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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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她的疑惑不像作假,沈雁歸反而笑了:“不然呢?你想跟著我們去哪?”
“當然是調查啊!”林默默一拍桌子,引得老板娘向這邊看了一眼。
“那能白讓人劫嗎?傳出去你雁哥的名聲往哪放?你校霸的寶座坐不牢啊!”
“校霸?”沈雁歸覺得今天真是刷新自己認知的一天:“我今天剛上課第一天,高一新生,我是哪門子校霸?”
“重點不是這個。”林默默一擺手。
“雁哥,嫂子,”林默默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望過去,馬成即刻改口:“債主,債主說的有道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孫子,他什麽幹不出來啊。萬一債主一人的時候,出點意外,那咋整啊。”
沈雁歸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
林默默咬著蛋筒往前湊了湊,“那個‘他’是誰啊?”
馬成嘿嘿笑了,“雁哥的事,我們哪敢說。您還是問雁哥吧。”
沈雁歸拎起書包,“我送你回家。”
林默默不太樂意:“幕後黑手還沒找到呢。”
“你當是這是懸疑片啊,還幕後黑手。”
林默默跟著沈雁歸回學校旁,拿了自行車。
看見自行車,她糾結了。
這他媽是古董吧。哪個高中生會騎二八大杠?
即使是沈雁歸這種長相身材,看不見臉的時候也特別像個老父親。
沈雁歸回頭:“還是說,你打算走回去?”
林默默上去,感受了一下那個咯死人的後座,嘴巴悄悄扁了扁,伸手摟住沈雁歸的腰。
沈雁歸僵硬了。
他不耐煩道:“你拽著我衣服就行了。”
明知他看不見,林默默還是搖搖頭:“那是不可能的。我坐自行車從來不拽人家衣服,太不安全。”
“你經常坐別人的自行車?”沈雁歸聲音明顯冷了幾度。
“我爸,我堂哥,我姥爺,還行吧,不是很多。”林默默開始瞎編。
“哦,你家人還挺多。”聲音恢覆正常了。
“也不是很多,主要是因為我人見人愛,親戚都喜歡我。”
“坐穩了。”
林默默第一次坐自行車,有點害怕,車子動了以後,她整個人都貼在沈雁歸背後。
後背傳來暖暖的感覺。沈雁歸僵硬的肌肉慢慢放松下來。
他平時最討厭別人碰他,這次,竟然覺得感覺還不錯。有種暖暖的感覺,就像冬天的時候,喝下一碗小米粥,從胃裏暖到心裏。
林默默一路指揮。兩人在一座別墅房前停下。
沈雁歸臉色晦暗不明:“這是你家?”
林默默還沒忘記自己是個草莓味冰激淩都吃不起的灰姑娘,神色黯然道:“這是我媽媽工作的地方。”
“哦?”
“我媽媽是這家裏的保姆,我就是保姆的女兒。多虧老爺心腸好,我才能夠上學讀書。”說的她自己都要信了,林默默擡起大眼睛,小心翼翼的問道:“你不會嫌棄我吧?”
沈雁歸沈默了下,說:“不會”
“那就好,”林默默吐出一口氣。
原來這麽在乎自己的看法嗎?沈雁歸反省自己這一天是不是對女孩太壞了。
林默默接著說:“看來我還是有資格做你爸爸。”
我可去你的吧。
沈雁歸走時猶如一陣風,一個眼神都沒給林默默留下。
林默默進了門。
她在客廳、廚房走了一圈。
都說孩子要是在眼前,就是長了一米八,父母也看不出不對。在他們眼裏,孩子就是一下子就從一米六長成一米八的。
林默默看這座房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柳如花一點點將房子改成她想要的樣子,好像細水長流。林默默雖然意識到家裏經常裝修,卻沒想到幾年後,這座房子一點母親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現在柳如花住進來不過一個星期左右,房子還保持著母親生前的樣子。而林默默看著這一切,竟然覺得有點陌生。
她長了十五年的屋子,她看著陌生。
真他媽諷刺。
“默默回來啦。”
柳如花穿了一身淡綠色旗袍,頭發做過,耳朵上,脖子上,手上都是翠玉裝飾。她當然沒有這些東西。衣裳首飾都是林默默母親的。
柳如花人長得幹瘦,細胳膊細腿,偏偏小肚子凸出來,加上有點駝背,整個人實在是說不上有什麽美感。
衣裳也不合身,旗袍垂下來落在地上,她卻好像不知道一樣。
林默默想,委屈這身衣裳了。
“誒呀!默默!你別怪阿姨,阿姨就是太喜歡這身衣裳,這才試了試。阿姨馬上就去脫了。”
