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首次告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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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學期剛開學,情人節就到了。這天一起床,甄瑜就感受到了空氣中浮著的躁動情緒。她爬下床,看了看日歷,然後無奈地嘆了口氣,淡定地洗漱去了。對她這樣的孤家寡人來說,修心養性才是正道。
但天不遂人願,她在情人節這麽特殊的日子踏入臥虎藏龍的盥洗室,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在此是非之地,甄瑜遇到了珍妮與雀姐,這兩個人同時出現在這裏本就不尋常,更不用說是一副劍拔弩張的樣子了。
看到甄瑜進來,兩人電閃雷鳴般的膠著視線馬上分開,然後分別站到了甄瑜兩側的洗手臺洗漱。甄瑜嗅到了彌漫在她周邊的火藥味,為免受池魚之殃,她閉緊了嘴巴,閑事莫理。不過,她刷牙的動作快了很多,努力爭取把三分鐘刷牙時間壓縮到一分鐘。但沒想到珍妮的洗漱突破了常規流程,像百米沖刺一般,只用了幾秒便萬事大吉了。然後,珍妮便目不斜視地走了。甄瑜驚訝莫名,這是怎麽了?
她剛要低頭,卻見雀姐向她粲然一笑,那明媚的笑就像開在洗臉臺上的玫瑰花,掛著清晨的露珠(其實是漱口水),嬌俏可人。甄瑜有點受寵若驚,短短一面之緣,這個美女竟然記得自己!更沒想到的是,雀姐用兩個字輕易震飛了她。
雀姐櫻唇微開,喚道:“甄瑜!”
天哪,這麽標準的普通話發音,豈可與第一次見面時同日而語!那標準程度差點讓甄瑜感動得痛哭流涕。知音難尋吶,甄瑜覺得她鼻子上的雀斑一下子淡了,於是她考慮到時給雀姐改個名字。
甄瑜把牙膏沫吐出來,激動之下說了一長串中文:“實在沒想到我們有緣千裏來相會居然還有再見面的時候而且你還會講中文我實在是太高興了中午我們一起吃飯吧你看怎麽樣……”
雀姐睜著眼睛疑惑地看著甄瑜,然後用英文回了一句:“你說什麽?”
於是甄瑜冷靜了,她發現了一個不知該高興還是該傷感的事實——雀姐會講的中文只有她的名字而已。想想也是,漢語這麽難學的語言,哪裏是短短幾個月就可以突破的。
此時,甄瑜學會了用全面的眼光看問題。她發現面前的雀姐穿著一襲性感的紅色睡裙,又結合雀姐此刻出現在盥洗室的事實——甄瑜突然理解了珍妮的心情。不過,她還是被某個不死心的小鬼附了身,居然傻呵呵地問道:“你來找麗薩啊?”好歹,麗薩也是全班唯二的少女殺手之一,雀姐來找她的可能性還是占了百分之五十的!
雀姐奇怪地問:“誰是麗薩?”
聞言,甄瑜淡定了。她笑了笑,繼續刷牙,只是心裏暗暗詛咒:“你別想改名了,這輩子就叫雀姐!”
但下一刻,她又為自己的行為痛心疾首,繼而是大驚失色——她有什麽立場討厭雀姐?!太危險了,太不道德了,事情發展不太受控呀!於是,她開始在陰暗的角落咒罵起罪魁禍首:“別以為把我名字教給她讀,我就會原諒你!不對不對,名字是我的,你憑啥教給別人讀!還有還有……什麽時候教的?啊呀!還教這麽純熟!”甄瑜兇惡地吐出一大口漱口水,白了一眼雀姐後揚長而去。
雀姐無辜地看著她的背影,心裏很奇怪,這見鬼的老房子怎麽這麽邪氣,住這兒的女人個個都莫名其妙!她甩甩頭,哼著歌繼續梳理她的棕色卷發……
甄瑜今天沒課,所以一整天都在客廳看書。同學們都出去交際了,她一個人在宿舍倒也清靜,只是總有學妹學弟來按門鈴,逼得她不得不充當收花收情書收巧克力的門衛。她把那些玫瑰花在客廳裏一排排放好,紅的、粉的、黃的、紫的……偏偏沒有一朵屬於她!氣得她差點花粉過敏!
甄瑜吸吸鼻子,從早上開始,她清心寡欲的道行便被打破,根本沒法抵擋一波波的持續刺激!此刻,一團無名邪火熊熊燃燒在胸腔之中,滋滋炙烤著五臟六腑,久久不能平靜。
她煩躁地放下書,踱到長桌旁,抓起一把傳單細細翻閱——W校的本科生會抓住一切機會尋歡作樂,又怎會放過情人節這麽好的機會?從上周開始,每天都有不少派對傳單送到半山腰的碩士宿舍,五顏六色,應有盡有。現在是傍晚七點,想去派對的話,時間綽綽有餘。要不要抓住最後一個機會在情人節瘋狂一把?
