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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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鈴……”
從睡夢中醒來時,窗外雨已停歇,許久未見的太陽竟在這個午後露了臉。她竟然靠著日記本睡著了,還好沒有流口水。收起它來,劃開手機鎖屏,是孫來義發來的信息:
“難得周末放晴了,約起?”
成歡看著灑在地板上的陽光,就像鋪了一層金輝,毫不猶豫地回道:“好。”
那邊像是等著她回覆一般,沒過幾秒便發了來:“十分鐘後到。”
孫來義和她小學同窗六年,大概也能稱的上青梅竹馬吧。不過一個從小到大都是成績優良的“別人家孩子”,一個就是上了個普通大專學校。在她還在大學認真聽課時,孫來義早就在父親的資助下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創業奮鬥了。現在經營這一家規模不小的公司,也算小有成就。不同的道路,曾讓他們漸行漸遠。也是機緣巧合,再見面都已長大成人。雖不再是當年的小孩子,但好歹同學一場,熟悉起來也是容易的。
還在糾結著穿什麽衣服的時候,孫來義已經出現在她家門口。劍眉薄唇,棱角分明。他今天特地挑了一件白襯衫配了深灰休閑西裝,一條黑褲,簡單卻又不失風度。
其實今天是他生日,本想逢著周末,也能好好暢快一番。他知道成歡本就不愛出門,碰上這陰雨連綿的天,豈不是雪上加霜。真是攪得他什麽心情也無。不料下午卻是天公作美,於是趕緊約成歡出來,今年的生日實在是不想一個人孤單過。
整了整衣領,他輕輕按下門鈴。
只聽得熟悉的聲音從裏面傳來:“孫來義?門沒鎖,你直接進來吧,拖鞋給你放門口啦!”
“阿歡?”推門而入,換上那雙基本上是他專屬的老式棉拖,輕車熟路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我馬上就好,你等一會啊。”
他環顧四周,溫馨依舊。這套房還是他幫她看的,小區環境優雅,治安嚴謹,況且租金適中,最重要的是很方便她上下班。他自己住的和園離這裏不過三分鐘車程,離得近些,互相也有個照應。
玄關上的鞋架裏還擺著另外兩雙棉拖,和他腳上的以及成歡穿的都是她奶奶戴著老花鏡一針一線做出來的,都是同一款式,花樣也都是些龍鳳花卉之類。老人家年近八十,還納鞋底做棉鞋,每一雙鞋都帶著江南人獨特的韻味。他和成歡都是土生土長的Z市孩子,九十年代出生的他們,都對老一代的手工制品特別有感情。
成歡家裏來客少,除她父母不定期來看看之外,剩下的大概也只有他了。所以他腳上這雙飛龍在天花樣的棉拖,倒也像是成了他的專屬。
他給自己倒了杯水,隨手翻起了茶幾上的那本《孤雁》。不過只是略看標題而已,文學這東西,對他而言倒不如看股票來的有意思。
成歡從臥室出來,今天她也是一件休閑襯衫配著高腰牛仔裙,外搭鵝黃小衫,黑發高高挽起,露出修長脖頸。面上略施粉黛,整個人看起來陽光清爽。
“去哪兒啊?”她笑問,露出右頰小酒窩。
“先走了再說。”合上雜志起身,單手插著口袋,瀟灑的很。
下樓,上車。成歡按了播放按鈕,正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熟悉的語調緩緩流出,她跟著小聲哼了幾下,卻發現旁邊人也不發車,直勾勾的看著自己。不禁摸了摸臉:“我臉上有東西?”可是明明光滑的很啊。
孫來義見她傻傻呆呆的樣子,搖了搖頭笑道:“沒有沒有。”
“那你幹嘛……”話剛說一半,孫來義探過身來湊近她,伸手拉過她右肩上方的保險帶:“真不知道你要我幫你系多少次……”聲音慵懶而有點無奈。
他這個動作,讓兩個人靠的很近,成歡聽著他清淺呼吸,平和而溫熱,吐了吐舌頭嘿嘿一笑:“下次絕對記住!”
“我發現你眼珠挺黑的。”她的眼睛的確很漂亮,大而明亮,炯炯有神。
“你今天才發現是不是太晚了。”成歡輕輕推他,“快開車啦。”
對面的人紋絲不動,喉頭滾動,不鹹不淡一句:“今天我生日。”
她瞪大了眼睛怔了怔,不知道該回答什麽好,瞬間腦中一團亂麻。她沒想到今天是他生日。張口卻是:“啊,我不知道……沒準備禮物怎麽辦?”
