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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彩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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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打開,人早不見了蹤影。桌上,孟飛歌的錢包、工作證、還有手機整齊規矩的擺放著。窗戶是開著的,幾人是跳窗離開的。

孟飛歌斂斂神示意演唱會的主持人,主持人意會,走上舞臺,“讓我們用掌聲感謝和阿浚搭檔、演唱會的嘉賓顏朗!

另一主持人瞟見一邊沈吟不語的齊浚乘道,“組合的情誼真是日久彌堅,難能可貴,用出色的表演為我們浚乘的演唱會點燃如此熱烈的氣氛。朋友們,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演唱會的主人公齊浚乘——阿浚”

救場的效果雖稍微安撫了人心,卻依舊敵不住熱情觀眾想見顏朗的氣勢,然而顏朗早走,賣力表演的齊浚乘依舊留下觀眾不盡興的遺憾。

齊浚乘到場的那一刻正好是轟轟聲響起的一刻,完美的演繹讓他自己也震撼了。這樣的音樂風格是他的手筆,這樣的舞臺設計是他的手筆,這樣的華麗的舞步是他的手筆,所有都是他一人的設計,目標在他,責備著他的不守諾言,私自答應覆出演出。顏朗來了又走了,不說一句,如果他責怪他或者嘲笑他,都有文章可做,而至始至終顏朗一句話也沒說。正如高明的劍客一招便擊垮了另一個劍客,然後從容的從失敗者身邊走掉,留下他兀自咀嚼,甚至連失敗的原因都找不到,在顏朗面前,他變的萬分渺小。

無論齊浚乘多麽賣力的表演,然而被瞬間被摧毀的自信無論如何無法讓舞臺感染觀眾,這也正如被毀掉劍的劍客一般,潦倒的宣告著他劍客生涯的覆滅。只是他的覆滅出現在重振開始的那刻。

孟飛歌檢討著自己的失職,也立刻籌謀出下一個想法。

依舊還是那身迷彩裝的杜彩彩逗著腳下的蝴蝶犬,“愛妃,聽話!”愛妃立刻蹭蹭杜彩彩的手,舔了舔,彩彩笑的更高興些,摸摸愛妃的頭誇著“真乖!”賞了塊狗餅幹。

她的蝴蝶犬就叫愛妃,養了三年多了。別人都叫寶貝兒子的時候,她捉來它,取了這個名字。顯然這個公狗不知道愛妃是母性的稱呼,私自當這個眼前的女人作“陛下!”十分驕傲的啃著這塊狗餅幹。奴顏婢膝的搖尾祈求著,可不可以再來一塊。

彩彩咯咯的笑,又掏出一塊,“愛妃呀,這麽貪吃擔心成小肥豬喲!”

愛妃似乎受打擊,惱怒的跑開,蹭了蹭不遠處立在窗前思索的男子。男子也是迷彩服,面容白皙幹凈,臉色陰郁冷峻,感覺腳下的柔軟,他一腳踢開,視線半分也未曾從窗邊離開。

愛妃“嗚哦”一聲,受了驚嚇,驚懼的看看男子,又看看一邊依舊笑語盈盈的杜彩彩,杜彩彩摟過它,摸摸頭,“不聽話了是不是,姐姐跟講說過呀,哥哥心情不好!”

愛妃似懂非懂的只喔喔,廚房的李媽小聲的提醒,可以開飯了。彩彩便去找來愛妃的餐具,給它也分了點。寵溺道,“別怕別怕,姐姐不會餓著你的!”

餐桌上,氣氛冷清,只有愛妃大口咀嚼大快朵頤。

“會場和你說話的那人是誰?”他問。

彩彩停下了筷子,怔了一下,才意識到他是跟她說話,她想了想,應該是說她和孟飛歌吧,她順孟飛歌東西的時候,他應該看到了。她瞇著眼,笑著回道,“是江瑤的朋友,江瑤也是通過他才弄到進演播室的工作證。”

他擡頭,凝眸沈問,“你認識他?”