甄瑜捏著一張傳單若有所思,睡衣派對?這是什麽鬼?雖然不甚明白,但她飛快地腦補出自己穿著一襲紅色睡裙的樣子——喏,就是雀姐那種裙子。等她回過神來,立馬慌了,她居然想要以毒攻毒了,看來中毒不淺吶!她像燙了手一樣把那張傳單甩了出去。
傳單在半空打個轉,伸展出一個美麗的拋物線,悠悠地落到了某人手中。湯姆抓著傳單,低頭一看,唇角即刻上揚:“有興趣?一起去?”
甄瑜假裝他是空氣,理也不理,徑直繞過他走向廚房。湯姆卻拉住了她的手臂,把她轉了一圈,對著他。他上下打量甄瑜,她穿著一件松松垮垮的長襯衣,腳上是大頭的毛絨拖鞋。他皺了皺眉頭:“你一整天就這麽待在宿舍?”
甄瑜沒看出來有何不妥,回道:“怎麽,不可以?”誰規定情人節不能穿著拖鞋待在宿舍?哪家都沒這樣的霸王條例!
她斜眼睨向湯姆,這才發現他穿著黑色西裝,打著銀灰領帶,不同於平常的率性隨意,竟是少見的正式。雖然甄瑜承認這裝束很襯他的身材氣質,但心裏卻微微泛酸——昨晚都和雀姐坦誠相見了,今天出去吃個飯還用得著裝得人模狗樣嘛!
她皺皺鼻子:“我在宿舍吃蛋炒飯,不用穿得美若天仙!”
湯姆一怔,馬上理解了她的意思,他爽朗地笑起來:“你是在怨我沒請你吃飯?”俊眉一展,兩汪碧潭中落下飛鳥的影子。
甄瑜本是賭氣,被說破後真的惱羞成怒了。她哼地一聲,想甩手走開。
但湯姆牢牢地鉗著她的手臂,不急不緩地說:“我已經吃了晚飯,沒胃口再陪你吃一餐。”甄瑜氣得臉色發白——我也吃過飯啦,誰想和你吃,誰吃誰拉肚子!(呃,好像不小心又詛咒雀姐了。)
“——但是,鄙人是否有幸請你聽音樂會?”他的碧色眼睛澄澈幹凈,發出的邀請真摯熱切。
甄瑜一窒,這是什麽狀況?!她又上上下下掃視他的裝束,的確像是去聽音樂會的樣子,但是,帶個室友去和女友約會——這是什麽惡趣味!甄瑜正要翻臉,卻聽湯姆認真地說:“我順便介紹一個人給你,我剛剛和她吃了飯。”
“我認識雀姐,上次你介紹過了!”甄瑜大叫。
湯姆驚異莫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誰說我和她吃飯了?”
甄瑜馬上閉嘴,有新情況?雀姐在情人節被小學妹撬墻角了?這麽快?甄瑜的餘光瞥向客廳裏那一大堆玫瑰,心裏再也無法為眼前的這個男人辯解了。她終於不得不承認:湯姆是一個土著的美國人,不能用仁義道德這麽高深的中國傳統文化標準來要求他。然後,她忽然又想通了,既然是美國人,那麽一切皆有可能,帶著室友和女友一起聽音樂會,那不是像買菜一樣尋常嘛!
於是,甄瑜懷著融入美國文化的心態,輕輕巧巧地答應了。
湯姆狐疑地看著甄瑜變幻莫測的表情,最後終於嗅出了大義凜然的味道。不就是和自己去聽音樂會嘛,用得著這麽勉強嗎?他心裏有點失落,他總是不知道如何處理和甄瑜的關系。從第一眼看到甄瑜,他就知道這是個特例。以前她結了婚,所以不會那麽危險;但現在她離了婚,他就不知道是喜是憂了。對待感情,他一向聰明,一個女孩子喜不喜歡他,他一眼就能看出來,如果自己恰好喜歡,便會一往無前地沖上去,鮮有失蹄。
但偏偏甄瑜不一樣,他看不出她是否喜歡自己,有時候覺得有意,有時候覺得無意,於是他猶豫了。他很想掠過不提,卻偏偏放不下,而且漸生的情愫遠遠超過了尋常的“喜歡”。他該怎麽辦?他發現自己站在了一個尷尬的位置。若用慣常對待女孩子的方式,必會唐突了她,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試探、退卻、再試探、又退卻,在退無可退或受到刺激時,他會鼓起勇氣邁出一大步,但這種時候,甄瑜往往飛速後退,然後站定在那裏左顧右盼,最後視死如歸地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並不是以他期盼的方式,她的眼神分明在說:“哦,這就對了嘛,美國人不都這樣!我才不大驚小怪!”這種時候,他只能躲到小角落默默舔傷——美國人哪會這樣啊!這點程度的示好,是會被笑話的好嘛……
此刻,他就用那種幽怨的小眼神看著甄瑜。甄瑜大度地一笑:“我們走吧。”
湯姆嘆一口氣:“雖然你是被迫陪我的,但給點面子,換個行頭好嗎?”
