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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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別的最後一天晚上,她還在那裏一遍一遍的囑咐,他不耐煩,拿著桃花眼睛挑她:“夠了夠了,再說下去我的耳朵就要起繭子了。”

她點頭:“好啊,那你說說看,都應該註意什麽。”

他倒是老實:“不抽煙不喝酒,按時吃藥按時起居,不熬夜,多吃蔬菜尤其是西蘭花,靈芝要當茶喝,三天喝一頓雞湯,兩天吃一次粗糧,多多散步,多見陽光,不出去風流,不出去逍遙,不吃炸雞不吃薯片不喝可口可樂——”

他背得頭大,終於發飈:“我說你什麽時候看見我吃那些洋垃圾了。”

她一本正經:“防患於未燃,防患於未燃你懂不懂啊。”

他那麽大個男人,穿著家居服坐在床上,懷裏頭還抱了一只枕頭,呻吟:“你幹脆寫個八榮八恥給我掛在墻上算了,我一天三頓的背,估計背到明年這個時候,也就背下來了。”

她激動:“哎喲還是你聰明啊,我怎麽沒想到,你等著啊,我就拿筆和紙去——對了,還要加上一條,不許再跟前任諸位女友來往。”

他是真怕啊,真怕她拿著筆寫下來掛到墻上去,連忙拉住她的手嬉皮笑臉:“哪裏啊,我哪裏會呢,我可是規規矩矩的,什麽聯系都沒有了的。”

她斜睨著他:“真的?”

他很嚴肅:“真的。”

她斜睨著他:“真的?”

他有一點點的不自在,湊過來拉著她:“真的——不過莫狐貍不懷好意的挑撥,你可是千萬不要信。”

她“哼”了一聲:“還不是有前科,你給我發誓,絕對不再沾花惹草。”

他笑瞇瞇的拉著她:“不了不了,我發誓,再也不跟她們來往,肯定不來往了。”

她瞧著他:“明顯就是心不誠,發誓都說得輕飄飄,對哪裏啊?”

他眼睛轉了一轉,指著頂上的日光燈:“我顧修明發誓,從現在開始,我只疼你一個人,會好好的寵你,不會騙你,答應你的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到,對你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心,不會欺負你,罵你,你開心呢,我要陪著你開心,你不開心呢,我要哄你開心。永遠覺得你是最漂亮的,夢裏面也要見到你,在我的心裏面只有你。”

長卿點頭:“臺詞背得挺熟練的嘛,說,你到底背過多少遍。”

他搖頭嘆息:“這個可是我發自肺腑的啊,長卿你怎麽能夠不相信呢?”

她冷笑:“發自肺腑,就指著一只燈泡,你的真心在哪裏,你的誠意在哪裏,我怎麽什麽都看不到?”

他連忙陪笑:“你看天不是黑了嗎,烏突突的,什麽都看不到,哪如這個燈泡似的,亮堂堂光明明,就像我愛你的心一樣,永遠堅貞,永遠明亮——”

話音未落,燈泡閃了一下,忽然滅了。

她實在忍不住,大笑起來,他也微笑,湊過來攬著她的肩膀,笑咪咪的說:“幸好滅了。”

他離她離得近,熱氣噴到耳朵邊上,長卿只覺得身上一麻,本能的就要跳起來,他一只手已經伸過來,攥住了她的腳脖子,警告的:“徐長卿你可記好了,我是你的老公,不能再出你的腳,我要是廢了,你怎麽辦?”

她的臉上一紅,幸好在暗處,也看不見,她的身上本來繃得緊緊的,一直作出防衛的姿勢,聽見這一句話,反而放松下來,順手在他的頭上敲了一記:“去死吧。”

第二天她醒得很早,他還在沈沈的睡著,睡衣的紐子扣得稀裏糊塗,露出胸口的一小片肌膚,顏色還很健康,起碼不像白切雞。

她色心大起,伸出手去,摸了一把。

他其實已經醒了,睡眼朦朧的坐起來,還瞇著眼睛微笑:“你說,這算不算是非禮我?”

她湊過去,挑著他的下巴頦:“爺,說吧,什麽事情妞兒給你作主。”

他哈哈大笑,按著她就親,正要吻下去,忽然想起來:“還沒有刷牙。”

結果等到刷完牙,KISS的興致也沒有了,早餐已經好了,他坐在餐桌的前頭,廚房的玻璃拉門打開,她從裏面走出來,端給他一杯熱牛奶。

有陽光,金晃晃的照進屋子裏,這樣明媚的早上,就連空氣中的粉塵都好似明澈了許多,他擡起頭來看她,她含著一口牛奶,幾乎就要嗆出來。

結果一頓劇烈的咳嗽,她求饒:“你不要再這麽滿臉桃花亂飛的對著我好不好,我的小心肝是很脆弱的。”

