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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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這麽久,已經很清楚對方的脾性,盡管並沒有在電話裏約定見面,但魏尋知道,他會來。
倒不是說對自己在其心中所處的地位多麽有把握,而是,就解決生理需求來說,果然還是自己與對方最為契合吧。因此,即使魏尋離開本宅好幾個月,即使忙於拍戲暫時與別的朋友斷了聯絡,同這個表面上關系最為惡劣的大哥,也一定保持著最為親密的來往。
如果沒有工作的話,多數時間都會待在木鳴山過著平穩的生活,而在這期間,此處通常也會是魏展的落腳地。不過一旦魏尋進組拍戲,那麽一個月、兩個月、或者半年,對方便沒有固定的棲息之處可言了。
魏展並不是個良善之人,就情.事而言,葷素不忌,男女通吃,身邊總有佳人陪伴。平常夫妻說七年之癢,首先,魏展心裏恐怕就不存在夫妻這種概念,除此之外,不論如何美麗的佳人,他的熱情倘若能綿延三月就要算是難能可貴。
自家大哥的這種紈絝習性,魏尋心裏多少是有數的,但他從來保持緘默,並不打算去做那一個勸說對方戒煙的人。
這種明知徒勞因而不必要白費力氣的事情,卻有人做過了。
那個人出現在三年前,彼時是個大二學生,不僅與魏尋同齡,連面孔也有幾分相似。
她就讀工程造價,卻有著一顆進軍演藝圈的決心,憑借姣好的容貌為一本青春雜志當書模,漸漸就有了些名氣。
那時候在雜志上連載的一篇言情小說要翻拍成網劇,搞了個投票選角,她以甩第二名一半票數的絕對優勢成功出演女主角。正是狗血青春片橫行的時代,火了。
小姑娘是個內心通透的人,即便是在賺錢最多的時候也沒被迷了眼睛,她對自己有著準確的定位,知道不可能會在演藝道路上有什麽大的建樹,也就吃吃青春飯,所以幾乎是拼了命地吃以求能撐得久一點。
但說她通透吧,在足以影響人生軌跡的大事上卻也傻得可愛,不過那時的她,青春靚麗,容貌足以吸引戒欲者偷嘗禁果,願意為愛情赴湯蹈火的姿態也異常迷醉人眼。
那時候她參演的一部電影有魏氏投資,機緣巧合之下與魏展相識,她成了他無數露珠中的一滴,她卻幻想自己是三千弱水中被獨取的一瓢。
魏展只抱持著玩樂的心態,大抵是初次品味這種類型的緣故,因而稍微多花了些心思,但這指甲蓋一點的微妙差異,卻讓她誤會自己是最為特別的存在,開始扮演起正宮的角色來。
她雇人跟蹤他,暗地裏找魏展其他情人的麻煩,不管是否已經一拍兩散,總之必定會把自己才是當下及未來的親密戀人這一想法傳達到。
此類小動作,魏展當然知道,但只要不觸碰底線,他便懶得插手阻止。
直到她找上魏尋。
傻姑娘並不知道魏尋的真實身份,當然也更不可能知道魏展將這個與自己面貌有幾分相似的人放在心裏何處地位,但據跟蹤的人說,魏展與這個家夥見面最為頻繁。替代品嗎?她心裏嗤笑,卻不知道自己才是呢。
總之,按以往對待其他情人的方式與魏尋見面,點了精美的餐品卻並不動用,因為心裏估摸著很快就能讓對方知難而退,所以啊,實在沒有屈尊與其共餐的必要。
卻不曾想,話還沒說兩句,旁邊的空椅突然被拉開,來人隨意瀟灑地落座,偏頭問她:“聊什麽呢?”那雙眼睛,明明是笑著的,卻透著讓人膽寒的涼意。
