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游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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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白小姐要見你。”

工作室裏,他正埋頭作圖,聽到有人叫他,微微擡頭,才發現白芷已經走了進來,身後還跟著她的經紀人。

眼神示意助手下去,他放下筆,沖白芷禮貌性的點點頭。

“沒打擾你吧?”嘴上這麽問著,白芷已自覺的拉開他對面的椅子,側身坐下。

他很不喜歡工作被人打擾,尤其是在畫設計稿時,只要稍微被外界影響,他就會跑了靈感。

此刻,他的表情,是不容忽視的嚴肅。

她一向會察言觀色,尤其會看人臉色做事,他一定是生氣了,才會是這樣的表情。

一板一眼,毫無感情在裏面。

朝旁邊的經紀人使個眼色,她笑盈盈開口:“這個是慶功宴的邀請函,我特意來給你送的。”

經紀人適時掏出一張紅色卡片,放在他的工作臺上,剛剛好,擋住了他正在畫的設計圖。

秦峯抿嘴,伸出手,拿起桌上的邀請函,打量一番,才勉強擠出一個笑容:“有勞白小姐親自來送。”

她毫不掩飾的笑了起來,就知道,他昨晚在短信裏說的,都不是真的。

他不可能會拒絕她,任何時候。

“但......”他又一次開口,不同的,是比剛才多了一絲覆雜的情緒:“我記得,我已經和你打過招呼,說我不會去的。”

聞言,她瞬間變了臉。

為什麽?

明明之前說過會考慮,而他所謂的考慮,不就是會去嗎?

她笑了笑,語氣盡量平穩:“就去玩玩吧,又不會耽誤太多時間,你下了班也沒有什麽大事,就當去散散心,放松一下,有什麽不好嗎?”

他將手中的邀請函放在桌上,推到她面前:“抱歉,我下班,還得回去餵太太。”

只要他晚回去一會,難保黎之喬不會偷偷把湯倒掉,所以平常,他都是趕在阿姨下班後的半小時內到家,就是為了防止她有時間可以處理那些東西。

白芷自覺是碰了一鼻子灰,尤其是在經紀人面前,她更不允許自己是被拒絕的那個。

將邀請函再次退回去,她開口:“小秦,大家好歹也算是相識一場,更別說最後差點都成了男女朋友,你別這剛一結婚,就連前女友的約都不願赴了。”

經紀人適時搭腔:“是啊秦總,你看我們大老遠跑來也不容易,白姐她也算是個有頭有臉的明星,都跑到你公司來送邀請函了,你要再不去,外面媒體會怎麽傳?肯定會大大的做文章的。”

這時候,就能充分的體現出一個經紀人,對自家藝人是有多麽的忠心了。為了藝人,他甚至可以連面子都丟掉。

秦峯望著兩人,微微蹙起眉頭。

怎麽說,他也算是在商場摸爬滾打久了,自然是懂得如何待人。

即使是不喜歡的事,若到必要時,也是不得不答應的。

最終,他選擇掏出手機,和黎之喬發一通短信,簡單,明了。

秦峯:有事,晚點回去,你乖乖的把湯喝了,等我回來。

剩下的,他只有回去再做解釋。

*****

秦峯回來時,她已經睡了一覺,迷糊中聽到有人在洗澡,她緩緩睜開眼,想著是坐起來問他關於短信的事,還是繼續裝睡。

不過他的洗澡速度,不容她有多想的時間,才翻個身,他已經出現在臥室。

黎之喬一人睡覺時,喜歡留一盞臺燈,她討厭黑暗的感覺,更討厭什麽都看不到,只靠猜來判斷眼前的事物。

秦峯腰間只圍一個浴巾,頭發在浴室處理過,已經幹的差不多,看到床上的人還醒著,他放慢動作,坐到床邊,伸手摸著她的臉頰:“吵醒你了?”

她不語,眼睛一瞬不瞬的眨著,只靜靜看著眼前的男人,似是在等待著他對於晚歸這件事的解釋。

意料中的,他沒有多說什麽,關掉臺燈,解開浴巾,人躺進被窩裏,有些疲憊的嗓音在她耳邊吐字:“有事明天再說,你現在需要休息。”

到底是誰需要休息?

