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章 0310: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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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百萬米高空握緊他的手的時候,我忽然希望飛機能在此時墜落。

父親發來微信,說南寧的木棉花開了。然後他給我發了一張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樹,照片裏,兩邊的車道都排起了長龍。我摁住語音,笑著問他:“去哪呢,那麽堵?”他很快也用語音回覆我:“前面沙江橋修路,後面追尾!”然後,又一條:“你和子鹿明天幾點的飛機呢?”我聽了兩遍,放下手機,不再答覆。

西安的花還沒開,樹葉也還沒綠,只有陽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開了吧,待到驚蟄過去,桂花也該開了。或許還有梔子。不過南城那裏我已經不住了,屋門前的樹長了新葉沒有,我又怎會知曉?父親詢問我的語氣沒有多大情緒,我倒覺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慣了的,回去也是一個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條路,想起的只是南寧的樣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慣,吃倒沒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饃,湯被辣椒攪得亮紅,吃著便流眼淚,嘴上說“好辣”,心裏卻是想家鄉菜想得要哭。找著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個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來。烤羊肉是好吃的,可總忍不住拿去和南寧夜晚街頭的烤生蠔比較。出門在外的旅人總以為哪樣都是不及家鄉好的,實際上只是如適應了母語一般,人們的胃適應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學的宿舍裏有一個北方人,吃了幾天飯堂便開始往西餐廳裏跑,兩眼發著青說:“中國那麽大,吃的東西那麽多,可是我第一次發現,竟然只有外國菜才能撫慰我這個游子。”一些人背地議論他的矯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說當地不好似的”,然而,不過是鄉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總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寧以後,也未曾覺得以前的家有怎麽好,回憶起來,只記得街頭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質不高的鄉下人。可當自己離開它幾千公裏遠之後,才記得起那座小鎮也不盡是這些人,才記得起曾經在公園裏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個。離遠了之後,就想起滿城的桂花,秋蟬於樹根下的遺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場,冬日清晨騰著熱氣的卷筒粉和豆芽湯;就想起子鹿曾經騎著自行車穿過它的大街小巷,風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襯衫灌得鼓鼓的,揚起來。

誠然我對南城裏外來務工的人們及他們的兒女都沒有什麽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視作泥沼,但我最深愛的那個人,他的少年時光,是永遠地留在了那裏的。在情感最純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時候,可以在夜裏開一盞燈,肩並肩看同一本書;對未來沒有任何的擔憂,覺得可以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甚至趁著爸媽不在的時候親吻彼此的眼睛——只因為那很美,彼此眼裏都只有自己的模樣。成年後有了分離,有了許多事情,當愛情中摻雜了□□、占有與控制、支配與臣服,愛情就變得只是愛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頓一流所認為的欲望滿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拋開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時候。

但,拋開一切對他的欲念,我又怎麽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卻也無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汙著他,只有子鹿,偏激又專情的林子鹿,才讓我敢於觸摸他,親吻他,求他的愛撫,求他雙唇貼著我的背說他愛我勝過所有人。

說來我也好笑,我喜愛年少的子鹿是由於那時的他只屬於我一個人卻不敢愛他;待到我敢於用全部身心愛他時,他卻已不僅僅屬於我,更屬於這個社會的世俗了。我曾抱怨過他為什麽要生為我的哥哥,最後也只好用站不住腳的理由安慰自己:這樣會比他人擁有更深的羈絆!可心裏還是期盼能夠和他在陽光下牽手漫步。他人極易實現的事,於我只能是夢中奢求。

剛畢業的那幾年,南寧於我還是陌生的地方,於是便可以和子鹿共住一處,下班後一起去超市也沒有人管。後來二叔和他的兩個孩子搬來了,我開始覺得這座城裏是不那麽自由的,我的背後是一整個家,一整個家的眼睛都在看著我們,盡管他們毫不知情——知情可還了得?又後來子鹿開始做生意,具體怎樣我是不知道的,子星剛剛大一就趁著假期跟過去,我跟在子鹿身邊的理由就變得越來越少。子玉小了我十四歲,上初中那年不巧差我一屆,便拜托要好的同事調進他的班裏,晚修放學順道載他回二叔家。到子玉進了高中,子星也畢了業,我一擡頭才發現,身邊已經凈是熟悉的人,南寧也類如從前的南城,仿佛牢籠一樣將我困住了。

