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告智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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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和是不是處男並沒有任何關系。連召定了定心神。
“反對,”寂靜的大廳回蕩著程素問冷靜地聲音,“這與我方當事人的隱私沒有任何關系。”
“反對有效。”長長的法官須軟軟地彈了彈。
“我收回。”智腦擬態不無遺憾地看了他們一眼。差點就把他們帶進溝裏了呢。
接下來的時間都在生物學與歷史學的扯皮中度過,雙方都堅稱婚姻基於神聖的愛情,但竟然衍生出兩個截然不同的論點,真是奇妙。
吃瓜群眾宛如墻根跳(某種極輕盈、可隨風飛舞的蟲種),誰發言就覺得誰有道理,完全沒有自己的立場。
不過,也有一些人完全倒戈到了連召一方,比如——
“……哇,是的,超級帥,看得我都不想結婚了哈哈哈哈,”通訊那頭,林森手舞足蹈地表達自己對連召他們那套理論的信服。在休庭之後,他是第一個打來通訊的。
他充分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這次和連召通話他的雄主並不在場。
陸潛深雖然不在場,但他也知道自家那個雌君是什麽秉性,今天看過直播後肯定又開始蠢蠢欲動了,真想把他綁起來好好教育一番……然而想歸想,還得繼續處理報表。
“陸潛深在你還敢這麽說。”連召挑眉。他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有教養的人,但每次和林森說話都忍不住撩撥一下。
“他?反正他不在。”林森笑嘻嘻。然而下一秒,陸潛深的通訊就打進來了,林森手忙腳亂地掛掉了和連召的通訊。
程素問笑而不語,他和陸潛深其實是有一點交情的。
第二日上午八點,準時開庭。
前一日的訴訟中,盡管看起來辯控雙方旗鼓相當,但明眼人已經看出來了,控方有更大的優勢,智腦只好同他們玩詭辯。所以今日他們打算乘勝追擊,繼續強調連召個人的意願,婚姻自由要尊重個人的選擇。
彈幕裏的群眾還沒投入到辯訴中,還在嘻嘻哈哈地談論法庭的布置、西裝的穿法……智腦方扔出了一個重磅炸、彈。
“你們在交往。”智腦轉換了思路,他不需要證明全蟲族的戀愛能力,他只要證明連召有就可以了,因為現在也只有他一個雄蟲有這個訴求。
他召出了一個被告證人。
“被告證人的姓名?”
“艾慕。”五大三粗的漢子往證人席上一坐,朝連召投去愛慕的一瞥。
“被告證人的身份?”
“曲線廣告公司的前臺。”艾慕羞澀一笑。“我是連召大人的愛慕者。”
【“就愛這款小哥哥!信息素啊啊啊啊啊”
“又強壯又迷人,啊,好雌蟲怎麽都喜歡連召去了”
“小哥哥看我看我,嗚嗚嗚我有小皮鞭你願意嫁給我嗎!!!”】
彈幕裏一片花癡。相比程素問這樣偏文弱氣質的,艾慕這種粗獷風顯然更有市場。
“被告證人與原告關系如何?”
“在連召大人請長假前,每天都會打個招呼,不過程律師開始接送大人之後就沒有打過招呼了。”艾慕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連召,而對程素問的表情就不那麽友善了。
“連召閣下與程素問的關系是否很好?”智腦擬態繼續發問。
“是的,他們住在一起。而且我知道連召大人和程律師的科裏希金指數匹配度排第二。”
全場嘩然,陪審團來回看程素問和連召,心裏暗暗猜測他們的關系。
……不,現在已經是第一了。連召默默吐槽,呆滯地看著事態發展。
“反對,”程素問眉頭一皺,“誤導關系。科裏希金算法只是一個參考。”
“我和程素問只是朋友。”連召跟著補充。
【“那同居怎麽解釋啦!”
“前幾天那個采訪雖然他們解釋了,但我覺得根本不靠譜好麽!雄蟲借住雌蟲家你告訴我是純友誼?滑稽”
“科裏希金指數第二??woc程律師昨天居然還拿景大校舉例(。”
“程素問為什麽不申請回避哦……”】
“證人是否曾向原告告白?”程素問繼續將矛頭對準艾慕。
“是的,就在我收到了與大人匹配的消息的第二天,不過大人沒有回應我,然後每次見到我都躲著我走……”糙漢子神情愁苦,滔滔不絕。
“證人在何時見到我接送連召閣下上下班的?”
