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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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冉眼睜睜地看著小喬手中的剪刀揚起又落下,落在孫振的肩上,很艱難但又仿佛很容易地捅入,就像一個在上手工課的孩童,懵懂無知地拿著小剪子一下一下地戳進橡皮泥裏。
刀刀入肉,也沒有什麽聲響。
要說大動靜,可能是孫振突然從喉嚨裏發出的嘶吼。
林冉也想叫喊,也想阻止,但卻發不出任何聲音,做不了任何動作。
小喬丟棄在地上的剪刀沾滿血跡,她站在辦公室中央,看向林冉,如同一個無辜但卻犯了錯的小孩,天真的大眼睛裏充滿了惶恐不安。
之後的事,發生得太快。
秘書聞聲跑進辦公室,叫救護車,報警,擔架擡過來,孫振血流不止,警車鳴笛,警察們沖進來,小喬束手就擒,逮捕。林冉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一切的發生。
所有事就像幻燈片一樣,畫面一幅一幅地轉換,轉眼所有人都不在身旁。有人認出明星,喊道:“這不是那個林、林冉嗎?”
“我的天,是大明星啊!”
林冉麻木地擡起腳,跟著問詢的警察一起坐進了警車,車子駛向公安局。
錄口供時,警察讓林冉詳細描述當時的情況。林冉不知從何說起,只覺得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很希望有人來叫醒自己。但是,沒有。
警察問:“你知道陳喬的作案工具是從哪裏來的嗎?是事先攜帶的嗎?”
林冉身體一顫,木訥地點頭再搖頭。“……孫振桌上的。”
不再是“小喬”、“小喬”的叫喚。
第一次從別人口中聽到她的全名,是那麽熟悉,又那麽陌生。
小喬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一定期限內報檢察院批準逮捕。等待她的會是怎樣的懲罰?林冉無法想象。
林冉又隱隱覺得,小喬與受傷的孫振都將守口如瓶。一個不會把自己的□□事件牽扯進來,另一個更不可能洩露自己□□、敲詐勒索等惡行。
林冉在公安局聯系了經紀人,隨後公司律師奔赴而來。老郎一進門,先看到了林冉,沖到她面前,抓著她的胳膊狠命晃了好幾下,卻終究什麽話也沒說出口。
走出公安局後,迎向自己的是無數閃光燈和記者們不斷發出的噪聲,以及站在人群後方看起來憔悴極了的丁放。雖然林冉的臉在旁人看來更蒼白、更憔悴。
丁放急匆匆地開車趕來,沒有穿戴任何遮掩身份的服飾,就這樣坦蕩地露出面容,就這樣奮力撥開蜂擁的人群,就這樣牽過林冉的手。
林冉終於能在一個人的面前放聲大哭,無所顧忌。
之後,林冉單獨向老郎將事情全盤托出。
林冉腦海中殘存的一絲記憶,“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麽來著……”。
孫振把照片給了洪韋。
公司公關部連夜想對策,出新聞稿壓住案件,要把林冉與小喬、林冉與孫振的關聯度降到最低。公司要全力掩蓋照片事件,把事件引導為小喬與孫振的私人恩怨。
對於小喬,公司是要丟卒保車,還是本就無能為力?林冉已無法思考。
公關方式和此前澄清緋聞、封鎖同性戀傳聞一樣,手段也更加深入,公司老板甚至將私交甚好的媒體大佬請出來,萬般相勸,拼命協調。然而徒勞無用,散布出去的新聞稿一點水花也沒有,網絡上鋪天蓋地都是林冉涉案、原因不明。
迄今為止,林冉要面對演藝生活中最大的“危機公關”。距離公安局取證結束,檢察院批準逮捕命令下發,也就是七天左右,和洪韋給出的“爆料預告”時間剛好契合。
七天,對於小喬,對於林冉,都是最後的期限。
洪韋之前的爆料好不容易掀起浪花,卻又被輕松“公關”,之後察覺出林冉用“小號”咒罵自己,那一瞬間,一直跟蹤林冉卻徒勞無果、付出成果被無情埋沒的心態,逐漸變質了,變成了一種即使不惜代價、窮追不舍也要拖人下水的扭曲執念。
當他一點一點調查到林冉過去工作過的星光話劇團,當他挖掘到與林冉有瓜葛的大老板孫振時,他喜出望外。
那段時間裏,孫振正因為林冉身陷同性戀泥潭而怒火中燒,曾經是自己玩的女人,難不成現在轉性了?洪韋的登門拜訪,是那麽恰巧。他借用記者的身份,獲取孫振所需要的競爭對手公司的內幕資料,從而輕松換得孫振手裏的那些照片。
洪韋在個人網站上發布消息,並一天天地掐算著倒計時。
“作為國內第一娛記的我,本周日將發布當紅巨星林某的一則重大新聞。敬請期待!”