有的東西,好像是觸摸到了,但真相太過殘忍,不是自己想要看見的模樣,因此只輕微一碰,便忙不疊地縮回手,自欺欺人,依然沈浸在兀自編織的夢境裏。
她在垂死掙紮,在飄蕩著舒緩音樂的餐廳裏像潑婦一般大吵大鬧,拋棄良久以來苦心經營的形象,喪失理智,到了近乎癲狂的地步。但魏展不願與她多費一個字的唇舌。
好聚好散,這是魏展一貫的準則,認識的最初經紀人就提醒過她,不要沈迷,不要陷落,趁機會尚在盡可能多的為自己鋪路才是明智之舉。她敷衍地點頭答應著,以為自己是聰明的。但,自以為是命裏人,終究只成過路客。
整個期間魏尋都沒有說一句話,無論是她自鳴得意地正側反各種舉例只為證明魏展有多愛她,還是後來她極力隱忍卻終究崩潰大哭,他始終一副冷然面孔,沒有驚訝,沒有嘲笑,不浪費食物,安安靜靜吃著自己的牛排。
那人離開後,魏展好整以暇地看著他的動作,唇角若有若無的笑意。這個家夥啊,吃東西的樣子就跟小松鼠一樣,腮幫子鼓鼓的,似乎一戳就會害怕得楞下來,反應過來後呼啦啦地抱著滿懷栗子跑遠,躲在樹葉後頭,睜著一雙圓眼睛悄悄張望。傻瓜,毛茸茸的尾巴都露出來了,也不知道藏好。於是不自覺地被他牽引住心神,追著他,念著他,想要提醒他。
這樣的心情,他沒有表達出來。
魏尋刷卡進屋時,不出所料,看到那人正坐在桌邊處理公務,已經洗漱完畢,身上穿著玄色真絲睡袍。
正在與人通電話,雙手也不停敲擊著鍵盤,看起來很忙,魏尋沒有打擾,拿了睡衣前往浴室。
洗完澡出來,魏展仍然在翻閱文件,但朝著魏尋的方向伸出左手來。魏尋走過去,手放在對方掌心,被包裹住,很溫暖。
魏展順勢將人拉進懷裏,抱著暖玉,再處理起公務來便覺索然無味,幹脆推開,微側過身來雙手摟著魏尋,迫不及待要享用闊別月餘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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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說對自己在其心中所處的地位多麽有把握,而是,就解決生理需求來說,果然還是自己與對方最為契合吧。因此,即使魏尋離開本宅好幾個月,即使忙於拍戲暫時與別的朋友斷了聯絡,同這個表面上關系最為惡劣的大哥,也一定保持著最為親密的來往。
如果沒有工作的話,多數時間都會待在木鳴山過著平穩的生活,而在這期間,此處通常也會是魏展的落腳地。不過一旦魏尋進組拍戲,那麽一個月、兩個月、或者半年,對方便沒有固定的棲息之處可言了。
魏展並不是個良善之人,就情.事而言,葷素不忌,男女通吃,身邊總有佳人陪伴。平常夫妻說七年之癢,首先,魏展心裏恐怕就不存在夫妻這種概念,除此之外,不論如何美麗的佳人,他的熱情倘若能綿延三月就要算是難能可貴。
自家大哥的這種紈絝習性,魏尋心裏多少是有數的,但他從來保持緘默,並不打算去做那一個勸說對方戒煙的人。
這種明知徒勞因而不必要白費力氣的事情,卻有人做過了。
那個人出現在三年前,彼時是個大二學生,不僅與魏尋同齡,連面孔也有幾分相似。
她就讀工程造價,卻有著一顆進軍演藝圈的決心,憑借姣好的容貌為一本青春雜志當書模,漸漸就有了些名氣。
那時候在雜志上連載的一篇言情小說要翻拍成網劇,搞了個投票選角,她以甩第二名一半票數的絕對優勢成功出演女主角。正是狗血青春片橫行的時代,火了。