“……嗯,一個月後吧……”艾慕開始吞吞吐吐,與之前的證詞自相矛盾。
【“原來是這樣啊,他只是追不到連召大人然後把程律師當成假想敵了而已”
“嗯,如果程律師確實沒和連召大人交往的話……”
“但還是很可疑啊,一個雄蟲住在雌蟲家裏”】
“我方申請第二個證人出席。”智腦律師一點兒也不急,淡定地微笑著。
“被告證人姓名?”
“鹿嘉。”這是個很漂亮的雌蟲。
“被告證人身份?”
“我是程素問的中學同班同學。”鹿嘉微微一笑,“連召閣下身上這套西服是我們的畢業禮服。”
庭中煞是就熱鬧起來了,所有人都在竊竊私語,無數雙眼睛在連召身上逡巡,仿佛要把那層衣服掃視個透。
彈幕立刻爆屏了。
【“嗯嗯?借衣服???”
“程律師的中學畢業禮♂服”
“會玩會玩”
……】
“你為什麽要穿他的衣服?”景儀難以置信地低聲詢問。他本來老神在在地旁聽著,即使昨天談到了他也一言不發,但聽到這裏也坐不住了。
“這是個誤會……”連召虛弱地回答。他本來覺得沒什麽,好朋友之間互相借衣服不是很正常麽,雖然他知道素問喜歡自己,但他相信朋友的人品,不是故意要搞暧昧讓大家誤會的。
“因為你在他家安的攝像頭,他什麽東西也沒拿就住來我家了。”程素問冷淡地看了一眼景儀。對於不熟的人,他沒有太多表情。
“那你不會再買一套嗎,穿著他中學的禮服,也真幹得出來!”景儀無意識地提高了聲音,瞬間全場的目光又集中在了他身上。
幾人暫停了談話,朝周圍人投去抱歉的目光。
“從我的住處為保留證據封存起,我就借住在他家,直到現在程序還沒走完,房子仍處於封存狀態。自借住起,我就從公司請假了,之後並沒有要穿正裝的場合,直到昨天晚上,我才想起這個問題。為避免庭前失儀,迫於無奈,素問借給了我他中學的禮服。”連召低聲解釋道。
“素問,叫得真親密。”景儀輕哼。
“反對,無關話題。”程素問朗聲對法官說。
“反對有效,請繼續質詢。”李春生眼含笑意看了一眼控方,然後繼續公正地平視前方。
“被告證人與原告關系如何?”程素問心知這個中學同學和他們根本沒什麽關系,才這樣問。
“中學畢業以後沒再見過面了。”鹿嘉微笑不變,姿態依然優雅。
勉強解釋過去了,但是這個揭秘無疑在眾人眼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八卦,超大的。
連召他們今天的情況十分狼狽,本來想乘勝追擊,哪知被反將一軍,只得不斷應付著智腦從各個地方找來的證人,一個兩個都暗示著連召和素問不清不白的關系,搞得連召自己都差點信了……就更不用說旁觀者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庭,連召接到了雌父的通訊。
“小召,你和程素問律師……?”葉穎的表情猶豫。
“我們真的沒什麽。”連召苦笑,連他親蟲都懷疑了,“我當初是想過把他作為結婚對象,但是既然我選擇打這個官司,我也不可能真的和他有什麽。”
“小召,我知道你是個有主意的,不過對抗惡法也不必耽誤你自己的幸福,”葉穎顯然認為那是連召的托詞,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不過還好你們留了餘地,只是反對早婚政策,沒有直接訴求取消婚姻制度。”他眨眨眼,和連召開了個玩笑。
連召無奈地嘆了口氣。
程素問在一旁調皮地笑了笑,盡管今天這麽被動,他卻一點也不著急,他有必勝的把握,這兩天的辯論其實並沒有討論到核心。
今天的事情也算是他留給智腦的餌吧,畢竟連召沒打過官司沒經驗,他一個律師怎麽會忘記那些註意事項呢。他想逗逗連召,在發現對方對他並不是毫無感覺之後。
而自認非常直、鋼鐵般直的連召在接受了親人的懷疑之後,也只是嘆了口氣,也沒有太大的擔心。他堅信這一切都是誤會,畢竟這個世界的愛情都發生在他眼中的同性、大眾眼中的異性之間,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說透了就好了。
畢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蟲的婚姻自主權,與連召的戀愛狀況完全就是兩回事嘛。控方的控訴點在於早婚政策的強制性,用生理本能給愛劃定時限,這本來就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即使智腦真的證明了連召談起了戀愛,也無非是失去了一個例證而已,道理是沒錯的。
作者有話要說: 不小心過了十二點,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沒有漲收藏,還掉了倆……原來是因為晉江抽了啊……
