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我失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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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陳一沒怎麽思考,他著急去找冷夏,而且也不想在這個奇怪老太太的身上花費太多的時間。
老太太也沒有繼續理會他,陳一徑直從老太太身邊走過,走出了一段距離之後,陳一腦子裏突然回憶起來這老太太是誰。
記得自己剛蘇醒的時候,也就是遺忘十年記憶開始的時候,他就遇到過這個老太太。這是秦老太。但是自己還是住在這別墅裏,這老太太也是主動找上門來,並且拿著一個女孩的照片,說這是她的孫女,讓陳一去給她找,並且,還給了陳一三萬塊錢。
這個照片上的女孩,就是秦玉榮,當時陳一還專門拿著這個照片去找唐尋核實情況,而唐尋卻說,這個小女孩已經死了十年了。那秦老太太也已經瘋了十年。十年之中,秦老太一直都在找自己的孫女。逢人便說,孫女走散了,走散了三天了,但也許她自己並不知道,她嘴裏說三天,其實就是十年。而且也不是小女孩走丟了,而是死了。
秦玉榮怎麽死的的,唐尋並沒有跟陳一說太多。而這老太太,為什麽會找到自己門上來,甚至說,都過去這麽長時間了,竟然在別墅的門口又一次碰上了這個秦老太,陳一很是費解。難道說,自己和這個秦玉榮的死,也有一些瓜葛嗎?
當陳一在想回去找那個老太太的時候,秦老太已經不見了,別墅門口空空如也。當他再次擡起頭,恍惚看到,書房的燈亮著,但夜色朦朧,空氣中帶著氤氳,眼前就好像浮了一層霧氣一樣,迷迷糊糊的,看的不是很清楚,他揉了揉眼睛,轉眼的功夫,書房的燈光滅了,別墅恢覆了死一般的寂靜。
陳一走出了別墅區,到了冷夏說的那個咖啡廳的門口。
一輛埃爾法商務車停在門口,陳一走近的時候車門打開。冷夏從車上下來。
冷夏穿著一身很清純的衣服,好像是高中校服,黑色百褶裙,白色T恤衫,腳上踩著一雙白色的板鞋。背著一只小書包,一眼看上去,真的好像是高中女同學。
但是仔細看的話,就能看出,這套衣服別有洞天,每一個細節都非常講究,一針一線都帶著一種奢華的味道。原來這套衣服是今年愛馬仕的新款,那雙鞋子,是庫奇的小蜜蜂,就連她那只並不起眼的小書包,也是來來自於cl的夏季款。
不用看她手腕上的那只價值二十多萬的卡地亞藍氣球,就光是這身普普通通的“學生裝”,價格就在八九萬左右。
其實,帶一塊二十多萬的手表,穿一身小十萬的衣服,這對於普通人來說,簡直就是需要擡頭仰望的富貴人了,但是人外有人,在這貧富差距極大的社會裏,有不少真正的富豪,手腕上的一塊表,就價值二三百萬,隨隨便便脖子上帶一塊天珠,也能夠達到好幾百萬,光身上的一兩件配飾,就夠普通人一輩子你拼搏的了,也許也絕大部分的人,一輩子都拼不到這麽多錢。
那些大富豪,才是真的揮金如土,去一趟夜店,買酒就能奔著幾十萬去消費,隨隨便便見個陌生的姑娘,就能出手幾萬去買個包,買個口紅。但是,這個社會上也有一部分人,每天風吹日曬的在工地上打工,頂著烈日,吃著風沙,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累的要命,一身的臭汗,就為了一個月那幾千塊錢的工錢,就為了能夠養家糊口。
社會就是這樣,命運就是這樣,人生下來,本就已經沒有什麽公平可言了。
有時候陳一在想,也許活著,真的就是遭罪來的,大多數的窮人,都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絕大部分人,還都是在為生活奔波,為了房子,為了車子,而且娶妻生子,為了孩子的教育,為了一切心中所謂的美好追求,追求的過程中是極為痛苦的,而真有一天,完成了這個追求,所得到的那種成就感,又是極為短暫的,因為你馬上就要面臨新的問題,去想要更高的追求,然後繼續去掙紮,繼續去拼搏。
有的人說,這樣的拼搏才叫做的人生。就是人們不斷膨脹的欲、望,才能夠推動這個社會的發展,但是欲望這個東西,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推進社會的進步,同時,也能夠助長社會上的一些陰暗的東西滋生。
陳一,多想做一個無欲無求的人,但是命運讓他站在了現在這個位置,站在這裏,他就必須要繼續往前,就好像有一條繩子,在不斷的拉著他向前,前方是什麽,目標有多遠,他自己都不知道,也許只有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才能停下腳休息。