他的手伸過來,溫柔的替她拭去嗆出來的眼淚。

汽車穿過西安市古老的城墻,城門洞口高大幽深,像是歷史的隧洞,周圍一下就黑暗起來,有風聲呼嘯盤旋,她沒來由的就有了錯覺,仿佛穿到那一頭去,就能夠看見黃發垂髫,怡然仕女,雕欄玉砌應猶在。

他說:“在家裏面好好的陪著爸爸媽媽,沒有不用給我打電話,老人家知道了,會擔心。”

她點頭:“知道了。”

他說:“吃的東西都在袋子裏,飛機上也供著飲食,肯定夠了。”

她點頭:“嗯。”

他又說:“路上小心些,不要跟陌生人說話,尤其是不要跟陌生的帥哥說話。”

她點頭:“好的。”

他一直送她到登機口,臨走時忽然遞了東西給她,他接在手裏才看見,是他的那張現金卡。

他笑:“這下子放心了吧,銀行卡都給了你,我是肯定跑不掉的,你也不要跑掉,你現在是掌管我財政大權的,你跑了,我就要餓肚子了。”

她的眼眶裏“轟”的一熱,幾乎就要落淚,“切”了一聲:“誰信啊,狡兔還三窟呢,誰知道你有多少張銀行卡。”

他氣得去捋頭發:“徐長卿你可真過分啊,居然說這樣的話,氣死我了,還回來。”

她往包裏一塞,靈活的向後一閃:“給了我,他就是我的,你一輩子的財政大權,都在我的手上。”

時間已經到了,她排在人叢的中間,走過鋼鐵的護欄,玻璃的大門滑過無聲,候機大廳裏白的墻,灰的地板,來來往往的人有如候鳥,起落無聲,他就在人叢的背後,仿佛是繁華落盡的一個背景,有一點點落寞,一點點倦懶,他的手指修長,非常的漂亮,優雅的搭在額頭上,忽然微微的一笑,雙眼就彎彎的彎下來。

長卿十分自戀的想,我的老公真帥啊,你瞧瞧你瞧瞧,往那裏一站,有一個詞怎麽說來的,鶴立雞群,簡直就是倍兒有面子。

長卿回到家裏,徹徹底底的做了一回好女兒,包家務包花銷包娛樂,陪吃飯陪聊天陪運動,三包加三陪,哄得老爸老媽開心不已,媽媽見天的手搭涼棚:“我說這幾日是不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我怎麽覺得就跟做夢一樣。”

長卿撒嬌:“媽媽啊,你怎麽這樣說自己的閨女啊,人家可是新時代的女性,以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為目標,早就不是原來那樣了。”

媽媽微笑:“乖,我的女兒懂事了,我很高興,當然要是早一點懂事,我會更高興。”

長卿“喲”了一聲:“我怎麽沒有看出來啊,您原來也這麽能貧。”

爸爸敲她的頭:“還不是跟你學的,你不打電話回家來,她那麽多廢話沒處說,都得我聽,簡直是苦不堪言。”

媽媽把眼睛一立:“你個死老頭子,還敢嫌我愛說話,人人都跟你似的,見天抱一本書,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悶都悶死了。”

爸爸舉手投降:“好了好了,我錯了,我錯了,我什麽都不該說,我過去看書成不成。”

落荒而逃。

長卿哈哈大笑,心中像是開出了一朵花,那花朵上濺滿了露水,是她的眼淚。

這就是幸福,俗世家常的溫馨的幸福,年輕的時候曾經以為幸福是騎著白馬的王子呼嘯前來,水晶鞋底踩踏琉璃地板,千萬朵煙花在夜空中綻放出轉瞬即逝的美麗,那一個瞬間的輝煌,有如夢境。

可是,童話故事的結局永遠沒有人知道,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了一起,他們是不是,真正的幸福。

媽媽幫著長卿一起收拾走的時候要帶走的東西,媽媽問:“我腌了紅鹹菜,要不要帶一些。”

長卿搖頭:“媽,在那裏吃不著的。”

媽媽說:“你一個人在外頭,要好好註意自己,一日三餐都要準時,什麽時候都不要虧待了自己。”

長卿點頭:“我知道。”

媽媽說:“你漸漸的長大了,有你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人生的路要走,我跟你爸爸不會幹涉你的未來,但是你要記著,你在外面要是累了,或者是難過的時候,都有一個家。”

長卿說:“我知道。”

有淚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床單上,紅藍格子相間的棉布床單,慢慢的洇開來,像是小小的花朵。

她跟媽媽擁抱:“媽,我愛你。”

很多很多的愛。

在家的最後幾天裏,長卿非常的珍惜,那一種心情很微妙,有一點點像是待嫁的新娘,只不過是一日的時光,卻翻越了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個門檻。

