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關於這本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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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戀愛情線》是一部日記版的紀實小說。從九五至九八年名為《飄逝的年華》,九九年十月三日整理完成。它就像我青春的回放。它是我那幾年的生活寫真,也可以說是愛情寫真吧!我將其視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本打算永遠珍藏在心靈的最深處的。零八年,當他再次闖入我的生活,那又突然重覆的千百個日日夜夜,他忘情地發著一封封短信。他那欲罷不休,他那愛恨交織的情感曾經令我一度陷入迷狂的境地。我努力地想彌補當年對他的傷害,到最後我才知道他是別有用心的——“愛得深,傷得深。”(於零九年九月他發)我想:所以也就“恨得深”吧!這次他不是因愛而來,而是因恨而來。
但是我不恨他,今生今世我都不恨他。
*記不清是什麽時候了,誰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電視臺上有個節目好像叫做“大聲說出來”,節目內容都是關於愛情方面的吧!由於我絕少看電視,所以並不是很清楚。不過,對於那個故事我卻記憶猶新。故事大概講的是一對相愛多年的戀人由於某種原因不得不提出了分手,時隔多年後,緣分卻又鬼使神差般將他們帶到了同一個公司去上班,男孩兒並且做了女孩兒的上司。這再次的相逢深令女孩兒欣喜不已,雖然已經有了新的男友的她依舊念念難忘昔日之情。男孩兒呢?似乎更是對她呵護有加,表現出了比一般戀人更多的關懷和牽掛······然而,女孩子也許是最最經不起誘惑與迷惑的吧!頭腦一熱,這個女孩兒首先向也很出色的新任男友提出了分手,接著竟去了“大聲說出來”的節目錄制現場,當她將心底的愛情面對千萬萬觀眾大聲說出來後,她萬沒想到男孩兒竟是帶著自己的女友向她微笑著走來的······當她自己弄出這樣的事來,有人說這個女孩兒很傻啊!傻得可憐。也有人笑她丟盡了自己的臉面,她是不是該去自殺?······不過我認為這是好事,起碼對於這個女孩子今後的婚姻生活這是再好的事了,因為愛情是純潔的,一顆純潔的心靈決不能奉獻給一個虛偽的人,一個內心被摻雜了異色異味的人。不是嗎?
附加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每當苦悶難挨的時候我就偷偷拿出那本日記默默地翻上兩遍。我尋找著他初時的影子,渴望他還是我心中的那個他,永遠都不會變。
不過他還是改變了我,正是這一次他讓我突然夢醒了,我想我不能夠再這樣碌碌無為地活下去,我該找回以前的自我了。
二零一零年,手術臺一遭恍若兩世為人,既然命運註定了我們無法選擇,感嘆之餘我幹脆重新拾起了絕戀十五年的紙和筆,首先修改了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煉》,然後二零一二年二月我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我的第二部小說《愛·就要放棄》,接著寫了《我的冰河時代》。
在此期間,很多人得知我在寫書都用那種異樣的眼光看我。他們有的勸我放棄,有的嘲笑我沒有自知,我就告訴他們,其實這也是一種心靈的享受。因為我知道,一個人在做一件事情以前首先要清楚你在為誰做這件事,假如是為自己,就不要在意別人的指指點點。我並不在乎失敗還是成功,因為這一生能有一種不變的信念始終支撐你走完這一生也是美好的。
我的信念就是用這種方式守候“心中”那份不滅的愛情,那份純真的友情,那份如金的真情。
也是,每個人對自己人生的定位都不相同,但須牢記——人是為自己活著,(而我往往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卻是:“這一生我是為別人活著的······”虛偽!我聽後不禁暗想:“這廝簡直太虛偽了!”理由:首先活給自己,其次才能活給別人。假如自己都活得齷齪,試問你還能帶給別人什麽?)只要自己認為值得就勇敢地去做吧!哪怕命運依舊對你無情,彌留之際你卻能說:“此生我死而無憾!”
