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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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暮從床上睜開眼看到了躺在一旁的鄭坤,然後猛的坐了起來。這才想起來,昨天晚上是在鄭坤家裏過的夜。
這時林暮覺得自己混身光溜溜的,掀開被子一看。媽呀,什麽也沒穿。
林暮把躺在一旁還沒有睡醒的鄭坤搖醒。“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對我做什麽了!”林暮眼睛瞪得老大,質問鄭坤。
鄭坤坐起身來,靠在床頭上。“你看我穿著睡衣呢,而且咱倆蓋得是兩床被子。我怎麽可能對你做什麽。”
“真的?”林暮半信半疑的說。“那為什麽我光著身子。”
“你還好意思說,昨天晚上你在浴室洗澡,竟然躺在浴缸裏睡著了。是我把你抱到床上來的。”
鄭坤從床上下來,在衣櫃裏翻找著什麽。最後拿出了自己的一件睡袍。“你先穿我這件吧,家裏也沒有適合你的衣服。你先將就穿一下吧。”
林暮拿過鄭坤的睡袍看了看。“這也太大了吧,我昨天穿的衣服呢。”
“你昨天穿的衣服我給你洗了,今天天氣這麽好,一會兒就會幹的。”說完,鄭坤走出臥室。去廚房做早飯去了。
林暮一個人在臥室裏穿好衣服後,把床鋪好。
“老板,你這就一副牙刷啊。”林暮在洗手間,準備洗漱的時候,發現牙刷和杯子只有一套。便在洗手間對外面的鄭坤喊道。
鄭坤剛做好飯從廚房裏出來。聽到林暮叫自己,不好意思的站在洗手間門口說:“這家裏就我一個人,我只想著讓你來,結果興奮過頭忘了給你買日用品了。”
“算了吧,反正我也不再這裏長住。”林暮去了餐廳,拿了個杯子去洗手間的水龍頭接了水。然後簡單的漱了口,又洗了臉。
鄭坤著急的跟在林暮後面,“那怎麽行。”鄭坤原本還想著以後就能和林暮同居了呢。“既然我們在一起了,你就住在我家吧。反正離公司也不遠,以後我們可以一起上下班。多方便啊。”
兩人坐在餐廳,林暮吃了一口鄭坤做的飯。然後皺了皺眉頭。“有點鹹。”
“是麽?”鄭坤夾了一口,嘗了一下,果然是有點鹹。鄭坤平時很少做菜,早上都是吃點面包,速凍的水餃或者是叫外賣。
本想著今天林暮來,自己露幾手,做點兒熱乎的菜。沒想到還給做鹹了。
兩人吃了早飯,鄭坤想帶林暮去買點日用品。但林暮堅持說不用,自己又不在這裏住,買了浪費。
不過最後鄭坤還是死纏爛打的把林暮帶到了商場。
兩人開車來到商場買了牙刷和杯子,走的時候鄭坤還順手從貨架上拿了一瓶紅酒。
兩人載著一大包東西回到了家。
在超市鄭坤拿出錢包付款的時候,林暮又看到了錢包裏的那個小女孩的照片。猛的想起來,鄭坤很有可能已經結婚了。
到家後,林暮也沒有什麽顧慮的,直接就問了鄭坤是不是已經結婚了。
鄭坤笑著說:“我怎麽可能結婚呢。你怎麽突然這麽問?”鄭坤把買來的東西放進了洗手間。
林暮坐在沙發上,看著放在茶幾上的錢包。“我看見你錢包裏有張照片,是……”
鄭坤這才明白了林暮的想法。於是拿起茶幾上的錢包,坐在林暮旁邊。把錢包裏的照片拿出來,給林暮看了看。
“這是我妹妹,親的。出生的時候就失明了。去年我父親在美國找到一個眼科專家,現在我媽正陪著她在美國治理。”
“那現在治療的怎麽樣了?”
