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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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犬特別盡心盡力,理都沒理崇珈言一下,直接把老軍犬要了過來自己撫養,早把他丟一邊兒去了,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他真的由衷希望崇珈言能和郭子妍相處愉快、感情和睦。
“說到子妍和珈言,他們倆的婚期也快到了吧?”
“嗯,就下個周六舉行訂婚典禮,晚上會有個很盛大的訂婚派對。
……到時候,你做我的女伴吧……”
作者有話要說: 終於說粗來鳥,撒花~
雖然施京也沒說出什麽來,但是進了很大一步啦一 一+
☆、番外 周瑾
作者有話要說: 首先,你沒有看錯,這是同一篇文,作者沒有另開一篇文,你打開的方式是正確嗒`(*∩_∩*)′
這個主要是為後面奚裕森的番外做一個鋪墊吧……
還記得周瑾是誰咩?^_~
再有……我這幾天不是故意不更的~~>_<~~
臨時去了一趟上海,回來之後發現電腦出問題了QAQ
不要拋棄我!麽麽噠(づ ̄ 3 ̄)づ
六六年的時候,我才四歲。
爺爺是世家子弟,奶奶出身地主之家,爸爸算得上是出身書香世家,他從小就很愛學習,大學畢業之後就留在了學校當一名老師。
可是六六年那場大動蕩爆發的時候,爺爺、爸爸皆因成分不好,而被批鬥,進行下鄉勞動改造。奶奶家的地產全被沒收,並且被打擊得厲害。
爺爺奶奶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爸爸也不在他們身邊,總是被紅-衛-兵抓著當做典型進行教育。
奶奶實在受不了,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自殺了,爺爺也沒能熬過那個冬天。
最終只剩下我和爸爸相依為命。
我還記得爸爸在收到消息時那悲痛欲絕的樣子,他在院裏整整坐了一夜,也吹了一夜的風,但是他卻並未因此被打倒。第二天他依舊打起精神趕往距離西岳村一百多裏路的普旺村去處理奶奶的後事。
他是背著我一步一步走到普旺村,一路上一句話都沒有說。
我雖然才五歲,但是這一年的經歷讓我從一個天真爛漫的小女孩變成了會察言觀色、本能趨利避害的人。我沒有鬧爸爸,一路上都保持安靜,讓爸爸靜靜地送奶奶最後一程……
即使爸爸被人戲稱為“臭老九”,在村裏常常受到一些人的欺負,但是他總是教育我:會好的,會好的,國家要發展,就要靠人才、靠知識,所以小瑾你一定要好好識字念書。
我很聽爸爸的話,雖然不能完全理解,但是好好學習、掌握知識已經成為我的目標、甚至是執念。
爸爸偷偷地教我知識,他本就是大學老師,即使在沒有課本的情況下,他也慢慢地教授了我許多知識。
我總是被村裏的好多孩子欺負,他們說我是土豪的外孫女,是臭老九的女兒,不是好東西,總是拿東西砸我,或者幾個孩子一起打我。
我一點也不敢反抗,我怕給爸爸帶來麻煩。即使這裏不好,但好歹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好歹我還和爸爸在一起。
有一次那幫孩子又來欺負我玩的時候,奚大哥剛好路過,制止了那幫孩子,並且警告他們以後不準再欺負我。
後來我就跟奚大哥熟了起來,我常常去找他玩,他也會帶著我融入他的小朋友圈裏。
日子雖然過得清苦,但是我卻覺得很安寧,心中存著希望,總是有盼頭的。
終於,七六年四-人-幫被打倒,這場動蕩終於走向了它的終程。
爸爸當時喜極而泣,直說:“終於等到了!”
