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9章 徒步旅行

關燈
既然決定要去沈市,他們就要開始準備起來。楊傳厚抽空就去砍柴,把留在家裏的倆人一冬天燒的柴都準備好。搶收完之後他沒參加村裏的伐木隊,自己帶著楊明義在山林裏轉悠,砍柴順便打獵。多獵點肉回去,做成肉幹、臘肉、臘腸,留一半在家裏,另一半他打算帶去給楚明,楚家雖然不缺錢,但是因為物資都限量供應,肉不好買,也吃不到幾次肉。

父子倆隔幾天去一趟山裏,一次待兩三天,柴火運回來一大垛,獵物要是堆起來也得是一座肉山。野雞、兔子、袍子、山羊、野豬什麽都有,甚至還有一頭熊。

家裏的三個人每天都忙著熏臘肉、烤肉幹,他們忙不過來,吳家母子幾個也過來幫忙。本來他們是不會做臘肉的,這邊的人也不做,這手藝還是吳成桐妻子教他們的。家裏儲藏室、廚房、臥室裏堆的掛的全是肉,幸好他家去的人少,有人去也都是在堂屋坐著,否則看到他家這麽多肉誰都受不了,準得眼紅。

這天父子倆在山裏遇到一群鹿,兩個人看到鹿群雙眼發亮。鹿肉肉質細嫩溫補,冬天吃鹿肉最好了,而且鹿茸還是珍貴藥材。兩個人撲向鹿群,然而鹿肉雖好,雄鹿的鹿角也不是只用來裝飾的,楊明義差點被一只雄鹿給頂起來。

楊傳厚過去一腳踢走那只雄鹿,把兒子拉起來。“傷到了嗎?”

“沒事。”太大意了,他心有餘悸的想。最近跟著他爹打獵太順利,人有點飄,太不應該了。

最後他們收獲了4只鹿,楊傳厚宣布今年的打獵活動正式結束。楊明義還意猶未盡,他覺得他喜歡這種刺激的生活,比在村裏待著有意思多了。

“爹,再來兩次吧,時間還不晚,你不是說我們進入10月再走嗎?”

“我還有其他的事要辦,你要是沒玩夠可以自己在村子周圍轉轉,只是不能到山裏來。”

第二天他帶著最大的一只鹿和兩個熊掌,去了錦輝農場,找陳師長,也就是陳愛國他爹。夏天的時候陳愛國又給他送過一次東西,雖說是他救人在先,但朋友相交貴在禮尚往來,不然交情沒法維持。而且他還有一點小事想找人幫忙。

“老楊,稀客,你怎麽來了?還帶這麽大的一只鹿。”

“過來找酒喝,怎麽老陳你不歡迎我?”

“歡迎歡迎,要早知道你來我一定掃榻相迎。你這種客人好,來喝酒還自己帶下酒菜。”

“哈哈!我這幾天打獵得了只鹿,還有頭熊,帶了2只熊掌過來給你們嘗嘗鮮。”

“都是好東西啊!老楊你這本事我不服不行,當年帶兵打仗就是個奇才,退伍回來照樣厲害,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發光。”

“行了,別奉承我了。東西不能白吃,你得給我借頂帳篷,下個月準備送我家明義去沈市。”

“帳篷沒問題,不過你去沈市帶帳篷幹什麽?”

