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過後,你們有興趣讀下去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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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卻認賊做母,我真痛心啊!
丁超是個好人,當初我決定跟他接觸的時候,並不知道丁超有如此有好心腸,他是愛我的,起碼他是愛朱妍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愛魏華支,可是,現在我明明確確地知道,他是愛朱妍的,朱妍應該高興,應該為贏得這樣一個好人的心而高興。
我發了瘋,渾身發抖、發冷,丁超卻把我拉回了他家,我想,他一定是怕我一個人在家會瘋掉,所以要守著我。我感激丁超的善良,如果一生中有這樣一個人的陪伴,應該是件很幸運的事情,做為女人還有何求呢?
…………………………
某年十一月十五號陰雨
今天,丁超的一句話又讓我心中泛起不平之意。
我見到招展,問她回家後,那個偷盜者有沒有對她再次下毒手。招展說她們回家後,一切都恢覆了平靜,沒有再吵。我心中稍稍放了心,可是丁超卻意外地加了一句:“你看,到底還是母女,吵完打完就過去了,並不記仇,這就是血濃於水啊。”我看了他一眼,他知道什麽?招展和那個名義上的母親並沒有任何血緣關系,我才是和招展最親的親人,我們倆的DNA可以說相同得就像一個人照鏡子一樣,鏡子裏的人和鏡子外的人一模一樣,我們的DNA比親生父母親的DNA還要一致,在醫學上父母和子女的DNA比對只有一個相似值,達到多少百分比就是生物意義上的母子或者父子關系了,所以DNA相同的只有同卵雙胞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到這個世界上來是孤獨的,因為沒有人跟你一模一樣,我們雙胞胎卻是例外的幸運兒,有一個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兄妹、姐妹、兄弟、姐弟相伴終身。可是我和招展卻是不幸的,在我們的生命中,頭二十一年我們卻沒能相伴成長,失去了彼此映證成長經歷的黃金時機,所以我不能再讓我們失去彼此,我們分別得太久太久了。
不行!我要盡早找時機把事情的真相說明白,讓我們的姐妹之情及早能展示在陽光之下,堂堂正正地認這個妹妹,能讓招展正正規規地認祖歸宗。要加緊行動了。
某年十一月二十號晴
今天,招展送給了我一條絲巾,很漂亮,我打心眼裏喜歡,喜歡它的湖藍色,那是一種春天的顏色,透亮、愉快;我還喜歡上面飄灑著的桃紅色的小花,也讓我想起了家鄉的春天,似乎也讓我看見了飄在小河上的桃花的影子,我心醉了。
我知道,招展一定是接了我的那枚戒指後,心中不安。其實她大可不必這樣想,姐姐送禮物給妹妹表示心意這是應該的,我們本是一根血脈,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想分是分不開的。當然話不能明說。
招展告訴我,這是她那個名義上的母親買來給她的,是她最心怡的絲巾,她現在把自己的心愛之物送給我,也希望我喜歡。我知道招展的用心,是想給我和她母親說和說和,緩和矛盾。其實如果不是因為招展,我跟她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矛盾,我就是不願意看見這個女人獨占招展的愛,而招展卻不知道世界上的某個角落還生活著一個把她生出來的苦命的母親。我和那人的沖突,在外人看來似是無名火,其實,是師出有名,也可以說是名正言順……。