晚上他睡不著,還站在院子門口,望著天空,喃喃道:“父親,母親,你們看到了嗎?黑暗已經過去,光明就快來了……我會帶著小瑾好好活下去,你們,不用擔心了……”
當時已經十四歲的我,偷偷躲在大門後看到了這一場景,忍不住也落淚了。
我知道爸爸一直盼望著這一天,這十年他吃了很多苦,但他從未抱怨過,也從未絕望過。他熱愛著自己的國家,就像母親犯錯了,他不會怨恨,會等著母親改過來一樣。他一直堅信祖國會越來越好。
第二天,我很高興地去找奚大哥,想和他一起分享我的喜悅,奚大哥也確實而我感到開心,但是我卻覺得奚大哥心裏好像有些擔憂,患得患失。
我那會兒很喜歡奚大哥,但是卻不敢告訴他,一是因為我是女孩子,不好意思,更是因為,我隱隱發現,奚大哥的父母很不喜歡我。
七七年元宵的那天晚上,奚大哥將我約到了村裏月牙河邊的一顆柳樹下,將他親手做的花燈送給我,並且告訴我他喜歡我,希望我能和他談朋友。
我很開心,我也喜歡奚大哥,我答應了。
後來爸爸知道了,他也沒說什麽,只告訴我女孩子要矜持,不要太隨意。
爸爸還告訴我,文-革已經過去了,估計高考很快就會恢覆了,讓我好好學習。
那會兒雖然動亂已經過去了,但是對於這些還是抓得很緊。爸爸私下裏抓緊一切時間督促我學習,並且出了很多題目讓我練。
因為學習緊張,我很少有時間見奚大哥。
終於七七年恢覆了高考,我和奚大哥約好要一起考北京的學校。
那個寒冷的冬天,那場趕考,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個寫滿感激、充滿希望的開端,一個開啟未來、釋放可能的新起點。
那年的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五,而我幸運地在這個小比例當中。
語數英三門,我考得都很不錯,尤其是語文。最終我被自己心目中的學校錄取了。
收到通知書的時候,爸爸這個即使遭受打擊、不能傳授課程也沒有任何失態之舉的漢子,哭了。他一遍又一遍地看著我的錄取通知書,一百多字的內容,他卻仿佛怎麽看也看不完、看不夠似的。
我去找奚大哥,想要把這個消息告訴他。雖然奚大哥自己考得不怎麽樣,但卻由衷地為我感到高興。
那時已經二十三歲的奚大哥,在那屆高考生中年齡根本不算大,但是他卻不打算再覆讀了,他說他不是讀書的料。
七八年三月份的時候,十六歲的我獨自背起行囊朝著我心目中的大學出發了。
在學校,我遇到了一個紈絝子弟,自以為有點錢,仗著自己是軍人子弟,總是纏著我,在我面前顯擺,我也不好直接跟他撕破臉皮,便總是躲著他。
我其實非常不耐煩應付他,但是他臉皮實在太厚,好像根本看不出來我在拒絕他……
過年的時候,放了寒假的我回到了西岳村,我去奚大哥家找奚大哥,雖然我們倆平時通信,但是卻沒能見幾次面,我很想念他。
但是等我到奚大哥家的時候,奚父奚母卻說奚大哥出門了,而且他們很不歡迎我的樣子。我雖然困惑大過年的奚大哥居然不在家,但是看奚父奚母的態度,我也不好多問什麽。
那整個寒假我都沒能見到奚大哥。
七九年八月份的時候,爸爸終於返城了,回到了自己的家鄉江城,回到了他所喜愛的大學課堂,繼續教授課程。
我很仿徨,不知道自己和奚大哥未來會怎麽樣,遠距離、不能經常見面從來都是感情的阻礙。
趁著暑假偷偷又跑回了西岳村,想要見一見奚大哥,想要告訴他:我願意在江城等他,等時機成熟了上門來向我爸爸提親。
可我還是沒能見到他,只拿到了奚大哥讓奚父轉交給我的一封信。
那封信上,奚大哥說我們不合適,他說我和那個誰誰在一起才般配,讓我忘了他,好好讀書。透過他信中的描寫,我知道他說的那個誰就是那個紈絝子弟。
我哭了,哭得很傷心,哭奚大哥居然這麽容易就放棄了我們從小十幾年的感情!