*記得在哪本書上曾經看過這樣一篇記錄——1965年9月7日,世界臺球冠軍爭奪賽在美國紐約舉行。路易斯·福克斯的得分一路遙遙領先,只要再得幾分就可穩拿冠軍了,就在這時,他發現一只蒼蠅落在了主球上,他揮手將蒼蠅趕走。可是當他俯身擊球的時候,那只蒼蠅又飛回到主球上來了,他在觀眾的笑聲裏再一次將蒼蠅趕走。這只討厭的蒼蠅破壞了他的情趣,而且更為糟糕的是,蒼蠅好像有意跟他作對,他一回到球臺,蒼蠅便又立刻飛回,引得周圍觀眾哈哈大笑。路易斯·福克斯方寸大亂,連連失利,最後輸掉了桂冠。第二天早上,有人在一條河裏發現了他的屍體,原來他投河自殺了······
*那只蒼蠅是誰?
*其實,那只蒼蠅就是那些對你指指點點,在背後說三道四、企圖擾亂你心境的人。假如你感覺蒼蠅很惡心,很無聊,那麽那些世俗鬼兒豈不更如蒼蠅一樣骯臟無比?所以請你記住:千萬別去理會他(她),不要讓他(她)阻礙你前進的步伐,破壞你生活的樂趣,成為你生命的主賽場上的那只“蒼蠅”。
不過,對於這本日記我並沒有想過讓誰看到,即使偶然的一次機會Y·狼親口對我說:“那個人對你真是癡情,我沒想到他會為你自殺······”(當時我就警告他了:“哥們兒,拜托您千萬千萬不要瞎猜啊!這種事可不是隨便亂講的,會害死人的啦!”)我依然覺得沈默是我對他最深沈的愛。因為《愛·就要放棄》裏有值得我為他放棄的理由:愛,就要放棄,因為愛過了是一種幸福,再愛就會成為痛苦了,成為無言的傷害。我寧願選擇放棄,用我身心的痛掩埋他的痛,此生只希望他好好地活著,也才是他愛的人活著的理由······直到風奶(二零一三年)的一句話:“知道嗎?那個歪嘴兒一直說你風流,現在不那樣了是因為你周圍沒那種男人······”(問:“他這話什麽意思?趕問‘那種男人’指誰?‘那種男人’又是怎樣的一種男人?難道當年那些情竇初開、純真無暇的少年,特別是那兩個淘氣又可愛的男孩子 ——H和P都是他所說的那種不正經的壞男人?”因為除他們之外,恐怕再沒有誰敢對我耍賴皮了耶!而且時隔多年後的今天,他們那個家庭,包括他自己的親生女兒——我曾經的M姐,又有幾個少了與這些人的往來呢?俗話說:“事怕顛倒理怕翻。”在此,我什麽都不言了,還是讓天底下那些聰明智慧、通情達理的朋友自己去評論吧!我相信總有人會維護正義的。不過我就是不明白:同樣的一根舌頭,好話也是一句,歹話也是一句,為什麽有些人就是不顧自己的臭臉皮偏偏喜歡無事生非呢?別忘了那句話:“害人猶害己。”)我才感覺到人世是多麽地骯臟,人情是多麽地冰冷,人性是多麽地惡毒,而我愛得又是多麽地艱辛呵!“好!既然你是G,(註:我用這一字母替代那個字,是因為我依然想給他留一點點面子耶!作為我曾經一直一直都很尊敬的長輩,我真的很痛心很痛心!很傷心很傷心!我可以說:“今天,他連這一字母都不配。除非他‘老人家’也用這句話說過他自己的親生女兒······”SAORRY!為人之道——要想人敬,就得相互尊敬。趕問這個世上有尊敬岳飛的,有尊敬秦檜的嗎?老賊的一句“莫須有”殘害了一代英豪,卻也令他自己那顆黑心肝遺臭萬年啊!)那我就是狼。你敢下口咬我,我就有膽量撕掉你。”我將唇深深地埋在兩齒之間。我雖然沒有洪七公的綠竹棍,但我有一本紀實小說,我深信這本日記版的紀實小說可以為我伸張正義。此時我已經無路可退了,因為我討厭他們腥臭的靈魂。他們的舌頭太一文不值了。我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尊嚴,保護我的人格。
而且,我更不希望看到有誰玷汙這份情,這份愛。
因為——
愛是純凈的,
我願這份愛永遠純凈如水;
愛是美麗的,
我願這份愛永遠美麗如花;
愛,更是恒久的,
我願這份愛(在我心中)伴我一生一世,永不雕逝!!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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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恨他,今生今世我都不恨他。