其實不僅僅是陳一,所有人都是這樣,不走到生命的盡頭,你永遠都要在這個社會裏掙紮著,你也永遠不知道心中的那個不斷膨脹的目標還有多遠。只知道,自己要這樣,掙紮下去,拼搏下去,用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來安慰自己,要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在中國這個社會上,好像所謂的人生價值,就是他媽的要不斷的賺錢。有錢你就有價值,沒錢你就是個臭傻逼。
冷夏看著陳一看著自己有點楞神,知道陳一的腦子一定又在開始胡思亂想。和陳一在一起這麽多年了,她比任何人都了解陳一,陳一的腦子,永遠跟普通人是不一樣的,他對這個社會,有一種莫大的失望,對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一套觀點,他需要的是一種正義感,需要的是一種公平,但是,哪有那麽多的正義和公平。你活著,不就是要跟著世界妥協嗎?任何人,改變不了社會的步伐,改變不了發展的軌跡。
“走吧,進去聊吧。”冷夏打了招呼。
陳一看咖啡廳門口也有露天的桌椅,現在外面氣溫正好,就指了指怕露天的座位,說道:“在這坐吧,比屋子裏敞亮多了。”
冷夏沒有反對,回過頭,跟阿爾法司機揮了揮手,司機開車離開了。
陳一和冷夏,倆人坐在咖啡廳外面的露天餐桌前,服務員拿來菜單。
冷夏說自己減肥,點了個西藍花的蔬菜沙拉,陳一要了一份七分熟的西冷牛排,又破天荒的點了一瓶五百多塊錢的法國西梅莊園的幹紅。
“怎麽突然從韓國回來了。”陳一問到。
“回來辦點手續,畢竟是個跨國公司,有些手續要從國內辦理,前期肯定會兩邊跑。”
“那挺累的。”
“活著哪有不累的。”冷夏搖搖頭。
這個咖啡廳人不多,上菜的速度很快,服務員馬上端上來了他們點的實物。大份的牛排擺在陳一面前,陳一竟然毫無食欲,用叉子叉在土豆塊上,另一只手拿起餐刀,在土豆塊上開始切,一刀一刀的切,切成大塊,又把大塊切成小塊,然後把小塊切成碎末,切成碎末之後,還在繼續切,好像非常無聊的樣子。
冷夏為了打破現在的這種尷尬的局面,主動端起酒杯,跟陳一說道:“來,喝一杯。”
“給你點的,我不想喝。”
“酒要一起喝才有味道。”
“那日子呢?”
“什麽意思?”冷夏問到。
“過日子就像是喝酒一樣。酒一起喝,才有味道,一個人喝,那就喝悶酒。過日子,來人一起過,才叫日子,才叫生活,一個人過的話,那就無滋無味。”陳一說到。
“我知道,你對我去韓國有意見。”
“沒有,你事業的發展,我不會幹涉。就像你也從來不會幹涉我一樣。咱們倆的這種狀態,也維持了很長時間了。之前甚至一度都要離婚了,現在能夠維持著一個和諧的婚姻狀態,實屬不易了。”陳一有點自嘲的說到。
冷夏沒有說話,自己喝了一口紅酒,有點幹澀,味道還不錯,五百塊錢的紅酒,對於冷夏這種經常出席重要場合的人來說,這已經算是低端酒了,不過,一口氣喝下去,酒香也許不同,但是那種苦澀,到胃裏翻滾的感覺,酒精上頭的感覺,其實是完全一樣的。
喝完一杯,旁邊的男服務生過來,又給她倒了一些。冷夏跟服務生說道:“你不用在這服務了,我們自己來就行。”服務生點了點頭,走了。
服務生走了之後,冷夏拿起杯子,又喝了一口。喝完之後,自己倒了大半杯。端起來就一飲而盡。亮著三杯下肚之後,冷夏臉色微紅,看著陳一,眼睛裏閃爍著光芒,長發垂下來,冷夏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頭發,一瞬間,似乎波動起了陳一記憶的按鈕,他突然覺得這一幕,似曾相識。
腦海中,出現了冷夏,記憶中的冷夏,也是穿著這樣青春的衣服,記憶中冷夏的面龐,比現在還要清純,記憶中的冷夏,也是端著高腳杯,喝下去一滿杯紅酒之後,臉色微紅,眼裏有光。那光芒照射著陳一。
這時候,記憶的場景似乎又出現了別人,別人端著酒杯去敬酒,冷夏有點喝不下去了,但是還是強顏歡笑,擺手說著自己不能喝了。但是敬酒的人不依不饒,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那副財大氣粗暴發戶的樣子,讓人看著就惡心。腆著個大肚子,端著個紅酒杯,把杯子裏的酒喝光了,然後拿著空酒杯對這冷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冷夏的身體,似乎在強行逼著冷夏要喝下去。