一句“不知道”讓孫來義心裏有些氣憤有些酸,但總歸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著近在眼前的粉唇微張,他幾乎不假思索脫口而出:“你可以考慮給我親一口。”說的是一本正經。
成歡像看瘋子一樣看著他:“你思春了?!”
“嘁……我是有多缺女人才親你。”他直起身來,手握著方向盤,手心竟有些出汗。
成歡被他氣得朝他胳膊掐了一把:“誰這麽不長眼能看上你……”
孫來義自然不和她計較,發車而去。
一路無話,成歡很久硬是憋出一句:“生日快樂。”
“不覺得很沒有誠意麽?”孫來義瞥了她一眼,嘴上這麽說,心裏卻高興得很。
“要不我做頓飯給你吃吧,就當給你祝壽了。”
他輕哼一聲:“吃了以後明年今天會不會變成我的忌日?”
成歡氣鼓鼓道:“不吃拉倒,過了這村,可沒這店了。”
車子隨即變道,往沃爾瑪開去。
和園是Z市數一數二的高檔小區,小橋流水式的花園,球場咖啡廳健身房,應有盡有。孫來義不喜歡住空蕩蕩的大房子,所以只買了和園裏的小高層公寓,一個人住相當夠了。
傍晚時分,他悠閑坐在自家沙發上,電視裏正播著連續劇,卻無心去看,只是盯著廚房裏圍著圍裙忙忙碌碌的小女人。
很有家的味道。
突然生了想去抱一抱她的念頭。
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裏,他為了工作創業,為了應酬談生意,對外人永遠帶著一張虛假的面具。如今在他身邊轉著的人,哪一個不是滿嘴奉承說著違心之話,哪一個不是帶著一張人模人樣的面具卻藏著一顆陽奉陰違的心。他曾經也滿嘴奉承過,掙紮過,反省過,可最終還是敗給了現實和人心。生意場上,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表面說是朋友,談的卻是利益,真心的能有幾個。
只有對著她的時候,他才能感覺到一絲溫暖。她不會跟他談什麽生意和金錢,她的眼裏只有生活,好好的、幸福的生活,還有她喜歡的那些文學,那些書。成歡對他而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他這麽想,也這麽做了。
成歡拿著鍋蓋剛把魚悶上,突然被身後人一把抱住。
她靠在他溫熱的胸膛裏,剛要掙紮,卻聽到身後人低沈的聲音:
“阿歡,讓我抱一下。我好累。”
成歡了解。生意場上打拼的人,有哪個不累呢?
溫香軟玉在懷,這一刻真的很希望時間能夠靜止。但孫來義明白適時放手。
“菜好了?我幫你端出去吧。”
晚飯四菜一湯,麻婆豆腐、清蒸茄子、醋溜鯉魚、醬汁雞翅,外加西紅柿蛋花湯。家常菜色,卻也足以。
飯前成歡先拿出冰箱裏的巧克力蛋糕,插上一數字為“27”的蠟燭,點火關燈。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祝孫來義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27歲生日快樂!”
燭光映著她燦爛的臉,孫來義覺得這簡直是他這麽多年來過的最心安快樂的一次生日。
“阿歡,謝謝。”
謝謝你給我的溫暖。
到晚上竟然又下起雨來,雨勢不小,竟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
成歡是執意要回去的,孫來義要開車送她,又被她拒絕了。不過步行十分鐘,況且她在D大什麽風雨沒見過,Z市的和那比起來簡直小巫見大巫。但孫來義就算不開車,也還是堅持要送她,最後兩人協商送到小區門口為止。
別了孫來義,她一個人打著傘走在馬路邊。風雨吹得人冷,她也加快了腳步。她看著地面疾走,免得踩到水坑。
對面也有一人撐著黑傘,在這風雨裏和她一樣匆匆行來。他們都是同樣的姿勢,微縮著肩膀,雨傘遮了大半的臉。成歡看見了那人的腳步,向左靠了靠免得相撞,可路過時還是猛地撞到了來人的右肩,兩人皆一踉蹌,手中的雨傘雙雙飛落地。
傾盆大雨,狂風呼嘯。兩把黑傘被風吹倒在雨裏,無人拾起。
因為吹落的那一刻,他們都隔著雨柱看清了彼此的臉。
倒映在成歡如墨瞳孔裏的那個人,模糊卻又清晰,熟悉而又陌生。那一瞬間,她的腦海裏是空白的。而她的心裏是一種無法形容的難以置信,是一種難以言說的覆雜心緒。
她只知道自己和他都站在這冰冷的雨裏,面無表情,明明是一米不到的距離,卻如同隔了萬水千山。
而他,亦是如此。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純粹是現在~下一章開始講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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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周末放晴了,約起?”
