那個女孩的確是死了,這也是他心裏的一根刺,但同時,他又有點懷疑。

他覺得,如果他真的產生了幻覺,在他看來,幻覺裏的初恩應該是穿著保暖的衣物——她死前還因為寒冷而發燒,而不是單薄到幾乎沒有禦寒能力的白襯衫,更不可能穿著短到大腿根的黑色短褲,腳上也應該是皮鞋或者運動鞋,絕對不可能是五厘米高的黑色高跟鞋。

她也應該是帶著點羞澀的微笑,安安靜靜地翻閱著一本書,也許是教科書,也許是什麽童話故事集,而不是一臉煩躁地夾娃娃,將硬幣一個又一個地送進夾娃娃機。

最關鍵的是,她也不應該出現在一個酒吧,不管是幻覺還是別的什麽。

哥譚有人鬧事,單挑了一整個酒吧的人,大手筆的給了很多鉆石和金子,這無疑引起了布魯斯的註意力,他來此也是為了那個挑事的人。

起初他的註意力在死侍上面,但那個黑頭發的女孩給他一股熟悉的感覺,加上死侍看他進來就舉手表示清白,布魯斯仔細觀察了一下那個女孩。

是真實的,挑事者就是她。

謝天謝地,她還活著,不管是什麽方法,至少她還活著,這就是個奇跡了。

雖然看起來短短時間內長歪了不少,馬尾解下來披著了,小清新的裙子涼鞋也變得很……火辣。

“韋恩先生,我覺得我可以解釋一下。”初恩飛快地蹲下身子撿起自己好不容易夾起來的小熊,緊張地摟在懷裏,然後起身擡頭看著布魯斯說到。

布魯斯下意識摸了下自己的面罩,“你說什麽?”

“我知道您的身份,韋恩先生,因為您好心救回來的那只白玉鳥其實就是我,魯拉——也就是神鳥,她的確是來幫我的,雖然可能方式比較奇怪,但她讓我認識清楚了自己。可是那時候你們誰也看不見我,我也沒辦法改變形態,而我與您說話,您卻沒有相信。”

“之後在魯拉的幫助下,我終於可以出現在大家面前,但是以防萬一,我拜托死侍,也就是那位教我戰鬥技巧,然後來這裏增添戰鬥經驗,因為現在我多了一個新的招式,而我還沒來得及詢問魯拉怎麽變成鳥……這就是全部了,韋恩先生,我不會害您的。”

初恩解釋完,說了這麽多話她都有點口渴了——心理上的口渴,於是她端起之前魯拉只抿了一小口的橙色飲料,準備一飲而盡。

但是布魯斯伸手制止了初恩,在她疑惑不解的目光中,布魯斯嘆了口氣,“抱歉初恩,那次事情責任全在我,我會為此而負責,不過現在,還請不要喝那玩意。”

說完,他突然轉頭看著死侍,“你應該知道她還未成年吧,死侍先生?”

死侍特別自然地點了點頭,“當然知道,所以才給她一杯飲料啊,沒辦法,哥就是那麽貼心。”

“莫非你看不見上面的‘酒精含量5.6%’嗎?”布魯斯一看初恩的裝扮就很氣,少女露著帶有一些傷痕但依然白花花的大腿,踩著五厘米的高跟鞋,如果不是稚氣未脫的臉,沒人會覺得她才16歲。

很明顯這裝扮是死侍給初恩搭配的,為了來酒吧有點底氣,但是布魯斯可不在乎這個,在他看來帶著一個死裏逃生心懷溫暖的女孩,來到酒吧本身就不對,很值得打一頓。

當然只是想想,初恩明顯很依賴這個陪在她身邊的死侍,畢竟據她所說,那個時候除了魯拉,只有死侍可以看見她。

“好吧姑娘,你打算會紐約,還是繼續來韋恩莊園?我想傑森和阿福不會介意小鳥變成小女孩的,畢竟你是個英雄。”布魯斯笑著詢問到。

不得不說布魯斯笑起來是真的好看,可惜初恩對美色沒什麽概念,除了好看二字,她也沒什麽想法。

其實布魯斯是想起了作為墓地的那座城堡……

出乎他意料的是,初恩兩個提議都拒絕了,“不,韋恩先生,我還是打算跟著死侍一起提升自己,而且最起碼,我還沒好好在哥譚旅游過呢,我本意是來旅游的。”結果一來就被炸死了。

最後一句話初恩不是很敢說。

見對方心意已決,布魯斯也不多說,“好吧,我尊重你的選擇,但如果遇到危險,一定要躲得遠遠的,可以叫我,也可以叫超人……註意安全,累了或者想回紐約了,可以來莊園找我,明白嗎?”

