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百五十四章 多多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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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辰美景應盡時,醒來已是百回身。

蘇酩懷抱身邊的佳人,方才輾轉反覆,卻是人間極樂。

此刻調皮地纏繞著指尖的秀發,便說起了方才的正事:“你說要找多多演戲?這事可以考慮,我便去問問古瀟好了。”

“嗯,反正也是順便問問,你若有心就去辦吧。只是今晚……”姚雪雯忽然拉緊了蘇酩的身子,竟說,“你可要好好陪我,不能始亂終棄。”

“瞧你說的,我是那種人嗎?”蘇酩調皮地掀起被子,又再蓋住兩人,愉快地玩耍去了。

***

轉眼已是第二天,蘇酩神清氣爽地離開房間,卻和眾人碰面,不免被人開起玩笑。

他是人逢喜事,倒也不在乎他人的羨慕,只問起了姚雪雯所提之事,要找多多幫忙出演影視劇。

說起多多,這位柳承歡的死黨,天玄界曾經的刀神,卻是目前幾位大能之中,唯一還沒有恢覆真身的同志。

倒是也奇怪啊,最近都沒他的消息,不知跑哪兒浪去了?

大夥兒聽了後,也是面面相覷,都覺得奇怪,一個個說沒怎麽跟他聯系,多多好久都不來找他們玩了。

最後問上了柳承歡,說你們倆是死黨,就沒點兒消息?

柳承歡說:“嗯,我知道,但是不方便說。這事得問他自己。”

隨後神秘兮兮的,拿手機一通聯系,誰知那邊沒聊幾句,就斷線了。

當下生氣說:“這家夥,也是重色輕友,跑回天玄界說要見幼時的青梅竹馬?老子好心關懷你。怎麽還給我下線了?”

蘇酩一看這是有內幕,果斷嚴刑逼供,柳承歡才招了。

上一回發布會大戰。多多受了重傷,回來後送到死亡之淵。說是要找回肉身,也跟大家一樣重新做人。

但是這貨卻和拓跋桑交流後,表示要完成一個願望,再恢覆肉身。

原來趙無我小時候有個青梅竹馬的女孩,在他踏上修真路之前,就是很好的朋友,兩人小屁孩時代,還曾經拉鉤說將來長大了。趙無我要駕著五彩祥雲,娶她過門當世上最美的新娘。

可惜時光匆匆,一去不覆返,今日早就成為刀神的趙無我,無意間找到昔日青梅竹馬的下落,他就想過去看看對方<="r">。

這話一說出來,蘇酩他們就笑了,敢情是為了初戀那美好的回憶啊?

刀神多多果然是個多情種,但人家是不是都成老人家了,搞不好兒孫都滿堂了。你還要去攪和嗎?

況且需要這麽著急嗎,不能得變回本人了,再去見面不更合適?

柳承歡卻嘆氣了:“你們是不知道。那位姑娘已經是六十的高齡,雖然在咱們修士來說不算老,但是她天生體弱,貌似也沒幾天活頭了。

所以,多多只想多陪她一些時日。”

聽到這裏,大家一陣唏噓,蘇酩卻更感好奇了。

如此,我倒要去看看了,沒準能給多多幫個忙。

他果斷也上去異界群。要找多多出來,咱們私下聊聊。

但是多多的賬號。一直在下線的狀態,他就是不出來。

大夥兒看輪番轟炸。你都不出來,是不是出什麽事了?

當然這都是借口,有人就想去看個熱鬧,於是果斷石頭剪子布,選出了幾個代表,去異界慰問一下。

作為獲勝者之一的蘇酩,還有柳承歡跟淩妙兒三人組,正式穿越時空,來到了死亡之淵。

拓跋桑正和徒弟忙著整理空間裏的雜務,一看三位不速之客到了,卻納悶了:“說你們怎麽有心思,來這兒做客了?是不是,又有什麽麻煩?”

“沒有,我們聽說多多去了天玄界,想來看看怎麽回事?”