冷夏是在危難,皺著眉頭,一咬牙,端起酒杯就要往嘴裏灌。
而這時候,一只手攔住了她,陳一在記憶的畫面中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攔住了冷夏,那好像他們第一次皮膚之間的接觸。
他看到自己,把從冷夏手裏奪過酒杯,將杯子裏的酒水一飲而盡。
突然,記憶好像被燒著了,記憶的畫卷被燒成了灰燼,然後一股風,把這些吹散了。
陳一從記憶中回過神來,冷夏看著他,冷夏眼中的光芒,依然存在著。
“陳一,細算一下,咱們在一起,九個年頭了。結婚也有八年了。”冷夏說到。
“應該是吧。”
“在你還是個實習警察的時候,我就跟了你。當時,我是當紅的暢銷書作家,很多人覺得你配不上我,很多人也不明白我為什麽放著那麽多富二代公子哥的追求不要,而是選擇了你。”
“為什麽?”陳一問到。
“就因為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幫我擋了一杯酒。”
“擋酒不是很正常嘛。”
“那杯酒不一樣,他那杯就水裏下了藥。我如果喝下去,當場就會暈倒,他就會以送我回家為理由,把我帶走,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下了藥?”
“對,當時你為了我喝了這杯酒,喝完之後,你就暈倒了,我送你去了醫院,你睡了一宿,我陪了你一宿,等你醒來,你看著我,說你知道那杯酒裏被下藥了,不想看著我被那幫混蛋玩弄,因為在你心裏,我是最完美的女人。”
“我說的真是肉麻、”
“你說完之後,我忍不住就哭了。我覺得,沒有人能在向你一樣,對我是那麽真心實意的了。其他的那些追求者,都是有自己的目的,而是你對我,是沒有任何私心的。”
“那時候的我也是很天真吧。”陳一笑著說到。
“你都忘了嗎?為什麽我覺得你完全不在乎咱們的以前?”冷夏有點生氣。
“不是我不在乎,是我完全不記得了。我說的不記得,是真的不記得了。”
陳一說完這話,看著冷夏的眼睛,冷夏的眼睛裏,增添了一絲疑惑和難以置信。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我不知道你是裝不知道還是真不知道。我失憶了。”陳一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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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也沒有繼續理會他,陳一徑直從老太太身邊走過,走出了一段距離之後,陳一腦子裏突然回憶起來這老太太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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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照片上的女孩,就是秦玉榮,當時陳一還專門拿著這個照片去找唐尋核實情況,而唐尋卻說,這個小女孩已經死了十年了。那秦老太太也已經瘋了十年。十年之中,秦老太一直都在找自己的孫女。逢人便說,孫女走散了,走散了三天了,但也許她自己並不知道,她嘴裏說三天,其實就是十年。而且也不是小女孩走丟了,而是死了。
秦玉榮怎麽死的的,唐尋並沒有跟陳一說太多。而這老太太,為什麽會找到自己門上來,甚至說,都過去這麽長時間了,竟然在別墅的門口又一次碰上了這個秦老太,陳一很是費解。難道說,自己和這個秦玉榮的死,也有一些瓜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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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走出了別墅區,到了冷夏說的那個咖啡廳的門口。
一輛埃爾法商務車停在門口,陳一走近的時候車門打開。冷夏從車上下來。
冷夏穿著一身很清純的衣服,好像是高中校服,黑色百褶裙,白色T恤衫,腳上踩著一雙白色的板鞋。背著一只小書包,一眼看上去,真的好像是高中女同學。
但是仔細看的話,就能看出,這套衣服別有洞天,每一個細節都非常講究,一針一線都帶著一種奢華的味道。原來這套衣服是今年愛馬仕的新款,那雙鞋子,是庫奇的小蜜蜂,就連她那只並不起眼的小書包,也是來來自於cl的夏季款。