初恩聽話地點了點頭,“我會小心的,不用擔心我,魯拉和死侍還在我旁邊呢。”

來不及多說,還有很多事情等著布魯斯去處理,雖然他一直沒看見初恩口中的“Rula”,並且也懷疑著那個所謂的神鳥到底打的什麽主意,但在少女再三保證下,還是略微安心了一點,也只得離開。

“說起這個,”初恩對著自布魯斯進來後異常安靜的魯拉,“我真的不能變成鳥了嗎?”

她要把高超的格鬥技巧安裝到自己的靈魂裏,最起碼也要感受下吧,可她是不能感受到的,而沒什麽感受到,她也無法改變自己的靈魂,把格鬥技巧放進去,還是哈斯特鷹和金雕什麽的好用。

“可以的,”魯拉回答,“只不過性質不一樣了而已。”

初恩被她說得有點好奇,“什麽性質不一樣?”

“打個比方,以前你變成鳥就相當於換鞋子,你的靈魂是34碼的,那些身體剛好也是34碼的,僅此而已。而現在你主要是以改變靈魂為主要方式,你的靈魂可能是39碼,也可能是30碼,原先34碼的就不適合你了,所以你不用去想方法變成那些現實存在過的鳥,而是更改靈魂。”魯拉解釋說。

然而初恩還是沒明白魯拉的意思,她到是懂了為什麽不能變成鳥,可是沒想到解決的方法。

魯拉見狀,輕輕念了一句:“太陽鳥。”

這下初恩才明白,因為她現在沒了身體的約束,所以沒辦法把自己塞進殼子裏,但是靈魂暴.露在外的好處就是,靈體的東西她能變了——也就是存在於神話裏的那些東西,雖然按照魯拉號碼的比喻,她依然只能變成鳥,但是神話故事裏的鳥也非常厲害了。

相信自己怎麽樣怎麽樣,其實還是比較麻煩的事情,就像之前魯拉把自己的手變成了槍,不是在心裏暗示自己“我的手是槍,我的手是槍”,而是發自內心的,覺得自己的手就是槍的樣子,可以發射子彈,若是真的做到這點,其實離進精神病院也不遠了。

但是變成鳥對初恩來說不一樣,就像她可以凝聚自己的身體,或者把它分散一樣,在她看來些三樣是她的技能,是屬於下意識就直接相信自己可以辦到的技能,如同一個活著的人肯定可以呼吸,需要喝水是一個道理。

就是以前記得知識都沒什麽用處,而自己在這方面的知識量不夠多,這可有點麻煩。

初恩嘗試著變了變,她變的是格林童話裏常出現的金鳥。

據格林童話裏的描寫來看,格林兄弟筆下的金鳥,通常是和鴿子差不多大小,長相其實有點像夜鶯;它的羽毛都是純金,但又輕飄飄的,它的蛋也是純金的,它的心肝可以使人每天得到一塊金子,等等等等,諸如此類。

在魯拉的指引下初恩果然變成功了,金燦燦的金鳥揮動著翅膀,羽毛在燈光下熠熠生輝,確實是純金的,初恩卻沒感受到負重,反而有些輕飄飄。

她停在桌子上,啄了一下自己翅膀上的羽毛,什麽都沒啄下來。

原著中,開了一槍才打下一根羽毛,但是射上一箭刀心臟,金鳥就死了,看來金鳥的弱點就是心臟,還有羽毛拔不下來,但讓初恩下蛋她又做不到,更別提挖心挖肝了。

即使變成了金鳥,初恩也沒辦法富有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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