晚上她接到了一個電話。

號碼很陌生,接起來聽,居然是冷於冰。

冷冷淡淡的聲音,在那一頭告訴她:“他現在北京,決定要做手術了,風險概率很大,百分之三十的成功機率,他本來想等手術完成了再告訴你,可是我覺得應該對你說。”

這麽大的事,他的音調連一個起伏也沒有。

她楞了一下,才禮貌的道謝:“多謝你。”

他禮貌的回答:“不客氣。”

她的電腦在桌子上放著,音樂一直在響,她側耳聽了一會,才聽出來,是很老很老的一首歌,梅艷芳的《似是故人來》。

“-------俗塵渺渺,天意茫茫,將你共我分開,斷腸字點點,風雨聲連連,似是故人來------”

正唱到第一個□的部分,伴奏中的和弦就像是潮水,澎湃著洶湧前來,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似乎還是在大學的時候,曾經非常非常喜歡這首歌,不為別的,只為那一句話——似是故人來。

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

沒有陌生,沒有疏離,沒有隔閡,多麽美好。

歌曲漫漫的流淌,已經到了尾聲了。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間上終老,離別以前,未知相對當日那麽好,執子之手,卻又分手,愛得有還無,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

歌聲很荒涼,因為唱歌的人很荒涼,而聽歌的人,恰好又趕上了荒涼的心境。

也不過就是這樣,世事如棋,人生難料,什麽什麽都是在時光的夾縫裏偷一個巧,然後該愛的恨了,該生的死了,該花好月圓的,陰差陽錯了。

每一次錯過,如果是因為自己的懦弱而不敢面對,那麽便不可原諒。

因為時間太緊張,飛機票沒有買到,她坐了一夜的火車趕到北京,撲面就是秋風蕭瑟,微雨落花,天際陰沈,有簌簌的雨聲,扯天扯地的落下來,像是一直敲打在心裏頭一樣。

她打了一輛出租車,徑直的趕到醫院去。

因為下雨的時候,天色比較暗淡,街邊上的西餅屋裏亮著燈火,橙黃的燈火,映照著裏面的點心,看起來很溫暖。

她想了一想,還是走進去,買了一杯熱奶茶。

這個時候他應該在手術室裏,來的時候她計算過時間,千裏關山,空間的距離在那裏擺著,交通再發達,她終究是沒能趕回來,在手術前看他一眼。

一樓的大廳裏有很多人在排隊,地上有泥濘的水漬,空氣裏除了來蘇水之外,還有一種不知道什麽什麽的怪味道。

她走到電梯裏,按下了按鈕。

邊上的那個紅燈一直在變化,有人進來,又出去,只有她一直在裏頭,電梯的雙門劃開來,“叮”的一聲。

手術室就在最頂層。

她的懷裏抱著那一杯熱奶茶,漸漸的溫了,漸漸的冷了,她插上管子喝了一口,分明是香芋味的,卻不知為何,總是覺得鹹茲茲。

走廊很長,因為白色的緣故,顯得很空曠,長長的延伸出去,似乎是沒有盡頭一樣。

那樣長長的走廊,長長的墻壁,潔白的墻壁,就連一個汙點也沒有,頂壁上的日光燈,那光芒也是白慘慘,她不知該做什麽好,只是走下去,這樣走下去。

一直一直有一個聲音“卡塔卡塔”響,還有空曠的回聲,寂寥的一唱一和,很清脆,像是女子的高跟鞋。

她過了好久,才想起來,原來是她自己,她自己在這空曠的走廊裏走,走廊長得好像沒有盡頭。

她朦朦朧朧的想起來,似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是在什麽時候,曾經見過這樣的時刻。

電話忽然響了,再見愛麗絲的和弦鈴音,有些突兀的回響在安靜的頂樓。

她接起來,是陳立文,在那裏問她:“長卿,你還好不好。”

她對著自己微笑:“很好。”又強調一下:“非常好。”

陳立文說:“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想哭,就哭吧。”

長卿說:“我真的不想哭,真的,我覺得所有我自己能夠做到的努力都做到了,那麽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坦然。”

陳立文松了一口氣:“那就好。”頓了一頓:“鄒遠叫我向你問好,他要結婚了。”

長卿微笑:“替我恭喜他吧,他是個好男人,難得的好男人,會很負責任。”

陳立文嘆息:“你也是個好女人。”

長卿點頭:“謝謝立文哥,可是這個世上的人,不是因為好就能夠搭在一起的,就好像是東北大醬不能抹在切片面包上一樣,雖然能吃,可是畢竟味道很怪。”

他笑起來:“丫頭,好運氣。”

她也笑:“借哥哥的吉言,十有八九都會準的。”

