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章 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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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二百年以前——也只是個大概,王宮裏傳來一聲尖厲的啼哭,是一位嬰兒降生了。

國王沖進妻子的房間,見年輕的王後眼中帶著無限的憐愛,正親吻著懷裏帶著血汙的孩子,她的發絲每一根都被冷汗濕透,而她的生命也因為難產即將走到盡頭。

國王對王後置若罔聞,匆匆抱過嬰兒滿懷期待地看了兩眼,眼神瞬間黯淡了下去,嬰兒是個Omega。

他將嬰兒隨手塞給奶媽,便冷冷地站起身,離開了房間,連話也沒有說一句。

他的第二任王後就這麽孤苦地離開了人世,臨走前帶著無限的期待,給孩子取號為謹,希望他謹言慎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誰也沒有想到,這個並不漂亮的嬰兒,日後會帶領這個內政不穩,社會暗藏危機的國家走向人人稱道的無名國百年盛世。

謹並沒有得到任何人的重視,他每天在城堡為他打造的充滿玩具與夢想的空洞裏玩樂成長,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照顧他——國王甚至不願意為他雇傭一個固定的奶媽,所以所有照顧他的工作對於城堡的仆人來說也只是空閑時賺外快的活計。

謹並不開心,因為他從來都沒有見過自己的母親,就連對父親的印象也只是從城樓上遙望的背影。可是城堡裏的人們卻發現,這位王子非比尋常的安靜與溫柔,除了餓肚子的啼哭以外從來沒有大鬧過。

五歲的時候,謹坐在自己的房間裏,像往常一樣等著仆人給他送飯。

可是仆人一直不來,窗外宴會的喧囂卻沒有停止過。

房間裏冷冰冰的,他忽然就覺得,自己是個沒有人要的孩子。

他的房間就在下人們的休息間旁邊,從小下人們都在肆無忌憚地講著八卦、傷害與被傷害,日覆一日灌輸到了謹的耳朵裏。

那天他嚎哭著摔碎了房間裏所有能摔的東西,可仍然沒有人來找他。

他可以打開門去宴會攪局,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識字,可是他明白什麽叫父親,什麽叫大人,他不應該去打擾,也不願意去,因為所有人都告訴他父親是個值得尊重的人。

那麽,就逃跑吧。他這麽想著。

半夜,他背著兩個面包打開房門,躲過所有巡邏的守衛,到一樓推開窗戶,順著掛迎賓彩旗的粗繩爬到了仆人用的貨物間,又趁著門衛換班離開了囚禁他五年的城堡。

他對外面的險惡,還什麽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不願意傷害,就要逃離。

他是向著森林的方向出逃的,當時正值數九寒冬,遠近的黑色枯樹排列在一起組成了無邊的高墻,冰冷的北風發出淒厲的號哭一下一下刮著謹的臉,從他的耳邊經過,厚厚的積雪使他只能一邊忍著嚴寒伸手撥一邊前進。

到了晚上,謹再也沒有力氣向前走,偏偏又在此時下起了雪。謹不住地打著噴嚏,身體發著抖,一根根手指頭凍得通紅,沈重的呼吸所帶出的白霧時薄時厚,他停了下來,茫然地望著四周。

他不認識路。

他不能哭,因為根本不會有人聽見。

這時他看見了月光照耀下雪中的點點血紅,正害怕是不是什麽殺人犯,當他順著散發腥味的路線看過去,卻發現了一團毛茸茸的雪白東西,正在不停地微微攢動,頭上還有兩只長長的耳朵。

謹走近一步,那東西便退後一步,最後他終於看清了,那是一只小兔,眼睛如同紅寶石一般明亮而美麗,腳似乎在流血,正縮著腦袋畏畏縮縮地看著他。

而兔子身後,還有兩只白兔,全身都是血,蓬亂的皮毛上插著箭矢,身體毫無動靜。

謹心中一驚,立即明白了,他們是林子裏的魔物,而小兔子身後,便是被殺死的父母。

小兔子,也是沒有人要的小兔子。

謹忍著寒冷,彎下腰伸出消瘦而冰冷的小手,溫柔地笑了笑,眼中漆黑發亮,蓋著由於寒冷而溢出的一層淡淡淚光,如同溶下了夜間穹頂的無盡浩瀚與星漢燦爛,他對兔子說:“過來呀,我有吃的。”

兔子卻立馬驚恐地退了一步,鼻翼翕動了兩下。

謹不願意走,一只小兔子在樹林裏,隨時都有被吃掉的可能:“乖,我會放你走的,你先過來一小會兒。”

