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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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了一晚上,冉煦最終還是決定問她。
雖然他當時沒有看到施暴者的長相,但他的身體記得他的力道和他的動作,昨晚,在阿烈把他拖行了十幾米遠的過程中,他的身體就認出了阿烈就是那天躲在他的車上,對他暗下黑手的罪魁禍首。
“......”明雪茉這次也頓了好一會兒,冉煦的話讓她始料未及。
他是怎麽知道的?
難道是警察查出什麽了?
明雪茉覺得不太可能,警察英勇破案的故事只存在於連續劇裏,現實生活中哪有那麽多神探?
所以,是他回想起了當時的場景?還是,他只是在套她的話?
“你憑什麽這麽說?”不管冉煦是不是當真知道了真相,明雪茉都不會承認。反正她已經撒過了那麽多謊,不在乎繼續騙下去。哪怕說謊要付出代價,她也不會出賣阿烈。
“你不要緊張。”冉煦讓她放輕松一點,既然他選擇先把話跟她挑明,而沒有直接告訴警察,就足以證明,他沒有想要對阿烈怎麽樣。
說出來,頂多是想讓她覺得欠了他的。
其實,這也並非君子所為,但她太難以靠近,他光靠坦坦蕩蕩,好像不夠。
“我沒有緊張,只是我受不了有人詆毀我的家人。如果你有證據,你就交給警察,如果沒有,請你不要血口噴人。”
說完,明雪茉就掛斷了電話,沒有給冉煦多說一個字的機會。
冉煦對著嘟嘟響起忙音的手機無奈地卷動了一下嘴角,還說想讓她感覺對他有所虧欠,結果,好像適得其反了。她有沒有對他有一丁點歉疚,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她生氣了。
若他能保持一貫的理智,理性地對待這件事情,他就會發現,其實明雪茉的性格有很大的瑕疵,她很情緒化,悲傷的時候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對外在的一切人事物不聞不問;激動起來會歇斯底裏,同樣不顧及身邊的人的感受;被他拆穿後,又是不計後果的直接掛了他的電話,不管誰尷尬了誰,從未想過“做人留一線,日後好想見。”這個基本的人際交往法則。
她跟他想象中其實大不一樣,但若事事都能如他所想,生活豈不寡淡無味?她雖然有這樣那樣的瑕疵,但這些瑕疵在他眼裏,還算不上缺點。盡管,這種想法明顯有“色令智昏”的嫌疑,可愛情這種東西,不就應該感性一些麽?
他之前不也說過麽,喜歡的人,怎樣都行。所以,她,怎樣都行。
冉煦把手機收起來,開始了新一天的工作。他又見識到了她新的一面,有點強勢,有點不講道理,這是他今天的第一個收獲。
嘴角帶著淡淡的笑容,把目光悉數投向了電腦顯示屏,不曾留意到蔣沁什麽時候進了辦公室,更不曾在意她在看什麽,她又聽到了什麽。
這邊,明雪茉把手機還給袁媛,餘怒未消地快步朝教室走去。
袁媛沒有聽見冉煦在電話裏講了些什麽,所以不太能理解她們的通話怎麽突然從筆跳到了家人身上,又從家人跳到了警察身上。她的智商水平一般,跟不上他們跳躍的幅度。
但明雪茉的臉色非常難看,這是智障都能看出來的。
“雪茉,怎麽了?”袁媛一手拿著筆,一手拿著手機,踩著小碎步追著明雪茉走。
明雪茉一言未發,她在全神貫註地思考,如果冉煦真的把阿烈告了,她要怎麽樣保護阿烈?