八零年的時候,我知道奚大哥要結婚了,我又偷偷跑回西岳村,遠遠地看著奚大哥和新娘子拜堂。
奚父奚母笑得很是開心,擺了五桌的宴席,這在當時的農村來說,已經很了不起了。
新娘是隔壁村張家的女兒,漂亮大方,勤勞能幹,很是持家,這才是奚父奚母心目當中真正的好媳婦吧……
八二年春天的時候,我收到了一份一封奚大哥寄來的信以及一個包裹。信裏,奚大哥說他這兩年和吳建德,還有村裏的村裏的一些人搗鼓古董買賣,他收到了一條玉墜,覺得很漂亮,應該很適合我,就想要送給我。
包裹裏就是那條玉墜。
我將玉墜收了起來,放在了家裏,從來沒有戴過。
奚大哥已經是有家室的人了,我不可以再掛念著他了。
我繼續著我的學業,把全副心思都集中到學習上來。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直到……
八二年深冬的時候,我卻收到了奚大哥的死訊!
我再次回到西岳村,見到了奚父奚母,還有奚大哥的妻子張婉。
張婉面色憔悴,卻強作無事,應付著前來吊唁的賓客。奚父奚母雖然不待見我,但是卻也沒有將我拒之門外。
張婉單獨找了我說話,她告訴我,她很愛奚大哥,但是奚大哥卻總是記掛著另一個女人。奚大哥自知配不上那個女人,就拼了命地想要多掙些錢,成為有錢人已經成了他的執念。
他和吳建德跟著一個叫“成哥”的一起尋寶、盜墓,已經三年了。
三個月前,他們一起去庫姆塔格沙漠。在唐朝,庫姆塔格沙漠的南緣就是唐代連通沙州(敦煌)和西州(吐魯番)的古絲綢之路的另一通道大海道。他們收到消息,那裏可能存在著古墓。
可惜的是,這次去的所有人當中,只有吳建德活了下來,其他人都死了,死在了那片沙漠裏,連屍體都找不回來了。
包括奚大哥!
張婉沒有點破奚大哥喜歡的那個女人是誰,但我知道,我知道張婉知道。
從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回去過西岳村。
八三年春天,畢業分配在江城工作已經大半年的我辭職了,我覺得我需要時間來散散心,珍藏埋葬我與奚大哥未能結果的感情。
我決定去江南,那裏的水鄉肯定能帶給我寧靜平和的日子。
在那裏,我又遇到了祖籍蘇州的童遠勝——那個在學校總是糾纏我的紈絝軍人子弟……
☆、番外 奚裕森1
奚裕森是個遺腹子。
他爸爸去世的的時候,他還沒出生。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九日,張婉生下了奚裕森。
張婉生奚裕森的時候,難產,但最終好歹化險為夷,奚爺爺為剛出生裕字輩的孫子起名叫森,希望孫子能像森林裏的古木一樣,成長得高大正直,成為頂天立地的好男兒。(這麽一解釋,突然之間覺得奚裕森這名字一點也不高大上→_→)
張婉一個人含辛茹苦得拉扯奚裕森,奚裕森雖然年紀小,但是總還是有些印象的。
在奚裕森記憶中,媽媽對自己很是溫柔耐心,爺爺奶奶也很疼愛他。
張婉去世那年,奚裕森才七歲。
這麽些年,她一個人拉扯奚裕森,很是不易。
像她這樣年紀輕輕便守了寡的,一般都是會改嫁的。
張老爹心疼女兒,他自己老婆死得早,對於張婉這個女兒很是疼愛,不忍心她這般辛苦,便勸張婉找個願意接受奚裕森的人嫁了,就連奚裕森的爺爺和奶奶也勸張婉改嫁,但是張婉卻始終一人。
一九八-九年,奚裕森的爺爺也因病去世了,奚奶奶一個人撫養小奚裕森很是不便。
奚奶奶年輕時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損了身子,好不容易在三十六歲的時候得了奚爸爸這麽一個老來子。而奚爸爸二十六歲的時候才娶了張婉,二十八歲的時候才有了奚裕森。
