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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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姐,今天不是Boss回來嗎?你怎麽這麽早就下班,不等Boss回公司啊。”鄧曉看著丁思思麻利的收拾著東西一副要下班回家的樣子,頓時覺得自己看不懂這個世界了,那天晚上打電話不還卿卿我我麽,怎麽今天就不雙宿□□的回家了。
“我知道了,就是因為這樣,我才要早點回家啊,你要知道,當男人回家看到美美的嬌妻和熱騰騰的飯菜時,那可是滿心的感動。姑娘,你這也太沒經驗了吧。”丁思思以一種過來人的表情看著鄧曉,表示了一種深切的同情以後,歡快的離去。
對於丁思思來說最最歡樂的事情有二,一是家人陪在身邊幸幸福福,二是看見鄧曉那便秘的表情。哎,自己還真是惡趣味。
如果鄧曉知道自己的地位和自家大Boss是同一級別,不知道會哭還是會笑呢。
其實丁思思決定立馬回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知道,自從他們倆結婚以後,陳驍旭就再也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早點回家的機會,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一有時間就呆在公司忙忙碌碌。按他的話說就是,他找了比工作更滿足和容易獲得快樂的途徑,那就是在家裏和她在一起。
當時陳驍旭說這些時,丁思思心裏洋溢的絕對是滿滿的幸福,但是還是嘴硬的說,讓他熱愛點工作,如果當時她的表情能再有說服力點,沒準陳驍旭就會相信她說的話。
如丁思思所料,陳驍旭下飛機後,就吩咐司機立馬回到了家。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男人回家以後看見熱乎乎的飯菜會有滿心的溫暖,但是對於陳驍旭來說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他看見過丁思思各種各樣的模樣,說實話,還真沒有認真的在腦海裏記錄過她為自己洗手做羹的樣子。
以前,兩人沒在一起時,他就習慣了在她家呆著蹭吃蹭喝,而她也習慣了為他做每一頓飯,總是對他說著,要好好吃飯,不然胃不好。因為有她的存在,他的胃從來都沒有不好過。
現在,兩個人在一起了,因為早就在一起相處過二十幾年,而她也為她做了無數的飯,他也就習慣了,忽視了她在廚房忙碌的身影。只知道,她總能輕易的滿足自己的胃,也能輕易的融入自己生活的每一寸。
當陳驍旭打開家門時,就聞見了香噴噴的飯菜味,悄悄的關上門,慢慢的走到廚房門口,看著丁思思在廚房忙碌的身影。
外面的餐桌上已經擺好了西紅柿雞蛋、紅燒茄子、青菜還有爆炒牛肉,是每家每戶都能做出來的家常菜,很簡單,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這些明明很簡單,在外面餐廳不值得一提的飯菜,現在看來卻是那麽的美味。
“在做什麽好吃的呢?”陳驍旭從後面環抱住丁思思,在耳邊閉眼呢喃道。
“你嚇死我了。”聽見熟悉的身影,丁思思慢慢放松被嚇僵硬的身體,“什麽時候回來的啊,怎麽不出聲,一真嚇我一跳。”
陳驍旭轉過丁思思的身子,抱在懷裏,“剛剛就回來了,站在廚房門口看你做飯,想著如果沒有把你娶回家,我該會損失多少。”
丁思思笑著拍了一下陳驍旭的肩膀,“就你的嘴最甜了,怪膩歪的,好啦,松手,湯快要煲好了,想你回家很累,跟你煲的你最喜歡的山藥排骨湯,想吃嗎,快洗手吃飯吧。”
陳驍旭松開雙手,看著丁思思拿碗盛著湯,走過去幫忙端著碗去桌上。