兔子還是沒有動。

“真的就是一小小會兒,我身上沒有箭。”謹又伸出了另一只手。

兔子的耳朵動了動,充滿了驚恐的眼死死地盯著幾步開外的謹。

“我不能走哦,你的小腳受傷了,再流血的話你會突然就倒在地上,什麽都不記得的。我有吃的,我在這裏等你出來。”謹閉上雙眼,撲通一聲跪在齊腰的雪中,彎下腰等待,夜空中飄落的冰冷飛絮越來越多,他的手卻一直沒有收回去。

接下來便是無盡的僵持,兔子很想邁出那一步,可是每當看見謹的身子在寒風中劇烈地一抖,便會下意識地將腳收回去。

最終小兔子還是咬咬牙拖著疼痛的身子沖了出去,謹隔著衣服感受到手上蠕動的一團東西,睜開眼睛發現是小兔子,立即笑開了花,絲毫不管長時間彎腰的疼痛,一把直起僵硬的腰,扯下自己的腰帶,笨手笨腳地給兔子包紮,又將面包撕成碎屑,推到兔子眼前。

兔子用鼻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才將面包屑和著雪吞了下去,撒著小短腿跑上謹的肩膀用柔軟的絨毛蹭他的脖子。

忽然刮來一陣暖風,吹融了好大一圈雪,地上出現了光芒四射的魔法陣,一個回蕩在林中的低沈厚重的聲音從遠方傳來:“魔物選擇了你當它的主人,你願意嗎?”

那時候的謹,什麽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邊,他自然高興至極:“要!”

“有沒有什麽想要的額外能力?”那個聲音再一次傳來。

“有啊有啊!”謹聽明白了,咧開嘴笑了,“我想讓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謹喜歡美的東西。

“準!”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發出耀眼的光,將夜晚藍灰色的雪地照得閃閃發亮,謹感覺到似乎有什麽將他和兔子牽在了一起,可是卻說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謹抱在懷裏的時候,謹突然說:“你剛剛發出來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後……我叫你燈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斷地叫了起來,“燈泡,燈泡!”

於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臉。

謹看見地上的路,就順著那個方向一直向前走,燈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給他發光。

謹再一次用同樣的方法回到了房間,他發現一切照舊,說明根本沒有人發現過他不見了,也沒有晚飯送來的跡象。

“對不起喲,燈泡,今晚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東西給我吃。”年幼的謹覺得這麽評價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劃燃火柴,點燃了壁爐,“不過大家都是好人,對面房間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沒空過來,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燈泡跳上門邊的小窗,向對面房間看去,有一個女仆就在裏頭,身上壓著另一個人,看來所謂的“沒空過來”,就是與別人偷情。

可是燈泡什麽也沒有說,因為他不會說話,也因為他不願意告訴這個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滿了騙局。

此後,謹再也沒有想過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掛著簡單的壁畫的房間裏,等著一頓頓飯送過來。

只不過所有的仆人都發現,小王子的房間裏多了一只兔子,紅寶石般鮮紅的眼睛註視著每一個經過房間,進來與出去的人。

有一天,謹忽然問道:“燈泡,你看墻上的壁畫,每次看我都會發現什麽不一樣的東西,我也想畫。你知道哪裏有紙嗎?”

燈泡這才想起,謹已經七歲,卻還沒有學過任何東西。

“我想變得和他們一樣。”謹踩上椅子,看著窗外花園中拿著報紙對他人的做法品頭論足的貴族。

第二天早上,謹醒來時,發現身邊坐著一個衣著整潔的銀發孩子,看起來比自己大一歲左右,眼睛赤紅,皮膚雪白細膩,身後有一團如同兔尾一般的絨毛。

“燈泡?”謹試著叫了一聲。

微笑著的英俊孩童口中發出聲音略顯成熟的標準國語:“答對了,殿下。”

“你可以變成人形了?”謹十分激動,心裏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撲過去用力地環抱著他,險些讓燈泡喘不過氣來。

“年齡到了嘛。紙筆我已經到書房偷出來了。”燈泡摸著謹的腦袋,指指桌上的戰利品。

“好!那我們馬上開始吧!”謹跳下床,端正地坐到桌前。

於是從那天開始,燈泡便成了教謹寫字的師長,還時不時從書庫偷出文書史料給他讀。

有一晚下著暴雨,十歲的謹睡熟了,燈泡坐在窗前翻看主人隨筆畫的畫。

一張畫上墨藍泛紫的底色中滿是閃亮的白點,看來是星空,可是在天空下卻有長長的帶有金屬質感的條形物,燈泡沒有猜透那是什麽。

第二天早上,謹說,那是純金的鳥籠。

“來,跟我出去,就只是一小會兒,一小會兒。”燈泡對謹伸出手。

“不要,那不是我能呆的地方。”謹別過頭撚起筆,開始練字。

燈泡的手一直在那裏,沒有收回去。

謹不忍心看著他難受,拉起他的手,嘆了口氣將筆放下,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從房間裏出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無聊的回憶殺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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