而此時的奚奶奶已經七十二歲了。她一個人就算能撫養奚裕森長大,但是根本無法將奚裕森教育成才,她無法給奚裕森一個好的成長發展空間。
因此,一九九零年的時候,當吳建德上門提出要收養奚裕森,奚奶奶雖然很是不舍,但是也知道,如今吳建德在江城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跟著他,奚裕森才能有個好的將來。
況且,她身體也不好,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就會像奚爺爺一樣走了,所以還是忍痛讓吳建德將奚裕森帶走了。
這是一個非常睿智的老太太,當初不樂見自己兒子和周家丫頭在一起也是因為知道他倆將來要走的路不同,周家丫頭是個志氣高的,將來也肯定會回到城裏去的,只有張婉這樣的兒媳婦才是真正適合過日子的。
只是,她和老伴兒都沒料到,自家兒子實在太深情了,即使親眼見到了周家丫頭在大學裏有著不少的追求者,和他的生活沒有任何的相似之處,也沒有想過要放棄。
後來,兒子輾轉打聽到周家丫頭返城後,家裏條件很是不錯,於是便一心想要掙許多錢,說:“不能讓小瑾跟著我過苦日子。”
她和老伴兒意識到,兒子實在陷入得太深了!
不得已,她和老伴兒只能威逼兒子娶親。那段時間,奚爺爺身體不好,一度昏迷不醒。後來稍微恢覆了些神智,就讓兒子結婚。
她和老伴兒都以為這是為了兒子好,卻不知兒子居然會去探險丟了性命,媳婦憂思過度早逝,老伴兒身體不好硬撐了幾年也去了。
最後變成了這樣,如今這個家只剩她一個人了……
一九九零年,已經八歲的奚裕森,被吳建德收養了。
當時虛歲才三歲的吳媛第一次見到奚裕森就很喜歡這個長得好看的哥哥,很是開心地想要和這個新來的哥哥分享她心愛的玩具,即使遇到冷臉也毫不在意。
奚裕森長得很像張婉,漂亮十足,但是又遺傳了奚爸爸高挺的鼻梁,綜合了張婉和奚爸爸的全部優點,八-九歲的年紀,即使成天板著張臉,也很是受人喜愛。
吳媛總是喜歡粘著他,跟在他後面奚哥哥長、奚哥哥短地叫著。
吳建德對奚裕森很好,供他讀書,教他成才,但是小小的奚裕森卻很是敏感,總是能感覺到吳建德對自己很是防範,完全掌控著他所學所接觸的一切,甚至隱隱想要把他培養不懂世事。
直到零二年,有一天,已經十四歲的吳媛對吳建德說:“我喜歡奚哥哥,我將來要嫁給奚哥哥,做他的妻子。”
吳建德忽然意識到,這是個很不錯的主意。
奚裕森算得上是吳建德從小看著長大的,有野心,能力也不錯,自己只有吳媛這一個女兒,將女兒嫁給自己熟悉的奚裕森,確實是個很不錯的選擇。
於是,才剛大二的奚裕森便真正有了進入吳氏集團的機會,開始在吳氏集團實習,吳建德也開始毫無保留地教授奚裕森,想要將奚裕森培養成自己的繼承人。
但是,當吳建德聽手下報告說奚裕森在調查二十年前奚父去世的往事時,吳建德有些慌了,他感受到來自奚裕森的威脅,怕他查出事情的真相。
七八十年代的時候,吳建德和奚父兩人開始倒賣古董,小發了一筆。後來卻漸漸衰敗,甚至一度很是窮困潦倒,但是兩人是一個村裏出來的,總是相扶相持,感情很好,倒也堅持下來了。再後來倆人便跟著成哥一起盜墓,但卻也一直沒什麽作為。
直到一九八二年的時候,兩人決定進行最後一次探險,孤註一擲。
而那次,一共有八個人一起參加了。
最終,他們確實找到了那座古墓,也找到了古墓裏的陪葬品,卻因分贓不均而自相殘殺,又因古墓裏有許多機關,最終只有吳建德和奚裕森出來了,其餘人都被埋在了坍塌的古墓裏。
看著那麽多的古董,吳建德心動了,貪婪了,想要獨吞這批古董:反正所有知道事情全過程的人都已經死了,這樣是不是,是不是,即使奚父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不會有人知道!