招展跟我說起她小時候的事情,還是充滿溫暖的。她說,在她剛上小學的那一年深秋,天突然降溫,她在學校裏凍壞了手腳,哭著回到家裏,她媽看到了心疼,當晚連夜給她織了一雙毛手套和一雙毛襪子,半夜她被不銹鋼織衣針“嘀嘀”的碰撞聲驚醒,那應該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了,朦朧中她看見母親在昏暗的燈光下佝著身子,拼命地織著襪子,母親那巨大的影子投射在墻壁上,屋裏的光線被母親遮擋了不少。招展說到這裏很動情,她說她當時沒有說什麽,也許是因為小的緣故吧,可是這一幕情景永遠刻在她的心裏。招展還說起另一件事情,有一次她被鄰居家的小狗咬傷了,她媽很生氣,又心疼她,就背著她往醫院趕,可是這時附近的醫院沒有狂犬疫苗,她又背著招展往大醫院趕,要過一條河,那條河上有一架橋是通往城裏的,可是要繞一大截子路才能上橋,這要耽誤好長時間,她媽媽當機立斷,涉水過河,也許她媽的步子急,在河中間時踉蹌地摔了一跤,母女倆掉進河裏,招展渾身濕透,嚇得哇哇大哭。她母親緊緊地抱著她,招展說她能感覺到母親身上的體溫在溫暖著她。打完針回來後,她媽又找到那養狗人家,討個說法,要那家人給我們付醫藥費,那家人起初蠻不講理不予理睬,可是她媽不依不饒地打上門去,最後那家人只好付了費用。招展說,她媽很厲害,小時候,她如果受了誰家孩子的欺負,她媽就領著她找上門去,一定要人家賠禮道歉才行,所以街坊鄰居都怕她媽。最後招展對我說,其實她媽人不錯,就是脾氣不太好,修養也不太夠,所以就會表現得粗糙一些,希望我不要記恨她媽。
我明白招展的意思,她是在為她母親辯解的,這樣看來,那人對招展還算不錯,這讓我想起我們的母親來了,她是個體弱多病的女人,在我的記憶中,她好像從來都是教育我要謙和,不要跟人爭執,別人欺負了我或者我弟弟,她死攔著不去找人家。有一次大弟遭人欺負,我氣不過拉著大弟上門理論,我媽先是跟我吵,後又把大弟攔在家裏……。我媽就是樣的一個人,委屈求全慣了,全然不顧自己的尊嚴,招展養母的脾氣倒挺和我投緣,我們倆有許多相似之處,我想我是不應該這樣對她,不僅因為她是長輩,還是因為她一直善待了招展,招展長得活潑健康,就是佐證,我以前對她的態度是有點太武斷,我該靜下心來,理清頭緒,好好想想,我是不該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她,她必竟養育了招展二十一年啊!
…………………………
某年十一月二十五號晴
這兩天,我越想心裏越不舒服,是該找個機會向招展的母親道個歉,我們姐妹雖然歷經波折,但是畢竟還是相逢了,這說明蒼天還是眷顧我們的,我們應該感謝所有的人,包括養育了招展的養父母和他們全家。劉家的那個三哥也是個老實的好人,對招展好得不得了,聽說他們小的時候雖然是一個城裏一個是鄉下,可是那三哥對招展就像是大哥哥一樣呵護。我從小就希望有一個大哥哥式的人物為我撐腰,男同學就不敢欺負我了,可惜命運就是這樣安排的,我沒有一個哥,只有兩個弟弟,這兩個弟弟還需要我的保護,我經常是他們的保護神,只要有人欺負他們,我一定會沖上前去。
所以想來,世界上的事並非是非黑既白的,招展的養母就是這樣的人,她有我想要跟她沖突的一面,也有令我應該尊重的一面,為了招展,不為了華葉。
找時機吧!如果可能我願意跟她和平相處。
某年十一月二十六號陰雨
今天,丁超向我提出,明天春節過後,天氣暖和一些的時候,帶我去北京玩玩,我很高興,我問他為什麽想要這樣,他那明亮的眸子望著我說:沒什麽,只是想帶我出去散散心,在深圳過了一冬,太濕太陰沈了,到北方晾一晾,曬一曬,這就是丁超的為人,我明白,他想讓我轉移註意力,別老是盯著招展的母親不放,其實他哪裏知道我的心思呢?
…………………………
某年十一月三十號晴
丁超明天就要出差了,他這一走就有差不多二十多天,等他回來時,就到下個月中旬了,再過幾天就又到元旦,想起來,我們也相識有一年,沒有想到當初稍稍的一個心動,竟然讓我走得這麽遠,就是因為他的原因,我才在深圳耽擱了這麽長時間,又正是因為在深圳耽擱了這麽長時間,我才有機會跟招展相遇,說起來,我們姐妹間打不散的緣分還要感謝丁超哩,是他絆住了我的腳,就像當初他的照片鎖住了我的眼睛一樣,令我像著了魔似地“飛蛾撲火”,其實這個詞似乎用得不太恰當,金茂電器城並沒有危險,可是,這種義無反顧的勁頭確實像“飛蛾撲火”,發生什麽事情我認了,這就是我的性格。
某年十二月一號晴
雖然自從上次跟招展的養母大幹了一場後,一直沒有見到她,可是我已經不太恨她了,從招展的嘴裏我知道了一些他們家的事情,聽招展說,她媽從來沒有到過甘肅,她媽生她的時候(暫且任由這個說法)已經很大歲數了,在他們當地應該是大齡產婦了,她媽總這樣說,就是因為有了招展,後來才生下了她的弟弟。這些話,招展是無心說的,可是據我綜合分析,她養母正是收養了招展後才生下了她的弟弟。另外,當時偷走華葉的那個女人一定不會是招展的養母。招展的養母應該不是偷盜者,如果是這樣的話,她的罪惡就少些,我可能錯怪了她。可是,我心中還是忿忿不平,正是有買嬰兒的市場需求,才有人幹偷盜嬰兒的事情……。可惡!