“小心點,別撒了。”陳驍旭覺得不知道幾十年後聽到這麽平常的囑咐聲會不會覺得啰嗦,但他現在只覺得,這樣淡淡的溫暖真的挺好的。冷了有人提醒你加衣,累了有人給你擁抱,餓了有一頓熱熱的飯菜,渴了有人遞給你一杯涼水。
好像,我們都忽視了那最最平凡的溫暖和幸福。
晚飯過後,兩人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丁思思拉了拉陳驍旭的手,“我們出去轉轉吧,我想去附近的公園散步。”
陳驍旭滿臉猶豫的樣子,讓丁思思覺得有點失落,於是放下手默默地看著電視,正準備讓他好好休息,還是別出去時,突然感覺到一張臉湊到自己面前。
“吶,親我一下我就去陪你出去。”陳驍旭像一只偷腥的貓,笑嘻嘻的對著丁思思說道。
丁思思笑著推了推陳驍旭,“討厭,不親。”滿臉傲嬌的丁思思小姐扭過頭不看陳驍旭,哼,盡然敢逗我。
陳驍旭雙手捧著丁思思的臉,轉過她的頭,“好吧,你不親我,我就勉為其難的親親你。”說完便溫柔的覆上了丁思思的雙唇。
那一吻很溫柔,如吻珍寶。也許是我用錯了字,不是猶如珍寶,對於陳驍旭來說,丁思思就是他的寶,他一生的寶。
“我們拉鉤鉤,恒恒答應我當你的新娘了哦,不可以騙人的哦,媽媽說騙人會長長鼻子的。”小女孩伸出胖乎乎的小手,一本正經的看著小男孩。
小男孩臉上滿滿的稚氣,卻是一副小大人的樣子,嘴上說著,“好啦,你很啰嗦誒。我知道了,我以後會娶你當老婆的。”如果不是眼裏不可掩飾的笑意,和隨即牽起小女孩的手。丁思思只會覺得那是小孩子間的家家酒,可不知為何,她竟然覺得也許,在若幹年後,小女孩和小男孩變成了男人和女人,仍是這樣經營著他們之間的幸福。
“驍旭,你看那兩個小朋友,你說他們會不會真的和他們的承諾一樣,她嫁給他,他娶她呢。”
陳驍旭看了看丁思思,伸手戳了戳她的腦袋,“你是看瓊瑤劇看多了嗎,這麽文藝。不過,我不知道他們怎麽樣,我只知道,在二十年前,也有這麽一對歡喜冤家,他們現在生活的很幸福。”
丁思思瞬間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嘴角揚著笑,裝出疑惑的問道,“他們怎麽幸福了?”
“他們啊,那個男生呢,每天都會告訴那個女生他愛她;他也會趕著回家吃那個女生做的飯;他還會啊牽著她的手散散步,聽她講一些矯情的話……”
陳驍旭一點一點的細數著他們的生活,丁思思嘟著嘴問道,“怎麽就說男生照顧女生呢,說說女生怎麽陪伴那個男生的。”
陳驍旭笑著看著丁思思的眼睛,“你不是更了解麽,你來告訴我那個女生是怎麽陪伴那個男生的。”
丁思思抱著陳驍旭的胳膊,一只手與他十指相握,“咳咳,那就讓我告訴你吧,她是怎麽愛他的。”
“她原本以為他不愛她的,其實我都打算一輩子一個人,或者等他找到幸福結婚以後,順便找個人過日子的。可是老天看在她的癡情的份上,讓那個男生喜歡上了她,後來呢,她們成了情侶,兩個人甜甜蜜蜜的相伴相守,再後來呢,她們結婚了,平平靜靜的相依相扶。”
“那個女生啊,最最開心的就是做一桌好吃的飯菜等著男生回家吃飯,每每看見男生滿足的笑容,她也就開心,每每看見男生疲憊的面容,她就心疼,她以前害怕、仿徨、不安過,但是她現在自信、勇敢、努力的經營她們的愛情,守護她們的家。”
“還有呢?”陳驍旭握緊丁思思的手,輕聲的問。
“還有呀……”
兩人的背影和夕陽構成了一幅畫,淡淡的黃色的光線渲染了畫面,溫馨且甜蜜。
至此,我的第一本小說完結。
很開心,有人看我寫的文字,不長,很短。
我知道,文字很稚嫩,但也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敲下的,不說是辛苦,看也是用心寫下的。
更文很不穩定,有時很久才更,因為我個人原因,課業有點滿,加上本人有點小小的懶惰。
說多了太矯情,謝謝大家看過我筆下的丁思思與陳驍旭,他們甜蜜、美好、也長情。
就像在文章介紹裏說過的,希望每個看過這篇文的人,都可以如同他們一樣甜甜蜜蜜,和相愛的人相伴到老。