“嗒”的一聲,電話關了,她有一點茫然的,去聽手機裏的忙音。

雨一直在下,簌簌的,綿密的,瀟瀟的冷雨,扯天扯地一樣,她忽然覺得冷,慢慢的裹緊了身子,蹲到地下去。

她埋著頭,一直一直在按手機。

一個數字,又一個數字,然後是“嘀”的一聲,接通了。

她從來沒有把他的手機號碼存在電話簿裏,但是那幾個數字,已經在她的頭腦中生了根。

她想起剛剛開始見面的時刻,他挑著眼角微笑,漫不經心:“徐長卿,是一味藥。”

徐長卿,是一味藥,能夠醫得了他的心,卻不知道,能不能醫得了他的身。

往事有如煙花,瞬時過眼,呼嘯來去,她想起九月的香山,漫山的黃葉,他背著她,一步一步的下山去。

恍如隔世一樣。

戒指戴在手上,亮晶晶的一圈小小的星子,她摘下來,對著天光晃了一晃。

鉆石還在,忽然一閃,那廣告詞說得真好,鉆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

她從窗戶裏向外看,北京雨季蒼青的天空,像是浸透了水汽的琉璃,有重疊的樓宇,馬路上人流如蟻。

她忽然很想念西安,西安寬廣的街道和法國梧桐,那一座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墻,她還跟他約好,會在明年的情人節裏,一起走去,就在城墻上走一圈,從這一頭,走到那一頭。

電話在響,一直都在響,他從來都沒有設過彩玲,又或者這一只電話是特殊的,只是“嘀”的一聲,又一聲。

單調的重覆。

或許這一只電話,就一直在哪一個角落裏孤獨的響著,等到電池耗盡,也就永遠的沈寂下去,也或者下一個嘀聲過去,會有一把清朗的聲音響起來,帶著一絲絲的慵懶,拉長聲音叫她:“長卿啊——”

誰知道呢?

——我是人世間微茫的一葉,致最最崇高的命運。

2008年4月11日淩晨二時零四分

阿湘於帝都

[全文完]

後記

寫完文章,發現自己很激動。

真的很激動,最後這一天裏,總共寫了一萬二千字,而情緒激漲,洶湧澎湃,故事結束得恰到好處,戛然而止。

剛剛好,我的心情,故事的脈絡,文字的走向。

不至於拖得太長,到後來發生疲憊。

這一篇文章首次嘗試著沒有列大綱,而是先設定出人物的性格來,然後故事有大體的脈絡,保證一個整體的架構。

這一種寫作方法真的很好,起碼對於我來說,就是這樣,很多的時候我的人物都會跳出來,在那裏自說自話,我這個當作者的只要記錄下來就行了,故事情節自然流淌,簡直就是有如神來之筆。

而人物的性格,也會鮮活。

我的故事很簡單,只是寫了一個認真的女人和一個不認真的男人,他們相愛著,在命運之前有疑惑,對人生有思考,比如幸福的定義。

長卿有的是一種孤勇,我覺得她不像現在的女人,太理想主義,像是活在夢中,可是她是活生生的女人,有血有肉。

我寫明君,寫他是大解風情的男子,與他在一起,哪怕什麽都不做,只是鬥鬥小嘴說說閑話,都會覺得心情無限美好。

然而這畢竟只是外在。

女人最最需要的,還是愛情,哪怕這愛情只有針尖那麽一點,只要是真摯的,那麽無論做了什麽,也都是值得的了。

這幾天無事翻書,居然找到98年的一本讀者,上面有一篇文章,寫“張學良將軍與趙四小姐喜結伉儷”。

張學良將軍絕對不是因為長得帥才名傳千古的,西安事變足夠他青史留名,而那一段曠世的奇緣卻會讓很多的人愛上他,比如我。

少帥成就了趙四小姐,而趙四小姐,也成就了少帥。

我一直一直都堅信,這個世界上,有許許多多的姐妹們,也都會像我一樣的想法,我們畢竟是女子,如果愛上一個人,我們會甘心的為了他,去做什麽樣的事情,哪怕千裏關山,前途叵測,道路泥濘,甚至不惜一死。

就像趙四小姐,就像王佳芝,就像令狐沖的小師妹。

前提是,愛他。卻不知道,他值不值得。

值得了,成就一段千古奇緣,不值得的,黃土一抔,玉殞香消。

只是很可惜,似乎這個世界上,還是不值得的為多。

此為後記。

註:徐長卿,真的是一味藥。

題目出自《送嚴秀才還蜀》,作者王維。

寧親為令子,似舅即賢甥。別路經花縣,還鄉入錦城。

山臨青塞斷,江向白雲平。獻賦何時至,明君憶長卿。

2008年4月11日淩晨二時二十二分

阿湘於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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