“我想過了,我還真不是廢物。我加油了,本周日爆出大料!”
“終於等到你!此料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周日十點,不見不散。一起期待,萬眾狂歡!”
“我會記得打碼,免得說第一娛記傳播□□圖片。”
第六天,林冉在焦急等待小喬消息的同時,接到了老郎的遺憾通知。老郎與洪韋談判失敗,公司公關部與洪韋談判失敗。無論公司承諾砸多少錢,洪韋都堅持要發布照片,不給任何人妥協的機會。
林冉希望丁放不要看到那些照片。
林冉希望誰能去逆轉時間,令“明天”不再降臨。
最後,老郎說:“他不肯妥協。你做好心理準備。明天,暴風雨要來了。”
林冉心想,暴風雨要來了。船會沈。
十一點五十九分,今夜無星辰。
林冉在“明天”即將到來的這一刻,依然醒著,而丁放正睡在身邊。
她知道,丁放在同性戀新聞爆出後就很少看網上的八卦。但有些事無可回避。
她也知道,從公司接到消息,丁放就不顧任何人的阻攔,第一時間趕往公安局,焦急地、驚懼地、痛苦地等候在門外,在所有媒體面前與自己無所畏懼地牽手、擁抱、奔跑、逃離。
這六天以來,丁放始終陪伴在身邊,每一晚兩人都互相依偎。掌心傳來溫暖,從脈搏感受心跳,她在睡夢中都會握緊自己的手。
她沒有多問過一個字,只是默默地陪伴著。林冉忽然想到:她也許並非一無所知,她對自己無所不知。於是,林冉又鼓起了一點點面對現實的勇氣。
林冉在腦海中回顧自己的演藝生涯,之所以改口“生涯”,是因為或許從明天起,演藝生活就要畫上句點。張鋒、蘇蕾、蘇白、孫輝、丁濤、宋智、肖明、劉青、許丹等,甚至是孫振,這些名字像黑底白字的字幕一般,配合著如雷掌聲,從林冉眼前流淌而過。
畫面最終定格在小喬稚氣的臉上。她說,我要轉行當你的經紀人。
這願望恐怕不能實現了。無法償還。
負罪感是沈重的,會永恒地壓在心臟上。
林冉側躺著,在黑夜中凝視丁放安靜沈睡的臉龐。那麽年輕,又那麽漂亮。
如果她能睜開眼。那雙眼睛,那麽清澈,又那麽明亮。
林冉永遠也無法剖開自己的心,給丁放看哪怕一眼。就像那矢口否認的另一種喜歡。
你會紅過我,紅過曾經的我,紅過現在的我。獲得我再也得不到的掌聲。
林冉不知道明天將迎來怎樣的狂風暴雨,得以茍延殘喘,或是就此湮沒。
觀眾席聚為黑洞,鎂光燈凝成白光。
觀眾習慣用“她”來指代舞臺上的我。
她是主演,她是女主角。她曾是巨星。
一顆紅巨星漫長而註定的消亡,另一顆新星在升起並煥發希望。
就像這風雲疊起的影視界,星光下閃亮登場的你,隕落的她,和終將謝幕的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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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刀入肉,也沒有什麽聲響。
要說大動靜,可能是孫振突然從喉嚨裏發出的嘶吼。
林冉也想叫喊,也想阻止,但卻發不出任何聲音,做不了任何動作。
小喬丟棄在地上的剪刀沾滿血跡,她站在辦公室中央,看向林冉,如同一個無辜但卻犯了錯的小孩,天真的大眼睛裏充滿了惶恐不安。
之後的事,發生得太快。
秘書聞聲跑進辦公室,叫救護車,報警,擔架擡過來,孫振血流不止,警車鳴笛,警察們沖進來,小喬束手就擒,逮捕。林冉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一切的發生。
所有事就像幻燈片一樣,畫面一幅一幅地轉換,轉眼所有人都不在身旁。有人認出明星,喊道:“這不是那個林、林冉嗎?”
