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01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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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好久不見

(兩年後)

N市的冬天很冷,那種冷不止是拍打在皮肉之外的,甚至通透進骨頭裏。

而我,為了去一個小公司面試,從清晨五點就穿著不到膝蓋的短裙奔波在交通擁堵的小城市裏。

負責面試的經理禮貌的把檔案還給我。

“對不起沈小姐,我們暫時——”

“我明白的。”

當初我抱著背井離鄉的心情來到這裏並不是因為什麽特殊的記憶,原因很簡單,這裏足夠遠,我又稍微熟悉一些。

但結果,總能讓我想起魯迅。

確切的說,是中學課本裏學到的那個詞匯,碰壁。現在的我,應該是碰得鼻青臉腫了。

在陌生人的眼裏,我沒有半點的自知之明,過著啃老的生活又不肯對現實低頭。

幾個月前,我背著背包拿著我爸,確切的說是我養父給的一筆錢搭上了動車來到這裏。這還是我第一次坐火車,晚上我躺在窄窄的臥鋪上,手機裏湧進來許多短信。

路飛祝我一切順利,艾莉一會兒罵我不知好歹一會兒又說沈嵐你回來吧。我媽叮囑著生活上的細節。我爸說他永遠是我最後的依靠。

我一邊看,兩只眼睛就變得濕噠噠的了。

這幾年來我好像已經習慣了愛哭的自己,每次對著鏡子我都能見到一個滿面愁容的女孩子,她的臉上身上都正在被時間留下印記,可最深的地方還是在心裏。我覺得自己正在變成一個行走著的仿生機器人。

好多次我哭著從夢裏醒過來,最後我把重生當做借口,理所應當的逃離了那個帶給我無數記憶的城市。於是,兜兜轉轉的我又來到了N市。

可漸漸的,我發現我並不喜歡這裏,這裏只有一兩個大商場,每次經過的時候我都會想起一個年輕的男孩子,他曾經固執的走在我身邊,瀟灑的幫我刷卡付賬,他帶著溫和的笑容對我說,你要的我都給你。

我還記得那些細枝末節,卻好像不記得他的臉了,甚至他的名字我都刻意的去遺忘。

想起這些,我的眼睛裏又開始彌漫起兩團雲霧。還好公共汽車的報站聲把我拉回了現實。

面試失敗後我回到公寓裏睡了個昏天黑地,當夜幕降臨我又爬起來化了個淡妝重新出門。

這一次的目的同樣很單純,和面試差不多,通俗點說叫相親。

對方是個三十歲的男人,有車有房,有一份不上不下的工作,標準的中庸男。我媽第一次把他的照片發給我的時候我還有點抵觸,但為了讓老太太安心,我還是在短信郵件裏和他聊了一個多月。

因此,我們決定見一面。

也許見光死,也許就正式確定關系。我已經到了需要平凡的談婚論嫁的年齡,而他是我接觸過的幾個異性裏面唯一一個知道我全部過去之後沒有委婉拒絕的。

第一次見面的地點定在了商業區附近的一家私房菜,為了表示禮貌我特地打扮了自己,燈光下的我還是有那麽一點光彩照人的。

於是程偉,也就是中庸的相親男在第一眼看到我的時候就毫不吝嗇的說,“你比照片上漂亮。”

我說,謝謝。

他起身幫我拉開椅子,我們和在短信裏一樣聊些索然無味的話題,比如最近的新聞,比如生活愛好,又比如,對另一半的要求。

一切都進行的很形式化,轉折點在晚餐即將結束的時候。

當時一個經過的服務生不小心撞到我,我手上的冰激淩蹭到了臉上,於是程偉伸出手來蹭了蹭我的嘴角。

這個動作對於第一次見面的人來說還是有些冒昧的,可我反應慢了幾拍,心跳也漏了一拍。等到程偉尷尬的對我說抱歉的時候,我竟然笑著說沒關系。

因此,我們又一起看了一場電影。

散場後他送我回公寓,經過一個音樂酒吧的時候他說,“沒想到他們今天來這裏演出。”

“嗯?”我沒聽懂他的意思。

程偉笑了笑,“我高中時候就開始喜歡的一個地下樂隊。”

“那現在也又十幾年了……對不起,我……”

“你說的沒錯,確實十幾年了。沈嵐,你覺得我怎麽樣?和我在一起會不會覺得無聊?”