某年十二月二號晴
今天上午丁超把電話打到我辦公室,我們倆聊了一會天兒,他要我等著他回深圳一起過聖誕節,我說還有招展咱們一起過,丁超說你們倆好像一對親姐妹,幹什麽都分不開似的。我心想我們本來就是一對孿生姐妹,這話暫時還不能告訴他……。
他說這句話我很明白,他是想讓我和招展的養母緩和關系,跟人家的女兒這麽好,當然也要把人家當成長輩看唄。容我一段時間,我會平和地對待她,為了她養育華葉二十一年,為了她曾經心疼過招展二十一年,也為了招展的所愛吧!招展對她的養母還是有感情的,她真的把養母當成自己的生母了。
看樣,招展是不知情的。
…………………………
某年十二月十號晴
丁超今天又打電話來,告訴我他大概二十號之前趕回深圳,一定會和我一起過聖誕節的,他還給我買了禮物,我問是什麽東西,他說不告訴我,到時候給我一個驚喜。我也準備給他買一件禮物,也給他一個驚喜。
某年十二月十一號晴
今天下班後,我和招展一起去逛街,我讓招展幫我出出主意,該給丁超買什麽禮物呢?我看中了一件T恤、一條燈芯絨褲,還有一塊手表,我一時拿不定主意。招展也說這些東西都不錯,可是都買了,到了情人節送什麽呢?我想也是,反正離過聖誕節還有十幾天,再轉轉商場再決定。
某年十二月十二號晴
我今天又看中了一條領帶,幾樣東西比較下來,還是拿不定主意。
晚上接到丁超的電話,我問他喜歡什麽東西,丁超卻說,只要是我專門買給他的,他都喜歡。
某年十二月十三號晴
今天丁超打電話回來,告訴我他大約在二十號回深圳,我答應他,會跟司機一起去機場接他,他神秘地不說話。我想這一定是他的鬼主意,他一定會提前一天回深圳,好給我一個驚喜。
我想還是給他買一套衣服算了,那條褲子我看好,再買一件純棉T恤,那塊手表下次再買吧!下次就到了情人節了,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二個情人節。
某年十二月十四號陰雨
丁超今天沒有打電話來,我估計他一定是忙得不可開交。
我還想跟他商量一下,聖誕節我們把招展拉出來,難道把她的養母扔在家裏嗎?老人家一個人在深圳沒個親戚,怪孤單的,哦!幸虧她還有一個三哥三嫂可以陪著,不過這個節她三哥能放假嗎?
我想,要不就拉上她的養母一起吃頓飯,然後我們去看電影,讓養母回家。當然我還不能跟他們提養母這個詞,還當她是招展的生母。
某年十二月十五號晴
這兩天沒有去俱樂部健身,也沒見招展,今天我自己一個人又去逛街,又看中了一條圍巾,雖然深圳這邊不用戴這勞什子,可是,春節過後丁超要帶我去北京旅游,到北方就用得著了,我想明天跟招展再去逛的時候就把那條圍巾買下吧、提前把給丁超的情人節禮物也買下來。在我逛街的時候,丁超打來電話,因為我的手機電池電量最低,沒說兩句話就斷了,我想一會兒,丁超一準會打電話過來。
喲!正說著,電話鈴就響了,一定是丁超的電話……。
…………………………
日記到此嘎然而止,看到這裏,丁超的眼淚慢慢順著面頰流了下來,他知道這個電話根本就不是他打來的;十二月十五號這天,正是招展被綁架的那一天,也正是從這天開始,朱妍和魏華支同時就在這個世間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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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超是個好人,當初我決定跟他接觸的時候,並不知道丁超有如此有好心腸,他是愛我的,起碼他是愛朱妍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愛魏華支,可是,現在我明明確確地知道,他是愛朱妍的,朱妍應該高興,應該為贏得這樣一個好人的心而高興。
我發了瘋,渾身發抖、發冷,丁超卻把我拉回了他家,我想,他一定是怕我一個人在家會瘋掉,所以要守著我。我感激丁超的善良,如果一生中有這樣一個人的陪伴,應該是件很幸運的事情,做為女人還有何求呢?