“我的天,是大明星啊!”
林冉麻木地擡起腳,跟著問詢的警察一起坐進了警車,車子駛向公安局。
錄口供時,警察讓林冉詳細描述當時的情況。林冉不知從何說起,只覺得這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很希望有人來叫醒自己。但是,沒有。
警察問:“你知道陳喬的作案工具是從哪裏來的嗎?是事先攜帶的嗎?”
林冉身體一顫,木訥地點頭再搖頭。“……孫振桌上的。”
不再是“小喬”、“小喬”的叫喚。
第一次從別人口中聽到她的全名,是那麽熟悉,又那麽陌生。
小喬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一定期限內報檢察院批準逮捕。等待她的會是怎樣的懲罰?林冉無法想象。
林冉又隱隱覺得,小喬與受傷的孫振都將守口如瓶。一個不會把自己的□□事件牽扯進來,另一個更不可能洩露自己□□、敲詐勒索等惡行。
林冉在公安局聯系了經紀人,隨後公司律師奔赴而來。老郎一進門,先看到了林冉,沖到她面前,抓著她的胳膊狠命晃了好幾下,卻終究什麽話也沒說出口。
走出公安局後,迎向自己的是無數閃光燈和記者們不斷發出的噪聲,以及站在人群後方看起來憔悴極了的丁放。雖然林冉的臉在旁人看來更蒼白、更憔悴。
丁放急匆匆地開車趕來,沒有穿戴任何遮掩身份的服飾,就這樣坦蕩地露出面容,就這樣奮力撥開蜂擁的人群,就這樣牽過林冉的手。
林冉終於能在一個人的面前放聲大哭,無所顧忌。
之後,林冉單獨向老郎將事情全盤托出。
林冉腦海中殘存的一絲記憶,“誰能拍到大明星的裸體,是狗仔還是第一娛記洪什麽來著……”。
孫振把照片給了洪韋。
公司公關部連夜想對策,出新聞稿壓住案件,要把林冉與小喬、林冉與孫振的關聯度降到最低。公司要全力掩蓋照片事件,把事件引導為小喬與孫振的私人恩怨。
對於小喬,公司是要丟卒保車,還是本就無能為力?林冉已無法思考。
公關方式和此前澄清緋聞、封鎖同性戀傳聞一樣,手段也更加深入,公司老板甚至將私交甚好的媒體大佬請出來,萬般相勸,拼命協調。然而徒勞無用,散布出去的新聞稿一點水花也沒有,網絡上鋪天蓋地都是林冉涉案、原因不明。
迄今為止,林冉要面對演藝生活中最大的“危機公關”。距離公安局取證結束,檢察院批準逮捕命令下發,也就是七天左右,和洪韋給出的“爆料預告”時間剛好契合。
七天,對於小喬,對於林冉,都是最後的期限。
洪韋之前的爆料好不容易掀起浪花,卻又被輕松“公關”,之後察覺出林冉用“小號”咒罵自己,那一瞬間,一直跟蹤林冉卻徒勞無果、付出成果被無情埋沒的心態,逐漸變質了,變成了一種即使不惜代價、窮追不舍也要拖人下水的扭曲執念。
當他一點一點調查到林冉過去工作過的星光話劇團,當他挖掘到與林冉有瓜葛的大老板孫振時,他喜出望外。
那段時間裏,孫振正因為林冉身陷同性戀泥潭而怒火中燒,曾經是自己玩的女人,難不成現在轉性了?洪韋的登門拜訪,是那麽恰巧。他借用記者的身份,獲取孫振所需要的競爭對手公司的內幕資料,從而輕松換得孫振手裏的那些照片。
洪韋在個人網站上發布消息,並一天天地掐算著倒計時。
“作為國內第一娛記的我,本周日將發布當紅巨星林某的一則重大新聞。敬請期待!”