柳承歡笑著打趣,“那小子居然去找青梅竹馬了,果然是狗狗情深啊?”

“別鬧,說得你不羨慕似得。”蘇酩白了他一眼,正要問拓跋桑能否送他們去目的地,給多多一個驚喜。

誰知一旁卻有個殺氣騰騰的家夥,突然撲了過來,直接把他和柳承歡給摟住了。

當時兩人脖子被勒得快喘不過氣來,身旁一個賤兮兮的小子說話:“蘇酩、老柳,你們舍得來看我了?”

我去,這個聲音分明是滾滾的,但是你丫已經變成人了?

蘇酩使了七分功力,輕松解開滾滾的擒拿手,剩下柳承歡還在掙紮。

“別逗,我們來辦正事的。你個臭滾滾,都變成人了,還這麽不靠譜?”

滾滾這才松開手,笑說:“哈哈,玩玩嗎。誰讓咱們關系好?”

“放手,你個死滾滾!”柳承歡揉著脖子,怒吼道,“真是沒規矩,信不信我分分鐘砍了你?”

滾滾卻嘿嘿笑著,不當回事:“生什麽氣?還有,我改名字了,以後記得叫我新名字。”

“什麽名?”蘇酩納悶,一個熊貓你要叫什麽?

滾滾很牛逼地說:“沃德天·維森莫·拉莫帥·帥德布耀布耀德,夠帥吧<="r">!”

蘇酩和柳承歡齊齊對望一眼,差點兒啐他一臉,你就裝吧?

然後無視了滾滾的賣萌,繼續和拓跋桑談正事。

不過找多多的事並不難,很快拓跋桑鎖定目標,準備將他們三人傳送過去。

只是為了不打破天玄界的平衡,告誡三人到了地方不可隨意亂來,而且給他們的時間只有三天。

三天,過去打個尖,弄個三天兩夜的旅行也差不多了。

蘇酩準備好攝像機,心說沒事拍點兒風土人情,也許下一集的《僵屍道長》又有題材了?

***

此刻,天玄界凡間,寂靜的四平鎮上。

一位頭發花白,還保留著年青時雍容模樣的女子,正端坐在夕陽下,靜靜望著街的遠方。

眼神中,似有幾許平淡,卻空洞得像是在回憶著什麽。

只是,身邊多了一只金色的狗狗,默默地趴在身邊,一動不動。

狗狗來的日子,已經有好幾天,每一天都會在女人身旁臥著,像是在乞食,又像是在討好。

女人的攤位,擺了已有許多年,從青蔥年華到容顏已老,始終賣著自家釀的女兒紅。

那是當初她出嫁時,從娘家帶來的秘方,一直陪伴著送走了夫君,也送走了長大的兒女。

前些年,參軍的兒子終於歸來,聽說是立了功勳,還當上不大不小的校尉,讓她好是歡喜了一陣。

仿佛枯燥的人生,再度有了意義,女人賣得酒也好了許多,鎮上的人都喜歡來品嘗一下,沾沾她家的喜氣。

然而好景不長,又從那一天起,兒子帶兵上山說是要為民除害,打掉附近為惡的虎妖,卻再也回不來了。

很多人說,女人的兒子死了被吃掉了,因為那是一頭成了精的妖虎,凡人又怎能對抗?

但是女人不相信,她日覆一日釀著以前的女兒紅,在街頭等著有一天,或許會歸來的兒子。

直到這只奇怪的狗狗出現,它喜歡靜靜地趴在女人身邊,靜靜地陪她看著夕陽,有時也會喝上一口女兒紅,卻不肯離開。

女人還親切地給他取了名字叫鴻兒,那是女人兒子的名字,也是她記憶中忘不了的那個人的小名。

她不知道,身旁的狗狗,就是那個曾經的鴻哥哥。

趙無我來到這個鎮上,已有十日。

他找到了曾經幼時的玩伴,然而卻已滄海桑田,辨認不出彼此的模樣。

“阿倩,你還記得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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