嘴上這麽說,柳如花腳長在地板上,動也沒動,一副受了無限委屈的樣子。好像偷衣服穿偷首飾戴是有人逼她的。
惡人先告狀,這是慣用手段了。
其實想想,這人的手段也不過就那麽幾種,只不過對林默默這種有教養的小女孩特別好用罷了。
換一個見過人間險惡的人來,分分鐘能把她臉皮懟到地底下去。
對她,林默默連個笑臉都不想裝了。
她說:“我媽媽的東西都是登記在冊的。這房子別人也進不來,要是少了什麽東西,我就報警。”她頓了頓,接著說:“這身旗袍買的時候兩萬多,還有戒指耳環項鏈手鐲,加起來五十萬是有的。你小心點,磕壞了,我會找律師找你索賠。”
她話剛說完,柳如花那張期期艾艾的臉上神色就變了。那是一種林默默只在電視上見過的兇狠神情,以前鬧饑荒的時候,兩個乞丐搶一個饅頭時才會有的表情。
柳如花囁嚅的說了句什麽,林默默沒聽清。
母親剛過世的時候,林默默想把母親的東西都收起來裝好,算是對死者的尊重。林正國說,他要看著母親生前的東西追憶往昔。所以母親屋子裏的東西都沒怎麽動過。
按照以後發生的事情來看,當時林正國就已經打算好把母親的遺物交給那個女人了。說是交給,也不太合適。畢竟後來變賣母親首飾的錢,他們是一起分的。
林默默的外公發跡早。她母親俞苗又是外公的獨生女,可以算是千嬌百寵長大的。她的那些衣裳首飾,好多都是外公給置辦的,價值不菲。俞苗活著的時候,林正國不能染指,等俞苗死了,他就把目光盯在這些東西上了。
這幾年林默默外公俞行道活著的時候,林正國不敢動這些東西,因為俞行道說這些都是俞苗留給林默默的。一旦俞行道去世,這些東西都會被折價變賣,換成滿足林正國享樂的工具。
林默默按照登記冊,一個一個的將東西檢查過後,裝在箱子裏。這本登記冊是外公監督寫好的,應該不會有錯。
對於林正國這個人。林默默感受頗多。
在她小的時候,林正國是一個很合格的父親,愛護妻子,疼愛女兒。
連俞行道都常誇他細心能幹,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然也不會將唯一的女兒嫁給他。
隨著俞行道的權利慢慢交到他手上,林正國才變了。變得常常夜不歸宿。以前連大聲和俞苗說話都不會的他,學會了甩臉子,一連幾天和俞苗冷戰。林默默見過好幾次,俞苗受冷落後,偷偷躲起來哭。
即使這樣,俞苗還是常常告訴林默默,爸爸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了,才會脾氣這麽壞,讓她不要怪爸爸。
是以林默默對林正國印象一直不錯。在她眼裏,林正國是一個可以依靠的父親。
林曉曉有一句話沒說錯,林正國一直都很喜歡這個從小到大都給他長臉的女兒。
但是這種孺慕之情早在林默默知道真相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什麽壓力太大!
林默默看明白了,林正國就是個徹頭徹尾的人渣。想到自己身體裏流著他的血,她就忍不住起一身雞皮疙瘩。
年輕的時候,林正國嫌棄農村生活不好,就拋棄妻子,進城打工。
打工不能飛黃騰達,他就追求工廠主的女兒,覬覦對方的家產。
權利還在岳父手裏的時候,他就做小伏低,裝成慈父良婿。
等岳父退了,他拿了大權,就對他上位的墊腳石——他的結發妻子冷臉相對。
至於他後來為什麽還和柳如花攪在一起,林默默多少也能猜到。
柳如花和俞苗不同,她信奉丈夫是天。於正國就算打她罵她,只要他說兩句好話,柳如花就會繼續任勞任怨的伺候他。而且會比保姆伺候的都好,畢竟柳如花和林曉曉的全部指望只有林正國。他就是兩人的神。
至於林曉曉和沈聰聯手害死林默默的事情,林正國是不是知情,林默默已經不在意了。
整個一場悲劇的源頭,都在這個人渣身上。
林默默拿著登記冊一一比對,發現正好少了一套祖母綠首飾和那件淡綠旗袍,另外就是外婆留給母親的翠綠鐲子不見了。
首飾和旗袍在柳如花身上。那個翠綠鐲子肯定在林曉曉手上。
她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對這個鐲子可以說是十分喜歡了,上輩子害死林默默時,就已經迫不及待的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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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疑惑不像作假,沈雁歸反而笑了:“不然呢?你想跟著我們去哪?”
