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章 一、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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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妥事情回府的路上,展昭計劃順道去買桃酥和桂花糕——還賬。

娘子大人有諭在先,一月之內,如他晚上不能回家吃飯達到七天以上,便罰他必須應允她一個要求。成親半年以來,他如今已受罰六次。從陪她逛夜市、游相國寺,到買衣裙、添首飾,外加夜晚一起看星星,所提的要求倒似越來越簡單。許是月華自己也一時想不出什麽新鮮點子,這一回只是要吃桃酥和桂花糕而已。

然而她心下還是覺得吃了虧:“依我看,這七日之限還是定得不妥,該分開檔次罰你才好。比方說,若滿七日,便可隨便去哪裏買來桃酥和桂花糕;若超過十天,則一定要去浚儀橋頭的李記食店買來;若逾半月,便要弄來宮裏禦廚做的才行!”

見她一臉正經十分嚴肅的樣子,展昭不禁莞爾,有意追問:“那要是一整月都不回家吃晚飯,又待怎樣?”

月華果然沒好氣,隨口就來:“那你就去尋蟠桃園的桃子和月宮裏的桂花,去做桃酥和桂花糕!”

展昭笑意更甚:“做桃酥,好像通常是用核桃,不是桃子吧?”

不經大腦信口開河卻出了錯,月華發窘,索性不講道理地粉拳相加。丁氏女俠一身非凡武藝,向夫君“出招”之時,卻也每每使用市井女子普通民婦常用的“擂鼓式”。

展昭並不躲閃,只是嘴上往回找補:“哎呀,其實剖開桃核、取出桃仁、制成酥餅、喚作桃酥,又有何不可?終究丁女俠所言是不會錯的!”

丁女俠並不領情,扭頭嘟著嘴不理他。

那神情,全然就是個惱羞成怒小孩子模樣。

白玉堂常常說他,“娶了個沒長大的小姑奶奶”,那表情三分同情三分揶揄,還有四分幸災樂禍。

展昭知道,其實月華行止有度,並非幼稚孩氣,只是每當玩兒心一起,就真如同沒長大一般。他以前也從沒有料到,自己會喜歡上這樣的姑娘,會那麽順著她,譬如像現在這樣心甘情願特特地去給人家買點心。

雖說“隨便去哪裏買來”都行;但聽月華的意思,想必是對浚儀橋頭李記的點心更為青睞,不如還是去那裏買好了。

行至半路,忽聽身後馬蹄聲緊——轉頭看時,見一人正策馬疾馳而來。展昭微微蹙眉。此處並非鬧市,行人不多,路卻不窄,避讓按說不是問題;但若有腿腳不便、行動緩慢者者,畢竟還是危險。

路人紛紛避到道路兩側。路當中竟當真剩下一位行動緩慢者沒動地方——白衣女子年紀輕輕,不瘸不拐,卻像魘住了一般,直勾勾盯著道旁一家專賣兔肉的鋪子,一動不動。

展昭趕快上前,一把將她拽到路邊。那女子仿佛神游天外、全然不覺,只盯著那店鋪又看了許久,嘴裏咕噥了一聲:“殘忍!”

“姑娘,你沒事吧?”

那女子回過神來,定睛看著展昭片刻,覆又上上下下把他打量一番,忽而璨然一笑,頷首感慨道:“哎呀呀!真是一表人才!!”

沒想到對方如此反應,展昭頭上頓時出現黑線若幹,既長且密。

“姑娘日後行路,千萬多加小心。在下告辭。”

“誒誒,別走啊!”那女子一閃身攔在展昭身前,“你剛才算是救了我,我謝謝你!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啊,對,‘無以為報以身相許’,你娶了我吧?”

展昭頭上的黑線更長更密。雖說犯犯桃花並不新鮮,但如此突兀直白的實在少見。

“姑娘說笑了。”

展昭邁步要走,那女子擡手阻攔;展昭側身閃過,那女子步步緊跟;展昭提氣運起輕功,那女子竟然還能追得上。展昭無奈,只得縱上道旁房屋,踏瓦而行,引得周遭百姓紛紛議論,以為展大人又在緝捕什麽要犯。

只道掠過幾條街道後,便能將她甩掉,誰知落地沒走幾步,竟見那女子好整以暇地等在前面。

展昭一楞。

此人絕非尋常女子。

二人相持而立。展昭雙眉緊鎖,那女子兩眼放電,誰也沒先開口說話。

先開口說話的是氣喘籲籲匆匆跑來的一個小衙役:“展……展大人,可找到您了!包大人……找您……有事……一起進宮……”

展昭聞言,不敢怠慢,當即直奔府衙而去。

那女子這次倒沒再跟上,轉而扯住那個小衙役:“剛才你叫‘展大人’的那個,是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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