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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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時嶼似乎有些緊張,又垂下眼,睫毛覆蓋下來。欲蓋彌彰似地解釋:“你知道新行為主義斯金納嗎?心理學上這叫通過社交行為來緩解憂慮。反正你也覺得我和那個人長得像,我可以試著改變一下你對喜歡的人的想法。”

“……”

他仔細考慮了一下,覺得自己這個說法從邏輯角度、心理治療角度來說簡直都完美無缺。

又小心翼翼地問:“當然,你要是覺得太過於冒犯了我們之間的安全距離,就當我沒說。”

“……”

還是一陣沈默,宋時嶼沒忍住擡起頭來,發現女孩靠在茶幾上已經睡著了。吃了助眠藥的緣故,睡得還挺沈的。

所以他剛剛說的話都白說了?宋時嶼挫敗地撫了撫額,俯在桌子上看了林溪溪幾秒,而後輕手輕腳地把她抱進了自己房間。

她的床單沒鋪,放自己床上應該也沒關系吧。宋時嶼坐在地毯上貪婪地看著床上的女孩,一呼一吸間的平和讓他感到心安。

“怎麽能對我一點印象都沒了呢。”他指腹輕輕劃過林溪溪的臉頰,卻沒接觸到她。

只是離著那細微近毫米的距離,描繪她的眉眼,她的唇線,她的下頷。

想吻她,但是好像還不行。

宋時嶼把被子給她蓋好後拿了兩根雪茄去了陽臺,煙霧繚繞中,他望向那座掛著小燈柱、車流在遠處看來像是一條銀河的布魯克林大橋。

大四那年,他已經進入了金融圈創業。

宋時嶼從下就是天之驕子,英俊富有,有著優良的出身。高中一畢業就以優異的成績收到了麻省理工的offer,大學四年也一直被教授器重,被同學尊敬,過得風生水起。

但像他這種家庭的人,總會有“為什麽我靠自己的努力就是靠父母”的疑問。同齡的朋友有的渾渾噩噩,靠著父輩的資產坐吃山空;有的承接父輩給的資源,站在他們肩上摘取果實。

可宋時嶼自傲也自負,覺得憑著自己的能力就能在紐約這座城市闖出一片天地。他年輕氣盛,總認為自己掙的錢應該是純粹的,找爹來投資自己,還叫創業嗎?

但現實卻是宋父為了給他一個教訓,讓他乖乖回去繼承家業。從他的公司挖走了精英人才,甚至在他的內部安插奸細。

競標地產項目那一天,宋父架空了他的團隊,拋售了他公司的股份。他站在臺上,看著黑屏的PPT,那裏本該有詳盡的計劃,卻讓他活生生變成了華爾街股市的笑話。

宋父打來電話,說這只是給他上一節社會課。如果他還不願意回來,他可以讓宋時嶼在紐約身敗名裂。

瞧瞧這老頭,永遠以利益最大化為先。他關心的不是他這個兒子,而是他付出了十幾年心血的公司。

喪家之犬足以形容那時的宋時嶼,花光了所有積蓄創建的公司毀於一旦。他的同門師兄弟事後找他道歉,但句句不離讓他回國,別和宋父作對。姜的還是老的辣,他鬥不過宋父目前能給他們的豐厚酬勞。

競標失敗後的那天晚上,他坐在布魯克林大橋下的長椅上,饑腸轆轆,但更絕望的是自己的夢想。

他這人天生反骨,越不讓他做,他偏要做。曼哈頓從來不缺少創業失敗的年輕人,多得是東山再起又或者從此消沈的追夢者。

他不是聖人,也會迷茫,也會陷入困境而不知所措。青年生來一路順遂,那幾乎是他人生分岔路上的第一個坎坷。

林溪溪是怎麽出現的呢,他還記得那年她背著一個單肩包,穿著帆布鞋。清湯寡水的打扮,樸素得要命。

但對比那時候的宋時嶼,名貴的西裝起了褶皺,領帶被扯得松松垮垮。那時候只是個快畢業的大學生,連西褲都沒穿,搭配的是一條牛仔褲。

因為公司倒閉,手上還捧著一個大紙箱,全是各式各樣的資料文件。配合他那了無生趣的表情,大概是真的很慘。

她也許覺得自己是剛失業的失意者,看了他幾秒後突然走進便利店買了一個飯團出來遞給他。

她拍拍他的肩:“ don’t despair,There might be meat in the rice ball tomorrow!”

——“別氣餒,明天的飯團說不定就會有肉!”

這鼓勵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但對那時候的宋時嶼來說,哪怕是陌生人給他買的一個飯團,都讓他暖意融融。

後來的他也不算順利,但依舊倔強地不肯回國。幸運的是遇到一位金融大鱷,非常賞識他,在創業路上幫了他不少。

錢越賺越多,人越來越空虛。他太年輕,站得太高,也太過於浮躁。

為了平覆自己的情緒,他用一年時間修完了心理學研究生的課程。甚至申請上了哥大的心理學教授職位,慢慢想起來能讓他冷靜下來的東西。

那個不平靜的晚上,出現了讓他平靜下來的人。

宋時嶼這人,說實在的就是過於聰明,太過聰明的人性格都容易有點毛病。他不會追女孩,因為特殊的家世,喜歡他的女生都帶著利益關系來追求他。

但林溪溪不一樣,她普通又有自己的驕傲,是個單純又好掌控的人。

他比林溪溪大上一歲,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就已經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了。而那個時候林溪溪和大部分人一樣,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工作,過得勉勉強強。

這是一個機會,宋時嶼花了一個月時間把那款軟件做出來,讓她先了解最糟糕的自己,才會覺得現在的他不算太難相處。

宋時嶼顯然是不曾談過戀愛的,他所有的思維都是理性又固化的。如果讓他描述在游戲裏偽裝成程殊、霍敘、陸晝行三個人和林溪溪談戀愛的感覺,他大概只會用一個“煩”字概括。

他不屑他父親,但他像極了他的父親。從來都是目的性很強的人,不喜歡循序漸進,也沒這麽多耐心做一件得益不大的事情。

可在追求林溪溪這件事上,他有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他不喜歡談戀愛這個步驟,只想直接結婚,把她圈牢靠。但又喜歡和她在一起的過程,她一開心,比自己銀行流水賬單裏賺了幾個億都讓他心情愉悅。

他傾向於把自己變成一個弱者,因為弱者能得到的同情會更多。她會覺得自己是無害的,好接近的,值得信任的。

他偽裝自己的偏執和□□,戴起了溫和的面具。慢慢地收攏漁網,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人攻陷。

心理學家把這叫做:病嬌式迷戀。

作者有話要說:  嶼嶼:我想讓你生個孩子,給我看看你小時候的樣子

溪溪:別別別!我拿小時候的照片給你看還不行嘛!!多大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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