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意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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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後來何永安聯系劉斌,劉斌的終端信號一直無法接通,他以為劉斌是出了事,又或許是那種幾乎不上網絡,也很少接觸外面的人。而且劉斌還曾經說過他不會去出版,也不會發到網上,那人非常想知道故事後面的事,找不到劉斌,就打算自己寫。
寫了一些,就又想發表到網上給讀者看。可是前面的畢竟不是他寫的,他想著要是劉斌以後找來,他就說自己只是幫他先發表,以後會跟讀者說明的。抱著僥幸的心理,以自己的名義發到網上。
但是當他因這本書成名以後,他的功利心自然就升上去了。曾經他想要什麽都沒什麽,現在他已經名利雙收,又怎麽舍得失去。
即使已經被證明是剽竊,何永安也堅持認為自己沒錯:“是我把書發到網上,讓這本書出名的,要是他自己,估計你們還看不到。”
鄭傑最近火氣特別大,反唇相譏:“不告而取是為偷,被發現還強詞奪理是為搶。連偷帶搶,還有理?”
顧淩菲也見不得何永安如此猖狂:“別人放在家裏的東西,即使不用也是他的。你從別人家裏偷出來,放在自己院子裏收門票給人看,還說是自己的,你覺得不過分嗎?”
劉斌更是火冒三丈:“我寫的書,什麽時候發表我自己決定,不需要你冠上你的名字,代我做主!你這個小偷強盜!”
何永安說不過他們幾個人,但是堅持自己沒錯:“後續我也寫了,我的文筆比你好,讀者們自己都可以去比較。”
劉斌也已經把他的文公開,讀者們現在也都可以看。
讀者對比兩本文,很快就從後續上看出區別。
劉斌寫的是一個膽小懦弱又有些傲氣的少年,從任性到成熟轉變,又弱小到堅強轉變。主角最後沒有找到傳說中的神草,卻在野外無數次戰鬥以後,憑借靈敏的身手,超強的領悟力,成了一個精神力很弱小,武力卻非常強大的戰士。他的能力,讓軍隊破格錄取了他。他愛大自然,願意守在野外,保護城市,入伍從軍是他的夢想,他實現了最開始的理想:‘讓所有人承認他的能力,他不比任何人弱。’
而何永安後面的冒險情節寫的比較糟糕,但是他很快就讓主角因為意外獲得了神奇果實,後面把主角寫成了實力強大的高級精神力者,還是最強者。主角回到城市,奪得聯邦大賽冠軍,然後功成名就,衣錦還鄉。以前看不起主角的人,都被主角動手腳,事業受挫。就連主角的父母,因為曾經抱怨過兒子不聽話,不努力,沒天分,被主角記恨。
從兩個不同的結局回去看文的前部分,自然會發現劉斌的那個更符合全文基調。至於何永安寫的,那絕對是作者受了刺激,報社的作品。
這本書,即使讓劉斌自己再來寫,估計故事的內容也會改變。同一個作者,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想法,對結局、過程都是有很大的影響。不一樣的作者,不一樣的心態,同樣的開頭,不同的結局,這也是必然。
這似乎驗證了一個真理,永遠不會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
最終這本書火了,兩個結局也都火了,劉斌和何永安都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劉斌紅透半邊天,何永安更是黑得出名。
用一個讀者的話來說:“文筆不錯,但是為什麽心態就不能擺正一些,如果他說他寫的是同人,我也願意看,並且支持他。他寫的後續部分雖然和原著不同,但是也很精彩,看得特別爽。只是為什麽要剽竊別人呢,欺騙我們讀者很好玩嗎?”
對於何永安的判決,以他賠償劉斌高額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為完結。
另外何永安的這本書,版權所有權都歸劉斌所有。只是這家夥以前是真窮,這本書是火了,他的稿費也還沒拿到多少,只有全文連載完結,網站才會給他。現在這部分因這本書獲得的酬勞,自然也都歸了劉斌。
可是這完全不夠賠償劉斌的,要知道因為何永安倒打一耙,劉斌受到的影響有多大。光名譽損失,賣了十個何永安都抵償不了。
誰叫劉斌的另個身份還是大集團的股東。劉斌名譽受損,連帶集團公司名譽受損,一百個何永安也賠償不起!
聯邦把何永安的其他幾本書,所有權和版權都給了劉斌,用於抵償他欠劉斌的債務。
讓人沒想到的是,當這件事公布以後,那幾本書也火了!