甄瑜的衣櫃裏幾乎沒有正式些的裙裝。她把衣服一件件攤開在床上,雙手一翻,盯著湯姆:看吧看吧,我沒騙你,真的沒有什麽禮服啊。
湯姆在衣櫃裏掃了兩眼,拿出了一件寶藍色的無袖旗袍:“這件就可以。”
甄瑜馬上攔住,兇巴巴地說:“你想凍死我啊!”要知道,二月的W鎮還是很冷滴!
湯姆不為所動:“就你現在穿著的,也好意思站我旁邊?”然後,他不由分說地把其他衣服丟回了衣櫃。甄瑜嘆一口氣,下了舍命陪君子的決心,只是……凍死在情人節,會不會被當成殉情啊?
話說,這件旗袍還是萬暉買的呢。某個暑假他回國,甄瑜溜去上海見他,兩人拐入一條小胡同,逛到了一家韻味十足的旗袍店。甄瑜一眼就相中了這件旗袍。寶藍色的雲錦面料上織著銀色的臘梅花,繡工細膩,美輪美奐。更合她心意的是,它不是帶拉鏈的改良式旗袍,而是全部用手工盤扣連接的傳統旗袍,一溜玉扣從脖頸處開始,順著右側身體曲線一直釘到旗袍下擺,所以整件衣服可以從右側打開。這件樣衣像為甄瑜定制似的,穿到身上,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師兄看著鏡中窈窕的女子,爽快地付了錢。甄瑜還嫌它貴,師兄卻說,等甄瑜見婆婆時就可以穿了。當時甄瑜紅了臉心裏竊喜,之後就一直小心地收著這件旗袍,但直到最後,她都沒有見過萬暉的母親。
此刻,她一顆一顆扣上旗袍扣子,心裏百感交集。當手捏住最後一顆玉石扣子時,竟然顫抖著無法扣上。因為領子是高聳貼合的,所以最上面的這粒盤扣位於鎖骨中間,略有點緊,且位於視線範圍之外。她房間裏沒有穿衣鏡,得去盥洗室盯著扣。
甄瑜推開門,湯姆還等在外面。看到她的那一刻,湯姆的瞳孔驟縮,目光瞬間從平靜轉為熾熱,甄瑜心裏一跳,一種莫名的感覺升騰起來,她尷尬地笑了笑,望向他的眸子,然而,那裏面已經風平浪靜,好像剛剛是她做夢一般。
湯姆溫柔地說:“很好看。”
“啊?哦。”甄瑜低下頭,沒扣上的領子處露出蓮藕一般的脖頸。
湯姆呼吸一窒,邁一步上前:“我來。”
甄瑜還來不及拒絕,他微涼的手指已按在了玉扣上。玉扣溫潤,浸潤了她身體的熱度。指尖輕輕一顫,又鄭重地拈起了盤扣。
他很認真地扣著扣子,甄瑜微揚起下巴,正好可以看見他近在咫尺的眉眼,他的眉骨高挺,撒著碎金的細密睫毛微微掃動,在碧藍的雙眸中籠上深邃的影。溫熱的氣息撲面而來,甄瑜有點發楞,便強迫自己撇開臉,把註意力集中在判定他的血統上面。金發碧眼,肩膀寬厚,臉部輪廓硬朗,是日耳曼血統?甄瑜正看得出神,湯姆突然擡頭,看到甄瑜看他,便笑了,他一笑,臉龐線條一下子柔和起來,又不太像日耳曼人了。
“好了。”湯姆移開手,目光卻依然停留在甄瑜臉頸上。
甄瑜覺得略窘,便哈哈幹笑了兩聲:“為了蹭你一張音樂會門票,我可是下了血本了,只是我不會化妝,上妝就免了吧。”
湯姆配合地笑了笑。你素面才好看。
出門時,甄瑜見到湯姆從門口的衣帽架上取下一件深色呢大衣,她突然醒悟過來:“我的羽絨服還在房裏。”她正想轉身,湯姆已經拉住了她,不由分說便把大衣披到了她肩上,然後專註地替她攏上。
甄瑜一下子呆住了,大衣上帶著他淩冽的氣息,這麽暧昧的事情——對象不該是她吧?她七手八腳想扯下來,湯姆按住了她:“快遲到了,音樂廳不過幾步路,快走吧。”
音樂廳倒的確不遠,就緊挨著山腳的藝術博物館。W鎮小歸小,卻是個藝術重鎮,常會有來自紐約、波士頓的樂團演出。
甄瑜把手放在大衣口袋裏,緊緊跟在湯姆後面,心裏卻很不安,等到了音樂廳門口,她馬上把大衣脫下來還他。湯姆伸手接過,正要開口,卻被甄瑜打斷:“湯姆,快給你女朋友打個電話,這麽多人,她找不到我們的。”
湯姆聽得一頭霧水,半晌才明白過來,他笑著解釋:“我只請了你一個人啊,再說,我還沒女朋友呢。”
甄瑜不相信:“你不是剛剛和她吃過晚飯嘛!”