彩彩嗯了一聲,“有過一面之緣。”

他不再問,繼續吃飯。窗外的風肅肅殺殺,提醒著夏天的結束,秋天的來臨。

李媽提醒著彩彩,結婚已經一個月,按道理該回娘家一趟。彩彩看了看又回到窗戶那沈思的顏朗,笑著道,“等有時間吧!”

李媽望了眼顏朗,嘆了口氣。

彩彩下著宿舍樓,踢著石頭,計算著,這次的模擬題她又錯了不少,會說英語果然不代表會寫呀,中國英語的英語單詞怎麽這麽難記,怎樣才能記得一個也不錯了?學習真是門學問,如何爆發出大腦最強悍的潛能是值得研究的事情。她照例去聽法學班的課,認真的做筆記,大四法學班的課很少,少的幾乎沒有。即便如此,她還是每課不缺。

下午的專業課和經濟學院的課程沖撞,必須聽一個舍掉一個,她果斷的舍掉了自己的那個專業課。至上次顏朗演出後,經濟學院的女生人數明顯多了很多,許多沖著顏朗來的。然而今天顏朗並沒來,女生僥幸的希望,下課的最後一秒,顏朗能夠出現。

老師意外的開始點名,彩彩快速拿出手機,急急的發著“快點回來,點名啦。”半天也沒見回覆。那些天,由於顏朗名氣還不高,即便遇到老師點名,她應個到,也幾乎不會有人察覺,而現在……措施還未有,講臺上的聲音就響起,點名叫“顏朗!”杜彩彩硬著頭皮小聲應到,教室裏,齊刷刷的眼神看向她,包括那個微微錯愕的老師。

老師善意的提醒著,“同學是不是聽錯了?我點的是國貿系的顏朗。”

杜彩彩笑著不說話,也不應是也不應不是。老師笑哼了一聲,當作是花癡怕偶像被點名假意應道,便放過了。

身後有人遞來小紙條,彩彩接過,“你的電話是多少?”

彩彩沒回頭,大筆一揮,123454321,扔給身後。

一會又有紙條遞來,寫著,“今天的風很輕。”

彩彩笑了一下,紙條搓成一團,塞進抽屜。

身後又有動靜,她沒動,專心認真的記著筆記。

身旁的女生似乎惱怒著什麽,極不耐煩的朝她遞過紙條,紙條上寫著,“你笑起來的樣子真很美!”

彩彩哼笑著,沒回。

紙條又傳來,不接似乎又要麻煩旁邊的女生,她接起,上面寫著:你欠我一個改天。彩彩驚了下,回頭,見到一臉笑意的孟飛歌。

她擰回頭不在理會,不論孟飛歌通過別人傳她紙條,還是他傳紙條,她都不理。一堂課終於下了,彩彩收拾書與筆記。周五,她又該去那個地方了,又該回所謂的家了。

她先去圖書館借了幾本書,又將筆記覆印,騎上車正要走。

孟飛歌一旁攔住她,“小妖精,上次不是說好改天直搗黃龍麽?”

彩彩盈盈一笑,酒窩掛在臉上,道:“你是黃龍麽?”

孟飛歌搖搖頭。

彩彩笑道,“你是蒜麽?”

孟飛歌又搖搖頭。

彩彩咯咯笑起來,“你既不是黃龍,又不是蒜,我幹嘛要搗你呀!”說完,優雅的翻身上車,才蹬了兩下,就被孟飛歌拉了下來。

“偷了我的東西,又偷了我的心,這就想走,你很不負責呀!”

彩彩嘴角彎鉤著的笑看著他,找她碴來了,便道,“是呀是呀,我一直很不負責,你不知道嗎?”