這就不得不提一下讀者的心態。原本他們很喜歡那本書,只是沒想到被剽竊者利用,成了剽竊者的刀,攻擊原作者。等真相大白,他們都覺得自己沒臉見原作者。對於他們曾經喜歡的那個剽竊者,更是痛恨萬分,自然也沒有人願意去看剽竊者的書,去看了不就等於給剽竊者增加收入?他們才沒那麽蠢。
可是讀者們對剽竊者的書,已經充滿了好奇,每天都勾得他們心癢癢的。如今這些書的主人換人了,他們花的錢不是給剽竊者的,而是給原本的受害人,大家當然願意掏錢去買。這樣既滿足了好奇心,又能補償受害人的心理,讓他們掏錢特爽快。
判決下來後,尹米問鄭傑:“這樣可以了吧?”
鄭傑勾起嘴角笑道:“學長怎麽會覺得可以呢,既然惹到我了,不把他的剩餘價值炸光,你不覺得浪費?”
尹米像第一次認識鄭傑:“看不出來你心挺黑的。”
鄭傑彬彬有禮的行了個禮:“學長說錯了,我只是幫他找一個份好工作,以免將來他餓死。政府可不會再給他發救濟金。”
尹米也笑得得體:“我們想法一致,惹到我了,我又怎麽能讓他在給我們添了這麽多麻煩後就輕松離開。”
“對了,鄭傑,你和劉斌明天一起跟我去參加個婚禮。”
尹米對著兩個甩手掌櫃說道。
“誰的婚禮?”鄭傑劉斌都不知道哪個認識的人要結婚。
尹米打開終端給他們兩個看請帖,並且把請帖轉發給他們:“這兩位是我們的校友,現在也是我們公司的得力幹將。我可是答應他們一定要把你們兩個拉去露露臉。”
既然是尹米的得力幹將,鄭傑劉斌不可能不給面子:“要準備什麽禮物?”
尹米大手一揮:“人去了就行,我會代表公司送他們一輛飛車。”
“好。”鄭傑劉斌爽快的應下。
參加完婚禮,回家的路上,劉斌嘆了口氣。
鄭傑問他為什麽嘆氣,劉斌懊惱的說:“為什麽我們四歲結婚的時候不辦酒席婚宴!”
鄭傑想象了一下兩個四歲的孩子結婚,一群大人看他們過家家!
只有一個字能形容!那就是----囧!
“現在辦婚禮也來得及。”鄭傑原本準備偷偷籌備婚禮的,但是最近這段時間一直忙著版權的問題,也沒來得及行動,現在聽劉斌這麽說,以為他想要婚禮,也顧不得保持神秘,“我們過年回家就辦,不用羨慕別人。”
劉斌拒絕道:“我們還是別辦了。”
鄭傑這下好奇了,以前劉斌不是想要婚禮嗎?怎麽這會這麽說。
沒等鄭傑發問,劉斌自己就高興起來:“哈哈,就算他們十八,二十八,三十八結婚能辦婚禮又怎麽樣,我賺了十四年。”
鄭傑見劉斌高興,也不再擔心,只順著他的話問:“怎麽賺了十四年?”
劉斌一臉你真笨的表情看著鄭傑:“我們四歲就結婚了啊,別人十八才可以,我不就賺了十四年。顧學姐他們也是從小訂婚呢,還不是十八才能結婚,我卻多抱著你睡了十四年,哈哈哈哈哈哈!”
鄭傑把自娛自樂的劉斌拉住,慢慢往學校走。
劉斌見鄭傑光笑不搭話,趕緊說道:“真的,我不要辦婚禮了。”
鄭傑站住,看著劉斌,覺得很失落,難道真是七年之癢?劉斌開始嫌棄自己了?
劉斌看著鄭傑,很認真道:“以前我想要婚禮,是想證明自己和你是一對,讓別人都知道你有主的。可是,其實根本不需要辦婚禮,親人、朋友、同學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如果我們突然辦婚禮,他們反而要好奇,懷疑我們以前是不是感情出過問題。我才不要讓別人說我們以前是未婚同居,今年才結婚呢。”
鄭傑想了下,還真是,別人只有延遲半年一年舉辦婚禮的,還從來沒聽說過要延遲二十幾年的,這不就是把以前二十幾年的婚姻事實給否定了?
辦婚禮有新婚,有金婚,他們兩個哪個都搭不上邊,用迷信一點的說法,現在辦婚禮會很不吉利。
雖然人人都相信科學,但是不能否認人人又都有自己的信仰。鄭傑活了二千多年,也是非常相信命運,不然他怎麽重生了呢?科學完全無法解釋。
就像超時空飛船的原理,他至今其實也不明白,即使他親自制造過。科學無法解釋的東西,神秘而神聖,鄭傑寧可信其,也不敢輕易跨雷池。
“婚禮就算了。反正你早是我老婆,人人都知道。”鄭傑一把扛起劉斌往家跑。
“哎,你快放我下去,扛著被人看到太丟人了。”劉斌尷尬的想捂住自己的臉。
“好吧,換個姿勢。”鄭傑把劉斌一轉,直接抱在懷裏。
“為什麽又是公主抱!我要背的,背的!”劉斌這下是真把臉藏起來了,街上這麽多人,明天他們兩個不會再上一次頭條吧!