湯姆笑了:“和我吃飯的是——她來了!”他的目光釘在人群某處。甄瑜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只見一個身著香檳色長裙的女子向他們走來。她的金發盤在腦後,長長的碎鉆耳墜隨著她不急不緩的步子悠悠蕩著。
待她來到面前,湯姆介紹道:“這是南女士,紐約愛樂樂團的(New York Philharmonic)小提琴手,這次是陪她丈夫來聽音樂會的。”那個傳說中的紐約愛樂樂團?美國五大交響樂團之一的紐約愛樂樂團!甄瑜吃驚又吃驚,訥訥不能言。
湯姆突然挽住了甄瑜的手臂,似笑非笑地介紹她:“這是甄瑜,我的好朋友。”
南女士向甄瑜頷首微笑,然後看向湯姆:“你的眼光和你父親一樣。”甄瑜被她的倫敦腔震住,竟沒聽淸她說什麽。
等她走遠了,甄瑜才回到地球,不禁喃喃道:“這才是氣質啊!”
湯姆嗤道:“羨慕?”
甄瑜不理他,反問道:“你怎麽認識她的?”
湯姆的眼睛裏盛滿了笑意:“我一出生就認識她了。”嗯?甄瑜沒反應。
湯姆見狀,只能解釋一遍:“她是我親媽。”
甄瑜驚恐了:“這麽年輕的媽?你別騙我,她頂多三十五歲!”
“她都四十七了。”湯姆順勢譏諷道:“人家保養得好,哪像你,先天不足還又懶又笨,此生無望了。”
甄瑜不和他做口頭之爭,嗟嘆一番後,突然意識到另一個問題:“所以,你今天一直陪著你媽?”
“準確來說,晚飯之前,我一直陪著我媽和她丈夫,之後,就該陪你了。”他摸著下巴挑逗地說。
甄瑜無視他。
……
甄瑜從掌聲的熱烈程度判斷,音樂會很成功。她覺得整場交響樂曲都很好聽,但要她說出什麽道理來(這次不是巴赫的音樂),那肯定是不能的。所以在回宿舍的路上時,湯姆想和她交流感受,她立馬捉襟見肘了。(她就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白聽一場音樂會,兼帶一場樂理考試,唉……)
當湯姆發現甄瑜只記得曲名之後,他並沒有生氣,反而開始向她普及作曲家的八卦:“小魚,柏遼茲創作這首《幻想交響曲》是為了一個女子。”
愛情故事!甄瑜的探測器馬上運作起來,眼睛裏發出了亮閃閃的光。
“在法國的一場《哈姆雷特》的戲劇演出中,柏遼茲遇到了扮演奧菲利亞的史密遜,他被她的表演感動,然後瘋狂地愛上了她。於是,柏遼茲為史密斯寫了這首《幻想交響曲》,他充沛的感情用炫目的管弦語法表現出來,你覺不覺得他的想象力像脫韁的野馬一樣?……”
他正說得高興,甄瑜突然問道:“那他倆成了嗎?”
呃,他本來想渲染一下氣氛,說不定表個白什麽的……最後,他只能勉為其難地說:“成了,他們歷經艱辛,在五六年後結了婚。”
甄瑜感動地說:“怪不得我聽這曲子這麽震撼,是人家作曲家的一片癡心呢!”天底下還是有癡情男的,她不能對愛情失望,嗯!
