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十六章 01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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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風吹拂下,乘著一匹飛馬在藍天之下湖泊之上馳騁,身上的禮服雖然又臟又皺,可還算能看——至少這說明這裏充盈著讓他看見自己外觀的光明——讓阿爾維斯感到從沒有過的愉快滿足。

阿爾維斯瞇起了眼睛。對面看不見湖岸,但是他不急。他甚至想放慢了速度在這裏享受一會兒,可是“路希安拯救計劃”不斷催促他往前。

他嘆了一口氣。大約半個小時後,眼前出現了湖岸,岸邊草木青蔥,可愛的野花對他笑。一切都是明亮又快活的。他一下子心急了,想要快一點、快一點看到那個世界。

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手,想要抓住那光芒一樣,直直地伸著。他笑起來——他差點大笑起來——眼前突然出現了奇怪的東西。他的手插進了憑空上湧的水流裏。

珀伽索斯猛地停下,阿爾維斯驚恐的看見,就在岸邊,什麽詭異的怪物從水裏飛升起來。那是一只巨大的白色和灰色混雜的烏賊,揮舞著灰白色的觸手,一個橫掃奔阿爾維斯而來。

阿爾維斯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發出一聲尖叫,感到一陣強烈的震蕩,隨後摔在了堅實的地面上。他掙紮著爬起來,看到烏賊把他的灰色馬兒送進嘴裏吞了。

“珀伽索斯!珀伽索斯!珀伽索斯!”阿爾維斯楞了一剎,立刻沖到岸邊大聲叫喊起來。烏賊吃飽喝得,還覺得不夠,聞聲向阿爾維斯看去,對他伸出一只觸手。

阿爾維斯一下子躲到一棵大樹背後。觸手的吸盤粘在他的褐色大衣上,整個把樹卷起來,想要把他撕扯下來。阿爾維斯死死抱住樹幹不放手,一邊抱著一邊為珀伽索斯痛哭。吸盤粘住了他的大衣,力道很大。阿爾維斯一咬牙,趁觸手稍稍松懈的機會,脫了大衣就跑,拼命跑,跑得喘粗氣時回一下頭,看到自己的大衣進了烏賊的肚子。

阿爾維斯腦中一片空白。他想哭,有一點想罵臟話——這是路希安那夥人的特權,他從沒有嘗試過——更想停,想閉上眼睛不再起來了。

真是天殺的荒誕世界。

沒有了飛馬,只穿著襯衫,他看看眼前的樹林,還是繼續往前走。他想過在路邊給珀伽索斯立個小小的墳墓,可是好擔心時間來不及,只能作罷。

他一定要說服路希安。他的生活一定要回到正常。暗之境一定要獲得光明。

樹枝在他的白襯衫上劃開口子。他的褐色靴子上全是泥巴。他眼神空洞地疲累不堪地麻木地機械一般地向前走啊走啊走啊,臉上多了不少刮痕和血印,但他不去照鏡子。

像是在祈禱一樣,他的手指緊緊扣握著名為艾思泊的懷表。

他走了超過四個小時。驕傲的他像一個乞丐一樣抵達了光之境的第一個城鎮。他的頭發一團糟,他的臉已經被刮花了,他的襯衫破破爛爛,他的長褲因為湖水而濕透,他的長靴上滿是泥巴。他很不適應那些打在身上的高高在上的目光,卻必須繼續走。他沒有時間去換衣服。

與慘無人道的暗之境截然相反的,光之境的居民一個個穿著亮色的衣服沐浴在陽光裏。他們愉快地暢談,吃著甜美的食物,品著上好的紅茶,用歡欣的輕松語氣讚美生命。他們用看叫花子的嫌棄目光打量曾經的“花孔雀”,然而其中夾雜著的同情憐憫好奇欣賞——全是善意的——讓阿爾維斯更不自在了。

他聽從滅寂的忠告,小心翼翼地躲開藍袍人的搭訕。他沒看到任何一個白袍人。他好不容易看到一個目光中沒有雜質的綠袍人,就和他保持一點距離——不讓骯臟的自己沾染了那人——悄聲說道:

“我想去找你們的殿下。你瞧,我現在混得實在不好,都找不到一身體面的綠袍子。鐘表匠這個活兒我做不來。我想讓殿下給我測測我的能力所在,所以還是要請你幫忙指個路。”

那綠袍人反應慢半拍一樣點點頭:“出了這個城鎮,你就看到了。殿下一般會在大教堂裏。”

阿爾維斯謝過那人,匆匆忙忙地走了。他知道,那人反射弧很長,所以還沒察覺到不對。等他開始奇怪怎麽會有人不知道自己能力所在還穿著一身奇裝異服的時候,再跑就晚了。

他紮進一家服裝店匆匆地拿銀質胸針換了件綠袍子,抱著就跑,也不管那個拿了胸針不知道該找多少錢的店主。他把袍子披上,用手匆匆順了順頭發,把臉上的泥和血抹幹凈,以外邦人的身份打聽到了城鎮的出口,匆忙上路。

他一路小跑著,一路看——不是看那建築的小巧精美,不是看那花兒的鮮艷燦爛,不是看人們的幸福笑臉,只是看一件東西——光明。他的心裏雀躍得要跳起來。他看白色的光在玻璃窗裏的花瓶上勾勒出纖細蜷曲的圖案,他看白色的光映在一本書展開的書頁上,捧在一個小姑娘白皙細膩的手裏,他看白色的光灑在紅茶的茶杯裏,氤氳出淺色的芬芳的海洋。