小姑娘是個內心通透的人,即便是在賺錢最多的時候也沒被迷了眼睛,她對自己有著準確的定位,知道不可能會在演藝道路上有什麽大的建樹,也就吃吃青春飯,所以幾乎是拼了命地吃以求能撐得久一點。
但說她通透吧,在足以影響人生軌跡的大事上卻也傻得可愛,不過那時的她,青春靚麗,容貌足以吸引戒欲者偷嘗禁果,願意為愛情赴湯蹈火的姿態也異常迷醉人眼。
那時候她參演的一部電影有魏氏投資,機緣巧合之下與魏展相識,她成了他無數露珠中的一滴,她卻幻想自己是三千弱水中被獨取的一瓢。
魏展只抱持著玩樂的心態,大抵是初次品味這種類型的緣故,因而稍微多花了些心思,但這指甲蓋一點的微妙差異,卻讓她誤會自己是最為特別的存在,開始扮演起正宮的角色來。
她雇人跟蹤他,暗地裏找魏展其他情人的麻煩,不管是否已經一拍兩散,總之必定會把自己才是當下及未來的親密戀人這一想法傳達到。
此類小動作,魏展當然知道,但只要不觸碰底線,他便懶得插手阻止。
直到她找上魏尋。
傻姑娘並不知道魏尋的真實身份,當然也更不可能知道魏展將這個與自己面貌有幾分相似的人放在心裏何處地位,但據跟蹤的人說,魏展與這個家夥見面最為頻繁。替代品嗎?她心裏嗤笑,卻不知道自己才是呢。
總之,按以往對待其他情人的方式與魏尋見面,點了精美的餐品卻並不動用,因為心裏估摸著很快就能讓對方知難而退,所以啊,實在沒有屈尊與其共餐的必要。
卻不曾想,話還沒說兩句,旁邊的空椅突然被拉開,來人隨意瀟灑地落座,偏頭問她:“聊什麽呢?”那雙眼睛,明明是笑著的,卻透著讓人膽寒的涼意。
有的東西,好像是觸摸到了,但真相太過殘忍,不是自己想要看見的模樣,因此只輕微一碰,便忙不疊地縮回手,自欺欺人,依然沈浸在兀自編織的夢境裏。
她在垂死掙紮,在飄蕩著舒緩音樂的餐廳裏像潑婦一般大吵大鬧,拋棄良久以來苦心經營的形象,喪失理智,到了近乎癲狂的地步。但魏展不願與她多費一個字的唇舌。
好聚好散,這是魏展一貫的準則,認識的最初經紀人就提醒過她,不要沈迷,不要陷落,趁機會尚在盡可能多的為自己鋪路才是明智之舉。她敷衍地點頭答應著,以為自己是聰明的。但,自以為是命裏人,終究只成過路客。
整個期間魏尋都沒有說一句話,無論是她自鳴得意地正側反各種舉例只為證明魏展有多愛她,還是後來她極力隱忍卻終究崩潰大哭,他始終一副冷然面孔,沒有驚訝,沒有嘲笑,不浪費食物,安安靜靜吃著自己的牛排。
那人離開後,魏展好整以暇地看著他的動作,唇角若有若無的笑意。這個家夥啊,吃東西的樣子就跟小松鼠一樣,腮幫子鼓鼓的,似乎一戳就會害怕得楞下來,反應過來後呼啦啦地抱著滿懷栗子跑遠,躲在樹葉後頭,睜著一雙圓眼睛悄悄張望。傻瓜,毛茸茸的尾巴都露出來了,也不知道藏好。於是不自覺地被他牽引住心神,追著他,念著他,想要提醒他。
這樣的心情,他沒有表達出來。
魏尋刷卡進屋時,不出所料,看到那人正坐在桌邊處理公務,已經洗漱完畢,身上穿著玄色真絲睡袍。
正在與人通電話,雙手也不停敲擊著鍵盤,看起來很忙,魏尋沒有打擾,拿了睡衣前往浴室。
洗完澡出來,魏展仍然在翻閱文件,但朝著魏尋的方向伸出左手來。魏尋走過去,手放在對方掌心,被包裹住,很溫暖。
魏展順勢將人拉進懷裏,抱著暖玉,再處理起公務來便覺索然無味,幹脆推開,微側過身來雙手摟著魏尋,迫不及待要享用闊別月餘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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