阿烈是因為她才會找冉煦的麻煩的,一切都是因她而起,一切也該由她來結束。
這一上午,明雪茉上課都是心不在焉的,她在想,冉煦是從何得知是阿烈偷襲了他的,只有先掌握這一點,才能準備相應的說辭跟證據,推翻他說的話。這樣,就算是將來要對簿公堂,法官也不能聽他的一面之詞。
她開始覺得她先前掛電話掛得有點沖動了,她應該多聽聽他的口風,就不至於瞎猜了。
四節課就在渾渾噩噩中過去了,明雪茉在校門口和袁媛分了手,回家吃午飯。下午還有兩節課,兩點鐘開始,三點半放學。
阿烈已經點好了午餐,還是在厲昊的北國海鮮大酒樓點的菜。看著那袋子上的log,明雪茉就想起了在酒樓裏聽到了厲昊和顧子問的對話,沒有吃早餐的胃,還是沒有胃口吃午餐。
“阿烈,晚上換一家店吧,這一家都吃膩了,反正孟錦晨也死了,也不用擔心食品安全了。”明雪茉索然無味地說。
她知道這一切與厲昊無關,他只是讓她聽到了一些她不願意聽到的話,就算她那天沒有去他的酒樓,她終究也會聽到顧大哥要結婚了的消息,她最終還是不能以她想要的方式呆在顧大哥的身邊,但她就是要無理取鬧地怪罪厲昊,如果不是他,她至少能多做一段時間自欺欺人的夢,她也要蠻不講理地不再吃他的店裏送來的飯菜。
她心裏明明很清楚,她應該懂事一些,不要在這個時候給顧大哥添亂,但她又忍不住想刁蠻一些,任性一些,這樣,顧大哥就不會放任她不管的......
最終,明雪茉還是食不知味地扒了兩口飯,對顧子問的體貼超過了她自身的痛楚,她寧願獨自難受,也不想讓他分神來擔心她。
吃完飯,時間還早,明雪茉連晚上都難以入眠,中午就更沒有午睡的習慣了。她坐到了書桌邊,看到放在電腦旁邊的被退回來的論文提綱,又想起她和冉煦昨天傍晚一起擬定的新提綱,打開了電腦,準備把新提綱整理出來。
電腦剛開機,郵件就跳了出來。
是冉煦上午休息的時候發給她的:
“sherry,你的電話掛得太快,我還來不及表明我的態度。
不管你承不承認,這件事,你知,我知,但不會再有別人知道。
不過,如果你能賞臉請我吃頓飯,我肯定會忘記得更加徹底。但吃飯不是為了這件事,你就當是為了感謝我昨晚為你的論文提綱指點迷津,以後,你的論文有什麽問題,還可以找我。一頓飯,論文包過,這應該是很劃算的買賣。”
明雪茉看了這封郵件,心裏湧上了厭煩的感覺。
當初阿烈打了冉煦,她就知道這會是一件麻煩事,果不其然,都過去這麽久了,冉煦還揪著不放!
吃飯,吃飯,他的人生除了吃飯,就沒有點別的追求了嗎?
好好工作不行嗎,上班時間發的什麽破郵件!
極不待見地關掉。
過了好一會兒,把提綱整理完了,心情才沈澱下來。
這時候,明雪茉比較能夠理智地去想事情了,阿烈打了冉煦,她救了冉煦,她和他之間也算兩不相欠了,如此一來,提綱這件事,她是該謝謝他。他主動要求她請吃飯,雖然讓她覺得有些不悅,但至少這封郵件告訴了她,冉煦沒有打算告阿烈,這是好事。盡管,她不怕他告,但她怕麻煩。
等過些日子,她的心情好點了,就請他吃頓飯好了,謝謝他對她論文的指導。她說過很多遍了,她不喜歡欠別人的,她這一生,惟有顧大哥,她欠他太多,多到這輩子都還不清,也許下輩子還還不清,她也就不和他計較了,但別人不行,欠了的,就要還。
收拾好東西,準備上下午的課。
下午的時間和上午一樣,過得恍恍惚惚。盡管她不用再擔心阿烈的事,但她也不知道她的腦子裏又在想什麽,反正老師講的課,她一句也沒有聽進去。
還好,他們現在已經大四了,主要任務就是寫論文和聯系實習單位,找工作,只要能順利畢業,老師也不怎麽管他們。
下課後,明雪茉徑直回了家,剛走到樓底下,天空中又飄起了毛毛細雨。明雪茉猛然打了個哆嗦,一下子就覺得冷到了骨頭裏。
“天氣預報說,今天有雨夾雪,我原來還不信,看來,也有準的時候。”進樓道的時候,跟在她身後的阿烈,拍拍身上的小雨滴說。
明雪茉透過過道的窗戶,茫然地望了望外面,是雨夾雪嗎?她竟然連雨和雪都分不清了,她的日子是過得有多糊塗。
進了屋,剛感受到暖氣的溫度,屋外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阿烈反手打開了門。
門外站著兩名警察,一身正氣地問:“請問哪位是阿烈?”