但她的希望馬上被澆滅了。湯姆黑著臉說:“他們七年後又離了婚。”
(甄瑜:你幹嘛告訴我呢,就不能讓我對這個世界懷有一點幻想麽。)
(湯姆:你連作曲家的癡心都感受到了,怎麽就看不到我的癡心呢?難道我的癡心是“癡心妄想”?!沈痛……)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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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不遂人願,她在情人節這麽特殊的日子踏入臥虎藏龍的盥洗室,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在此是非之地,甄瑜遇到了珍妮與雀姐,這兩個人同時出現在這裏本就不尋常,更不用說是一副劍拔弩張的樣子了。
看到甄瑜進來,兩人電閃雷鳴般的膠著視線馬上分開,然後分別站到了甄瑜兩側的洗手臺洗漱。甄瑜嗅到了彌漫在她周邊的火藥味,為免受池魚之殃,她閉緊了嘴巴,閑事莫理。不過,她刷牙的動作快了很多,努力爭取把三分鐘刷牙時間壓縮到一分鐘。但沒想到珍妮的洗漱突破了常規流程,像百米沖刺一般,只用了幾秒便萬事大吉了。然後,珍妮便目不斜視地走了。甄瑜驚訝莫名,這是怎麽了?
她剛要低頭,卻見雀姐向她粲然一笑,那明媚的笑就像開在洗臉臺上的玫瑰花,掛著清晨的露珠(其實是漱口水),嬌俏可人。甄瑜有點受寵若驚,短短一面之緣,這個美女竟然記得自己!更沒想到的是,雀姐用兩個字輕易震飛了她。
雀姐櫻唇微開,喚道:“甄瑜!”
天哪,這麽標準的普通話發音,豈可與第一次見面時同日而語!那標準程度差點讓甄瑜感動得痛哭流涕。知音難尋吶,甄瑜覺得她鼻子上的雀斑一下子淡了,於是她考慮到時給雀姐改個名字。
甄瑜把牙膏沫吐出來,激動之下說了一長串中文:“實在沒想到我們有緣千裏來相會居然還有再見面的時候而且你還會講中文我實在是太高興了中午我們一起吃飯吧你看怎麽樣……”
雀姐睜著眼睛疑惑地看著甄瑜,然後用英文回了一句:“你說什麽?”
於是甄瑜冷靜了,她發現了一個不知該高興還是該傷感的事實——雀姐會講的中文只有她的名字而已。想想也是,漢語這麽難學的語言,哪裏是短短幾個月就可以突破的。
此時,甄瑜學會了用全面的眼光看問題。她發現面前的雀姐穿著一襲性感的紅色睡裙,又結合雀姐此刻出現在盥洗室的事實——甄瑜突然理解了珍妮的心情。不過,她還是被某個不死心的小鬼附了身,居然傻呵呵地問道:“你來找麗薩啊?”好歹,麗薩也是全班唯二的少女殺手之一,雀姐來找她的可能性還是占了百分之五十的!
雀姐奇怪地問:“誰是麗薩?”
聞言,甄瑜淡定了。她笑了笑,繼續刷牙,只是心裏暗暗詛咒:“你別想改名了,這輩子就叫雀姐!”
但下一刻,她又為自己的行為痛心疾首,繼而是大驚失色——她有什麽立場討厭雀姐?!太危險了,太不道德了,事情發展不太受控呀!於是,她開始在陰暗的角落咒罵起罪魁禍首:“別以為把我名字教給她讀,我就會原諒你!不對不對,名字是我的,你憑啥教給別人讀!還有還有……什麽時候教的?啊呀!還教這麽純熟!”甄瑜兇惡地吐出一大口漱口水,白了一眼雀姐後揚長而去。
雀姐無辜地看著她的背影,心裏很奇怪,這見鬼的老房子怎麽這麽邪氣,住這兒的女人個個都莫名其妙!她甩甩頭,哼著歌繼續梳理她的棕色卷發……
甄瑜今天沒課,所以一整天都在客廳看書。同學們都出去交際了,她一個人在宿舍倒也清靜,只是總有學妹學弟來按門鈴,逼得她不得不充當收花收情書收巧克力的門衛。她把那些玫瑰花在客廳裏一排排放好,紅的、粉的、黃的、紫的……偏偏沒有一朵屬於她!氣得她差點花粉過敏!
甄瑜吸吸鼻子,從早上開始,她清心寡欲的道行便被打破,根本沒法抵擋一波波的持續刺激!此刻,一團無名邪火熊熊燃燒在胸腔之中,滋滋炙烤著五臟六腑,久久不能平靜。
她煩躁地放下書,踱到長桌旁,抓起一把傳單細細翻閱——W校的本科生會抓住一切機會尋歡作樂,又怎會放過情人節這麽好的機會?從上周開始,每天都有不少派對傳單送到半山腰的碩士宿舍,五顏六色,應有盡有。現在是傍晚七點,想去派對的話,時間綽綽有餘。要不要抓住最後一個機會在情人節瘋狂一把?