“他想去沈市上軍校,我們徒步走過去,鍛煉鍛煉他。”

“虎父無犬子,晚上把愛軍他們倆叫回來,讓他們也聽聽,尤其是愛國,一門心思玩,花樣多的我聽了都頭大。”

“愛軍都已經是團長了,年輕有為。再說哪個小子不愛玩,為什麽明義這麽小我就把他送去軍校,不就是因為天天在家閑著整事,我看著來氣。”

話題跑偏,倆個老父親開起了吐槽兒子大會。

萬事俱備,請常隊長和吳成桐他們照應著家裏的兩個老先生,他們三人收拾了兩□□袋的東西,和一個背包,九月二十六,一個天氣晴朗的早上出發了。

背包是找吳成桐妻子做的,兩層粗布縫的口袋,一側縫上兩根帶子,作為背帶,口袋上面再縫上一根細繩,紮口用,是他自己琢磨出來的。包裏放了幾件衣服和水壺等,為了路上遮掩,其他的東西出了村子就要收進空間裏。

“兒子,我們去縣裏,有車就坐車,沒車我們徒步去省城,你的軍校之路從現在開始,徒步越野,野外生存。”他背起羅利澤,楊明義背著背包,三個人正式出發。走了半個小時差不多10裏路,他放慢速度,讓楊明義得以休息。也把羅利澤放下來讓他自己走一會活動活動,總在背上待著也累。這樣有規律的急行、休息,他們4個小時後到了瑷琿縣城。

“怎麽樣?累嗎?”

“還行,不算累。叔你呢,能行嗎?”

“我不累,我又沒走多少路。”跟他們倆比起來他可是太舒服了,楊傳厚就差給他包成球了,不冷也不累,好歹是個大男人,這點程度的奔波不算什麽。

“爹,我們不用去找車了,就走著吧。”

“好!”他欣慰的拍拍兒子肩膀。其實他本來也沒想坐車,他和羅利澤早就商量好了,準備的也很充分,開始那麽說不過是想看明義的表現。不愧是他楊傳厚的兒子,果然沒讓他失望。

在縣裏國營飯店吃了午飯,又去供銷社買了些吃的,他們再度出發。明義感覺相當新奇興奮,還一路唱著歌:“日落西山紅霞飛,戰士打靶把營歸,把營歸。胸前紅花映彩霞,愉快的歌聲滿天飛。……”

“二呀麽二郎山,高呀麽高萬丈,古樹那荒草遍山野,巨石滿山崗,羊腸小道那難行走,康藏交通被它擋。……”

還別說,明義唱的相當悅耳,聲音高亢曲調悠揚,聽得羅利澤也忍不住了,他拍拍楊傳厚的肩膀。“老楊同志,放我下來,我也唱兩首過過癮。”

“嗷……”明義一聲嚎叫。“太好了!叔你喜歡唱什麽?”

“我最喜歡《喀秋莎》。”羅利澤輕輕哼唱:

“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著柔漫的輕紗!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鷹,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喀秋莎愛情永遠屬於他。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鷹,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喀秋莎愛情永遠屬於他。

啊這歌聲姑娘的歌聲,跟著光明的太陽飛去吧!去向遠方邊疆的戰士,把喀秋莎的問候傳達。

去向遠方邊疆的戰士,把喀秋莎的問候傳達.……”

一曲唱完明義拼命的鼓掌。“叔你唱的太好聽了,比廣播裏的還好聽,再來一個吧。”

“讓你爹給我們唱一首,我還沒聽過他唱歌呢。”

“是哈,我也沒聽過,我爹從來不唱歌。爹,給我們唱一個聽聽唄!”

“快點快點!大老爺們連個歌都不敢唱嗎?”

楊傳厚對這倆人是無可奈何。“別用你這小兒科的激將法激我,我敢唱你們敢聽嗎?把耳朵豎起來聽好了:

啊朗赫呢哪啊朗赫呢哪

啊朗赫赫呢哪赫雷赫赫呢哪

啊朗赫呢哪赫雷給根

烏蘇裏江來長又長

藍藍的江水起波浪

赫哲人撒開千張網

船兒滿江魚滿艙……”

一首《烏蘇裏船歌》驚起路邊飛鳥無數。羅利澤和明義聽的呲牙裂嘴,特想把耳朵堵上。可是他們不敢,自己點的歌,暈著也得聽完。其實楊傳厚嗓音很好,可是他唱的沒有一個字在調上,這又是一首高音歌曲,其效果可想而知。

“你故意的吧?居然沒有一個字在調上,太難了!大哥,小生佩服!”