子鹿被押著相過幾次親,有一個姑娘原是雙方家長都很滿意,快要成了的,子鹿和她沒見過幾次,對面倒是不介意,似乎認定了就是這個人。兩家開會,商量什麽時候訂婚,他到了門口,又轉身逃似的回了我倆的家裏。他說,出門前還沒吻我,就又回來了。他給姑娘和她的母親寫郵件的時候,我問他以後怎麽辦,他才慢慢地停下來,雙手有些顫抖。“我不知道,我抗拒不了。”他望著我,眼裏是少見的悲怮,“如果要結婚,我就得放下你。我現在做不到。”然後我們親吻,上//床,他一遍一遍地念著:“子陵,子陵。”

能逃到哪去?以前我們的房子是不允許其他任何人踏入的,是一處“庇護所”,後來也只能改造,偶爾接待父親和其他親戚。我從南城到南寧,南寧之外又哪裏有一方天地供我們二人棲身?我們固然可以到遠方生活,可對於故土的想念,那是怎樣都無法斬斷的啊!

出門遠行,於他人是換一處土地看風景,於我卻是在子鹿和故鄉的牽扯之間偷得幾日喘息。在遠方定居的生活是不可能的,當人要選擇逃避的時候,單純的離開根本沒用,更何況世上原本就不存在可供逃民居住的世外桃源。唯一的辦法,只有以旅人自居,在不同的地方輾轉罷了。曾經寫過一篇小說,題是要求定的,名為《流放百年》,當時並不理解題意,便寫了兩個永生之人游蕩於世的故事。如今一想,若人只能與摯愛一並以旅客居於世間,那麽“永生”也未免太過殘酷!

前幾日在華山,人生第一次碰到雪天,高興得不行。同個一日團的游人多數從西峰上,攀到北峰再下,中間要走很多的山路,似乎將華山整個兒看一遍才不虛此行。子鹿和我只爬了北峰便下了,因為我望著兩邊茫茫的雪霧,嚇得有些腿軟。太高了,氣壓低,耳朵不舒服。他和我坐在北峰的亭子裏,擰開裝熱水的保溫瓶遞給我,而我望著半空中盤旋的飛鳥出神許久:那或許是鷹吧。

下了雪之後,連續幾天都是晴好的。我天生怕冷,冬天一曬著了太陽便不想挪窩。回程那日正好是艷陽天,子鹿將一頂帽子扣在我頭上防風。機上有新一期的雜志,主題關於愛情。我問子鹿以後還能不能出來,他正在用電腦趕PPT,聽到我的聲音便笑了一下,說:“你想什麽時候?我都行,你定個地名就成。”我望著他的屏幕不作聲,心想,他這幾天耽誤了多少工作呢?至少我看得出,重要的會議已經因為決策人的缺席而推遲了好幾個了。他見我不作聲,便拍了拍我的手背,在頁面上打了一行字:I was born for you, and live for you.

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一句話,倒使我想起了他在大雁塔下找到迷路的我時的樣子。陽光將他整個人籠住,眉眼間隱約還是當年少年意氣風發的精神氣。他找到我,見我在曬太陽,也不惱,像是習慣我離開他就會走丟似的,只站在我面前笑笑,說:“走吧。”我起身往前,他卻忽然將我往他身旁一拽,五指扣住了我的左手。

後來父親又說,梔子花也開了,香得很,我便回他:“我們明天就回,三點的飛機。”

在日光下牽手,已屬難得的幸福。

作者有話要說: 這是最接近原型的一篇,前陣子的行記。以後就不會寫原耽類的短篇了。之後會陸續發一些小散文,《飛鳥》也會找時間更新(或者重寫)。過段時間存稿夠了之後會發一個長篇,民國背景的《北林舊事》,一樣是兄弟年上。

單薄文字,望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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