也許會在閑暇時寫下他們的番外,丁思思、陳驍旭還有他們的丁壯壯小盆友,三個人的世界也別樣的甜蜜。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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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就是因為這樣,我才要早點回家啊,你要知道,當男人回家看到美美的嬌妻和熱騰騰的飯菜時,那可是滿心的感動。姑娘,你這也太沒經驗了吧。”丁思思以一種過來人的表情看著鄧曉,表示了一種深切的同情以後,歡快的離去。
對於丁思思來說最最歡樂的事情有二,一是家人陪在身邊幸幸福福,二是看見鄧曉那便秘的表情。哎,自己還真是惡趣味。
如果鄧曉知道自己的地位和自家大Boss是同一級別,不知道會哭還是會笑呢。
其實丁思思決定立馬回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知道,自從他們倆結婚以後,陳驍旭就再也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早點回家的機會,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一有時間就呆在公司忙忙碌碌。按他的話說就是,他找了比工作更滿足和容易獲得快樂的途徑,那就是在家裏和她在一起。
當時陳驍旭說這些時,丁思思心裏洋溢的絕對是滿滿的幸福,但是還是嘴硬的說,讓他熱愛點工作,如果當時她的表情能再有說服力點,沒準陳驍旭就會相信她說的話。
如丁思思所料,陳驍旭下飛機後,就吩咐司機立馬回到了家。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男人回家以後看見熱乎乎的飯菜會有滿心的溫暖,但是對於陳驍旭來說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他看見過丁思思各種各樣的模樣,說實話,還真沒有認真的在腦海裏記錄過她為自己洗手做羹的樣子。
以前,兩人沒在一起時,他就習慣了在她家呆著蹭吃蹭喝,而她也習慣了為他做每一頓飯,總是對他說著,要好好吃飯,不然胃不好。因為有她的存在,他的胃從來都沒有不好過。
現在,兩個人在一起了,因為早就在一起相處過二十幾年,而她也為她做了無數的飯,他也就習慣了,忽視了她在廚房忙碌的身影。只知道,她總能輕易的滿足自己的胃,也能輕易的融入自己生活的每一寸。
當陳驍旭打開家門時,就聞見了香噴噴的飯菜味,悄悄的關上門,慢慢的走到廚房門口,看著丁思思在廚房忙碌的身影。
外面的餐桌上已經擺好了西紅柿雞蛋、紅燒茄子、青菜還有爆炒牛肉,是每家每戶都能做出來的家常菜,很簡單,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這些明明很簡單,在外面餐廳不值得一提的飯菜,現在看來卻是那麽的美味。
“在做什麽好吃的呢?”陳驍旭從後面環抱住丁思思,在耳邊閉眼呢喃道。
“你嚇死我了。”聽見熟悉的身影,丁思思慢慢放松被嚇僵硬的身體,“什麽時候回來的啊,怎麽不出聲,一真嚇我一跳。”
陳驍旭轉過丁思思的身子,抱在懷裏,“剛剛就回來了,站在廚房門口看你做飯,想著如果沒有把你娶回家,我該會損失多少。”
丁思思笑著拍了一下陳驍旭的肩膀,“就你的嘴最甜了,怪膩歪的,好啦,松手,湯快要煲好了,想你回家很累,跟你煲的你最喜歡的山藥排骨湯,想吃嗎,快洗手吃飯吧。”
陳驍旭松開雙手,看著丁思思拿碗盛著湯,走過去幫忙端著碗去桌上。
“小心點,別撒了。”陳驍旭覺得不知道幾十年後聽到這麽平常的囑咐聲會不會覺得啰嗦,但他現在只覺得,這樣淡淡的溫暖真的挺好的。冷了有人提醒你加衣,累了有人給你擁抱,餓了有一頓熱熱的飯菜,渴了有人遞給你一杯涼水。