“我想過了,我還真不是廢物。我加油了,本周日爆出大料!”
“終於等到你!此料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周日十點,不見不散。一起期待,萬眾狂歡!”
“我會記得打碼,免得說第一娛記傳播□□圖片。”
第六天,林冉在焦急等待小喬消息的同時,接到了老郎的遺憾通知。老郎與洪韋談判失敗,公司公關部與洪韋談判失敗。無論公司承諾砸多少錢,洪韋都堅持要發布照片,不給任何人妥協的機會。
林冉希望丁放不要看到那些照片。
林冉希望誰能去逆轉時間,令“明天”不再降臨。
最後,老郎說:“他不肯妥協。你做好心理準備。明天,暴風雨要來了。”
林冉心想,暴風雨要來了。船會沈。
十一點五十九分,今夜無星辰。
林冉在“明天”即將到來的這一刻,依然醒著,而丁放正睡在身邊。
她知道,丁放在同性戀新聞爆出後就很少看網上的八卦。但有些事無可回避。
她也知道,從公司接到消息,丁放就不顧任何人的阻攔,第一時間趕往公安局,焦急地、驚懼地、痛苦地等候在門外,在所有媒體面前與自己無所畏懼地牽手、擁抱、奔跑、逃離。
這六天以來,丁放始終陪伴在身邊,每一晚兩人都互相依偎。掌心傳來溫暖,從脈搏感受心跳,她在睡夢中都會握緊自己的手。
她沒有多問過一個字,只是默默地陪伴著。林冉忽然想到:她也許並非一無所知,她對自己無所不知。於是,林冉又鼓起了一點點面對現實的勇氣。
林冉在腦海中回顧自己的演藝生涯,之所以改口“生涯”,是因為或許從明天起,演藝生活就要畫上句點。張鋒、蘇蕾、蘇白、孫輝、丁濤、宋智、肖明、劉青、許丹等,甚至是孫振,這些名字像黑底白字的字幕一般,配合著如雷掌聲,從林冉眼前流淌而過。
畫面最終定格在小喬稚氣的臉上。她說,我要轉行當你的經紀人。
這願望恐怕不能實現了。無法償還。
負罪感是沈重的,會永恒地壓在心臟上。
林冉側躺著,在黑夜中凝視丁放安靜沈睡的臉龐。那麽年輕,又那麽漂亮。
如果她能睜開眼。那雙眼睛,那麽清澈,又那麽明亮。
林冉永遠也無法剖開自己的心,給丁放看哪怕一眼。就像那矢口否認的另一種喜歡。
你會紅過我,紅過曾經的我,紅過現在的我。獲得我再也得不到的掌聲。
林冉不知道明天將迎來怎樣的狂風暴雨,得以茍延殘喘,或是就此湮沒。
觀眾席聚為黑洞,鎂光燈凝成白光。
觀眾習慣用“她”來指代舞臺上的我。
她是主演,她是女主角。她曾是巨星。
一顆紅巨星漫長而註定的消亡,另一顆新星在升起並煥發希望。
就像這風雲疊起的影視界,星光下閃亮登場的你,隕落的她,和終將謝幕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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