吳建德想除了奚裕森,但是一想到女兒吳媛對奚裕森死心塌地,實在不忍心女兒傷心,便忍住了。
這個年輕時心狠手辣、為了利益可以舍掉兄弟性命的人,心裏對奚裕森其實是有些愧疚之情的,也是為了就近掌控,他選擇了收養奚裕森。
他更是一個深愛女兒的父親,希望女兒幸福快樂。
他怕奚裕森調查出事情真相,便暗地裏誤導奚裕森,讓他查出了當年奚父和周瑾的往事。
奚裕森誤以為,當年父親之所以去探寶冒險,是因為得知自己從小喜歡的周瑾,喜新厭舊,攀上了高枝,一腳踹掉了奚父。
奚父傷心之餘決心靠探寶發家。
而奚父會去沙漠探險,也是因為周瑾從探墓者那裏得知,那古墓裏有一條玉墜,周瑾很想要,奚父受周瑾蠱惑,才會在最後明明可以出來的情況下,卻因為拿那條玉墜而耽誤了時間,被活埋在那座古墓。
而奚母張婉,在得知了奚父身亡卻始終心系周瑾,一直郁郁寡歡,抑郁成疾,加之為生活壓迫,最終早逝。
奚裕森甚至找到了奚父一九七九年記的日記本,當中有這樣一段:“今天我偷偷去看小瑾,想要給她一個驚喜。可是等我到她學校的時候,卻發現她的一個男同學在追求她。他們倆站在一起的時候,是那麽的般配。若換做是我,我也會選擇這樣的男人吧。
可是我很喜歡小瑾,若,我也像那個公子哥一樣有錢有權,是不是就不用擔心會有人將小瑾從我身邊搶走?”
奚裕森相信自己調查出來的結果,所以,他雖然討厭周瑾的喜新厭舊,但卻覺得周瑾這樣做並沒有什麽錯,畢竟人往高處走是本性。
但是周瑾不應該因為一件死物而慫恿奚爸去冒險並最終喪了命。
他對奚父沒什麽感情,但是卻很是愛護張婉。張婉因為奚父和周瑾而早逝,這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原諒的。
在吳氏集團,他漸漸培養了一些自己的勢力,並繼續擴大。
他調查到童遠勝的堂哥童遠望想要謀奪童遠勝的財產,偽造了童遠勝貪汙公司財產的證據,並且想要舉報童遠勝賄賂官員,但是卻不敢付諸行動。
他心中知道,這是為媽媽報仇的絕佳機會,不用牽扯到自己就能報覆周瑾。
一旦童遠勝公司破產,他倒要看看周瑾如何繼續她豪門闊太太的日子!
他要讓所有人知道,在外人面前總是溫婉大方的童太太,和童先生恩愛異常的童太太,其實是個拋棄窮苦青梅竹馬的女人!