“當然是調查啊!”林默默一拍桌子,引得老板娘向這邊看了一眼。
“那能白讓人劫嗎?傳出去你雁哥的名聲往哪放?你校霸的寶座坐不牢啊!”
“校霸?”沈雁歸覺得今天真是刷新自己認知的一天:“我今天剛上課第一天,高一新生,我是哪門子校霸?”
“重點不是這個。”林默默一擺手。
“雁哥,嫂子,”林默默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望過去,馬成即刻改口:“債主,債主說的有道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孫子,他什麽幹不出來啊。萬一債主一人的時候,出點意外,那咋整啊。”
沈雁歸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
林默默咬著蛋筒往前湊了湊,“那個‘他’是誰啊?”
馬成嘿嘿笑了,“雁哥的事,我們哪敢說。您還是問雁哥吧。”
沈雁歸拎起書包,“我送你回家。”
林默默不太樂意:“幕後黑手還沒找到呢。”
“你當是這是懸疑片啊,還幕後黑手。”
林默默跟著沈雁歸回學校旁,拿了自行車。
看見自行車,她糾結了。
這他媽是古董吧。哪個高中生會騎二八大杠?
即使是沈雁歸這種長相身材,看不見臉的時候也特別像個老父親。
沈雁歸回頭:“還是說,你打算走回去?”
林默默上去,感受了一下那個咯死人的後座,嘴巴悄悄扁了扁,伸手摟住沈雁歸的腰。
沈雁歸僵硬了。
他不耐煩道:“你拽著我衣服就行了。”
明知他看不見,林默默還是搖搖頭:“那是不可能的。我坐自行車從來不拽人家衣服,太不安全。”
“你經常坐別人的自行車?”沈雁歸聲音明顯冷了幾度。
“我爸,我堂哥,我姥爺,還行吧,不是很多。”林默默開始瞎編。
“哦,你家人還挺多。”聲音恢覆正常了。
“也不是很多,主要是因為我人見人愛,親戚都喜歡我。”
“坐穩了。”
林默默第一次坐自行車,有點害怕,車子動了以後,她整個人都貼在沈雁歸背後。
後背傳來暖暖的感覺。沈雁歸僵硬的肌肉慢慢放松下來。
他平時最討厭別人碰他,這次,竟然覺得感覺還不錯。有種暖暖的感覺,就像冬天的時候,喝下一碗小米粥,從胃裏暖到心裏。
林默默一路指揮。兩人在一座別墅房前停下。
沈雁歸臉色晦暗不明:“這是你家?”
林默默還沒忘記自己是個草莓味冰激淩都吃不起的灰姑娘,神色黯然道:“這是我媽媽工作的地方。”
“哦?”
“我媽媽是這家裏的保姆,我就是保姆的女兒。多虧老爺心腸好,我才能夠上學讀書。”說的她自己都要信了,林默默擡起大眼睛,小心翼翼的問道:“你不會嫌棄我吧?”
沈雁歸沈默了下,說:“不會”
“那就好,”林默默吐出一口氣。
原來這麽在乎自己的看法嗎?沈雁歸反省自己這一天是不是對女孩太壞了。
林默默接著說:“看來我還是有資格做你爸爸。”
我可去你的吧。
沈雁歸走時猶如一陣風,一個眼神都沒給林默默留下。
林默默進了門。
她在客廳、廚房走了一圈。
都說孩子要是在眼前,就是長了一米八,父母也看不出不對。在他們眼裏,孩子就是一下子就從一米六長成一米八的。
林默默看這座房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柳如花一點點將房子改成她想要的樣子,好像細水長流。林默默雖然意識到家裏經常裝修,卻沒想到幾年後,這座房子一點母親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現在柳如花住進來不過一個星期左右,房子還保持著母親生前的樣子。而林默默看著這一切,竟然覺得有點陌生。
她長了十五年的屋子,她看著陌生。
真他媽諷刺。
“默默回來啦。”
柳如花穿了一身淡綠色旗袍,頭發做過,耳朵上,脖子上,手上都是翠玉裝飾。她當然沒有這些東西。衣裳首飾都是林默默母親的。
柳如花人長得幹瘦,細胳膊細腿,偏偏小肚子凸出來,加上有點駝背,整個人實在是說不上有什麽美感。
衣裳也不合身,旗袍垂下來落在地上,她卻好像不知道一樣。
林默默想,委屈這身衣裳了。
“誒呀!默默!你別怪阿姨,阿姨就是太喜歡這身衣裳,這才試了試。阿姨馬上就去脫了。”
嘴上這麽說,柳如花腳長在地板上,動也沒動,一副受了無限委屈的樣子。好像偷衣服穿偷首飾戴是有人逼她的。