“我是。”阿烈藏在墨鏡背後的雙眼,不動聲色地打量著他們,尋思他們為什麽找他。
答案馬上就揭曉了,其中一名警察說:“我們接到報案,說你涉嫌故意傷害,請跟我們到警局走一趟。”
阿烈沒有多說什麽,心知肚明的事,多說無益。他也知道是誰報的警,一定是冉煦那個王八犢子。
走一趟就走一趟,他來s市快三年半了,還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去過,今天就去警局一游。
毫無懼色地跟他們走了。
倒是其他保鏢不放心地喊了一聲,“烈哥——”明雪茉也瞬間變了臉色,喊道:“阿烈。”
阿烈本來想吊兒郎當應其他兄弟一句:“別擔心,多大點事兒,咱們在c市的時候還少去警局晃悠嗎?”但明雪茉出聲了,他的態度就嚴肅了起來,正兒八經地說:“明小姐,沒事兒,我去去就回來。”
明雪茉對他搖了搖頭,示意他什麽都不要說。
阿烈點點頭,表示他明白了。
這段交流,他們沒有說一個字,但彼此的意思,他們都懂。阿烈跟隨她三年多了,他們之間,也早已有了默契。
阿烈被警察帶走後,明雪茉馬上讓人關上門,拿出手機,先入侵了袁媛的手機,找到冉煦的手機號碼,然後黑著臉給他打了過去。
她要問問他,他不是說了這件事不會再有別人知道嗎,為什麽警察會把阿烈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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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當時沒有看到施暴者的長相,但他的身體記得他的力道和他的動作,昨晚,在阿烈把他拖行了十幾米遠的過程中,他的身體就認出了阿烈就是那天躲在他的車上,對他暗下黑手的罪魁禍首。
“......”明雪茉這次也頓了好一會兒,冉煦的話讓她始料未及。
他是怎麽知道的?
難道是警察查出什麽了?
明雪茉覺得不太可能,警察英勇破案的故事只存在於連續劇裏,現實生活中哪有那麽多神探?
所以,是他回想起了當時的場景?還是,他只是在套她的話?
“你憑什麽這麽說?”不管冉煦是不是當真知道了真相,明雪茉都不會承認。反正她已經撒過了那麽多謊,不在乎繼續騙下去。哪怕說謊要付出代價,她也不會出賣阿烈。
“你不要緊張。”冉煦讓她放輕松一點,既然他選擇先把話跟她挑明,而沒有直接告訴警察,就足以證明,他沒有想要對阿烈怎麽樣。
說出來,頂多是想讓她覺得欠了他的。
其實,這也並非君子所為,但她太難以靠近,他光靠坦坦蕩蕩,好像不夠。
“我沒有緊張,只是我受不了有人詆毀我的家人。如果你有證據,你就交給警察,如果沒有,請你不要血口噴人。”
說完,明雪茉就掛斷了電話,沒有給冉煦多說一個字的機會。
冉煦對著嘟嘟響起忙音的手機無奈地卷動了一下嘴角,還說想讓她感覺對他有所虧欠,結果,好像適得其反了。她有沒有對他有一丁點歉疚,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她生氣了。
若他能保持一貫的理智,理性地對待這件事情,他就會發現,其實明雪茉的性格有很大的瑕疵,她很情緒化,悲傷的時候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對外在的一切人事物不聞不問;激動起來會歇斯底裏,同樣不顧及身邊的人的感受;被他拆穿後,又是不計後果的直接掛了他的電話,不管誰尷尬了誰,從未想過“做人留一線,日後好想見。”這個基本的人際交往法則。
她跟他想象中其實大不一樣,但若事事都能如他所想,生活豈不寡淡無味?她雖然有這樣那樣的瑕疵,但這些瑕疵在他眼裏,還算不上缺點。盡管,這種想法明顯有“色令智昏”的嫌疑,可愛情這種東西,不就應該感性一些麽?