“抗議無效,駁回。”婚禮沒了,鄭傑現在只想回家,好好在小鬼身上討要做丈夫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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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一些,就又想發表到網上給讀者看。可是前面的畢竟不是他寫的,他想著要是劉斌以後找來,他就說自己只是幫他先發表,以後會跟讀者說明的。抱著僥幸的心理,以自己的名義發到網上。
但是當他因這本書成名以後,他的功利心自然就升上去了。曾經他想要什麽都沒什麽,現在他已經名利雙收,又怎麽舍得失去。
即使已經被證明是剽竊,何永安也堅持認為自己沒錯:“是我把書發到網上,讓這本書出名的,要是他自己,估計你們還看不到。”
鄭傑最近火氣特別大,反唇相譏:“不告而取是為偷,被發現還強詞奪理是為搶。連偷帶搶,還有理?”
顧淩菲也見不得何永安如此猖狂:“別人放在家裏的東西,即使不用也是他的。你從別人家裏偷出來,放在自己院子裏收門票給人看,還說是自己的,你覺得不過分嗎?”
劉斌更是火冒三丈:“我寫的書,什麽時候發表我自己決定,不需要你冠上你的名字,代我做主!你這個小偷強盜!”
何永安說不過他們幾個人,但是堅持自己沒錯:“後續我也寫了,我的文筆比你好,讀者們自己都可以去比較。”
劉斌也已經把他的文公開,讀者們現在也都可以看。
讀者對比兩本文,很快就從後續上看出區別。
劉斌寫的是一個膽小懦弱又有些傲氣的少年,從任性到成熟轉變,又弱小到堅強轉變。主角最後沒有找到傳說中的神草,卻在野外無數次戰鬥以後,憑借靈敏的身手,超強的領悟力,成了一個精神力很弱小,武力卻非常強大的戰士。他的能力,讓軍隊破格錄取了他。他愛大自然,願意守在野外,保護城市,入伍從軍是他的夢想,他實現了最開始的理想:‘讓所有人承認他的能力,他不比任何人弱。’
而何永安後面的冒險情節寫的比較糟糕,但是他很快就讓主角因為意外獲得了神奇果實,後面把主角寫成了實力強大的高級精神力者,還是最強者。主角回到城市,奪得聯邦大賽冠軍,然後功成名就,衣錦還鄉。以前看不起主角的人,都被主角動手腳,事業受挫。就連主角的父母,因為曾經抱怨過兒子不聽話,不努力,沒天分,被主角記恨。
從兩個不同的結局回去看文的前部分,自然會發現劉斌的那個更符合全文基調。至於何永安寫的,那絕對是作者受了刺激,報社的作品。
這本書,即使讓劉斌自己再來寫,估計故事的內容也會改變。同一個作者,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想法,對結局、過程都是有很大的影響。不一樣的作者,不一樣的心態,同樣的開頭,不同的結局,這也是必然。
這似乎驗證了一個真理,永遠不會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
最終這本書火了,兩個結局也都火了,劉斌和何永安都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劉斌紅透半邊天,何永安更是黑得出名。
用一個讀者的話來說:“文筆不錯,但是為什麽心態就不能擺正一些,如果他說他寫的是同人,我也願意看,並且支持他。他寫的後續部分雖然和原著不同,但是也很精彩,看得特別爽。只是為什麽要剽竊別人呢,欺騙我們讀者很好玩嗎?”
對於何永安的判決,以他賠償劉斌高額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為完結。
另外何永安的這本書,版權所有權都歸劉斌所有。只是這家夥以前是真窮,這本書是火了,他的稿費也還沒拿到多少,只有全文連載完結,網站才會給他。現在這部分因這本書獲得的酬勞,自然也都歸了劉斌。
可是這完全不夠賠償劉斌的,要知道因為何永安倒打一耙,劉斌受到的影響有多大。光名譽損失,賣了十個何永安都抵償不了。
誰叫劉斌的另個身份還是大集團的股東。劉斌名譽受損,連帶集團公司名譽受損,一百個何永安也賠償不起!
聯邦把何永安的其他幾本書,所有權和版權都給了劉斌,用於抵償他欠劉斌的債務。
讓人沒想到的是,當這件事公布以後,那幾本書也火了!
這就不得不提一下讀者的心態。原本他們很喜歡那本書,只是沒想到被剽竊者利用,成了剽竊者的刀,攻擊原作者。等真相大白,他們都覺得自己沒臉見原作者。對於他們曾經喜歡的那個剽竊者,更是痛恨萬分,自然也沒有人願意去看剽竊者的書,去看了不就等於給剽竊者增加收入?他們才沒那麽蠢。
可是讀者們對剽竊者的書,已經充滿了好奇,每天都勾得他們心癢癢的。如今這些書的主人換人了,他們花的錢不是給剽竊者的,而是給原本的受害人,大家當然願意掏錢去買。這樣既滿足了好奇心,又能補償受害人的心理,讓他們掏錢特爽快。
判決下來後,尹米問鄭傑:“這樣可以了吧?”