*記不清是什麽時候了,誰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電視臺上有個節目好像叫做“大聲說出來”,節目內容都是關於愛情方面的吧!由於我絕少看電視,所以並不是很清楚。不過,對於那個故事我卻記憶猶新。故事大概講的是一對相愛多年的戀人由於某種原因不得不提出了分手,時隔多年後,緣分卻又鬼使神差般將他們帶到了同一個公司去上班,男孩兒並且做了女孩兒的上司。這再次的相逢深令女孩兒欣喜不已,雖然已經有了新的男友的她依舊念念難忘昔日之情。男孩兒呢?似乎更是對她呵護有加,表現出了比一般戀人更多的關懷和牽掛······然而,女孩子也許是最最經不起誘惑與迷惑的吧!頭腦一熱,這個女孩兒首先向也很出色的新任男友提出了分手,接著竟去了“大聲說出來”的節目錄制現場,當她將心底的愛情面對千萬萬觀眾大聲說出來後,她萬沒想到男孩兒竟是帶著自己的女友向她微笑著走來的······當她自己弄出這樣的事來,有人說這個女孩兒很傻啊!傻得可憐。也有人笑她丟盡了自己的臉面,她是不是該去自殺?······不過我認為這是好事,起碼對於這個女孩子今後的婚姻生活這是再好的事了,因為愛情是純潔的,一顆純潔的心靈決不能奉獻給一個虛偽的人,一個內心被摻雜了異色異味的人。不是嗎?
附加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每當苦悶難挨的時候我就偷偷拿出那本日記默默地翻上兩遍。我尋找著他初時的影子,渴望他還是我心中的那個他,永遠都不會變。
不過他還是改變了我,正是這一次他讓我突然夢醒了,我想我不能夠再這樣碌碌無為地活下去,我該找回以前的自我了。
二零一零年,手術臺一遭恍若兩世為人,既然命運註定了我們無法選擇,感嘆之餘我幹脆重新拾起了絕戀十五年的紙和筆,首先修改了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煉》,然後二零一二年二月我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我的第二部小說《愛·就要放棄》,接著寫了《我的冰河時代》。
在此期間,很多人得知我在寫書都用那種異樣的眼光看我。他們有的勸我放棄,有的嘲笑我沒有自知,我就告訴他們,其實這也是一種心靈的享受。因為我知道,一個人在做一件事情以前首先要清楚你在為誰做這件事,假如是為自己,就不要在意別人的指指點點。我並不在乎失敗還是成功,因為這一生能有一種不變的信念始終支撐你走完這一生也是美好的。
我的信念就是用這種方式守候“心中”那份不滅的愛情,那份純真的友情,那份如金的真情。
也是,每個人對自己人生的定位都不相同,但須牢記——人是為自己活著,(而我往往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卻是:“這一生我是為別人活著的······”虛偽!我聽後不禁暗想:“這廝簡直太虛偽了!”理由:首先活給自己,其次才能活給別人。假如自己都活得齷齪,試問你還能帶給別人什麽?)只要自己認為值得就勇敢地去做吧!哪怕命運依舊對你無情,彌留之際你卻能說:“此生我死而無憾!”
*記得在哪本書上曾經看過這樣一篇記錄——1965年9月7日,世界臺球冠軍爭奪賽在美國紐約舉行。路易斯·福克斯的得分一路遙遙領先,只要再得幾分就可穩拿冠軍了,就在這時,他發現一只蒼蠅落在了主球上,他揮手將蒼蠅趕走。可是當他俯身擊球的時候,那只蒼蠅又飛回到主球上來了,他在觀眾的笑聲裏再一次將蒼蠅趕走。這只討厭的蒼蠅破壞了他的情趣,而且更為糟糕的是,蒼蠅好像有意跟他作對,他一回到球臺,蒼蠅便又立刻飛回,引得周圍觀眾哈哈大笑。路易斯·福克斯方寸大亂,連連失利,最後輸掉了桂冠。第二天早上,有人在一條河裏發現了他的屍體,原來他投河自殺了······
*那只蒼蠅是誰?