…………………………
某年十一月十五號陰雨
今天,丁超的一句話又讓我心中泛起不平之意。
我見到招展,問她回家後,那個偷盜者有沒有對她再次下毒手。招展說她們回家後,一切都恢覆了平靜,沒有再吵。我心中稍稍放了心,可是丁超卻意外地加了一句:“你看,到底還是母女,吵完打完就過去了,並不記仇,這就是血濃於水啊。”我看了他一眼,他知道什麽?招展和那個名義上的母親並沒有任何血緣關系,我才是和招展最親的親人,我們倆的DNA可以說相同得就像一個人照鏡子一樣,鏡子裏的人和鏡子外的人一模一樣,我們的DNA比親生父母親的DNA還要一致,在醫學上父母和子女的DNA比對只有一個相似值,達到多少百分比就是生物意義上的母子或者父子關系了,所以DNA相同的只有同卵雙胞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到這個世界上來是孤獨的,因為沒有人跟你一模一樣,我們雙胞胎卻是例外的幸運兒,有一個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兄妹、姐妹、兄弟、姐弟相伴終身。可是我和招展卻是不幸的,在我們的生命中,頭二十一年我們卻沒能相伴成長,失去了彼此映證成長經歷的黃金時機,所以我不能再讓我們失去彼此,我們分別得太久太久了。
不行!我要盡早找時機把事情的真相說明白,讓我們的姐妹之情及早能展示在陽光之下,堂堂正正地認這個妹妹,能讓招展正正規規地認祖歸宗。要加緊行動了。
某年十一月二十號晴
今天,招展送給了我一條絲巾,很漂亮,我打心眼裏喜歡,喜歡它的湖藍色,那是一種春天的顏色,透亮、愉快;我還喜歡上面飄灑著的桃紅色的小花,也讓我想起了家鄉的春天,似乎也讓我看見了飄在小河上的桃花的影子,我心醉了。
我知道,招展一定是接了我的那枚戒指後,心中不安。其實她大可不必這樣想,姐姐送禮物給妹妹表示心意這是應該的,我們本是一根血脈,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想分是分不開的。當然話不能明說。
招展告訴我,這是她那個名義上的母親買來給她的,是她最心怡的絲巾,她現在把自己的心愛之物送給我,也希望我喜歡。我知道招展的用心,是想給我和她母親說和說和,緩和矛盾。其實如果不是因為招展,我跟她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矛盾,我就是不願意看見這個女人獨占招展的愛,而招展卻不知道世界上的某個角落還生活著一個把她生出來的苦命的母親。我和那人的沖突,在外人看來似是無名火,其實,是師出有名,也可以說是名正言順……。
招展跟我說起她小時候的事情,還是充滿溫暖的。她說,在她剛上小學的那一年深秋,天突然降溫,她在學校裏凍壞了手腳,哭著回到家裏,她媽看到了心疼,當晚連夜給她織了一雙毛手套和一雙毛襪子,半夜她被不銹鋼織衣針“嘀嘀”的碰撞聲驚醒,那應該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了,朦朧中她看見母親在昏暗的燈光下佝著身子,拼命地織著襪子,母親那巨大的影子投射在墻壁上,屋裏的光線被母親遮擋了不少。招展說到這裏很動情,她說她當時沒有說什麽,也許是因為小的緣故吧,可是這一幕情景永遠刻在她的心裏。招展還說起另一件事情,有一次她被鄰居家的小狗咬傷了,她媽很生氣,又心疼她,就背著她往醫院趕,可是這時附近的醫院沒有狂犬疫苗,她又背著招展往大醫院趕,要過一條河,那條河上有一架橋是通往城裏的,可是要繞一大截子路才能上橋,這要耽誤好長時間,她媽媽當機立斷,涉水過河,也許她媽的步子急,在河中間時踉蹌地摔了一跤,母女倆掉進河裏,招展渾身濕透,嚇得哇哇大哭。她母親緊緊地抱著她,招展說她能感覺到母親身上的體溫在溫暖著她。打完針回來後,她媽又找到那養狗人家,討個說法,要那家人給我們付醫藥費,那家人起初蠻不講理不予理睬,可是她媽不依不饒地打上門去,最後那家人只好付了費用。招展說,她媽很厲害,小時候,她如果受了誰家孩子的欺負,她媽就領著她找上門去,一定要人家賠禮道歉才行,所以街坊鄰居都怕她媽。最後招展對我說,其實她媽人不錯,就是脾氣不太好,修養也不太夠,所以就會表現得粗糙一些,希望我不要記恨她媽。