甄瑜捏著一張傳單若有所思,睡衣派對?這是什麽鬼?雖然不甚明白,但她飛快地腦補出自己穿著一襲紅色睡裙的樣子——喏,就是雀姐那種裙子。等她回過神來,立馬慌了,她居然想要以毒攻毒了,看來中毒不淺吶!她像燙了手一樣把那張傳單甩了出去。
傳單在半空打個轉,伸展出一個美麗的拋物線,悠悠地落到了某人手中。湯姆抓著傳單,低頭一看,唇角即刻上揚:“有興趣?一起去?”
甄瑜假裝他是空氣,理也不理,徑直繞過他走向廚房。湯姆卻拉住了她的手臂,把她轉了一圈,對著他。他上下打量甄瑜,她穿著一件松松垮垮的長襯衣,腳上是大頭的毛絨拖鞋。他皺了皺眉頭:“你一整天就這麽待在宿舍?”
甄瑜沒看出來有何不妥,回道:“怎麽,不可以?”誰規定情人節不能穿著拖鞋待在宿舍?哪家都沒這樣的霸王條例!
她斜眼睨向湯姆,這才發現他穿著黑色西裝,打著銀灰領帶,不同於平常的率性隨意,竟是少見的正式。雖然甄瑜承認這裝束很襯他的身材氣質,但心裏卻微微泛酸——昨晚都和雀姐坦誠相見了,今天出去吃個飯還用得著裝得人模狗樣嘛!
她皺皺鼻子:“我在宿舍吃蛋炒飯,不用穿得美若天仙!”
湯姆一怔,馬上理解了她的意思,他爽朗地笑起來:“你是在怨我沒請你吃飯?”俊眉一展,兩汪碧潭中落下飛鳥的影子。
甄瑜本是賭氣,被說破後真的惱羞成怒了。她哼地一聲,想甩手走開。
但湯姆牢牢地鉗著她的手臂,不急不緩地說:“我已經吃了晚飯,沒胃口再陪你吃一餐。”甄瑜氣得臉色發白——我也吃過飯啦,誰想和你吃,誰吃誰拉肚子!(呃,好像不小心又詛咒雀姐了。)
“——但是,鄙人是否有幸請你聽音樂會?”他的碧色眼睛澄澈幹凈,發出的邀請真摯熱切。
甄瑜一窒,這是什麽狀況?!她又上上下下掃視他的裝束,的確像是去聽音樂會的樣子,但是,帶個室友去和女友約會——這是什麽惡趣味!甄瑜正要翻臉,卻聽湯姆認真地說:“我順便介紹一個人給你,我剛剛和她吃了飯。”
“我認識雀姐,上次你介紹過了!”甄瑜大叫。
湯姆驚異莫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誰說我和她吃飯了?”
甄瑜馬上閉嘴,有新情況?雀姐在情人節被小學妹撬墻角了?這麽快?甄瑜的餘光瞥向客廳裏那一大堆玫瑰,心裏再也無法為眼前的這個男人辯解了。她終於不得不承認:湯姆是一個土著的美國人,不能用仁義道德這麽高深的中國傳統文化標準來要求他。然後,她忽然又想通了,既然是美國人,那麽一切皆有可能,帶著室友和女友一起聽音樂會,那不是像買菜一樣尋常嘛!
於是,甄瑜懷著融入美國文化的心態,輕輕巧巧地答應了。
湯姆狐疑地看著甄瑜變幻莫測的表情,最後終於嗅出了大義凜然的味道。不就是和自己去聽音樂會嘛,用得著這麽勉強嗎?他心裏有點失落,他總是不知道如何處理和甄瑜的關系。從第一眼看到甄瑜,他就知道這是個特例。以前她結了婚,所以不會那麽危險;但現在她離了婚,他就不知道是喜是憂了。對待感情,他一向聰明,一個女孩子喜不喜歡他,他一眼就能看出來,如果自己恰好喜歡,便會一往無前地沖上去,鮮有失蹄。
但偏偏甄瑜不一樣,他看不出她是否喜歡自己,有時候覺得有意,有時候覺得無意,於是他猶豫了。他很想掠過不提,卻偏偏放不下,而且漸生的情愫遠遠超過了尋常的“喜歡”。他該怎麽辦?他發現自己站在了一個尷尬的位置。若用慣常對待女孩子的方式,必會唐突了她,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試探、退卻、再試探、又退卻,在退無可退或受到刺激時,他會鼓起勇氣邁出一大步,但這種時候,甄瑜往往飛速後退,然後站定在那裏左顧右盼,最後視死如歸地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並不是以他期盼的方式,她的眼神分明在說:“哦,這就對了嘛,美國人不都這樣!我才不大驚小怪!”這種時候,他只能躲到小角落默默舔傷——美國人哪會這樣啊!這點程度的示好,是會被笑話的好嘛……
此刻,他就用那種幽怨的小眼神看著甄瑜。甄瑜大度地一笑:“我們走吧。”
湯姆嘆一口氣:“雖然你是被迫陪我的,但給點面子,換個行頭好嗎?”