成歡看著灑在地板上的陽光,就像鋪了一層金輝,毫不猶豫地回道:“好。”
那邊像是等著她回覆一般,沒過幾秒便發了來:“十分鐘後到。”
孫來義和她小學同窗六年,大概也能稱的上青梅竹馬吧。不過一個從小到大都是成績優良的“別人家孩子”,一個就是上了個普通大專學校。在她還在大學認真聽課時,孫來義早就在父親的資助下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創業奮鬥了。現在經營這一家規模不小的公司,也算小有成就。不同的道路,曾讓他們漸行漸遠。也是機緣巧合,再見面都已長大成人。雖不再是當年的小孩子,但好歹同學一場,熟悉起來也是容易的。
還在糾結著穿什麽衣服的時候,孫來義已經出現在她家門口。劍眉薄唇,棱角分明。他今天特地挑了一件白襯衫配了深灰休閑西裝,一條黑褲,簡單卻又不失風度。
其實今天是他生日,本想逢著周末,也能好好暢快一番。他知道成歡本就不愛出門,碰上這陰雨連綿的天,豈不是雪上加霜。真是攪得他什麽心情也無。不料下午卻是天公作美,於是趕緊約成歡出來,今年的生日實在是不想一個人孤單過。
整了整衣領,他輕輕按下門鈴。
只聽得熟悉的聲音從裏面傳來:“孫來義?門沒鎖,你直接進來吧,拖鞋給你放門口啦!”
“阿歡?”推門而入,換上那雙基本上是他專屬的老式棉拖,輕車熟路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我馬上就好,你等一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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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關上的鞋架裏還擺著另外兩雙棉拖,和他腳上的以及成歡穿的都是她奶奶戴著老花鏡一針一線做出來的,都是同一款式,花樣也都是些龍鳳花卉之類。老人家年近八十,還納鞋底做棉鞋,每一雙鞋都帶著江南人獨特的韻味。他和成歡都是土生土長的Z市孩子,九十年代出生的他們,都對老一代的手工制品特別有感情。
成歡家裏來客少,除她父母不定期來看看之外,剩下的大概也只有他了。所以他腳上這雙飛龍在天花樣的棉拖,倒也像是成了他的專屬。
他給自己倒了杯水,隨手翻起了茶幾上的那本《孤雁》。不過只是略看標題而已,文學這東西,對他而言倒不如看股票來的有意思。
成歡從臥室出來,今天她也是一件休閑襯衫配著高腰牛仔裙,外搭鵝黃小衫,黑發高高挽起,露出修長脖頸。面上略施粉黛,整個人看起來陽光清爽。
“去哪兒啊?”她笑問,露出右頰小酒窩。
“先走了再說。”合上雜志起身,單手插著口袋,瀟灑的很。
下樓,上車。成歡按了播放按鈕,正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熟悉的語調緩緩流出,她跟著小聲哼了幾下,卻發現旁邊人也不發車,直勾勾的看著自己。不禁摸了摸臉:“我臉上有東西?”可是明明光滑的很啊。
孫來義見她傻傻呆呆的樣子,搖了搖頭笑道:“沒有沒有。”
“那你幹嘛……”話剛說一半,孫來義探過身來湊近她,伸手拉過她右肩上方的保險帶:“真不知道你要我幫你系多少次……”聲音慵懶而有點無奈。
他這個動作,讓兩個人靠的很近,成歡聽著他清淺呼吸,平和而溫熱,吐了吐舌頭嘿嘿一笑:“下次絕對記住!”
“我發現你眼珠挺黑的。”她的眼睛的確很漂亮,大而明亮,炯炯有神。
“你今天才發現是不是太晚了。”成歡輕輕推他,“快開車啦。”
對面的人紋絲不動,喉頭滾動,不鹹不淡一句:“今天我生日。”
她瞪大了眼睛怔了怔,不知道該回答什麽好,瞬間腦中一團亂麻。她沒想到今天是他生日。張口卻是:“啊,我不知道……沒準備禮物怎麽辦?”