下意識拉住他的胳膊,又靠近一些,她睡眠很輕,稍微一個小動靜,就會被吵醒,但那已是在她結婚之前。

自從每晚拉著他的胳膊睡覺之後,她的睡眠質量明顯提高了很多,比如有時候不小心把秦峯踹下床,她都會毫不知情,轉個身,繼續熟睡。

有好幾次,秦峯都是黑著臉坐在床邊等她起床,強迫她回想著前一天自己所種下的孽,然後再真誠的和他道過謙,他才會滿意的下樓做早飯。

其實,若按十次來計算,她大概有九次半的記憶都是空白的,只是為了自己能好過一些,才假裝記起來,然後敷衍過去,可見她睡覺時,是有多需要秦峯這個暖床人。

*****

“昨天......”

餐桌上,黎之喬一言不發的吃著秦峯蒸的雞蛋羹,金黃金黃的,樣子別提多誘人,她很想表示出味道也不錯的模樣,前提是他若不做成甜的話。

聽聞昨天兩字,她咬住勺子,略顯無辜的看著他:“我又把你踹下床了?”

秦峯黑了臉:“你語文老師沒教過你,什麽叫做抓重點嗎?”

虧他還在想著要怎麽解釋白芷的事,她倒好,睡一覺起來什麽都忘了。

黎之喬趁機把雞蛋羹推到一邊,認真和他談起來:“我是理科生。”

關於抓重點什麽的,她向來不在行。

覺得沒必要和她再談下去,他喝下最後一口牛奶,起身:“給你十分鐘,我在樓下等你。”

他的話實在難以令人讀懂,黎之喬放空了兩秒鐘,又聽見他說:“不是想去游樂園嗎?”

好吧,他又一次成功的攻陷了黎之喬。

為了可以很好的玩,她特意穿了簡單的運動裝,帆布鞋,再加一頂棒球帽。坐在車裏時,秦峯曾不止一次嫌棄的看著她,自己帶出來的,究竟是太太,還是侄女。

中途秦峯給助手打過電話,大概是在說他今天不去公司的事,黎之喬雖然想玩,可也算得上是個明事理,體貼丈夫的好妻子,在他剛掛斷電話時,她就乖乖的提出回去的想法。

秦峯一口回絕,說帶她出去玩,就肯定不會中途回去,再者,任哪個有點責任心的丈夫,在看到自家太太努力隱忍著,卻還是撅起小嘴的模樣後,都不會輕易撇下她,而選擇回去上班的。

因為不是周末,游樂園人並不算多,秦峯在門口買了票,一手拉著打扮的比小孩還小孩的黎之喬,一手將票交給檢票員。

看到檢票員一臉‘帶女兒出來玩,真是好爸爸’的表情看著他,他頓時有種想扭頭回去的沖動。

也許帶她出門玩,還不如帶她去公司來的輕松,最起碼公司員工都認識黎之喬,是他秦峯的太太,而不是現在這樣,自行在腦海中勾勒奇怪的畫面。

秦峯平日打扮的就很成熟,總穿著一身正式的西裝,繃著一張臉,給人以一種生人勿近的氣勢。

再加上他快要一米九的個子,就襯托著158的黎之喬更顯得小了,理所當然的,大家都會以為這兩人是父女,至少單從背影來看,就是爸爸牽著閨女,逛游樂園......

“叔叔,我們玩海盜船好不好?”才一進門,黎之喬便開始了碎碎念模式,每個刺激的,她都想來一遍,先從什麽開始好呢?

秦峯看著那來回晃蕩的船,頓時一陣暈眩,拉著她的手用了用力:“不可以。”

黎之喬不放棄,又指著碰碰車:“那碰碰車總可以了吧。”

“不可以。”

“大擺錘?”

“不可以。”

“旋轉木馬?”

“不......”他及時剎住閘,改口:“可以。”

可以,還是不可以?

曾幾何時,黎之喬還是個小女孩之時,她也曾經迷過韓劇的橋段,尤其是《天國的階梯》,裏面那段韓靜書坐在旋轉木馬上,被她偶吧追著喊:“韓靜書,你喜不喜歡我?”

然,換到現實世界是這樣的。

秦峯親自安排她坐在公主車裏,連馬都不可以碰,還專門安排了個工作人員和她一起坐在車裏,防止她自己亂跑。

說到這,他秦峯究竟是有多大的面子,可以使得動工作人員來陪她這個路人甲乙丙。

安排完畢,秦峯獨自退下,坐在一旁的休息區,拿著進來時買的速溶咖啡,優雅的拉開拉環,抿上兩口,然後就低頭耍手機了。

對於這種絲毫沒有浪漫的概念,又喜歡安排人事情的男人,她可以說已經受夠了嗎?