甄瑜的衣櫃裏幾乎沒有正式些的裙裝。她把衣服一件件攤開在床上,雙手一翻,盯著湯姆:看吧看吧,我沒騙你,真的沒有什麽禮服啊。
湯姆在衣櫃裏掃了兩眼,拿出了一件寶藍色的無袖旗袍:“這件就可以。”
甄瑜馬上攔住,兇巴巴地說:“你想凍死我啊!”要知道,二月的W鎮還是很冷滴!
湯姆不為所動:“就你現在穿著的,也好意思站我旁邊?”然後,他不由分說地把其他衣服丟回了衣櫃。甄瑜嘆一口氣,下了舍命陪君子的決心,只是……凍死在情人節,會不會被當成殉情啊?
話說,這件旗袍還是萬暉買的呢。某個暑假他回國,甄瑜溜去上海見他,兩人拐入一條小胡同,逛到了一家韻味十足的旗袍店。甄瑜一眼就相中了這件旗袍。寶藍色的雲錦面料上織著銀色的臘梅花,繡工細膩,美輪美奐。更合她心意的是,它不是帶拉鏈的改良式旗袍,而是全部用手工盤扣連接的傳統旗袍,一溜玉扣從脖頸處開始,順著右側身體曲線一直釘到旗袍下擺,所以整件衣服可以從右側打開。這件樣衣像為甄瑜定制似的,穿到身上,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師兄看著鏡中窈窕的女子,爽快地付了錢。甄瑜還嫌它貴,師兄卻說,等甄瑜見婆婆時就可以穿了。當時甄瑜紅了臉心裏竊喜,之後就一直小心地收著這件旗袍,但直到最後,她都沒有見過萬暉的母親。
此刻,她一顆一顆扣上旗袍扣子,心裏百感交集。當手捏住最後一顆玉石扣子時,竟然顫抖著無法扣上。因為領子是高聳貼合的,所以最上面的這粒盤扣位於鎖骨中間,略有點緊,且位於視線範圍之外。她房間裏沒有穿衣鏡,得去盥洗室盯著扣。
甄瑜推開門,湯姆還等在外面。看到她的那一刻,湯姆的瞳孔驟縮,目光瞬間從平靜轉為熾熱,甄瑜心裏一跳,一種莫名的感覺升騰起來,她尷尬地笑了笑,望向他的眸子,然而,那裏面已經風平浪靜,好像剛剛是她做夢一般。
湯姆溫柔地說:“很好看。”
“啊?哦。”甄瑜低下頭,沒扣上的領子處露出蓮藕一般的脖頸。
湯姆呼吸一窒,邁一步上前:“我來。”
甄瑜還來不及拒絕,他微涼的手指已按在了玉扣上。玉扣溫潤,浸潤了她身體的熱度。指尖輕輕一顫,又鄭重地拈起了盤扣。
他很認真地扣著扣子,甄瑜微揚起下巴,正好可以看見他近在咫尺的眉眼,他的眉骨高挺,撒著碎金的細密睫毛微微掃動,在碧藍的雙眸中籠上深邃的影。溫熱的氣息撲面而來,甄瑜有點發楞,便強迫自己撇開臉,把註意力集中在判定他的血統上面。金發碧眼,肩膀寬厚,臉部輪廓硬朗,是日耳曼血統?甄瑜正看得出神,湯姆突然擡頭,看到甄瑜看他,便笑了,他一笑,臉龐線條一下子柔和起來,又不太像日耳曼人了。
“好了。”湯姆移開手,目光卻依然停留在甄瑜臉頸上。
甄瑜覺得略窘,便哈哈幹笑了兩聲:“為了蹭你一張音樂會門票,我可是下了血本了,只是我不會化妝,上妝就免了吧。”
湯姆配合地笑了笑。你素面才好看。
出門時,甄瑜見到湯姆從門口的衣帽架上取下一件深色呢大衣,她突然醒悟過來:“我的羽絨服還在房裏。”她正想轉身,湯姆已經拉住了她,不由分說便把大衣披到了她肩上,然後專註地替她攏上。
甄瑜一下子呆住了,大衣上帶著他淩冽的氣息,這麽暧昧的事情——對象不該是她吧?她七手八腳想扯下來,湯姆按住了她:“快遲到了,音樂廳不過幾步路,快走吧。”
音樂廳倒的確不遠,就緊挨著山腳的藝術博物館。W鎮小歸小,卻是個藝術重鎮,常會有來自紐約、波士頓的樂團演出。
甄瑜把手放在大衣口袋裏,緊緊跟在湯姆後面,心裏卻很不安,等到了音樂廳門口,她馬上把大衣脫下來還他。湯姆伸手接過,正要開口,卻被甄瑜打斷:“湯姆,快給你女朋友打個電話,這麽多人,她找不到我們的。”
湯姆聽得一頭霧水,半晌才明白過來,他笑著解釋:“我只請了你一個人啊,再說,我還沒女朋友呢。”
甄瑜不相信:“你不是剛剛和她吃過晚飯嘛!”