一句“不知道”讓孫來義心裏有些氣憤有些酸,但總歸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著近在眼前的粉唇微張,他幾乎不假思索脫口而出:“你可以考慮給我親一口。”說的是一本正經。
成歡像看瘋子一樣看著他:“你思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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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歡被他氣得朝他胳膊掐了一把:“誰這麽不長眼能看上你……”
孫來義自然不和她計較,發車而去。
一路無話,成歡很久硬是憋出一句:“生日快樂。”
“不覺得很沒有誠意麽?”孫來義瞥了她一眼,嘴上這麽說,心裏卻高興得很。
“要不我做頓飯給你吃吧,就當給你祝壽了。”
他輕哼一聲:“吃了以後明年今天會不會變成我的忌日?”
成歡氣鼓鼓道:“不吃拉倒,過了這村,可沒這店了。”
車子隨即變道,往沃爾瑪開去。
和園是Z市數一數二的高檔小區,小橋流水式的花園,球場咖啡廳健身房,應有盡有。孫來義不喜歡住空蕩蕩的大房子,所以只買了和園裏的小高層公寓,一個人住相當夠了。
傍晚時分,他悠閑坐在自家沙發上,電視裏正播著連續劇,卻無心去看,只是盯著廚房裏圍著圍裙忙忙碌碌的小女人。
很有家的味道。
突然生了想去抱一抱她的念頭。
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裏,他為了工作創業,為了應酬談生意,對外人永遠帶著一張虛假的面具。如今在他身邊轉著的人,哪一個不是滿嘴奉承說著違心之話,哪一個不是帶著一張人模人樣的面具卻藏著一顆陽奉陰違的心。他曾經也滿嘴奉承過,掙紮過,反省過,可最終還是敗給了現實和人心。生意場上,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表面說是朋友,談的卻是利益,真心的能有幾個。
只有對著她的時候,他才能感覺到一絲溫暖。她不會跟他談什麽生意和金錢,她的眼裏只有生活,好好的、幸福的生活,還有她喜歡的那些文學,那些書。成歡對他而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他這麽想,也這麽做了。
成歡拿著鍋蓋剛把魚悶上,突然被身後人一把抱住。
她靠在他溫熱的胸膛裏,剛要掙紮,卻聽到身後人低沈的聲音:
“阿歡,讓我抱一下。我好累。”
成歡了解。生意場上打拼的人,有哪個不累呢?
溫香軟玉在懷,這一刻真的很希望時間能夠靜止。但孫來義明白適時放手。
“菜好了?我幫你端出去吧。”
晚飯四菜一湯,麻婆豆腐、清蒸茄子、醋溜鯉魚、醬汁雞翅,外加西紅柿蛋花湯。家常菜色,卻也足以。
飯前成歡先拿出冰箱裏的巧克力蛋糕,插上一數字為“27”的蠟燭,點火關燈。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祝孫來義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27歲生日快樂!”
燭光映著她燦爛的臉,孫來義覺得這簡直是他這麽多年來過的最心安快樂的一次生日。
“阿歡,謝謝。”
謝謝你給我的溫暖。
到晚上竟然又下起雨來,雨勢不小,竟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
成歡是執意要回去的,孫來義要開車送她,又被她拒絕了。不過步行十分鐘,況且她在D大什麽風雨沒見過,Z市的和那比起來簡直小巫見大巫。但孫來義就算不開車,也還是堅持要送她,最後兩人協商送到小區門口為止。
別了孫來義,她一個人打著傘走在馬路邊。風雨吹得人冷,她也加快了腳步。她看著地面疾走,免得踩到水坑。
對面也有一人撐著黑傘,在這風雨裏和她一樣匆匆行來。他們都是同樣的姿勢,微縮著肩膀,雨傘遮了大半的臉。成歡看見了那人的腳步,向左靠了靠免得相撞,可路過時還是猛地撞到了來人的右肩,兩人皆一踉蹌,手中的雨傘雙雙飛落地。
傾盆大雨,狂風呼嘯。兩把黑傘被風吹倒在雨裏,無人拾起。
因為吹落的那一刻,他們都隔著雨柱看清了彼此的臉。
倒映在成歡如墨瞳孔裏的那個人,模糊卻又清晰,熟悉而又陌生。那一瞬間,她的腦海裏是空白的。而她的心裏是一種無法形容的難以置信,是一種難以言說的覆雜心緒。
她只知道自己和他都站在這冰冷的雨裏,面無表情,明明是一米不到的距離,卻如同隔了萬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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