他之前不也說過麽,喜歡的人,怎樣都行。所以,她,怎樣都行。
冉煦把手機收起來,開始了新一天的工作。他又見識到了她新的一面,有點強勢,有點不講道理,這是他今天的第一個收獲。
嘴角帶著淡淡的笑容,把目光悉數投向了電腦顯示屏,不曾留意到蔣沁什麽時候進了辦公室,更不曾在意她在看什麽,她又聽到了什麽。
這邊,明雪茉把手機還給袁媛,餘怒未消地快步朝教室走去。
袁媛沒有聽見冉煦在電話裏講了些什麽,所以不太能理解她們的通話怎麽突然從筆跳到了家人身上,又從家人跳到了警察身上。她的智商水平一般,跟不上他們跳躍的幅度。
但明雪茉的臉色非常難看,這是智障都能看出來的。
“雪茉,怎麽了?”袁媛一手拿著筆,一手拿著手機,踩著小碎步追著明雪茉走。
明雪茉一言未發,她在全神貫註地思考,如果冉煦真的把阿烈告了,她要怎麽樣保護阿烈?
阿烈是因為她才會找冉煦的麻煩的,一切都是因她而起,一切也該由她來結束。
這一上午,明雪茉上課都是心不在焉的,她在想,冉煦是從何得知是阿烈偷襲了他的,只有先掌握這一點,才能準備相應的說辭跟證據,推翻他說的話。這樣,就算是將來要對簿公堂,法官也不能聽他的一面之詞。
她開始覺得她先前掛電話掛得有點沖動了,她應該多聽聽他的口風,就不至於瞎猜了。
四節課就在渾渾噩噩中過去了,明雪茉在校門口和袁媛分了手,回家吃午飯。下午還有兩節課,兩點鐘開始,三點半放學。
阿烈已經點好了午餐,還是在厲昊的北國海鮮大酒樓點的菜。看著那袋子上的log,明雪茉就想起了在酒樓裏聽到了厲昊和顧子問的對話,沒有吃早餐的胃,還是沒有胃口吃午餐。
“阿烈,晚上換一家店吧,這一家都吃膩了,反正孟錦晨也死了,也不用擔心食品安全了。”明雪茉索然無味地說。
她知道這一切與厲昊無關,他只是讓她聽到了一些她不願意聽到的話,就算她那天沒有去他的酒樓,她終究也會聽到顧大哥要結婚了的消息,她最終還是不能以她想要的方式呆在顧大哥的身邊,但她就是要無理取鬧地怪罪厲昊,如果不是他,她至少能多做一段時間自欺欺人的夢,她也要蠻不講理地不再吃他的店裏送來的飯菜。
她心裏明明很清楚,她應該懂事一些,不要在這個時候給顧大哥添亂,但她又忍不住想刁蠻一些,任性一些,這樣,顧大哥就不會放任她不管的......
最終,明雪茉還是食不知味地扒了兩口飯,對顧子問的體貼超過了她自身的痛楚,她寧願獨自難受,也不想讓他分神來擔心她。
吃完飯,時間還早,明雪茉連晚上都難以入眠,中午就更沒有午睡的習慣了。她坐到了書桌邊,看到放在電腦旁邊的被退回來的論文提綱,又想起她和冉煦昨天傍晚一起擬定的新提綱,打開了電腦,準備把新提綱整理出來。
電腦剛開機,郵件就跳了出來。
是冉煦上午休息的時候發給她的:
“sherry,你的電話掛得太快,我還來不及表明我的態度。
不管你承不承認,這件事,你知,我知,但不會再有別人知道。
不過,如果你能賞臉請我吃頓飯,我肯定會忘記得更加徹底。但吃飯不是為了這件事,你就當是為了感謝我昨晚為你的論文提綱指點迷津,以後,你的論文有什麽問題,還可以找我。一頓飯,論文包過,這應該是很劃算的買賣。”
明雪茉看了這封郵件,心裏湧上了厭煩的感覺。
當初阿烈打了冉煦,她就知道這會是一件麻煩事,果不其然,都過去這麽久了,冉煦還揪著不放!