我明白招展的意思,她是在為她母親辯解的,這樣看來,那人對招展還算不錯,這讓我想起我們的母親來了,她是個體弱多病的女人,在我的記憶中,她好像從來都是教育我要謙和,不要跟人爭執,別人欺負了我或者我弟弟,她死攔著不去找人家。有一次大弟遭人欺負,我氣不過拉著大弟上門理論,我媽先是跟我吵,後又把大弟攔在家裏……。我媽就是樣的一個人,委屈求全慣了,全然不顧自己的尊嚴,招展養母的脾氣倒挺和我投緣,我們倆有許多相似之處,我想我是不應該這樣對她,不僅因為她是長輩,還是因為她一直善待了招展,招展長得活潑健康,就是佐證,我以前對她的態度是有點太武斷,我該靜下心來,理清頭緒,好好想想,我是不該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她,她必竟養育了招展二十一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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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十一月二十五號晴
這兩天,我越想心裏越不舒服,是該找個機會向招展的母親道個歉,我們姐妹雖然歷經波折,但是畢竟還是相逢了,這說明蒼天還是眷顧我們的,我們應該感謝所有的人,包括養育了招展的養父母和他們全家。劉家的那個三哥也是個老實的好人,對招展好得不得了,聽說他們小的時候雖然是一個城裏一個是鄉下,可是那三哥對招展就像是大哥哥一樣呵護。我從小就希望有一個大哥哥式的人物為我撐腰,男同學就不敢欺負我了,可惜命運就是這樣安排的,我沒有一個哥,只有兩個弟弟,這兩個弟弟還需要我的保護,我經常是他們的保護神,只要有人欺負他們,我一定會沖上前去。
所以想來,世界上的事並非是非黑既白的,招展的養母就是這樣的人,她有我想要跟她沖突的一面,也有令我應該尊重的一面,為了招展,不為了華葉。
找時機吧!如果可能我願意跟她和平相處。
某年十一月二十六號陰雨
今天,丁超向我提出,明天春節過後,天氣暖和一些的時候,帶我去北京玩玩,我很高興,我問他為什麽想要這樣,他那明亮的眸子望著我說:沒什麽,只是想帶我出去散散心,在深圳過了一冬,太濕太陰沈了,到北方晾一晾,曬一曬,這就是丁超的為人,我明白,他想讓我轉移註意力,別老是盯著招展的母親不放,其實他哪裏知道我的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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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十一月三十號晴
丁超明天就要出差了,他這一走就有差不多二十多天,等他回來時,就到下個月中旬了,再過幾天就又到元旦,想起來,我們也相識有一年,沒有想到當初稍稍的一個心動,竟然讓我走得這麽遠,就是因為他的原因,我才在深圳耽擱了這麽長時間,又正是因為在深圳耽擱了這麽長時間,我才有機會跟招展相遇,說起來,我們姐妹間打不散的緣分還要感謝丁超哩,是他絆住了我的腳,就像當初他的照片鎖住了我的眼睛一樣,令我像著了魔似地“飛蛾撲火”,其實這個詞似乎用得不太恰當,金茂電器城並沒有危險,可是,這種義無反顧的勁頭確實像“飛蛾撲火”,發生什麽事情我認了,這就是我的性格。
某年十二月一號晴
雖然自從上次跟招展的養母大幹了一場後,一直沒有見到她,可是我已經不太恨她了,從招展的嘴裏我知道了一些他們家的事情,聽招展說,她媽從來沒有到過甘肅,她媽生她的時候(暫且任由這個說法)已經很大歲數了,在他們當地應該是大齡產婦了,她媽總這樣說,就是因為有了招展,後來才生下了她的弟弟。這些話,招展是無心說的,可是據我綜合分析,她養母正是收養了招展後才生下了她的弟弟。另外,當時偷走華葉的那個女人一定不會是招展的養母。招展的養母應該不是偷盜者,如果是這樣的話,她的罪惡就少些,我可能錯怪了她。可是,我心中還是忿忿不平,正是有買嬰兒的市場需求,才有人幹偷盜嬰兒的事情……。可惡!
