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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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不愉快,自己養大的兒子現在喜歡別的姑娘了,她這個媽要失寵了。

每當兒子放假回來,王晶都纏著兒子不讓兒子早回學校,她雖然不知道對方是個什麽樣的女孩,但不妨礙她討厭對方。這姑娘是來跟她搶兒子的。

第 5 章

兒子在家的時候什麽都聽她的,吃什麽穿什麽,任何事情都聽她的,兩個人一丁點秘密都沒有,包括兒子身上的任何部位不舒服都能給她看,不管他幾歲。

但是兒子怎麽就談戀愛了呢!王晶很不高興。

其實自從於建不出去工作之後,家裏就缺了個頂梁柱,一切都是靠王晶,需要男人承擔的部分就交給兒子。

比如在家裏幹活的時候,王晶會把一部分活交給兒子去做。

出去買菜拿不動就叫兒子來接。

家裏需要出去交錢辦事,就叫兒子陪著。

反正家裏有她和兒子就夠了,於建只需要在家裏待著,他高興就行。

久而久之,於建有點與社會脫節了。他開始不出門,不見人,怕黑怕狗,洗手要洗五十分鐘,洗衣服不許人家看,晾衣服不許人家路過,否則他要重新洗一遍。還有一系列諸如此類的事情,起初並沒有這麽嚴重的,一開始只是不出門而已。王晶沒把這事兒當回事,他不愛出去就不出唄,反正她能去,他想買什麽想吃什麽只需要告訴她就可以了,她一定會幫他買回來。飯菜做好,她會親自送到他眼皮底下,缺什麽再給拿,他只要坐在那兒指揮就行了。

王晶從來沒覺得這有什麽問題,老公高興,讓她幹什麽都行,她又不會少塊肉。

後來於建的毛病逐漸加深,王晶也沒太在意,他願意洗就洗唄,他高興就行。只是他一天能用掉一整塊肥皂這件事的確有點困擾,因為太費錢了,但是於建需要,她還是會想辦法去滿足他的需求。

所以,於建的毛病一天比一天嚴重,到最後,於建已經失去了與人溝通社交的能力,完全不出門不見人了,別人都以為她沒有老公呢!

王晶不在乎,還是那句話,只要老公高興就行。

況且她不是還有兒子嗎,兒子還這麽聽話,讓幹什麽幹什麽,也用不著於建挨累,她跟兒子撐起一個家也是可以的。

四年以後,兒子畢業了。兒子按照父母的想法,回到鎮裏生活,他們的設想是,隨便找個工作就行,不用大富大貴,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可以。

他女朋友也跟了過來,在鎮子所屬的省城工作,聽說還是個不錯的工作,臨時住在市內。這樣的話兩個人就不在一塊兒了,兒子總想去看她,但王晶沒同意。

“兒子啊,你這來回一趟就得六塊錢,太貴了,別去了!”

兒子很聽話,沒去。

他女朋友在省城換了好幾個工作,據說都挺順利的,兒子還是總想去看她,王晶還是一直不同意,“你要不一個禮拜去一次吧,你天天去得多少錢啊!”

再說,有什麽可看的呢!

兒子幾乎從來不自己出門,也從來都是很聽話的,這事兒聽媽媽的肯定沒錯。

到了兒子要花錢找工作的時候,實在沒錢了,王晶想到了他女朋友。

“兒子啊,不是說你女朋友家有錢嗎?你說你要是跟他借,他能借不?”

兒子說:“差不多吧,我試試!”