對了,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你們都怎麽讀主角名字的?連招?連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這個字兩讀音……
作者取的時候用的是“shao”來著(躺倒)
嗯我都是瞎寫的,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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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寂靜的大廳回蕩著程素問冷靜地聲音,“這與我方當事人的隱私沒有任何關系。”
“反對有效。”長長的法官須軟軟地彈了彈。
“我收回。”智腦擬態不無遺憾地看了他們一眼。差點就把他們帶進溝裏了呢。
接下來的時間都在生物學與歷史學的扯皮中度過,雙方都堅稱婚姻基於神聖的愛情,但竟然衍生出兩個截然不同的論點,真是奇妙。
吃瓜群眾宛如墻根跳(某種極輕盈、可隨風飛舞的蟲種),誰發言就覺得誰有道理,完全沒有自己的立場。
不過,也有一些人完全倒戈到了連召一方,比如——
“……哇,是的,超級帥,看得我都不想結婚了哈哈哈哈,”通訊那頭,林森手舞足蹈地表達自己對連召他們那套理論的信服。在休庭之後,他是第一個打來通訊的。
他充分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這次和連召通話他的雄主並不在場。
陸潛深雖然不在場,但他也知道自家那個雌君是什麽秉性,今天看過直播後肯定又開始蠢蠢欲動了,真想把他綁起來好好教育一番……然而想歸想,還得繼續處理報表。
“陸潛深在你還敢這麽說。”連召挑眉。他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有教養的人,但每次和林森說話都忍不住撩撥一下。
“他?反正他不在。”林森笑嘻嘻。然而下一秒,陸潛深的通訊就打進來了,林森手忙腳亂地掛掉了和連召的通訊。
程素問笑而不語,他和陸潛深其實是有一點交情的。
第二日上午八點,準時開庭。
前一日的訴訟中,盡管看起來辯控雙方旗鼓相當,但明眼人已經看出來了,控方有更大的優勢,智腦只好同他們玩詭辯。所以今日他們打算乘勝追擊,繼續強調連召個人的意願,婚姻自由要尊重個人的選擇。
彈幕裏的群眾還沒投入到辯訴中,還在嘻嘻哈哈地談論法庭的布置、西裝的穿法……智腦方扔出了一個重磅炸、彈。
“你們在交往。”智腦轉換了思路,他不需要證明全蟲族的戀愛能力,他只要證明連召有就可以了,因為現在也只有他一個雄蟲有這個訴求。
他召出了一個被告證人。
“被告證人的姓名?”
“艾慕。”五大三粗的漢子往證人席上一坐,朝連召投去愛慕的一瞥。
“被告證人的身份?”
“曲線廣告公司的前臺。”艾慕羞澀一笑。“我是連召大人的愛慕者。”
【“就愛這款小哥哥!信息素啊啊啊啊啊”
“又強壯又迷人,啊,好雌蟲怎麽都喜歡連召去了”
“小哥哥看我看我,嗚嗚嗚我有小皮鞭你願意嫁給我嗎!!!”】
彈幕裏一片花癡。相比程素問這樣偏文弱氣質的,艾慕這種粗獷風顯然更有市場。
“被告證人與原告關系如何?”
“在連召大人請長假前,每天都會打個招呼,不過程律師開始接送大人之後就沒有打過招呼了。”艾慕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連召,而對程素問的表情就不那麽友善了。
“連召閣下與程素問的關系是否很好?”智腦擬態繼續發問。
“是的,他們住在一起。而且我知道連召大人和程律師的科裏希金指數匹配度排第二。”
全場嘩然,陪審團來回看程素問和連召,心裏暗暗猜測他們的關系。
……不,現在已經是第一了。連召默默吐槽,呆滯地看著事態發展。
“反對,”程素問眉頭一皺,“誤導關系。科裏希金算法只是一個參考。”
“我和程素問只是朋友。”連召跟著補充。
【“那同居怎麽解釋啦!”
“前幾天那個采訪雖然他們解釋了,但我覺得根本不靠譜好麽!雄蟲借住雌蟲家你告訴我是純友誼?滑稽”
“科裏希金指數第二??woc程律師昨天居然還拿景大校舉例(。”
“程素問為什麽不申請回避哦……”】
“證人是否曾向原告告白?”程素問繼續將矛頭對準艾慕。
“是的,就在我收到了與大人匹配的消息的第二天,不過大人沒有回應我,然後每次見到我都躲著我走……”糙漢子神情愁苦,滔滔不絕。
“證人在何時見到我接送連召閣下上下班的?”