“不知道,不過一開始醫生說治愈的希望還是很大的。”
林暮坐在旁邊也不知道怎麽安慰鄭坤。
到了晚上,由於鄭坤做的菜實在是不怎麽好吃,林暮又不會。兩人只能去外面吃晚飯。
吃了晚飯後,鄭坤提議去酒吧玩。林暮同意了但說不能玩的太晚,明天還得上班。鄭坤開車載著林暮來到一家酒吧。
進去後,裏面晃眼的燈光讓林暮的腦袋有些暈。兩個人在一張沙發上坐下,點了些酒。
這酒吧雖然也有幾個女生,但是這裏所有的人幾乎都是男生。連酒吧的服務人員也都是男生。後來林暮才知道,這家酒吧是一家gay吧。
林暮從來都沒喝過酒。但嘗著還不錯就多喝了幾口,結果就有些醉了。鄭坤喝了很多酒到是沒有醉,看來是練出來了。
但是就算沒有醉,既然喝了酒就不能再開車了。於是,鄭坤叫了酒吧的代駕。把兩人送回來家。
回到家後已經很晚了,兩個人也沒有洗澡,脫了衣服就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鄭坤的手機把兩個人吵醒了。
林暮一看時間已經十點了,這下上班可是要遲到了。
鄭坤接通了電話,是公司的員工打來的。電話那頭小聲的說道:“老板,你今天怎麽沒來公司啊。董事長現在在公司沒有看到你人,已經生氣啦。”
“我這就來。”鄭坤放下電話後,馬上穿衣服起了床。
“今天你先休息一會兒吧,等會再去公司。”鄭坤想著先讓林暮在家裏待著,等自己打發走董事長後,再讓林暮去公司。
要是現在他就這麽跟著自己去,到時候被董事長發現上班遲到,還和老板混在一起。那指定是要被開除的。
鄭坤換好衣服後便開車來到了公司。
見董事長在自己的辦公室坐著,林暮走了進去。“爸,你怎麽來了。”
董事長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上班時間不來公司,又出去鬼混了吧。”
鄭坤坐在自己老爸旁邊說:“我哪有。”
“還說沒有,你聞聞你身上的酒味。這樣來公司,成何體統,讓員工們怎麽看你這個老板。”
鄭坤聞了聞自己的衣服,還真有酒味。自己來的著急,忘了換衣服了。
“行啦,我今天來找你是有正事和你談。你這個小公司開了也有兩三年了,業務也熟悉了。我準備讓它和總公司合並,你覺得怎麽樣啊。”
鄭坤絲毫沒有考慮,直接站起來說:“我不同意。”
“合並以後,不管你是想做總公司的經理,還是繼續管理你現在的團隊都可以。你還有什麽顧慮的。”
鄭坤想如果公司合並了,那自己和林暮的事不就會被發現麽。這種事無論如何都得自己去告訴別人,決不能讓別人自己發現。到時候指不定總公司裏的那些奸詐的老臣們這麽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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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林暮覺得自己混身光溜溜的,掀開被子一看。媽呀,什麽也沒穿。
林暮把躺在一旁還沒有睡醒的鄭坤搖醒。“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對我做什麽了!”林暮眼睛瞪得老大,質問鄭坤。
鄭坤坐起身來,靠在床頭上。“你看我穿著睡衣呢,而且咱倆蓋得是兩床被子。我怎麽可能對你做什麽。”
“真的?”林暮半信半疑的說。“那為什麽我光著身子。”
“你還好意思說,昨天晚上你在浴室洗澡,竟然躺在浴缸裏睡著了。是我把你抱到床上來的。”
鄭坤從床上下來,在衣櫃裏翻找著什麽。最後拿出了自己的一件睡袍。“你先穿我這件吧,家裏也沒有適合你的衣服。你先將就穿一下吧。”
林暮拿過鄭坤的睡袍看了看。“這也太大了吧,我昨天穿的衣服呢。”
“你昨天穿的衣服我給你洗了,今天天氣這麽好,一會兒就會幹的。”說完,鄭坤走出臥室。去廚房做早飯去了。
林暮一個人在臥室裏穿好衣服後,把床鋪好。
“老板,你這就一副牙刷啊。”林暮在洗手間,準備洗漱的時候,發現牙刷和杯子只有一套。便在洗手間對外面的鄭坤喊道。
鄭坤剛做好飯從廚房裏出來。聽到林暮叫自己,不好意思的站在洗手間門口說:“這家裏就我一個人,我只想著讓你來,結果興奮過頭忘了給你買日用品了。”
“算了吧,反正我也不再這裏長住。”林暮去了餐廳,拿了個杯子去洗手間的水龍頭接了水。然後簡單的漱了口,又洗了臉。