不用看她手腕上的那只價值二十多萬的卡地亞藍氣球,就光是這身普普通通的“學生裝”,價格就在八九萬左右。
其實,帶一塊二十多萬的手表,穿一身小十萬的衣服,這對於普通人來說,簡直就是需要擡頭仰望的富貴人了,但是人外有人,在這貧富差距極大的社會裏,有不少真正的富豪,手腕上的一塊表,就價值二三百萬,隨隨便便脖子上帶一塊天珠,也能夠達到好幾百萬,光身上的一兩件配飾,就夠普通人一輩子你拼搏的了,也許也絕大部分的人,一輩子都拼不到這麽多錢。
那些大富豪,才是真的揮金如土,去一趟夜店,買酒就能奔著幾十萬去消費,隨隨便便見個陌生的姑娘,就能出手幾萬去買個包,買個口紅。但是,這個社會上也有一部分人,每天風吹日曬的在工地上打工,頂著烈日,吃著風沙,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累的要命,一身的臭汗,就為了一個月那幾千塊錢的工錢,就為了能夠養家糊口。
社會就是這樣,命運就是這樣,人生下來,本就已經沒有什麽公平可言了。
有時候陳一在想,也許活著,真的就是遭罪來的,大多數的窮人,都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絕大部分人,還都是在為生活奔波,為了房子,為了車子,而且娶妻生子,為了孩子的教育,為了一切心中所謂的美好追求,追求的過程中是極為痛苦的,而真有一天,完成了這個追求,所得到的那種成就感,又是極為短暫的,因為你馬上就要面臨新的問題,去想要更高的追求,然後繼續去掙紮,繼續去拼搏。
有的人說,這樣的拼搏才叫做的人生。就是人們不斷膨脹的欲、望,才能夠推動這個社會的發展,但是欲望這個東西,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推進社會的進步,同時,也能夠助長社會上的一些陰暗的東西滋生。
陳一,多想做一個無欲無求的人,但是命運讓他站在了現在這個位置,站在這裏,他就必須要繼續往前,就好像有一條繩子,在不斷的拉著他向前,前方是什麽,目標有多遠,他自己都不知道,也許只有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才能停下腳休息。
其實不僅僅是陳一,所有人都是這樣,不走到生命的盡頭,你永遠都要在這個社會裏掙紮著,你也永遠不知道心中的那個不斷膨脹的目標還有多遠。只知道,自己要這樣,掙紮下去,拼搏下去,用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來安慰自己,要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在中國這個社會上,好像所謂的人生價值,就是他媽的要不斷的賺錢。有錢你就有價值,沒錢你就是個臭傻逼。
冷夏看著陳一看著自己有點楞神,知道陳一的腦子一定又在開始胡思亂想。和陳一在一起這麽多年了,她比任何人都了解陳一,陳一的腦子,永遠跟普通人是不一樣的,他對這個社會,有一種莫大的失望,對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一套觀點,他需要的是一種正義感,需要的是一種公平,但是,哪有那麽多的正義和公平。你活著,不就是要跟著世界妥協嗎?任何人,改變不了社會的步伐,改變不了發展的軌跡。
“走吧,進去聊吧。”冷夏打了招呼。
陳一看咖啡廳門口也有露天的桌椅,現在外面氣溫正好,就指了指怕露天的座位,說道:“在這坐吧,比屋子裏敞亮多了。”
冷夏沒有反對,回過頭,跟阿爾法司機揮了揮手,司機開車離開了。
陳一和冷夏,倆人坐在咖啡廳外面的露天餐桌前,服務員拿來菜單。
冷夏說自己減肥,點了個西藍花的蔬菜沙拉,陳一要了一份七分熟的西冷牛排,又破天荒的點了一瓶五百多塊錢的法國西梅莊園的幹紅。
“怎麽突然從韓國回來了。”陳一問到。
“回來辦點手續,畢竟是個跨國公司,有些手續要從國內辦理,前期肯定會兩邊跑。”
“那挺累的。”
“活著哪有不累的。”冷夏搖搖頭。
這個咖啡廳人不多,上菜的速度很快,服務員馬上端上來了他們點的實物。大份的牛排擺在陳一面前,陳一竟然毫無食欲,用叉子叉在土豆塊上,另一只手拿起餐刀,在土豆塊上開始切,一刀一刀的切,切成大塊,又把大塊切成小塊,然後把小塊切成碎末,切成碎末之後,還在繼續切,好像非常無聊的樣子。
冷夏為了打破現在的這種尷尬的局面,主動端起酒杯,跟陳一說道:“來,喝一杯。”
“給你點的,我不想喝。”
“酒要一起喝才有味道。”
“那日子呢?”