惡人先告狀,這是慣用手段了。
其實想想,這人的手段也不過就那麽幾種,只不過對林默默這種有教養的小女孩特別好用罷了。
換一個見過人間險惡的人來,分分鐘能把她臉皮懟到地底下去。
對她,林默默連個笑臉都不想裝了。
她說:“我媽媽的東西都是登記在冊的。這房子別人也進不來,要是少了什麽東西,我就報警。”她頓了頓,接著說:“這身旗袍買的時候兩萬多,還有戒指耳環項鏈手鐲,加起來五十萬是有的。你小心點,磕壞了,我會找律師找你索賠。”
她話剛說完,柳如花那張期期艾艾的臉上神色就變了。那是一種林默默只在電視上見過的兇狠神情,以前鬧饑荒的時候,兩個乞丐搶一個饅頭時才會有的表情。
柳如花囁嚅的說了句什麽,林默默沒聽清。
母親剛過世的時候,林默默想把母親的東西都收起來裝好,算是對死者的尊重。林正國說,他要看著母親生前的東西追憶往昔。所以母親屋子裏的東西都沒怎麽動過。
按照以後發生的事情來看,當時林正國就已經打算好把母親的遺物交給那個女人了。說是交給,也不太合適。畢竟後來變賣母親首飾的錢,他們是一起分的。
林默默的外公發跡早。她母親俞苗又是外公的獨生女,可以算是千嬌百寵長大的。她的那些衣裳首飾,好多都是外公給置辦的,價值不菲。俞苗活著的時候,林正國不能染指,等俞苗死了,他就把目光盯在這些東西上了。
這幾年林默默外公俞行道活著的時候,林正國不敢動這些東西,因為俞行道說這些都是俞苗留給林默默的。一旦俞行道去世,這些東西都會被折價變賣,換成滿足林正國享樂的工具。
林默默按照登記冊,一個一個的將東西檢查過後,裝在箱子裏。這本登記冊是外公監督寫好的,應該不會有錯。
對於林正國這個人。林默默感受頗多。
在她小的時候,林正國是一個很合格的父親,愛護妻子,疼愛女兒。
連俞行道都常誇他細心能幹,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然也不會將唯一的女兒嫁給他。
隨著俞行道的權利慢慢交到他手上,林正國才變了。變得常常夜不歸宿。以前連大聲和俞苗說話都不會的他,學會了甩臉子,一連幾天和俞苗冷戰。林默默見過好幾次,俞苗受冷落後,偷偷躲起來哭。
即使這樣,俞苗還是常常告訴林默默,爸爸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了,才會脾氣這麽壞,讓她不要怪爸爸。
是以林默默對林正國印象一直不錯。在她眼裏,林正國是一個可以依靠的父親。
林曉曉有一句話沒說錯,林正國一直都很喜歡這個從小到大都給他長臉的女兒。
但是這種孺慕之情早在林默默知道真相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什麽壓力太大!
林默默看明白了,林正國就是個徹頭徹尾的人渣。想到自己身體裏流著他的血,她就忍不住起一身雞皮疙瘩。
年輕的時候,林正國嫌棄農村生活不好,就拋棄妻子,進城打工。
打工不能飛黃騰達,他就追求工廠主的女兒,覬覦對方的家產。
權利還在岳父手裏的時候,他就做小伏低,裝成慈父良婿。
等岳父退了,他拿了大權,就對他上位的墊腳石——他的結發妻子冷臉相對。
至於他後來為什麽還和柳如花攪在一起,林默默多少也能猜到。
柳如花和俞苗不同,她信奉丈夫是天。於正國就算打她罵她,只要他說兩句好話,柳如花就會繼續任勞任怨的伺候他。而且會比保姆伺候的都好,畢竟柳如花和林曉曉的全部指望只有林正國。他就是兩人的神。
至於林曉曉和沈聰聯手害死林默默的事情,林正國是不是知情,林默默已經不在意了。
整個一場悲劇的源頭,都在這個人渣身上。
林默默拿著登記冊一一比對,發現正好少了一套祖母綠首飾和那件淡綠旗袍,另外就是外婆留給母親的翠綠鐲子不見了。
首飾和旗袍在柳如花身上。那個翠綠鐲子肯定在林曉曉手上。
她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對這個鐲子可以說是十分喜歡了,上輩子害死林默默時,就已經迫不及待的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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