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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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弦堅持這樣說。“工地小鬼一直都是他在打點,我忽然插手反而削弱他的公信力。”

歐航猶不甘心地思索著:“不然,我去工地吧。看他是如何處理的。”

鐘弦沈吟了一下。“可以。你要找個好理由。別讓他多心。還有,我周末要去一趟廣州。”

聽了鐘弦後面的話,歐航驚訝。“去廣州做什麽?有別的項目嗎?先想辦法把這個麻煩事搞定吧。”

“只去一天。高中的同學在那邊的設計院工作,套套近乎可能會搞到項目。”

“唉。你。行,算是我膽小怕事好了。我們就安靜地等著看大科怎麽處理吧。”

鐘弦並非不為工地的事頭痛。

出了這樣的事,意味著他們又要花一筆錢去搞定。還要重新準備樣板去檢測。過程繁瑣又令人惱火。大科在昨晚的電話中就顯得脾氣火爆,甚至有責怪鐘弦之意。正如現在歐航把責任推給大科一樣,大科也同樣講出各種理由把責任推給歐航,他認為是歐航沒有把貨弄明白,導致抽樣不合格。甚至還有責怪鐘弦之意——怪他當初執意要歐航加入。

出了事大家心情都不好,鐘弦不與計較。

110

鐘弦以前只來過廣州兩次。一次是初來SZ無處可去時曾想投靠一位廣州的網友,另一次是應廠家邀請來此開會。

他對這個城市的印象並不是太好。交通擁堵,路牌不清,外地人在此駕車迷路是很平常的事。有很多城區街道與建築均很老舊,在一線城市之中,雖然它在名聲上排在SZ之前,街景上卻明顯差出一截。當然幾處地標處的夜景還是可圈可點。

見過趙祺的第二天,鐘弦給皮爾斯打了電話。提議高中時期的樂隊成員聚會一次。盡管意外,皮爾斯還是欣然同意,並張羅他們在這個周末相聚於廣州。高中樂隊的四個人中,皮爾斯目前在廣州,鐘弦,阿雕與飛碟分別由SZ、長沙和北京趕來。

當得知飛碟是北漂一族,這一次是特意從北京飛來廣州和他們相聚時,鐘弦曾一時覺得內心難安。

他讓皮爾斯張羅這次聚會的目的,自然不只是為了與老同學訴舊情。他更多的目的是為了集眾家之回憶,幫他尋找過去的記憶。

皮爾斯將聚會安排在了一家順德餐館。

鐘弦趕到時,驚訝地發現另外三個人,都帶了代表他們在樂隊中分工的樂器前來,皮爾斯帶了一只小手鼓,阿雕背著一個簡易電音鍵盤,飛碟則直接背來了中學時期那把舊到家的電貝斯。鐘弦走進飯店的包房,其它三位都神采奕奕地望著他,而他的目光卻落在三件樂器上。

莫名其妙地,他忽然紅了眼圈。

“哇靠,鐘弦。”皮爾斯跳起來。他已經變成了一個小胖子,理了一個河馬樣式的頭型,在腦袋後面紮了一個小辮,像個設計師似的。“我們的主唱來了,還是那樣帥到爆的一款。大家快把他按倒打一頓,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顯然,在十幾歲的年齡上,他們四個人組建樂隊的經歷,都是彼此心中一筆巨大的財富。回想起來,滿是美好。

談笑風聲、滿面激動的三個人,就仿佛是三個火熱的太陽。讓鐘弦也不得不被感染。

“你北漂做什麽?聽說真的跟音樂幹上了。”鐘弦向飛碟問道。四個人中,只有飛碟堅定地選擇一直做與音樂有關的行業。

“做過編曲,也在酒吧混過樂隊。”飛碟說。他的外貌中規中矩,白T恤牛仔褲加上中分的普通發型,反而在他們中間最不像搞藝術的人。

“還沒餓死嗎?”皮爾斯打趣他。

“餓死的時候再說唄。到時候找你們收留成不成?”飛碟笑道。

細長個子還穿了一身黑西裝的阿雕深沈地發言:“當初我們做樂隊不過就是個愛好,我從來也沒認為能去做這一行呀。上大學被迫分離,一直是我的遺憾。哪怕現在我們各司其職,各在天涯,如果你們一聲招喚,我願意到廣州,我們還一起玩樂隊……”

“此話正合我心意!”皮爾斯舉杯與阿雕撞杯。鐘弦望著他們一言不發,飛碟則搖頭嘆了口氣。

“你嘆什麽氣。”皮爾斯對飛碟說,“你放不下北京是不是。非得等到北漂餓死才肯來找我們?”