“什麽意思?”冷夏問到。
“過日子就像是喝酒一樣。酒一起喝,才有味道,一個人喝,那就喝悶酒。過日子,來人一起過,才叫日子,才叫生活,一個人過的話,那就無滋無味。”陳一說到。
“我知道,你對我去韓國有意見。”
“沒有,你事業的發展,我不會幹涉。就像你也從來不會幹涉我一樣。咱們倆的這種狀態,也維持了很長時間了。之前甚至一度都要離婚了,現在能夠維持著一個和諧的婚姻狀態,實屬不易了。”陳一有點自嘲的說到。
冷夏沒有說話,自己喝了一口紅酒,有點幹澀,味道還不錯,五百塊錢的紅酒,對於冷夏這種經常出席重要場合的人來說,這已經算是低端酒了,不過,一口氣喝下去,酒香也許不同,但是那種苦澀,到胃裏翻滾的感覺,酒精上頭的感覺,其實是完全一樣的。
喝完一杯,旁邊的男服務生過來,又給她倒了一些。冷夏跟服務生說道:“你不用在這服務了,我們自己來就行。”服務生點了點頭,走了。
服務生走了之後,冷夏拿起杯子,又喝了一口。喝完之後,自己倒了大半杯。端起來就一飲而盡。亮著三杯下肚之後,冷夏臉色微紅,看著陳一,眼睛裏閃爍著光芒,長發垂下來,冷夏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頭發,一瞬間,似乎波動起了陳一記憶的按鈕,他突然覺得這一幕,似曾相識。
腦海中,出現了冷夏,記憶中的冷夏,也是穿著這樣青春的衣服,記憶中冷夏的面龐,比現在還要清純,記憶中的冷夏,也是端著高腳杯,喝下去一滿杯紅酒之後,臉色微紅,眼裏有光。那光芒照射著陳一。
這時候,記憶的場景似乎又出現了別人,別人端著酒杯去敬酒,冷夏有點喝不下去了,但是還是強顏歡笑,擺手說著自己不能喝了。但是敬酒的人不依不饒,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那副財大氣粗暴發戶的樣子,讓人看著就惡心。腆著個大肚子,端著個紅酒杯,把杯子裏的酒喝光了,然後拿著空酒杯對這冷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冷夏的身體,似乎在強行逼著冷夏要喝下去。
冷夏是在危難,皺著眉頭,一咬牙,端起酒杯就要往嘴裏灌。
而這時候,一只手攔住了她,陳一在記憶的畫面中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攔住了冷夏,那好像他們第一次皮膚之間的接觸。
他看到自己,把從冷夏手裏奪過酒杯,將杯子裏的酒水一飲而盡。
突然,記憶好像被燒著了,記憶的畫卷被燒成了灰燼,然後一股風,把這些吹散了。
陳一從記憶中回過神來,冷夏看著他,冷夏眼中的光芒,依然存在著。
“陳一,細算一下,咱們在一起,九個年頭了。結婚也有八年了。”冷夏說到。
“應該是吧。”
“在你還是個實習警察的時候,我就跟了你。當時,我是當紅的暢銷書作家,很多人覺得你配不上我,很多人也不明白我為什麽放著那麽多富二代公子哥的追求不要,而是選擇了你。”
“為什麽?”陳一問到。
“就因為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幫我擋了一杯酒。”
“擋酒不是很正常嘛。”
“那杯酒不一樣,他那杯就水裏下了藥。我如果喝下去,當場就會暈倒,他就會以送我回家為理由,把我帶走,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下了藥?”
“對,當時你為了我喝了這杯酒,喝完之後,你就暈倒了,我送你去了醫院,你睡了一宿,我陪了你一宿,等你醒來,你看著我,說你知道那杯酒裏被下藥了,不想看著我被那幫混蛋玩弄,因為在你心裏,我是最完美的女人。”
“我說的真是肉麻、”
“你說完之後,我忍不住就哭了。我覺得,沒有人能在向你一樣,對我是那麽真心實意的了。其他的那些追求者,都是有自己的目的,而是你對我,是沒有任何私心的。”
“那時候的我也是很天真吧。”陳一笑著說到。
“你都忘了嗎?為什麽我覺得你完全不在乎咱們的以前?”冷夏有點生氣。
“不是我不在乎,是我完全不記得了。我說的不記得,是真的不記得了。”
陳一說完這話,看著冷夏的眼睛,冷夏的眼睛裏,增添了一絲疑惑和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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