他不坐,倒也有好處,只要公主車一離開他的視線,她就立刻下車,跑到旁邊的那匹白馬身上去。

開玩笑,她寧願當騎白馬的唐僧,也不要當坐公主車的灰姑娘。

緩緩轉動半圈,直到她看不到秦峯,知道機會來了,她起身,腳才跨出去半步,胳膊就被人一把拽住,力氣不大不小,卻也剛好能困住她。

是那個工作人員!

她企圖掙紮幾下,無果,只好坐回原位。

靠,秦峯到底是怎麽收買了人家,可以讓她做到這麽盡職盡業的。

“小妹妹,那個男人是你什麽人啊?”好不容易穩住黎之喬的工作人員,友善的喚了她小妹妹,又很自然的打聽了她和秦峯的關系。

黎之喬只顧著沖秦峯發去鄙視的眼神,敷衍了她一句:“仇人。”

工作人員是個妹子,看著不過才二十三四歲,看黎之喬顯然一副鬧小脾氣模樣,本著自己常年哄小朋友的經驗,對她耐心勸導:“大人嘛,難免會拉不下臉做這些,像你這種被爸爸帶來的都算稀罕的,我平日啊,見的最多的,就是媽媽啊,姑姑之類的帶孩子來。”

爸爸?

黎之喬瞬間收回鄙視的眼神,哭笑不得的看著旁邊那位妹子:“他不是我爸爸。”

妹子繼續驚嘆:“哦,那叔叔就更難得了。”

呃......叔叔的話,也沒錯啦,她是這麽把他叫到大的,小時候是她家鄰居,她總喜歡黏在他屁股後頭,家裏大人教她要叫他叔叔,她就那麽叫了。

直到後來他搬走,她再次找到他,依舊叫著他叔叔,就連結婚後,她都沒有改掉過這個習慣。

幾圈下來,她早已忘記了剛才鄙視秦峯的事,和妹子道謝後,她屁顛屁顛的跑到秦峯面前,人還沒走到地方,就看見秦峯不太高興的表情。

屁顛的跳,瞬間改成老實的走,一步一腳印,走的要多踏實,有多踏實,絕不摻水。

“叔叔,我們去坐摩天輪好不好。”老實走到他面前,她已想好了下一站,既然不能玩刺激的,浪漫的總歸是可以的吧。

雖然現在還是大白天,沒有多少氣氛,可按照她對他的了解,要讓他在這待到晚上,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秦峯面前,什麽浪漫,什麽氣氛,全抵不過他這個大忙人的一早上空閑時間,為了抓住這個機會,她可是舍棄了很多原則的。

這邊秦峯剛喝完咖啡,把罐子順手仍在垃圾筐裏,擡頭......不用擡頭也可以和她平視,直接開口:“你為什麽總叫我叔叔?”

不過只差十歲左右,有必要分個那麽大的輩分嗎?

黎之喬回答的理所當然:“我媽說,這叫禮貌。”

是真的,她老媽教的,隔壁那個姓秦的男生,比她大很多,所以見了面,要禮貌叫人家叔叔。

恰巧秦峯的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一個外公,所以關於上輩的輩分,她就不用管那麽多,只管對秦峯禮貌就行。

“但我們現在,已經結婚了。”秦峯認真和她分析著關系,按照兩人床頭抽屜裏躺著的那個紅本本上寫的,他現在,是她丈夫。

黎之喬眸子轉動一下,繼而回答:“所以呢?”

“所以,你得改一下稱呼。”比如,叫他老公,或親愛的,不過他本人倒更傾向於前者。

“可我已經習慣了。”黎之喬顯得很為難,讓她突然改稱呼什麽的,實在是有點別扭。

他擡手,勾勾指頭,示意她過去。

黎之喬對他的這個手勢很受用,如果不是她在生氣或者鬧別扭,一般她都會乖乖的過去,這次也不例外,她走向他,等待他的發話。

他輕輕拉過她,放在自己面前,腿之間留下點位置,讓她站進來。

這就是個子矮的好處,她站著,他坐著,兩人正好可以面對面。

他微微擡起她的帽檐,待看清楚她的眼睛時,他輕輕撥動她的劉海,順勢滑到她的鼻梁,最後,到她的下巴。

單手擡起她的臉頰,他貼上去,鼻尖只微微刮蹭,嘴唇,卻遲遲未更近一步。

“乖,叫聲老公聽聽。”

作者有話要說: 嗯,白芷這個名字其實很大眾,我把它用給女二,不高,不低,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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