他為童遠望大開方便之門,利用吳氏集團制藥的便利,讓童遠望走私藥品,卻私下裏將消息洩露給童遠勝,使得原本還有些猶豫不決的童遠望下定決心。
最終,童遠勝真的破產,但他卻沒料到,童遠勝與周瑾感情甚篤,即使面對破產,童遠勝生病身體衰敗,周瑾也不離不棄,最終兩人相繼離世。
他心裏隱隱覺得事情也許並不像他調查的那樣……
但是,他也未多做糾結,不管事情原因是什麽,周瑾和奚父在一起過是事實,最終和童遠勝在一起也是事實,這就夠了。
況且,他覺得自己並沒有參與進去,最多只能算是推波助瀾。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奚裕森的番外,本來是打算放到正文完結之後再貼出來的,但是因為昨天寫了周瑾的番外,為了避免讓大家覺得不連貫,所以就接著周瑾的把奚裕森的也貼出來了。
明天恢覆到正文狀態,童彤和施京就會和大家見面啦(╭ ̄3 ̄)╭?
渣作者覺得自己好壞(其實就是懶啦),就是不給奚爸爸個名字,23333333333333
☆、Charter 22
“童彤,我馬上就到你家樓下了……嗯,好……五分鐘之後我去敲你家門……”施京一邊開車一邊用著耳機和童彤打著電話,再轉個彎就到童彤家的小區了。
回想上次,施京微微翹起了嘴角,一抹愉悅的弧度,顯得他心情很是不錯。
“到時候,你做我的女伴吧……”
那次,問完童彤願不願意當自己的女伴,施京心情很是忐忑,無比期待著童彤的肯定答覆。
回想起當時童彤毫不猶豫答應自己時,雖然只是短短的幾秒鐘的時間,但那從準備說出這個問題開始就一直因為緊張而跳動歡快的心臟終於慢慢恢覆正常,並最終演變成開心興奮,那種心情猶如過山車,經歷過最高點突然開始下降,那種失重的感覺,真的是刺激無比。
雖說,只是女伴,什麽也代表不了,但是,施京從來沒有在任何正式場合帶過除親人之外的女伴,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向外人傳遞了某種信息,代表了某種意義。
而且,當初子妍給自己請柬的時候,他可是說過會帶自己中意的人參加宴會的。
前幾天和崇珈言幾人小聚的時候,他還很是不懷好意地還打趣自己怎麽還一個人……
嗯,這次,他要“逆襲”!他要帶著童彤,閃瞎那群發小的鈦合金狗眼!
當然,這只有施京知道,童彤是不知道的,所以童彤才會毫無壓力地就答應了施京,畢竟沒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士邀請女伴一起參加正式場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看著開門出來的童彤,施京一下子看呆了……
平時童彤總是打扮得很隨意,基本上都是淡妝,因為皮膚好,看起來很是清新自然。
可是,今天,大概是因為要參加正式場合,也為了配合施京的著裝,童彤畫了很是精致的妝,披散著一頭大波浪卷發,戴了白色水晶發箍,簡潔耐看;A字型一字肩印花串珠及膝紅白色高腰裙,配上紅色的細高跟鞋,愈發顯得雙腿白皙修長。
整個人顯得性感又純真,真是誘惑至極,這樣的裝扮,把童彤所有的優點都表現出來了。
施京穿的很是中規中矩的白襯衫,CK極簡西裝,腳踩Testoni一款意大利手工皮鞋,很是低調奢華,不張揚彰顯。唯一的亮點便是配上了一條紅色的領結,倒是和童彤這一身紅色為主的連衣裙很是相得益彰。
紅黑配,在任何場所都顯得很是合適。
接到了童彤之後,施京帶著童彤去了一家叫做“Jasmine”的店裏,重新給童彤做了頭發,並且配了一套首飾。
倒不是說童彤之前的裝扮不好,只是這是禮節。男方請女方當女伴,總要讓女方顯得盡善盡美才行。
造型師大概和施京很熟,施京只簡單交代了一句“別搞那麽覆雜”,那位叫做Jessica的造型師就挑了一套最為簡潔的珍珠首飾給童彤戴上了。
盤起的卷發用珍珠發夾固定住,只兩鬢處留了一絲卷發,露出了童彤整張臉,耳朵上帶著兩顆珍珠耳釘,小巧可愛,整張臉上再無多餘的裝飾,顯得年輕卻又很有魅力。
童彤如今雖然二十六歲了,但是因為長了一張娃娃臉,顯得不過二十出頭,珍珠項鏈和手鏈倒更襯得她皮膚光滑白皙。
總之,就一句話,身材好,有氣質,穿什麽都好看!