“……嗯,一個月後吧……”艾慕開始吞吞吐吐,與之前的證詞自相矛盾。
【“原來是這樣啊,他只是追不到連召大人然後把程律師當成假想敵了而已”
“嗯,如果程律師確實沒和連召大人交往的話……”
“但還是很可疑啊,一個雄蟲住在雌蟲家裏”】
“我方申請第二個證人出席。”智腦律師一點兒也不急,淡定地微笑著。
“被告證人姓名?”
“鹿嘉。”這是個很漂亮的雌蟲。
“被告證人身份?”
“我是程素問的中學同班同學。”鹿嘉微微一笑,“連召閣下身上這套西服是我們的畢業禮服。”
庭中煞是就熱鬧起來了,所有人都在竊竊私語,無數雙眼睛在連召身上逡巡,仿佛要把那層衣服掃視個透。
彈幕立刻爆屏了。
【“嗯嗯?借衣服???”
“程律師的中學畢業禮♂服”
“會玩會玩”
……】
“你為什麽要穿他的衣服?”景儀難以置信地低聲詢問。他本來老神在在地旁聽著,即使昨天談到了他也一言不發,但聽到這裏也坐不住了。
“這是個誤會……”連召虛弱地回答。他本來覺得沒什麽,好朋友之間互相借衣服不是很正常麽,雖然他知道素問喜歡自己,但他相信朋友的人品,不是故意要搞暧昧讓大家誤會的。
“因為你在他家安的攝像頭,他什麽東西也沒拿就住來我家了。”程素問冷淡地看了一眼景儀。對於不熟的人,他沒有太多表情。
“那你不會再買一套嗎,穿著他中學的禮服,也真幹得出來!”景儀無意識地提高了聲音,瞬間全場的目光又集中在了他身上。
幾人暫停了談話,朝周圍人投去抱歉的目光。
“從我的住處為保留證據封存起,我就借住在他家,直到現在程序還沒走完,房子仍處於封存狀態。自借住起,我就從公司請假了,之後並沒有要穿正裝的場合,直到昨天晚上,我才想起這個問題。為避免庭前失儀,迫於無奈,素問借給了我他中學的禮服。”連召低聲解釋道。
“素問,叫得真親密。”景儀輕哼。
“反對,無關話題。”程素問朗聲對法官說。
“反對有效,請繼續質詢。”李春生眼含笑意看了一眼控方,然後繼續公正地平視前方。
“被告證人與原告關系如何?”程素問心知這個中學同學和他們根本沒什麽關系,才這樣問。
“中學畢業以後沒再見過面了。”鹿嘉微笑不變,姿態依然優雅。
勉強解釋過去了,但是這個揭秘無疑在眾人眼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八卦,超大的。
連召他們今天的情況十分狼狽,本來想乘勝追擊,哪知被反將一軍,只得不斷應付著智腦從各個地方找來的證人,一個兩個都暗示著連召和素問不清不白的關系,搞得連召自己都差點信了……就更不用說旁觀者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庭,連召接到了雌父的通訊。
“小召,你和程素問律師……?”葉穎的表情猶豫。
“我們真的沒什麽。”連召苦笑,連他親蟲都懷疑了,“我當初是想過把他作為結婚對象,但是既然我選擇打這個官司,我也不可能真的和他有什麽。”
“小召,我知道你是個有主意的,不過對抗惡法也不必耽誤你自己的幸福,”葉穎顯然認為那是連召的托詞,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不過還好你們留了餘地,只是反對早婚政策,沒有直接訴求取消婚姻制度。”他眨眨眼,和連召開了個玩笑。
連召無奈地嘆了口氣。
程素問在一旁調皮地笑了笑,盡管今天這麽被動,他卻一點也不著急,他有必勝的把握,這兩天的辯論其實並沒有討論到核心。
今天的事情也算是他留給智腦的餌吧,畢竟連召沒打過官司沒經驗,他一個律師怎麽會忘記那些註意事項呢。他想逗逗連召,在發現對方對他並不是毫無感覺之後。
而自認非常直、鋼鐵般直的連召在接受了親人的懷疑之後,也只是嘆了口氣,也沒有太大的擔心。他堅信這一切都是誤會,畢竟這個世界的愛情都發生在他眼中的同性、大眾眼中的異性之間,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說透了就好了。
畢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蟲的婚姻自主權,與連召的戀愛狀況完全就是兩回事嘛。控方的控訴點在於早婚政策的強制性,用生理本能給愛劃定時限,這本來就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即使智腦真的證明了連召談起了戀愛,也無非是失去了一個例證而已,道理是沒錯的。
作者有話要說: 不小心過了十二點,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沒有漲收藏,還掉了倆……原來是因為晉江抽了啊……
對了,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你們都怎麽讀主角名字的?連招?連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這個字兩讀音……
作者取的時候用的是“shao”來著(躺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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