*其實,那只蒼蠅就是那些對你指指點點,在背後說三道四、企圖擾亂你心境的人。假如你感覺蒼蠅很惡心,很無聊,那麽那些世俗鬼兒豈不更如蒼蠅一樣骯臟無比?所以請你記住:千萬別去理會他(她),不要讓他(她)阻礙你前進的步伐,破壞你生活的樂趣,成為你生命的主賽場上的那只“蒼蠅”。
不過,對於這本日記我並沒有想過讓誰看到,即使偶然的一次機會Y·狼親口對我說:“那個人對你真是癡情,我沒想到他會為你自殺······”(當時我就警告他了:“哥們兒,拜托您千萬千萬不要瞎猜啊!這種事可不是隨便亂講的,會害死人的啦!”)我依然覺得沈默是我對他最深沈的愛。因為《愛·就要放棄》裏有值得我為他放棄的理由:愛,就要放棄,因為愛過了是一種幸福,再愛就會成為痛苦了,成為無言的傷害。我寧願選擇放棄,用我身心的痛掩埋他的痛,此生只希望他好好地活著,也才是他愛的人活著的理由······直到風奶(二零一三年)的一句話:“知道嗎?那個歪嘴兒一直說你風流,現在不那樣了是因為你周圍沒那種男人······”(問:“他這話什麽意思?趕問‘那種男人’指誰?‘那種男人’又是怎樣的一種男人?難道當年那些情竇初開、純真無暇的少年,特別是那兩個淘氣又可愛的男孩子 ——H和P都是他所說的那種不正經的壞男人?”因為除他們之外,恐怕再沒有誰敢對我耍賴皮了耶!而且時隔多年後的今天,他們那個家庭,包括他自己的親生女兒——我曾經的M姐,又有幾個少了與這些人的往來呢?俗話說:“事怕顛倒理怕翻。”在此,我什麽都不言了,還是讓天底下那些聰明智慧、通情達理的朋友自己去評論吧!我相信總有人會維護正義的。不過我就是不明白:同樣的一根舌頭,好話也是一句,歹話也是一句,為什麽有些人就是不顧自己的臭臉皮偏偏喜歡無事生非呢?別忘了那句話:“害人猶害己。”)我才感覺到人世是多麽地骯臟,人情是多麽地冰冷,人性是多麽地惡毒,而我愛得又是多麽地艱辛呵!“好!既然你是G,(註:我用這一字母替代那個字,是因為我依然想給他留一點點面子耶!作為我曾經一直一直都很尊敬的長輩,我真的很痛心很痛心!很傷心很傷心!我可以說:“今天,他連這一字母都不配。除非他‘老人家’也用這句話說過他自己的親生女兒······”SAORRY!為人之道——要想人敬,就得相互尊敬。趕問這個世上有尊敬岳飛的,有尊敬秦檜的嗎?老賊的一句“莫須有”殘害了一代英豪,卻也令他自己那顆黑心肝遺臭萬年啊!)那我就是狼。你敢下口咬我,我就有膽量撕掉你。”我將唇深深地埋在兩齒之間。我雖然沒有洪七公的綠竹棍,但我有一本紀實小說,我深信這本日記版的紀實小說可以為我伸張正義。此時我已經無路可退了,因為我討厭他們腥臭的靈魂。他們的舌頭太一文不值了。我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尊嚴,保護我的人格。
而且,我更不希望看到有誰玷汙這份情,這份愛。
因為——
愛是純凈的,
我願這份愛永遠純凈如水;
愛是美麗的,
我願這份愛永遠美麗如花;
愛,更是恒久的,
我願這份愛(在我心中)伴我一生一世,永不雕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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