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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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莫知從D市回到闊別七年的良城,坐在出租車上,望著窗外熟悉的繁華街景,不由得想起,自己已經二十六歲了。

而那個人,也已經三十八歲。

光陰如梭。

在酒店下榻,賴小可打來電話,約她晚上吃飯,莫知苦笑,“讓我休息一天行嗎?”

“不行!”那姑娘性子急,道:“咱們倆快三年沒見了,我已經思卿如狂,等不了了。”

她就笑:“你們家那位呢?晚上也一起?”

“他啊,有聚餐,來不了,你要是想見他,周末到我們家來蹭飯,他可會做飯了。”

“喲,還是位賢夫啊。”

“那必須的,哈哈哈。”

她與小可同窗四年,又是室友,性情相投,感情非常要好。只是畢業後,小可選擇來到更加國際化的良城發展,而莫知則留在了D市。

晚上七點,準時在皇城門口碰面,那廝顯然是直接從電視臺過來的,西裝套裙,長發曼妙,腰肢扭動著,好一個窈窕的美少婦。只是舉止豪邁了些,遠遠的就尖叫著張開雙臂,撲過來給了莫知一個大熊抱,“我的小乖乖,終於見到你了……”

肉麻得不行。

莫知打量她那一身靚麗的桃紅,讚嘆道:“這麽多年,我還是沒有見過比你更惹人眼球的記者。”

小可長發一甩,“青春就是用來張揚的。”

學生時代她打了七個耳洞,頂著一頭粉色頭發去實習,領導懷著佛祖般慈悲的心把她留了下來,一直到正式成為記者出鏡,才不得不染回來。

“你瘦了,”小可仔細瞅她:“臉色也不大好,看來你們D臺夥食不咋地嘛。”

莫知笑:“前兩天一直在出差,累的。”

正說著,旁邊一位英挺的男子從她們身後經過,稍有楞怔,又回過來,攬住了小可的腰,“你怎麽在這兒?”

“呀……老公?!”粉賴驚喜地偎到他懷裏。

莫知打量來人,見他戴著副無框眼鏡,穩重斯文,竟覺得有幾分眼熟。

“你們也約在這裏吃飯?”小可敲敲腦袋:“早知道就讓你送我了。”說著介紹道:“這就是我跟你說的老同學,莫知。”

“你好。”男子矜持地點頭示意。

“你好。”

小可笑嘻嘻地:“這是我老公,肖易水,77年的。”

莫知了然地點頭,77年生人,整整比她大十歲。

“你們訂好位了嗎?”肖先生一直攬著嬌妻:“不如跟我一起吧。”

小可這才想起來,“在皇城吃飯好像要預訂的哈?”她抱歉地望著莫知:“要不,咱們去別的地兒?”

沒等莫知開口,肖易水倒笑著拍拍小可的腦袋:“我那幫朋友你又不是沒見過,都是非常隨和的人,你怕什麽?”

這樣說來,便不好推辭了,莫知隨他們夫妻走上二樓,侍應生領路,敲開包廂的門,一室明亮中,儼然已有四人坐在席間,兩男兩女,各自成雙。

“喲,易水來了。”清朗的男聲,含著淺淺笑意,道:“還帶著老婆呢,難得。誒,後面那位是?”

莫知先楞了一下,然後完全聽不到任何聲音了。她的目光落在圓桌另一側,那一雙壁人,面容姣好的女孩不知嘀咕了什麽,將男子取悅,他低眉淺笑,側臉在燈光下如此俊逸無匹,令人挪不開眼。

隨後,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目光,男子擡眸,眼底沈溺的溫柔在恍惚了一瞬過後,驟然怔住。

莫知終於想起肖易水是誰了。八年前,隨陸明旭參加聚餐,她的確見過這個男人。

旁邊,安迪還在困惑:“小姑娘好眼熟啊,怎麽我好像認識呢?”

驚惶的震動之後,心頭開始發疼,莫知別開目光,竟還能揚起嘴角,“小安叔叔。”

“哦!這不是那誰嗎!”安迪一拍桌子,“莫知!明旭,你家那小跟屁蟲嘛不是!”

眾人皆驚。

她低下頭,暗自做了一個深呼吸,硬撐著再次望向那人,“舅舅。”

陸明旭的手指微不可見地顫了下,默然片刻,冷淡道,“什麽時候回來的?”

“今天上午。”她的目光慢慢變得柔軟,面對他疏離的神情,卻微微笑了。

有多久,她幾乎快忘了他的面容,忘了他笑時勾起的唇角,忘了他的眼睛可以溫柔得將人溺斃其中,就像剛才他看著身旁女孩的模樣。

七年。七年前,他說,我給你四年時間,回到我身邊,如果四年後你不回來,我絕不會再等。果然,他說到做到了。

莫知緩緩嘆氣,忍不住看向他旁邊依偎的女孩,那嬌嫩年輕的臉,瞬間讓她的眼睛被刺了一下。

這時,小可小聲嘀咕:“這下好了,你舅舅是我老公的朋友,那咱們倆是什麽輩分?你該叫我阿姨?”

莫知笑笑,就近拉開椅子,在陸明旭的對面落座。

後來直到用餐結束,他都沒有再跟她說過話,只是喝了很多的酒。艾惜一聲不響地靠在他身旁,身子是僵的。過了許久,慢慢把臉貼在他的胳膊上,依賴之感,不言而喻。

席間,安迪說起自己六歲大的兒子和三歲大的女兒,滔滔不絕,而他的妻子陳雨諾,顯然和肖易水夫婦非常熟悉,時不時插上幾句,聊得熱絡。

小可興致頗高,倒上白酒要跟莫知幹杯,被無情地拒絕了。

“是不是朋友!”