想不到還真成了,女孩很痛快就借錢了,看來是真喜歡她兒子!王晶略微高興一點。

她兒子那麽帥,那麽優秀,這女孩肯定是特別看中她兒子的,就像當年她看中於建一樣。這女孩子可不能太給她面子,還得拿點勁兒,別搞得好像特別喜歡她似的。

王晶其實無需有這種擔憂,於越因為耳濡目染,完全習慣了父母的相處模式,從來沒對任何一個人有過熱情的舉動,更不是個會主動為他人著想的人。

王晶沒想到這麽快就跟女孩見面了。女孩很瘦,長得也挺好看的,但什麽樣的女孩子都不能輕易地匹配她兒子。

王晶帶著審視的態度,一個下午就把女孩的家庭狀況摸清楚了。

還說有錢呢,怎麽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

目前還不是得住在她家裏,住就住吧,誰叫兒子喜歡,再說,他們還欠人家錢,讓她住家裏也行,平時給幹幹活也不錯。

女孩後來就住進來了,給他們掃掃地,洗洗碗,每個月還能給她二百塊錢。這個事兒她是想過沒敢說,想不到女孩兒還挺有覺悟的。

也是,住進來一個大活人,吃飯用水電哪裏不需要用錢啊,二百塊錢都是少的。

於建每個月也才三百多塊錢,現在多了二百,倒是也能解決不少問題,攢一攢的話,還房貸還能用上點。

女孩對她兒子還真挺好的,什麽都能想到,是個仔細人,就連她想不到的事兒她都能想到。怕於越燙著,涼著,做事的確很是穩妥。

王晶想起自己年輕的時候,她最缺的就是這個特點,誰都說她心大,說她心裏沒事兒,也不細心,現在來了個細的,也行,把那些事兒都交給她不就行了嗎。

王晶帶孩子的時候就沒少被於建罵。可她真不是故意的,她怎麽可能故意去夾掉兒子的手指甲,怎麽可能故意去燙傷兒子的腿,那不都是不小心,沒註意嗎!

於建經常因為這些事兒說她,現在來了個細心的,於建還挺滿意的,說這孩子不錯。

但是王晶總是覺得這女孩好是好,但也沒好到哪裏去!

比如她總是睡懶覺,都八點了還不起床,吃的用的,也都是貴的東西,還給於越買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還說好看,她可沒看出來。她還是覺得於越穿他爸剩下的衣服就可以了,也不是不能穿,怎麽她一來,於越就開始不聽話了呢?

以前也都是他爸給他剪頭發,現在非得到外面發廊去剪,剪一次就十塊錢,費那個錢幹什麽?他們家兒子以前多聽話啊,現在變了,被這個女孩給帶壞了。

王晶對這個阿蘭是又愛又恨,有時候覺得阿蘭真可愛,給他們全家解決了不少問題,一高興還能幫她洗洗衣服,有時候,她又覺得阿蘭真挺煩人的,一天天在這沒少受他們照顧,還總管她兒子的事,現在兒子連她這個當媽的話都不聽了,阿蘭說什麽是什麽,她這個媽是一點地位也沒有了。

還有不管她要買什麽,阿蘭都說沒必要,說是騙人的。那怎麽能是騙人的,大家都再買,都在看,是真便宜啊,可是阿蘭硬是不讓她買,到最後連於建都聽她的話了。這個家,她的地位是越來越低,怎麽能這樣!

於越雖然一直沒工作,但阿蘭也都他們家住了這麽多年了,王晶想要不就結婚吧,結婚了再找工作也一樣,而且嫁過來以後,阿蘭還能幫他們還錢,這不是挺好的事兒嗎!

但是阿蘭一直沒表態,說現在不著急,等工作穩定了在結婚也行。那個於越也真是聽話,她說什麽聽什麽。王晶一直想讓阿蘭幫著還錢,緩解一下家裏的壓力,可是他們倆遲遲不結婚,她也張不開這個嘴啊!

王晶提過好幾回,阿蘭都婉言拒絕了,說:“現在家裏困難,等好轉一點再結婚也可以,不著急!”

王晶快壓不住自己的火了,不就是不想幫著還錢嗎?

“那還能等錢都還完了再結婚啊!那得猴年馬月啊?”

阿蘭沒說話。

這小丫頭,真是心眼太多了。

王晶對這個準兒媳婦挺不滿意的,讓她還個錢她還不願意了,都是一家人,為什麽這麽生分。

反正家裏沒錢,房子和車也沒有,就這個條件,將來嫁過來也不會買房子的,能接受就接受,不接受也沒辦法。王晶吃準了阿蘭不可能離開她兒子,要離開早就離開了,都這個歲數了,還能出去再換?不太可能,而且她看得出來,阿蘭對她兒子是真上心啊,掙的錢不多,都給她兒子買東西了,又是手機又是衣服鞋,兒子的一切她都包了,王晶這麽一看,態度更是強硬起來。

其實說到娶媳婦這個事,王晶的確從來沒想過。自從嫁給於建之後,就一直在為於建活著,他讓幹什麽就幹什麽。後來因為於建不工作了,家裏沒錢了,買房子的時候也沒尋思兒子將來結婚的事,等兒子談了女朋友了,王晶才想起來這個事兒。但是於建沒著急,王晶也就沒著急。大家住在一起不是也行嘛,就四口人一起過唄!

而且還能省下一大筆錢,那錢幹什麽不好,為什麽非得買房子?

現在的風氣真是不行了,女孩子嫁人都要房子要車的,這到底是嫁錢還是嫁人啊?不是應該先看人品麽,人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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