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7章 白天不懂夜的黑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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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當聽到同齡的小朋友一提及死人,就立馬跟一只只受了驚嚇的小白免一般時,淩默宸的嘴角都會輕蔑而冷酷地一勾。
死人?那算個屁呀!
他不僅天天跟“死人”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他還親手殺死過人呢。而且,一殺就是一雙喲。
才只有11歲的他,卻像個看透紅塵、心外無物的化外人一般,不再為什麽而激動,不再為什麽而生氣,更不再為什麽而高興。
在所有的場合,他都比所有人要沈默。
他不再練琴,卻新增了一項新的練習:練拳。
其實,這項練習在他7歲被綁架之後,就已經開始了。是他自己主動提出要練拳的。因為,他不允許自己再被人輕易就束縛和擊倒。
可是,就算他14歲那年就已經可以打倒自己那位曾經拿過全市散打冠軍的教練了,他依舊對自己不滿意。
他發現無論別人怎麽誇他,他都無法對自己滿意。
生理知識和倫理知識都不斷地告訴他,就算他心裏再不承認他的父母,有一項事實是他怎麽都無法改變的。
那就是:他的體內流著他們的血。
這個事實折磨了他許多年,終於,在又一個同樣的雨夜,他拿起了一把匕首,劃向了自己的左臂。
其實,在11歲生日那一天,他也曾經做過同樣的事,只不過那一天,他並未多想,他只是心痛得單純地想要發洩一下。
當時,他看到沖入他房間的媽媽被他嚇得臉色大變,心中終於湧起了一絲惡意的快感。
這快感居然神奇地壓過了他心裏的痛,甚至包括來自破損的身體的痛。
那一天,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鮮血,先是如小蚯蚓,後是如細蛇一般地流出,他沒有感受到痛苦,卻再一次破天荒地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來自他們的血,正在離開他的身體!
濃重的血腥味引來了傭人,還有他“已死”的父母。
他們看著眼前這血腥恐怖的景像,個個嚇得腿軟。而他,在他們的陣陣戰栗中,放聲地大笑。
從那一天起,他多了一個新的愛好:為自己放血!
他有一個固執的念頭,只要堅持下去,不久,他身體裏的血就會完全更新一遍。
他甚至認真地計算過,他現在的體重是65KG,他身上的血量約為4500毫升。每次放200毫升的話,那麽23次以後,他身上的血就是他自己造的了。那麽,他和他們就完全沒什麽關系了。
15歲時,他的放血計劃還沒有完成,但出國的一切事項已辦理完畢。
雖然他很渴望能盡快地完成換血,但他並不沖動和亂來。
他會在不影響自己身體健康的前提下,為自己放血。因為他清楚地知道,男人和女人的生理構造不同,他不能像女人一樣,每個月定期地為自己放血。
他不急,他還年輕,每年給自己放四次血,每次200CC,在有足夠的營養補給的前提下,這並不會給他的身體造成太大的負擔。
出國的決定,當然是他自己做出的。他要遠離這個家,他要走到離這裏遠遠的世界去。
兜裏揣著一張薄薄的機票和一張只有2000美金的VISA卡,右手拖著一個並不算太大的行李箱,他一個人慢慢地走在旅客行色匆匆的機場大廳。
沒有任何人來送機。因為,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機票的日期。
當他登上那架碩大的銀色波音飛機時,他對自己說:“淩默宸,從此,你的人生,將由你自己全權做主!”
啊,那是一段怎樣的歲月啊!