好像,我們都忽視了那最最平凡的溫暖和幸福。
晚飯過後,兩人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丁思思拉了拉陳驍旭的手,“我們出去轉轉吧,我想去附近的公園散步。”
陳驍旭滿臉猶豫的樣子,讓丁思思覺得有點失落,於是放下手默默地看著電視,正準備讓他好好休息,還是別出去時,突然感覺到一張臉湊到自己面前。
“吶,親我一下我就去陪你出去。”陳驍旭像一只偷腥的貓,笑嘻嘻的對著丁思思說道。
丁思思笑著推了推陳驍旭,“討厭,不親。”滿臉傲嬌的丁思思小姐扭過頭不看陳驍旭,哼,盡然敢逗我。
陳驍旭雙手捧著丁思思的臉,轉過她的頭,“好吧,你不親我,我就勉為其難的親親你。”說完便溫柔的覆上了丁思思的雙唇。
那一吻很溫柔,如吻珍寶。也許是我用錯了字,不是猶如珍寶,對於陳驍旭來說,丁思思就是他的寶,他一生的寶。
“我們拉鉤鉤,恒恒答應我當你的新娘了哦,不可以騙人的哦,媽媽說騙人會長長鼻子的。”小女孩伸出胖乎乎的小手,一本正經的看著小男孩。
小男孩臉上滿滿的稚氣,卻是一副小大人的樣子,嘴上說著,“好啦,你很啰嗦誒。我知道了,我以後會娶你當老婆的。”如果不是眼裏不可掩飾的笑意,和隨即牽起小女孩的手。丁思思只會覺得那是小孩子間的家家酒,可不知為何,她竟然覺得也許,在若幹年後,小女孩和小男孩變成了男人和女人,仍是這樣經營著他們之間的幸福。
“驍旭,你看那兩個小朋友,你說他們會不會真的和他們的承諾一樣,她嫁給他,他娶她呢。”
陳驍旭看了看丁思思,伸手戳了戳她的腦袋,“你是看瓊瑤劇看多了嗎,這麽文藝。不過,我不知道他們怎麽樣,我只知道,在二十年前,也有這麽一對歡喜冤家,他們現在生活的很幸福。”
丁思思瞬間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嘴角揚著笑,裝出疑惑的問道,“他們怎麽幸福了?”
“他們啊,那個男生呢,每天都會告訴那個女生他愛她;他也會趕著回家吃那個女生做的飯;他還會啊牽著她的手散散步,聽她講一些矯情的話……”
陳驍旭一點一點的細數著他們的生活,丁思思嘟著嘴問道,“怎麽就說男生照顧女生呢,說說女生怎麽陪伴那個男生的。”
陳驍旭笑著看著丁思思的眼睛,“你不是更了解麽,你來告訴我那個女生是怎麽陪伴那個男生的。”
丁思思抱著陳驍旭的胳膊,一只手與他十指相握,“咳咳,那就讓我告訴你吧,她是怎麽愛他的。”
“她原本以為他不愛她的,其實我都打算一輩子一個人,或者等他找到幸福結婚以後,順便找個人過日子的。可是老天看在她的癡情的份上,讓那個男生喜歡上了她,後來呢,她們成了情侶,兩個人甜甜蜜蜜的相伴相守,再後來呢,她們結婚了,平平靜靜的相依相扶。”
“那個女生啊,最最開心的就是做一桌好吃的飯菜等著男生回家吃飯,每每看見男生滿足的笑容,她也就開心,每每看見男生疲憊的面容,她就心疼,她以前害怕、仿徨、不安過,但是她現在自信、勇敢、努力的經營她們的愛情,守護她們的家。”
“還有呢?”陳驍旭握緊丁思思的手,輕聲的問。
“還有呀……”
兩人的背影和夕陽構成了一幅畫,淡淡的黃色的光線渲染了畫面,溫馨且甜蜜。
至此,我的第一本小說完結。
很開心,有人看我寫的文字,不長,很短。
我知道,文字很稚嫩,但也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敲下的,不說是辛苦,看也是用心寫下的。
更文很不穩定,有時很久才更,因為我個人原因,課業有點滿,加上本人有點小小的懶惰。
說多了太矯情,謝謝大家看過我筆下的丁思思與陳驍旭,他們甜蜜、美好、也長情。
就像在文章介紹裏說過的,希望每個看過這篇文的人,都可以如同他們一樣甜甜蜜蜜,和相愛的人相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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