一路笑笑鬧鬧,好不愜意!下午沒走多少路,不到5點天就該黑了,他們4點的時候停下,找了個背風的小山包,準備過夜。

“今天就在這裏過夜,既然是野外生存,這一路除了路過的兩個縣城我們進去看看,其他時間不去村裏,我們都要露宿。”他從空間拿出帳篷。“我們紮帳篷,明義去林子裏看看能不能獵到什麽,別走太遠。”

明義看到他爹拿出的帳篷呆了。“爹,你們這是商量好了的吧,就騙我傻小子呢。”

“承認自己是傻小子就好。”在一邊看好戲的羅利澤樂不可支。

“兩只老狐貍。”他小聲嘀咕著。

“說什麽呢!給你一把匕首,拿著你的彈弓,快去吧!”明義接過來,青黑色的匕首約30公分長,刀鞘花紋古樸繁雜,抽出來刀尖微彎,閃著寒光,一看就很鋒利。

“太漂亮了!哪裏來的?”

“從別人那換來的,送給你了。”匕首是他在省會用2顆人參換的。那家人急需百年人參,家裏拿不出那麽多錢,就用這把祖傳的匕首換。楊傳厚空間裏最早的一批人參經過大半年生長,藥效遠超普通百年山參,他輕易不拿出來。只是這把匕首實在是好,一看就不是凡品,在黑市看到他沒忍住就換了。

“謝謝爹,這樣我就不計較你們騙我的事了。”說著歡快的跑了。

“他一個人可以嗎?”

“沒事,就這小山包子,他要是能碰到只野雞都算他運氣好。”山都算不上,就一高點的土坡,能有什麽野物。

他們倆撐起帳篷,撿來枯枝樹葉生火,他帶的東西是真的齊全,火柴、銅鍋、碗筷,吃的更不用說,居然還有一個新的搪瓷臉盆和一個新暖瓶。除了地方不對,跟在家裏沒有任何區別。

“怎麽帶這麽多東西?”

“說是野外生存,是為了鍛煉傻小子的,不能真讓你吃苦。”

羅利澤搖搖頭。“你這人,我也沒有這麽嬌貴。”

“在我心裏就是嬌貴,不單嬌貴,更是稀世珍寶,得好好保護,悉心照看。”

“好話說的越來越溜了,也不知道跟誰學的。”

“肺腑之言,不用學。”

得,他還是閉嘴吧,這話沒法接了。

明義運氣還真不錯,遇到2只野雞,被他全部拿下。高高興興的拎著野雞回來,看到那倆爹已經煮了一鍋粥,就著帶的饅頭鹹菜津津有味的吃起來。明義感覺自己受到了一萬點傷害,這是親爹嗎?他是撿來的吧?他一定是撿來的。

“怪不得都說有了後娘就有後爹,你們這麽對待兒子良心不會痛嗎?”

“你都說我是後娘了還要什麽良心,本來給你留的粥,現在沒有了。”

明義撲到羅利澤身上,抱住他的腰把自己碩大的塊頭往他懷裏塞。“親爹!親爹!你看我這麽聰明乖巧,你最喜歡我了。”那畫面,不忍直視。

“你倆玩夠了吧?玩夠了就吃飯。楊明義看來你今天真是沒累著,這麽有精力,既然不累我們明天加快速度。”敢抱著他的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晚上守夜自是不必說,沒他們倆什麽事,楊傳厚一夜坐在帳篷外面打坐順便守夜。看著那倆睡姿豪放的在帳篷裏呼呼大睡,這個抱著那個的胳膊,那個把腿搭在這個身上,沒一會兒就抱到一起去了,他又是一陣心塞。

作者有話要說:  一一牙齒又發炎了,醫院也不敢去,好疼……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