鄭傑勾起嘴角笑道:“學長怎麽會覺得可以呢,既然惹到我了,不把他的剩餘價值炸光,你不覺得浪費?”
尹米像第一次認識鄭傑:“看不出來你心挺黑的。”
鄭傑彬彬有禮的行了個禮:“學長說錯了,我只是幫他找一個份好工作,以免將來他餓死。政府可不會再給他發救濟金。”
尹米也笑得得體:“我們想法一致,惹到我了,我又怎麽能讓他在給我們添了這麽多麻煩後就輕松離開。”
“對了,鄭傑,你和劉斌明天一起跟我去參加個婚禮。”
尹米對著兩個甩手掌櫃說道。
“誰的婚禮?”鄭傑劉斌都不知道哪個認識的人要結婚。
尹米打開終端給他們兩個看請帖,並且把請帖轉發給他們:“這兩位是我們的校友,現在也是我們公司的得力幹將。我可是答應他們一定要把你們兩個拉去露露臉。”
既然是尹米的得力幹將,鄭傑劉斌不可能不給面子:“要準備什麽禮物?”
尹米大手一揮:“人去了就行,我會代表公司送他們一輛飛車。”
“好。”鄭傑劉斌爽快的應下。
參加完婚禮,回家的路上,劉斌嘆了口氣。
鄭傑問他為什麽嘆氣,劉斌懊惱的說:“為什麽我們四歲結婚的時候不辦酒席婚宴!”
鄭傑想象了一下兩個四歲的孩子結婚,一群大人看他們過家家!
只有一個字能形容!那就是----囧!
“現在辦婚禮也來得及。”鄭傑原本準備偷偷籌備婚禮的,但是最近這段時間一直忙著版權的問題,也沒來得及行動,現在聽劉斌這麽說,以為他想要婚禮,也顧不得保持神秘,“我們過年回家就辦,不用羨慕別人。”
劉斌拒絕道:“我們還是別辦了。”
鄭傑這下好奇了,以前劉斌不是想要婚禮嗎?怎麽這會這麽說。
沒等鄭傑發問,劉斌自己就高興起來:“哈哈,就算他們十八,二十八,三十八結婚能辦婚禮又怎麽樣,我賺了十四年。”
鄭傑見劉斌高興,也不再擔心,只順著他的話問:“怎麽賺了十四年?”
劉斌一臉你真笨的表情看著鄭傑:“我們四歲就結婚了啊,別人十八才可以,我不就賺了十四年。顧學姐他們也是從小訂婚呢,還不是十八才能結婚,我卻多抱著你睡了十四年,哈哈哈哈哈哈!”
鄭傑把自娛自樂的劉斌拉住,慢慢往學校走。
劉斌見鄭傑光笑不搭話,趕緊說道:“真的,我不要辦婚禮了。”
鄭傑站住,看著劉斌,覺得很失落,難道真是七年之癢?劉斌開始嫌棄自己了?
劉斌看著鄭傑,很認真道:“以前我想要婚禮,是想證明自己和你是一對,讓別人都知道你有主的。可是,其實根本不需要辦婚禮,親人、朋友、同學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如果我們突然辦婚禮,他們反而要好奇,懷疑我們以前是不是感情出過問題。我才不要讓別人說我們以前是未婚同居,今年才結婚呢。”
鄭傑想了下,還真是,別人只有延遲半年一年舉辦婚禮的,還從來沒聽說過要延遲二十幾年的,這不就是把以前二十幾年的婚姻事實給否定了?
辦婚禮有新婚,有金婚,他們兩個哪個都搭不上邊,用迷信一點的說法,現在辦婚禮會很不吉利。
雖然人人都相信科學,但是不能否認人人又都有自己的信仰。鄭傑活了二千多年,也是非常相信命運,不然他怎麽重生了呢?科學完全無法解釋。
就像超時空飛船的原理,他至今其實也不明白,即使他親自制造過。科學無法解釋的東西,神秘而神聖,鄭傑寧可信其,也不敢輕易跨雷池。
“婚禮就算了。反正你早是我老婆,人人都知道。”鄭傑一把扛起劉斌往家跑。
“哎,你快放我下去,扛著被人看到太丟人了。”劉斌尷尬的想捂住自己的臉。
“好吧,換個姿勢。”鄭傑把劉斌一轉,直接抱在懷裏。
“為什麽又是公主抱!我要背的,背的!”劉斌這下是真把臉藏起來了,街上這麽多人,明天他們兩個不會再上一次頭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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