莫知笑著搖頭:“我現在滴酒不沾,真不喝。”見她已有些醉意,問:“你明天不用上班嗎?”

“上什麽班!”小可不高興了:“你說咱們大學那會兒,每次你難過,你不開心,都是我陪著你喝酒消愁,怎麽現在我要跟你碰一杯也不行了?莫知你這樣真的沒意思。”

聞言她笑笑,沒有說話。

小可打了兩個酒嗝,“其實我一直特別懷念之前跟你一起……在電視臺實習的那段日子,真的。”她說著,拍拍肖易水的肩,也不在乎此刻桌上眾人的註意力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我告訴你們啊,大三的時候我和莫知進新聞部實習,端茶倒水,打雜跑腿,一幹就是半年。有一次攝制組跑到深山裏去拍一對隱居的老夫婦,誰知道機器沒帶夠,臺裏讓莫知去送,她就負重十幾公斤跑去了,結果就在山裏迷路了……”

說起從前,小可感慨頗多,眼眶紅紅的,聲音竟也有幾分哽咽。

“回來以後她跟我說,在山裏漆黑一片,漫天的繁星,靜得連一絲風都聽得到,她太累了,累得來不及害怕就這麽睡了,結果第二天天亮,她發現自己靠在一個墳堆子上……”小可又哭又笑:“她在人家的墳頭睡了一夜……”

莫知深吸一口氣,“別說了,賴。”

肖易水攬著嬌妻,溫言輕哄,“你今天怎麽了?嗯?”

小可咧嘴傻笑,“見到莫知高興。”她說:“你不知道,在D市的時候,我頭一回做采訪就差點搞砸了,要不是莫……”

“小可,”莫知打斷她的話:“不說以前的事了,你多吃點東西,別只顧著喝酒。”

“沒事兒,”賴小可興致大好,自顧對桌上的人說道:“我第一次出鏡,是采訪一對亂倫的兄妹,他們小時候家裏窮,父母就把妹妹送給別人養,結果十幾年過去,兄妹倆不僅成了大學校友,而且還看對眼在一起了……”

艾惜聽到這裏手一抖,心臟開始狂跳。

“後來身份曝光,雙方父母死活不讓他們在一起,那位哥哥退縮了,妹妹卻像瘋了一樣,尋死覓活,非要亂倫……”

安迪一個沒忍住,撲哧笑了。

小可道:“我去采訪的時候,那妹妹躺在醫院,手腕縫了十來針,不願意見人,不吃不喝,也不聽勸。我覺得自己肯定要失敗了,根本沒臉回臺裏,當時跟莫知哭訴,她就跑來救場,不知道跟那個死心眼的女孩說了些什麽,居然把她說動了……”

安迪清咳:“能換個話題麽,我現在心裏瘆的慌。”

聞言,小可這才想起安迪家有一兒一女,實在不適合聊這個,正打算收聲,卻又聽見他自己喃喃道,“近幾年社會上的亂倫現象可真不少,那些人到底是怎麽想的?跟自己的親人……不會覺得很那個嗎?”

肖易水推推眼鏡:“在古代埃及,有長達一千多年的血緣內婚,就是說,為了確保皇室血緣的純粹,規定皇室貴族不能和其他家族的人通婚。在那個時代,法老娶自己的妹妹,或者女兒為妻,都是正常的。直到後來發現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多有殘疾,才慢慢變成血緣外婚。”

安迪:“照你這麽說,如果近親結合所產的孩子是健康的,就不存在亂倫了?”

肖易水:“記得芬蘭一個社會學家提出過“熟悉消滅了性欲望”的觀點,用來解釋人類亂倫禁忌的機制,或者說,進化讓熟悉的人之間無法產生性吸引力,所以說,即使亂倫後代沒有隱性遺傳病的劣勢,人類在生理很心理上,也很難沖破那道警戒線。”

安迪笑起來:“我覺得在現代社會,近親之間產生愛情,都是因為小時候沒有被父母教育好,要麽就是心理發育不健全,心底孤獨陰郁,要麽就是生存環境太艱難,沒有倫理意識……”

陳雨諾實在不想聽下去了,岔道:“好了好了,不說這個了行嗎?”

安迪和肖易水便不再繼續這個話題,因為他們也突然想起,這餐桌上有一對親舅甥。

氣氛突然間變得有些尷尬,莫知低頭和湯,臉色淡淡,再看對面,陸明旭亦然。

反倒是艾惜,一口氣堵在喉嚨裏,難受得厲害。

“明旭……”她低聲呢喃:“我想回家了。”

眾人聽她這麽說,看看時間也不早了,便叫來服務生買單,然後各回各家。

小可已經醉得不省人事,肖易水把她橫抱起來,被安迪一陣調侃,“喲,老當益壯啊。”

一行人朝樓下走,莫知落在最後,看著前方那個頎長的身影,燈光迷離,竟挪不開眼。他牽著他的如花美眷,他們十指緊扣,所有人成雙成對,都要回家了。

她的家在哪兒呢?

她還有家嗎?

想到這裏,疲憊感油然而生,她只感覺累得走不動了,身子靠著墻壁逐漸滑落,蹲到了地上。

作者有話要說: 這兩天受了點打擊,好累好累。。。/(ㄒoㄒ)/~~繼續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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