鄭坤著急的跟在林暮後面,“那怎麽行。”鄭坤原本還想著以後就能和林暮同居了呢。“既然我們在一起了,你就住在我家吧。反正離公司也不遠,以後我們可以一起上下班。多方便啊。”
兩人坐在餐廳,林暮吃了一口鄭坤做的飯。然後皺了皺眉頭。“有點鹹。”
“是麽?”鄭坤夾了一口,嘗了一下,果然是有點鹹。鄭坤平時很少做菜,早上都是吃點面包,速凍的水餃或者是叫外賣。
本想著今天林暮來,自己露幾手,做點兒熱乎的菜。沒想到還給做鹹了。
兩人吃了早飯,鄭坤想帶林暮去買點日用品。但林暮堅持說不用,自己又不在這裏住,買了浪費。
不過最後鄭坤還是死纏爛打的把林暮帶到了商場。
兩人開車來到商場買了牙刷和杯子,走的時候鄭坤還順手從貨架上拿了一瓶紅酒。
兩人載著一大包東西回到了家。
在超市鄭坤拿出錢包付款的時候,林暮又看到了錢包裏的那個小女孩的照片。猛的想起來,鄭坤很有可能已經結婚了。
到家後,林暮也沒有什麽顧慮的,直接就問了鄭坤是不是已經結婚了。
鄭坤笑著說:“我怎麽可能結婚呢。你怎麽突然這麽問?”鄭坤把買來的東西放進了洗手間。
林暮坐在沙發上,看著放在茶幾上的錢包。“我看見你錢包裏有張照片,是……”
鄭坤這才明白了林暮的想法。於是拿起茶幾上的錢包,坐在林暮旁邊。把錢包裏的照片拿出來,給林暮看了看。
“這是我妹妹,親的。出生的時候就失明了。去年我父親在美國找到一個眼科專家,現在我媽正陪著她在美國治理。”
“那現在治療的怎麽樣了?”
“不知道,不過一開始醫生說治愈的希望還是很大的。”
林暮坐在旁邊也不知道怎麽安慰鄭坤。
到了晚上,由於鄭坤做的菜實在是不怎麽好吃,林暮又不會。兩人只能去外面吃晚飯。
吃了晚飯後,鄭坤提議去酒吧玩。林暮同意了但說不能玩的太晚,明天還得上班。鄭坤開車載著林暮來到一家酒吧。
進去後,裏面晃眼的燈光讓林暮的腦袋有些暈。兩個人在一張沙發上坐下,點了些酒。
這酒吧雖然也有幾個女生,但是這裏所有的人幾乎都是男生。連酒吧的服務人員也都是男生。後來林暮才知道,這家酒吧是一家gay吧。
林暮從來都沒喝過酒。但嘗著還不錯就多喝了幾口,結果就有些醉了。鄭坤喝了很多酒到是沒有醉,看來是練出來了。
但是就算沒有醉,既然喝了酒就不能再開車了。於是,鄭坤叫了酒吧的代駕。把兩人送回來家。
回到家後已經很晚了,兩個人也沒有洗澡,脫了衣服就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鄭坤的手機把兩個人吵醒了。
林暮一看時間已經十點了,這下上班可是要遲到了。
鄭坤接通了電話,是公司的員工打來的。電話那頭小聲的說道:“老板,你今天怎麽沒來公司啊。董事長現在在公司沒有看到你人,已經生氣啦。”
“我這就來。”鄭坤放下電話後,馬上穿衣服起了床。
“今天你先休息一會兒吧,等會再去公司。”鄭坤想著先讓林暮在家裏待著,等自己打發走董事長後,再讓林暮去公司。
要是現在他就這麽跟著自己去,到時候被董事長發現上班遲到,還和老板混在一起。那指定是要被開除的。
鄭坤換好衣服後便開車來到了公司。
見董事長在自己的辦公室坐著,林暮走了進去。“爸,你怎麽來了。”
董事長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上班時間不來公司,又出去鬼混了吧。”
鄭坤坐在自己老爸旁邊說:“我哪有。”
“還說沒有,你聞聞你身上的酒味。這樣來公司,成何體統,讓員工們怎麽看你這個老板。”
鄭坤聞了聞自己的衣服,還真有酒味。自己來的著急,忘了換衣服了。
“行啦,我今天來找你是有正事和你談。你這個小公司開了也有兩三年了,業務也熟悉了。我準備讓它和總公司合並,你覺得怎麽樣啊。”
鄭坤絲毫沒有考慮,直接站起來說:“我不同意。”
“合並以後,不管你是想做總公司的經理,還是繼續管理你現在的團隊都可以。你還有什麽顧慮的。”
鄭坤想如果公司合並了,那自己和林暮的事不就會被發現麽。這種事無論如何都得自己去告訴別人,決不能讓別人自己發現。到時候指不定總公司裏的那些奸詐的老臣們這麽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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