“啊?”

這一次我是故意裝傻了,已經見面了,現在就是決定要不要繼續交往。實際上我對程偉仍然沒什麽感覺,但抱著隨遇而安的心情我回答,“既然這麽巧我們一起去聽聽吧。”

那天之後我和程偉開始了不遠不近的交往,我們之間不夠親密卻冠上了男女朋友的名義,我媽對此很滿意,這樣我也覺得完成了自己的期望。

交往一個月之後,我們的關系還是比不上普通男女朋友,和他牽手的時候我總是全身僵硬,他第一次吻我之後我回家刷了好幾次牙。

我開始恐慌,也開始尋找一個合理的分手理由。

程偉打電話約我的時候,我剛剛又被一家小公司拒絕,他說,“沈嵐,晚上那個樂隊又有演出,我們一起去看嗎?”

“嗯,那我等下去你公司附近的咖啡廳等你。”

“那好,下班之後我去接你。”

“嗯,你先去忙吧。”

程偉很喜歡去酒吧,他對那些不出名的地下樂隊和歌手都了若指掌,我雖然興趣缺缺但每次都不拒絕他的邀請,而雖然是在酒吧見面,他從來都不喝酒也不會讓我喝酒,因為這一點,我對他從來沒有過疑心。

當然,這一天我已經決定坦白的跟他說分手了。

在咖啡廳無所事事的坐了幾個小時之後程偉才在我面前出現。

“抱歉又讓你等我了。”他一向都到紳士風度這四個字演繹的很好。

我搖搖頭笑著說,“沒有,我們走吧。”

那時候程偉是有點尷尬的,我對他的態度總那麽不冷不熱。我因此很自責在他握住我的時候盡力讓自己表現的更冷靜一些,

我們吃了晚飯之後才去了酒吧,到的時候天已經黑下來了,不過離著很遠我就看到那附近似乎圍著很大的一群人。

“是不是出了什麽事?”程偉把車子停在路邊問。

“應該不會吧,我們先過去看看再說。”一方面我不想讓程偉掃興,另一方面這個酒吧總是會來一些小明星,這樣的場面之前我們也見過,不過這一次最誇張,而且之前一點消息都沒有。

因為白天去面試所以我穿的很單薄,下車後程偉就把外套脫下來披在我的身上,我看他身上就只剩下一件襯衣有點不好意思。

沒想到程偉笑著把我摟進了懷裏,“這樣我們兩個都不冷了。”

我很尷尬但是不好意思推開他,於是程偉把我摟的更緊了一些。

走到酒吧門前的時候我終於看清了那個被圍在中間的男孩子的臉。他看起來很年輕,留著黑色的短發,穿著也沒有絲毫的浮誇,高高瘦瘦的身材搭配著清澈的笑容,天衣無縫,恰到好處。

他對待身邊圍著的那一群人也沒有絲毫的架子,而是接過來每個人遞來的卡片或者記事簿用左手簽上自己的名字。

我看著他發了一會兒呆,總覺得有哪裏不對,但又沒辦法確定究竟是什麽。

程偉在這個時候問我,“你認識他?”

我搖搖頭,“沒,就是在網上看到過。”

經過的時候我還是偷偷回了一次頭,剛好那個人也擡起頭來看向我這邊。我正準備逃避卻發現,他似乎沒有看到我。

很快他又重新低下頭,在遞過來的筆記本上簽下自己的名字,童小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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