孟飛歌斂斂笑,軟硬不吃的家夥。

突然彩彩對著他身後道,“顏朗,你怎麽來了?”孟飛歌迅速回頭,身後哪有人影,再轉身,杜彩彩早踩著自行車跑掉。他冷哼一聲,掏出電話便命令著,查出有關於杜彩彩所有的一切。

從陵墓園回來,她回宿舍放下書包,帶好周日選修課需要的書本和筆記,又收好這一個禮拜以來所有的筆記覆印件。正出門,江瑤風風火火趕回來。

“彩彩,快點快點!”

“你怎麽了,著什麽急?”

江瑤拍拍頭,依然不可置信,“你知道嗎?顏朗約我了,說要謝謝我上次幫他,媽呀,顏朗居然約我了!”

彩彩笑著,“行行行,大小姐,顏大帥哥約你了,我們江大美女亭亭玉立,有男孩約證明他很有眼光。”

江瑤眼睛一亮,揉揉彩彩道,“就你嘴甜!”

“甜歸甜,是不是要我幫你選衣服化妝了?”

“聰明!”

彩彩回著笑,找出化妝包,她已經好久沒化過妝,手法也有些生疏了。即便如此,江瑤還是覺得彩彩把她的美展現的淋漓盡致。她告訴彩彩,她那個狗屁死黨花花公子哥孟飛歌天天打聽著彩彩的消息;孟飛歌的爸爸是天昊娛樂的老總,從聽說上次顏朗出色的演出後多番出動想簽下顏朗。孟飛歌目前既想著簽顏朗又想簽彩彩,江瑤大罵孟飛歌白日做夢,她的顏朗怎麽能和世俗的銅臭味掛鉤了?

江瑤在打扮好後興奮的出門,作為幫江瑤化妝的報酬,彩彩免去兩個禮拜打開水的勞役,那是上次作為江瑤幫顏朗的酬勞。

西郊的別墅區風景如畫,哥特式的建築點綴在搖曳的樹林間,俯仰多姿。李媽開門,她將自行車推進去,打好。

“怎麽不見愛妃了?”杜彩彩問道。

李媽垂喪著頭搖了搖,嘆了口氣。杜彩彩知道,愛妃應該已經被顏朗扔了,笑笑的安慰李媽道,“沒事的,他不喜歡就算了。”

李媽更深的嘆了口氣,彩彩住進來已經一個多月了,和她相處的這些天裏,她從小帶大的顏朗從沒給過彩彩好顏色,嫁過來的嫁妝不是倒進了地下室就是鎖進了儲藏室。唯一沒法藏的這條狗也叫他扔了。

她不禁又想起那個大下雨的天,顏朗從外面回來,帶回這個杜彩彩,告訴她,“這是杜彩彩,已經和我登記結婚,以後住這!”李媽冷漠的看著這個提著碩大行李箱的女孩,女孩手微微發抖,臉上卻依然掛著若有若無的笑,一開始笑的勉強,後來不知想到了什麽,笑的坦然而從容。漸漸的接觸,她發現,杜彩彩一直在笑,一直在笑,這樣的笑似乎成了習慣,但卻並不開懷。她或者並不愛笑。

顏朗和她說過的話,似乎還沒超過十句,幾乎全是他的吩咐,“齊浚乘的演唱會,半小時前該我出場,你去辦!”

杜彩彩笑著回答好。

顏朗拿回一疊資料,扔給她道,“看好了,這是整個流程,人手不夠,你去找。”

杜彩彩也是笑著回答好。

顏朗吩咐道,“舞臺的演出需要迷彩服!”

杜彩彩還是笑著回答好。

李媽從笑容中推斷著心情,也只有和愛妃玩耍的時候,那麽笑著的下嘴唇會時不時朝上攏一攏,證明著她心中真實的歡樂。可如今這唯一的快樂也叫顏朗送走了。

從梓月死去後,兩年來,顏朗從開朗到陰郁,她真實希望這個女孩能改變他,讓他重新快樂起來。如今看來,似乎前途渺茫。

作者有話要說: 喜歡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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