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章 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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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靜的生活總是幸福的,奶奶這邊的日子就要清平很多了,每天都是早上七點起床吃飯晚上七點準時睡覺,家裏沒有電視,奶奶也不喜歡電視裏嘈雜聲;晚飯過後我會陪奶奶坐在門前看看星星,奶奶心情好會給我講講過去的一些趣事,我聽著伴著淡淡的晚霞就慢慢的睡著了,天蒙亮奶奶就會起床燒飯,柴火在竈裏劈劈啪啪的燒著,不時傳來陣陣米飯的清香,天空還掛著幾顆不願離去的星星,時不時傳來一陣雞鳴,院子裏的黃狗偶爾也會符合幾聲,不一會早飯好了,我差不多也洗漱完畢,早飯過後,奶奶拿上農具,牽著我去地裏勞作,路上空氣濕潤夾雜各種雜草樹木的氣息,鳥兒在枝頭嘰嘰咋咋的交談著,晨光透過樹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在樹下背詩詞,奶奶在地裏除草;下午奶奶會午睡,等奶奶睡著我就可以偷偷的跑出去玩一會兒,記得有好幾次被奶奶抓住,罰我好幾天不準出門天天在家練字,其實我一點也不喜歡讀書的,奶奶不喜歡與人接觸,也許是一個人生活得太久的緣故吧,也就我能陪奶奶說說話,所以很少讓我出去。

很快就到了該入學的時候,父親母親也回到了鎮上,在鎮上租了一個鋪面繼續開店,我過去的時候店已經開張了,那時候我是外省回來的在當地鎮上讀書是要費不少功夫,父親通過熟人介紹送禮送錢找到鎮邊上的一所學校讓我入學,在貴陽的時候又經常轉校耽誤不少功課,我大多的功課都是自學的,到石浦鎮的時候我乘法口訣都背得不利索,就語文好點,詩詞許多老師沒教過的我都會背,當時老師認為我城市好學校轉回來的成績應該很好就經常抽問我,我鬧出過不少的笑話,最簡單的加減乘除都出錯。小學的友情是最純潔的沒有一絲雜念,如果有,那最多也是一角錢一根的麻辣串,或者五角錢的泡泡糖,我人生的第一個朋友黃俊軍,我一直都叫他黃軍小日本的,他是班上成績數一數二的,我不知道怎麽跟他成的同桌,估計是父親給老師送禮的功勞吧。

說說這所學校吧,按理說呢這學校應該是算鄉上的吧,但是離鎮上只要幾分鐘,所以這就是一所掛著鄉上小學卻在鎮上的學校,學校只有三層樓,每個年級只有兩個班左右。

第一次去學校那天天空是下著朦朧的小雨,在教室門前所有任課老師都打量著我,而我總是頭低著,等老師給父親交代完了,一切入學程序後,傻傻的說:“我會認真努力學習的”。然後進班上去了挑了一個靠後的位置坐下,開始打量這個我將要生活兩年的班級;第一次上的是語文課,老師姓田,上課說的方言,聽得我迷迷糊糊的;課後班主任幫我領來了課本,還給給我安排了一個前排位置,入學算是完成了。

班主任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據說練過武功,我記得他有一臺蘋果電腦是臺式的,那是還是03年剛好小學畢業,我去他寢室看見過的。他喜歡我們叫他老徐,這樣不會顯得有距離感。老徐喜歡踢足球,在我剛去的時候他就組建了班上的足球隊,我也跟著他學了一段時間,由於我當時跟隨父親習武,所以身體比較好,十一二歲就敢與十七八的對撞,記得那時候我當守門員還被一個同學直接一球踢我臉上,小時候是不知道疼呢還是不怕疼我忘記了,我全身幾乎都和足球有肌膚之親,老徐有很多傳說,那幾年的社會還是挺亂的打架什麽都很常見,六年級時候班上幾個同學不知道在那裏拿到的西瓜刀藏在草堆裏準備放學去打架,被老徐知道了尾隨過去,抓了個正著,直接一個擒拿手,從我們同學手裏把刀給搶了,走到鬧事的那邊幾個耳光過去,對面的小子動都沒敢動一下,以後我們直接就把老徐當做我們心中的偶像了,他說一我們就做一,到畢業的時候全都考上了鎮裏最好的初中,畢業時班上同學跟我說老徐教書以前就是鎮上的一個大混混,我感覺我的三觀被毀了。

媽媽一個人在家裏開店,我放假也只有在家幫媽媽守店,後來五金做不下去了,家裏轉型做了小賣部賣一些零食小吃日常用品什麽的,也幸福了我,想吃什麽拿什麽,我的朋友也從此多了起來,我包裏永遠有吃的,那時候的想法真的很簡單,一點吃的就可以交到那麽多的朋友,其實我比較笨的,小時候很少跟人接觸,反應就特別慢感覺傻乎乎的;家裏店轉型以後生意好了很多了,收入也增加了不會再虧本了,每年還可以賺一點,只是爸媽不願賣假貨,所以賺得也不多,由於東西好,價錢也比較低生意就慢慢的好了起來了。

那時候很少買新衣服的,由於賺了錢媽媽破天荒的幫我買了幾件新衣服,我都不知道我以前的衣服是哪裏來的,也許是哪個表哥穿過不要拿過來給我穿的,說不想要新衣服那是騙人的,哪個孩子不喜歡新的東西。我跟父母的關系一直都不是很好,父親跟母親也經常吵架;我總是會笨手笨腳的,母親本來心裏有氣看我做錯事,一頓打是逃不過的了,所以我是極其不想回家的。記得小學六年級一次跟同學跑去電子游戲廳玩,回家晚了一點,父親幾番逼問我就說出口了,然後就是一頓毒打,我也早已習慣了;挨揍那是家常便飯,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頓大打;我很小的時候就籌劃了幾次離家出走,但是被父親發現說:“你敢亂跑看我逮住你,不打斷你雙腿”至那以後我就絕了離家出走的心;那時候我的心已經死了,我開始向往外面的天空,我不想被人管束,我不想我的心被束縛,我喜歡自由,我想用我自己的方式生活;而父親跟母親總是怕我走上彎路,不讓我出一點錯,總是要求我不能犯錯,要以他們的方式生活。

青春期都會叛逆,我也不例外,十三十四歲叛逆的年齡,每天逃課,出入網吧、游戲廳、桌球廳一切玩的幾乎我都會;上課就想著那個班的女孩好看,看見漂亮的女孩子,都想去認識一下,早戀也就是這樣開始的吧;那時候很流行交筆友,記得那時候我用筆名的是隨風,我喜歡風,風是最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我的初中生活是歡喜參半吧,我是非常早熟的,十一歲就知道找女朋友了;人都需要精神寄托吧,家裏我感覺不到一點父母的愛,得不到一絲溫暖,所以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愛情裏,希望愛情可以給我所要的溫暖、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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