自由、忙碌、混亂、刺激、黑暗且茫然……
周一到周五,他比所有同校的學生都要勤奮和刻苦。他白天上課,晚上打工。
周末,他比所有學生都墮落放縱。他出入賭場和夜店,雖然他生理年齡不足18歲,但哪裏都有地下賭場。
他當然不會傻到讓莊家看出他過於精準的算牌本領。
他按著2:3輸贏的比例開牌和出牌,贏夠了他的心理值,就會立即離開賭場。這樣,才不會引起太多人的註意,他的錢才能落袋為安。
不然,在牌桌上贏來的錢,在牌桌下立馬就會被別有用心的眼紅者,以別的方式奪走。
當然,他的錢最終也沒有落袋為安。因為,有相當一部分變成了送給女人的禮物。
那時,學校裏想要接近他的女生,簡直如過江之鯽。
他做事向來是計劃周全、條理分明的。他拉了個人名單子,然後,按著單子開始和那些女孩子約會。
基本上,和他約過會的女孩子,最少一次,最多三次,他就都可以順利地得手。
其實,他並不知道如何哄女孩子,更不知道如何和女孩子打交道。但,那些女孩子都太特麽嚇人的主動了。
他只需要眼睛在她們身體的某些部位留連得稍微久一點,她們就會開始主動地寬衣解帶了。
他和她們約會,本來就沒想和她們談什麽戀愛。他的目的很單純,也很直接。
所以,他一點也不矯情地完全笑納。
他手上的那份單子,不斷地添加著人名,又不斷地劃掉人名。
他之所以後來再也不碰女人了,就是因為曾經有過那段放縱無比的生活。
起初,他很享受這種放縱又自在的生活。不需要討好任何人,也並不需要獲得任何人的所謂“愛與關註”。
但漸漸地,這種放縱日子也不能滿足他了。
盡管美聯邦法律明令禁止吸食大麻,但事實上,美國青少年吸食大麻的人數卻只增不減。
所以,那段日子裏,他也同其他同學一樣,開始吸食這些能讓他們感覺“更帶勁”的東西。
後來,就連這些東西,也滿足不了他了。
但,他沒有再和別的人一樣,去吸食更過癮的冰。
幾乎是一夜之間,他就浪子回頭、立地成佛,戒了女人,也戒了大麻。
因為,他很清醒地知道,前方不是他想要的更多的滿足,而是黑暗的深淵。
他不傻,更重要的是,他壓根就不缺毅力。
他之所以敢碰那些,只因為他知道,自己掌控得了。
18歲生日那天,他和同學Charles去了拉斯維加斯。
別人的成人禮,是找異性完成從男孩到男人的轉變。他早變身完畢,所以,他的成人禮,當然要比這更有趣,也更有意義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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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那算個屁呀!
他不僅天天跟“死人”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他還親手殺死過人呢。而且,一殺就是一雙喲。
才只有11歲的他,卻像個看透紅塵、心外無物的化外人一般,不再為什麽而激動,不再為什麽而生氣,更不再為什麽而高興。
在所有的場合,他都比所有人要沈默。
他不再練琴,卻新增了一項新的練習:練拳。
其實,這項練習在他7歲被綁架之後,就已經開始了。是他自己主動提出要練拳的。因為,他不允許自己再被人輕易就束縛和擊倒。
可是,就算他14歲那年就已經可以打倒自己那位曾經拿過全市散打冠軍的教練了,他依舊對自己不滿意。
他發現無論別人怎麽誇他,他都無法對自己滿意。
生理知識和倫理知識都不斷地告訴他,就算他心裏再不承認他的父母,有一項事實是他怎麽都無法改變的。
那就是:他的體內流著他們的血。
這個事實折磨了他許多年,終於,在又一個同樣的雨夜,他拿起了一把匕首,劃向了自己的左臂。
其實,在11歲生日那一天,他也曾經做過同樣的事,只不過那一天,他並未多想,他只是心痛得單純地想要發洩一下。
當時,他看到沖入他房間的媽媽被他嚇得臉色大變,心中終於湧起了一絲惡意的快感。
這快感居然神奇地壓過了他心裏的痛,甚至包括來自破損的身體的痛。
那一天,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鮮血,先是如小蚯蚓,後是如細蛇一般地流出,他沒有感受到痛苦,卻再一次破天荒地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來自他們的血,正在離開他的身體!
濃重的血腥味引來了傭人,還有他“已死”的父母。
他們看著眼前這血腥恐怖的景像,個個嚇得腿軟。而他,在他們的陣陣戰栗中,放聲地大笑。
從那一天起,他多了一個新的愛好:為自己放血!