湯姆笑了:“和我吃飯的是——她來了!”他的目光釘在人群某處。甄瑜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只見一個身著香檳色長裙的女子向他們走來。她的金發盤在腦後,長長的碎鉆耳墜隨著她不急不緩的步子悠悠蕩著。
待她來到面前,湯姆介紹道:“這是南女士,紐約愛樂樂團的(New York Philharmonic)小提琴手,這次是陪她丈夫來聽音樂會的。”那個傳說中的紐約愛樂樂團?美國五大交響樂團之一的紐約愛樂樂團!甄瑜吃驚又吃驚,訥訥不能言。
湯姆突然挽住了甄瑜的手臂,似笑非笑地介紹她:“這是甄瑜,我的好朋友。”
南女士向甄瑜頷首微笑,然後看向湯姆:“你的眼光和你父親一樣。”甄瑜被她的倫敦腔震住,竟沒聽淸她說什麽。
等她走遠了,甄瑜才回到地球,不禁喃喃道:“這才是氣質啊!”
湯姆嗤道:“羨慕?”
甄瑜不理他,反問道:“你怎麽認識她的?”
湯姆的眼睛裏盛滿了笑意:“我一出生就認識她了。”嗯?甄瑜沒反應。
湯姆見狀,只能解釋一遍:“她是我親媽。”
甄瑜驚恐了:“這麽年輕的媽?你別騙我,她頂多三十五歲!”
“她都四十七了。”湯姆順勢譏諷道:“人家保養得好,哪像你,先天不足還又懶又笨,此生無望了。”
甄瑜不和他做口頭之爭,嗟嘆一番後,突然意識到另一個問題:“所以,你今天一直陪著你媽?”
“準確來說,晚飯之前,我一直陪著我媽和她丈夫,之後,就該陪你了。”他摸著下巴挑逗地說。
甄瑜無視他。
……
甄瑜從掌聲的熱烈程度判斷,音樂會很成功。她覺得整場交響樂曲都很好聽,但要她說出什麽道理來(這次不是巴赫的音樂),那肯定是不能的。所以在回宿舍的路上時,湯姆想和她交流感受,她立馬捉襟見肘了。(她就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白聽一場音樂會,兼帶一場樂理考試,唉……)
當湯姆發現甄瑜只記得曲名之後,他並沒有生氣,反而開始向她普及作曲家的八卦:“小魚,柏遼茲創作這首《幻想交響曲》是為了一個女子。”
愛情故事!甄瑜的探測器馬上運作起來,眼睛裏發出了亮閃閃的光。
“在法國的一場《哈姆雷特》的戲劇演出中,柏遼茲遇到了扮演奧菲利亞的史密遜,他被她的表演感動,然後瘋狂地愛上了她。於是,柏遼茲為史密斯寫了這首《幻想交響曲》,他充沛的感情用炫目的管弦語法表現出來,你覺不覺得他的想象力像脫韁的野馬一樣?……”
他正說得高興,甄瑜突然問道:“那他倆成了嗎?”
呃,他本來想渲染一下氣氛,說不定表個白什麽的……最後,他只能勉為其難地說:“成了,他們歷經艱辛,在五六年後結了婚。”
甄瑜感動地說:“怪不得我聽這曲子這麽震撼,是人家作曲家的一片癡心呢!”天底下還是有癡情男的,她不能對愛情失望,嗯!
但她的希望馬上被澆滅了。湯姆黑著臉說:“他們七年後又離了婚。”
(甄瑜:你幹嘛告訴我呢,就不能讓我對這個世界懷有一點幻想麽。)
(湯姆:你連作曲家的癡心都感受到了,怎麽就看不到我的癡心呢?難道我的癡心是“癡心妄想”?!沈痛……)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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