“我在北京有女朋友了。”飛碟說,得意地笑笑。“不然你以為我不來麽?”

“到底是現實更殘酷呀。”皮爾斯笑著說,“說什麽分離讓我們都很痛苦,我看都是自找的。過去只能是一段美好的回憶了。鐘弦,你怎麽這麽少話?”

“我太激動。”鐘弦說。

“不信。你最沒心沒肺。如果不是你。我們不會分開的。當初說好了去同一個地方上大學。你這個叛徒。”

“有這回事?”鐘弦裝傻。

阿雕也很是不滿:“我們當初報的志願原本指望能考上同一所學校。結果我和皮爾斯一起考上BH工程學院。飛碟落進BH一所大專。但距離不遠。唯獨你,去了城市另一邊的外語學院。我們怎麽不知道你還報了個外語學院?”

“純屬意外。”鐘弦笑道。“若能與你們在一起,誰願意單獨一個人跑到別處去。”

“鐘弦的學校比我們三人的確實高一檔次,相信他也是無奈之舉。”皮爾斯說。

飛碟感慨:“他高中就是個混混,高考成績竟比我們好。老天也是對他太偏愛了。”

“大學好一點點,不代表就被偏愛了。”鐘弦說。“人生長著呢。就比如飛碟,現在有了女朋友,看他那酸樣一定是覺得挺幸福。你說他是不是被命運偏愛了呢。鬼知道,什麽是好什麽是壞。”

“那你現在過的好不好?”皮爾斯認真地看著鐘弦。“你沒有女朋友嗎?不會吧。”

“你問哪一個?”

“明白了。還是老德性。女朋友太多了,分不清哪個是真愛了吧。”飛碟笑的沒心沒肺。“是不是還夜夜新鮮,我不得不提醒你,完全是出自於哥們間的無私關懷——小心得病你。”

“聽說北京病的花樣更多,你也小心。我給你們就這印象。我高中時不純情嗎?”

“純情個屁。你是萬人迷。主唱嘛,一身痞氣,又壞又帥,我到現在還隨時能看到那個畫面——你滿耳朵都是銅環,有一次還在耳朵後面貼了一個假紋身,不過真TM的性感。我是個男的都想把你按倒了摧殘一下。咦?你現在倒是一個都不帶了。公司不允許了吧。”

“帶銅環,牛嗎?”

“皮爾斯說的沒錯呀。你當時就是那樣。”飛碟指了指自己耳朵上的耳釘。“我帶不出你的效果,沒長你那樣子。當初很多同學說你是同性戀。”

鐘弦一口茶差點噴出去。“放屁。”當發現另外三人正奇怪地看著他時,才感覺到自己反應的有些激烈了。“我就是,怎麽地。小心我睡了你們。”

另外三個人哈哈大笑,不以為然了。

“過去的美好,總是回不去了。我們當初是因為什麽組建了樂隊?”鐘弦說。

皮爾斯認真回答:“高中一年級,學校為了組建樂隊還辦了個選秀。我們四個人分別來自四個不同班級,哈哈,也算是緣份天註定呀。”

在鐘弦的提議下,他們將樂隊組建的全過程仔細地回憶了一遍,每一個細節都拿出來咀嚼。在這個過程中,鐘弦感覺得到三個夥伴的真情實意,心中不由地疼痛起來。他也說不清疼痛的原因,曾經的日子那麽美好,如鏡花水月隔在了時間的另一頭。

“你怎麽了?”皮爾斯在興高采烈之際,望向鐘弦。

“沒什麽,喝一杯吧。”鐘弦舉杯,飲下時,眼淚湧上眼框,“原來我還擁有過一種幸福,可是當時不知道。曾經那麽好,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三個人也有些感慨。飛碟笑道,“不至於落淚吧。鐘弦你現在這麽感性了。我們本來說這次來聲討你背棄了我們。但是,算了!”

“你大二之後怎麽就沒有消息了。”阿雕問。“我們知道你在大學裏發生了一些事。聽說你……”

皮爾斯咳嗽了一下,阿雕看了看他。“鐘弦在大學裏組建了新樂隊。沒我們三個什麽事了。哎呀。我可不是吃醋。”

鐘弦放下酒杯,鄭重地說:“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我有健忘癥。我的腦子大概在幾年前受過傷,我不記得我受傷的經過。醫生說這是腦震蕩的後遺癥,可能影響了記憶。”

三個人都驚訝地看著他。“真的?”飛碟驚呼。

“我這次來不光是想和你們訴舊情。還想回憶從前。看看我的過去,是不是忘了什麽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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