他有一個固執的念頭,只要堅持下去,不久,他身體裏的血就會完全更新一遍。
他甚至認真地計算過,他現在的體重是65KG,他身上的血量約為4500毫升。每次放200毫升的話,那麽23次以後,他身上的血就是他自己造的了。那麽,他和他們就完全沒什麽關系了。
15歲時,他的放血計劃還沒有完成,但出國的一切事項已辦理完畢。
雖然他很渴望能盡快地完成換血,但他並不沖動和亂來。
他會在不影響自己身體健康的前提下,為自己放血。因為他清楚地知道,男人和女人的生理構造不同,他不能像女人一樣,每個月定期地為自己放血。
他不急,他還年輕,每年給自己放四次血,每次200CC,在有足夠的營養補給的前提下,這並不會給他的身體造成太大的負擔。
出國的決定,當然是他自己做出的。他要遠離這個家,他要走到離這裏遠遠的世界去。
兜裏揣著一張薄薄的機票和一張只有2000美金的VISA卡,右手拖著一個並不算太大的行李箱,他一個人慢慢地走在旅客行色匆匆的機場大廳。
沒有任何人來送機。因為,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機票的日期。
當他登上那架碩大的銀色波音飛機時,他對自己說:“淩默宸,從此,你的人生,將由你自己全權做主!”
啊,那是一段怎樣的歲月啊!
自由、忙碌、混亂、刺激、黑暗且茫然……
周一到周五,他比所有同校的學生都要勤奮和刻苦。他白天上課,晚上打工。
周末,他比所有學生都墮落放縱。他出入賭場和夜店,雖然他生理年齡不足18歲,但哪裏都有地下賭場。
他當然不會傻到讓莊家看出他過於精準的算牌本領。
他按著2:3輸贏的比例開牌和出牌,贏夠了他的心理值,就會立即離開賭場。這樣,才不會引起太多人的註意,他的錢才能落袋為安。
不然,在牌桌上贏來的錢,在牌桌下立馬就會被別有用心的眼紅者,以別的方式奪走。
當然,他的錢最終也沒有落袋為安。因為,有相當一部分變成了送給女人的禮物。
那時,學校裏想要接近他的女生,簡直如過江之鯽。
他做事向來是計劃周全、條理分明的。他拉了個人名單子,然後,按著單子開始和那些女孩子約會。
基本上,和他約過會的女孩子,最少一次,最多三次,他就都可以順利地得手。
其實,他並不知道如何哄女孩子,更不知道如何和女孩子打交道。但,那些女孩子都太特麽嚇人的主動了。
他只需要眼睛在她們身體的某些部位留連得稍微久一點,她們就會開始主動地寬衣解帶了。
他和她們約會,本來就沒想和她們談什麽戀愛。他的目的很單純,也很直接。
所以,他一點也不矯情地完全笑納。
他手上的那份單子,不斷地添加著人名,又不斷地劃掉人名。
他之所以後來再也不碰女人了,就是因為曾經有過那段放縱無比的生活。
起初,他很享受這種放縱又自在的生活。不需要討好任何人,也並不需要獲得任何人的所謂“愛與關註”。
但漸漸地,這種放縱日子也不能滿足他了。
盡管美聯邦法律明令禁止吸食大麻,但事實上,美國青少年吸食大麻的人數卻只增不減。
所以,那段日子裏,他也同其他同學一樣,開始吸食這些能讓他們感覺“更帶勁”的東西。
後來,就連這些東西,也滿足不了他了。
但,他沒有再和別的人一樣,去吸食更過癮的冰。
幾乎是一夜之間,他就浪子回頭、立地成佛,戒了女人,也戒了大麻。
因為,他很清醒地知道,前方不是他想要的更多的滿足,而是黑暗的深淵。
他不傻,更重要的是,他壓根就不缺毅力。
他之所以敢碰那些,只因為他知道,自己掌控得了。
18歲生日那天,他和同學Charles去了拉斯維加斯。
別人的成人禮,是找異性完成從男孩到男人的轉變。他早變身完畢,所以,他的成人禮,當然要比這更有趣,也更有意義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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