某年十二月二號晴
今天上午丁超把電話打到我辦公室,我們倆聊了一會天兒,他要我等著他回深圳一起過聖誕節,我說還有招展咱們一起過,丁超說你們倆好像一對親姐妹,幹什麽都分不開似的。我心想我們本來就是一對孿生姐妹,這話暫時還不能告訴他……。
他說這句話我很明白,他是想讓我和招展的養母緩和關系,跟人家的女兒這麽好,當然也要把人家當成長輩看唄。容我一段時間,我會平和地對待她,為了她養育華葉二十一年,為了她曾經心疼過招展二十一年,也為了招展的所愛吧!招展對她的養母還是有感情的,她真的把養母當成自己的生母了。
看樣,招展是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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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十二月十號晴
丁超今天又打電話來,告訴我他大概二十號之前趕回深圳,一定會和我一起過聖誕節的,他還給我買了禮物,我問是什麽東西,他說不告訴我,到時候給我一個驚喜。我也準備給他買一件禮物,也給他一個驚喜。
某年十二月十一號晴
今天下班後,我和招展一起去逛街,我讓招展幫我出出主意,該給丁超買什麽禮物呢?我看中了一件T恤、一條燈芯絨褲,還有一塊手表,我一時拿不定主意。招展也說這些東西都不錯,可是都買了,到了情人節送什麽呢?我想也是,反正離過聖誕節還有十幾天,再轉轉商場再決定。
某年十二月十二號晴
我今天又看中了一條領帶,幾樣東西比較下來,還是拿不定主意。
晚上接到丁超的電話,我問他喜歡什麽東西,丁超卻說,只要是我專門買給他的,他都喜歡。
某年十二月十三號晴
今天丁超打電話回來,告訴我他大約在二十號回深圳,我答應他,會跟司機一起去機場接他,他神秘地不說話。我想這一定是他的鬼主意,他一定會提前一天回深圳,好給我一個驚喜。
我想還是給他買一套衣服算了,那條褲子我看好,再買一件純棉T恤,那塊手表下次再買吧!下次就到了情人節了,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二個情人節。
某年十二月十四號陰雨
丁超今天沒有打電話來,我估計他一定是忙得不可開交。
我還想跟他商量一下,聖誕節我們把招展拉出來,難道把她的養母扔在家裏嗎?老人家一個人在深圳沒個親戚,怪孤單的,哦!幸虧她還有一個三哥三嫂可以陪著,不過這個節她三哥能放假嗎?
我想,要不就拉上她的養母一起吃頓飯,然後我們去看電影,讓養母回家。當然我還不能跟他們提養母這個詞,還當她是招展的生母。
某年十二月十五號晴
這兩天沒有去俱樂部健身,也沒見招展,今天我自己一個人又去逛街,又看中了一條圍巾,雖然深圳這邊不用戴這勞什子,可是,春節過後丁超要帶我去北京旅游,到北方就用得著了,我想明天跟招展再去逛的時候就把那條圍巾買下吧、提前把給丁超的情人節禮物也買下來。在我逛街的時候,丁超打來電話,因為我的手機電池電量最低,沒說兩句話就斷了,我想一會兒,丁超一準會打電話過來。
喲!正說著,電話鈴就響了,一定是丁超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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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到此嘎然而止,看到這裏,丁超的眼淚慢慢順著面頰流了下來,他知道這個電話根本就不是他打來的;十二月十五號這天,正是招展被綁架的那一天,也正是從這天開始,朱妍和魏華支同時就在這個世間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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