吃飯,吃飯,他的人生除了吃飯,就沒有點別的追求了嗎?
好好工作不行嗎,上班時間發的什麽破郵件!
極不待見地關掉。
過了好一會兒,把提綱整理完了,心情才沈澱下來。
這時候,明雪茉比較能夠理智地去想事情了,阿烈打了冉煦,她救了冉煦,她和他之間也算兩不相欠了,如此一來,提綱這件事,她是該謝謝他。他主動要求她請吃飯,雖然讓她覺得有些不悅,但至少這封郵件告訴了她,冉煦沒有打算告阿烈,這是好事。盡管,她不怕他告,但她怕麻煩。
等過些日子,她的心情好點了,就請他吃頓飯好了,謝謝他對她論文的指導。她說過很多遍了,她不喜歡欠別人的,她這一生,惟有顧大哥,她欠他太多,多到這輩子都還不清,也許下輩子還還不清,她也就不和他計較了,但別人不行,欠了的,就要還。
收拾好東西,準備上下午的課。
下午的時間和上午一樣,過得恍恍惚惚。盡管她不用再擔心阿烈的事,但她也不知道她的腦子裏又在想什麽,反正老師講的課,她一句也沒有聽進去。
還好,他們現在已經大四了,主要任務就是寫論文和聯系實習單位,找工作,只要能順利畢業,老師也不怎麽管他們。
下課後,明雪茉徑直回了家,剛走到樓底下,天空中又飄起了毛毛細雨。明雪茉猛然打了個哆嗦,一下子就覺得冷到了骨頭裏。
“天氣預報說,今天有雨夾雪,我原來還不信,看來,也有準的時候。”進樓道的時候,跟在她身後的阿烈,拍拍身上的小雨滴說。
明雪茉透過過道的窗戶,茫然地望了望外面,是雨夾雪嗎?她竟然連雨和雪都分不清了,她的日子是過得有多糊塗。
進了屋,剛感受到暖氣的溫度,屋外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阿烈反手打開了門。
門外站著兩名警察,一身正氣地問:“請問哪位是阿烈?”
“我是。”阿烈藏在墨鏡背後的雙眼,不動聲色地打量著他們,尋思他們為什麽找他。
答案馬上就揭曉了,其中一名警察說:“我們接到報案,說你涉嫌故意傷害,請跟我們到警局走一趟。”
阿烈沒有多說什麽,心知肚明的事,多說無益。他也知道是誰報的警,一定是冉煦那個王八犢子。
走一趟就走一趟,他來s市快三年半了,還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去過,今天就去警局一游。
毫無懼色地跟他們走了。
倒是其他保鏢不放心地喊了一聲,“烈哥——”明雪茉也瞬間變了臉色,喊道:“阿烈。”
阿烈本來想吊兒郎當應其他兄弟一句:“別擔心,多大點事兒,咱們在c市的時候還少去警局晃悠嗎?”但明雪茉出聲了,他的態度就嚴肅了起來,正兒八經地說:“明小姐,沒事兒,我去去就回來。”
明雪茉對他搖了搖頭,示意他什麽都不要說。
阿烈點點頭,表示他明白了。
這段交流,他們沒有說一個字,但彼此的意思,他們都懂。阿烈跟隨她三年多了,他們之間,也早已有了默契。
阿烈被警察帶走後,明雪茉馬上讓人關上門,拿出手機,先入侵了袁媛的手機,找到冉煦的手機號碼,然後黑著臉給他打了過去。
她要問問他,他不是說了這件事不會再有別人知道嗎,為什麽警察會把阿烈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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