一下子,之前所有的曲折也好,傷心也好,絕望也好,悲哀也好,全部都消失掉了。他心上徘徊的暗影終於被點亮被驅逐。他深吸了一口氣,走出了城鎮的大門。

走下一條羊腸小道,他看見一個白色木牌,寫著“太/陽/城”。就是這裏了。

他走進太/陽城,一下子吃了一驚,不得不小心翼翼起來。太陽/城裏放眼望去一小半都是藍袍人。他直奔太陽/城最中心的尖頂教堂而去。他要找到弗洛裏安。有弗洛裏安的地方,就有路希安。

走到近處,才看到尖頂教堂被鐵鏈圍了起來。本該是淺色的教堂尖頂一片暗淡。他隱隱感到發生了什麽不對的事情,就拉過一個綠袍人悄聲問道:“我剛從鄰鎮來。現在不能去這個教堂裏參拜了麽?”

那人像看傻子一樣瞪了他一眼,震驚道:“你竟然不知道?三天之前殿下被那尖頂重傷了,現在正躺在露辛達大人的醫院裏呢。喏,就是那個純白色的小房子。”

他沖那房子努努嘴,繼續說:“還參拜呢?上神都有可能為了這件事拆了這個教堂。你是特地來參拜的?真是白跑了一趟。”

阿爾維斯做出一副又震驚又焦慮的樣子,大喊道:“殿下!什麽……怎麽會?我能去看看殿下麽?有什麽辦法能進到醫院裏去麽?”

綠袍人搖搖頭,目光柔和,把手搭在阿爾維斯肩頭:“別試了,上神禁止任何人去打擾。所有我們送去的花兒都被扔了出來。”

事實上,他們總共送了二十籃子的花、三百個蘋果、五十個南瓜、三十卷紗布,甚至還包括三本不知是誰的笑話書,全都被他們上神一道閃光扔了回去。他們只能幹著急幹瞪眼,不敢忤逆他們威風凜凜的上神。

“哦……那好吧。”阿爾維斯對那人點點頭,趕緊開溜,“謝謝你!”

他一邊不著痕跡、拐彎抹角地往白房子那裏走,一邊頭腦飛速思考著。

弗洛裏安受了重傷?雖然弗洛裏安算是半個罪魁禍首,他也不希望弗洛裏安進醫院吶。弗洛裏安在醫院,那麽很有可能路希安也在那裏。他進不去門,但是可以小心地打探消息。

他走到窗下,輕輕坐下來,才發現天色暗了,還是白色的,還是很亮,但比起剛才正午的熱情多了幾分溫柔。阿爾維斯輕嘆一口氣,閉上眼睛聽屋裏的動靜。

什麽都沒聽到呢,他就先聞到了香味。這個味道是……羊排?他確信這是羊排,還混著南瓜和蘋果香甜的氣息,讓阿爾維斯發覺自己揪成一團的胃袋早已空空如也。在珀伽索斯背上,他吃過莉迪亞給的幹面包,但那已經是八/九個小時以前的事情了。

克制。他必須克制。他無望地咽了口口水。

“你自身的光明不夠強大,怎麽連這點聖光都承受不住。”他聽到一個稚嫩卻硬邦邦的聲音在說話。阿爾維斯聽不出是誰,只能一個勁兒的猜疑著。

“對不起。”

阿爾維斯差點跳起來。這是路希安,這絕對是路希安。千真萬確,就是路希安。路希安有一種獨特的吐字方式,讓尾音稍稍上揚一點,帶著一絲粗糙的沙啞,好像砂糖一樣的光芒灑在奶昔裏。

路希安在道歉?阿爾維斯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的傷還沒好,到你完全恢覆之前,不用跪我。”

“是。”

阿爾維斯判斷,這是被重傷的弗洛裏安。他跪誰?神使要跪的人只有一個,那就是神!

那個硬邦邦的年輕聲音是祈光上神。

果然,他聽到的下一個聲音就是:“吾名祈光。”

這一路上,阿爾維斯經歷過好多個“頭一次”。他第一次見到超現實的事。他第一次和黑暗打交道。他第一次哭。他第一次這麽欣賞別人的外表(指的是滅寂)。他第一次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他第一次為別人哭。他第一次憎恨自己。他第一次乘坐飛馬。他第一次看見活生生的東西自相殘殺。他第一次見強烈的光暗對比。他第一次想親吻光明。他第一次固執而笨拙地堅持。他第一次頭腦發熱想當英雄。現在,此時此刻,阿爾維斯正在經歷一個新的第一次,感覺很奇怪卻很有趣。

他第一次感覺心裏有一個連蹦帶跳的歡呼著的小人兒。這是絲毫不符合他的莊重形象的。這個小人無視了他應有的舉止,他必須得拼命努力才能不做出和那小人一樣的搞笑動作。每當他耳邊聽到路希安那上挑的砂糖奶昔的聲線,他心裏的小人兒都高舉雙手大喊“噢耶”。

作者有話要說: 明明什麽傷天害理的東西都沒寫,為什麽會被he/xie……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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