Jessica一直誇童彤皮膚好,請教她是怎麽保養的,還說這套珍珠戴在童彤身上最適合不過了,搞得童彤特別不好意思。末了還加了一句:“小妹要常來哦!施京多帶小妹來哦~”
好不容易從店裏出來之後,童彤一副大松一口氣的樣子,逗得施京笑了。
“人家誇你呢,你怎麽還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要是他對著你一邊誇還一邊伸手捏捏你,看你受不受得了!即使知道他只是帶著純粹的欣賞的目光,沒別的意思,但是你能忍受那麽娘的人,翹著蘭花指語氣親昵跟你一副好姐妹就應該交流分享經驗的樣子嗎?”
“好吧好吧!”
施京邀請童彤參加的是崇珈言與郭子妍訂婚派對。
至於中午的訂婚宴只是家人和親近朋友的聚會,不會邀請外人的。
深秋的傍晚氣溫是很涼爽的,天黑得不早不晚。童彤在禮服外面穿了件黑色風衣,進了酒店便脫了下來在樓下等著施京。
施京一手拿起童彤的風衣掛在自己的臂彎處,另一手很是紳士得挽起童彤的手,帶著她坐電梯上樓了。
晚宴是在江城最豪華的江匯酒店二十七樓舉行的。
這個樓層據說是崇珈言堅決要選的,意為“愛妻”。
用施京的原話來形容就是“悶騷言就是悶騷,果真不放棄任何機會表白以及放肆大膽地秀著恩愛,誓要無數虐死單身狗”。
晚宴定在晚上八點,施京和童彤到酒店的時候,已經七點四十了,人來得不多也不少,崇珈言和郭子妍這對新人正站在門口迎接賓客。
崇珈言看到施京的時候,星眉挑了挑,立馬上來給了他一個熊抱,順便小聲套著施京的耳朵調侃:“這位小美女是你新歡?眼光還不錯嘛,就是看著是不是太小了點,你都三十了,人家正青春無敵的年紀,你等得了嗎?”崇珈言滿臉揶揄,其實他是認識童彤的,就是故意這樣調侃施京。
“滾你的!什麽新歡,還舊愛呢!我目前處於身份未名的狀態,在追著呢!”施京很是無奈,自己哪裏老牛吃嫩草了,明明他只比童彤大了四歲,雖然四歲是有那麽一丟丟的大啦,但是誰讓童彤一張娃娃臉,看著像二十呢!
“哦~~,哈哈哈!童彤這小姑娘我一直都很欣賞,現在更喜歡了!就該好好晾涼你這小子!讓你以前一副冷艷高貴、愛搭不理的模樣,還以為你不行或者是喜歡同-性呢!”崇珈言想起當初施京對所有同齡層次的女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樣子,害得他和劉京杭沒少擔心。
“哎~當初啊,也不知道是誰,喝得酩酊大醉,一直拉著我的手,一邊親,一邊喃喃……嗯……嗯……”子妍子妍的。
施京這話是放開了聲說的,因此童彤和郭子妍也聽到了,都很是奇怪疑惑地看著這倆人。
“我不調侃你了,你也不許翻我的舊賬,一件也不許翻,我就放開你,怎麽樣?同意就點頭。”崇珈言一聽施京要當著郭子妍的面說他的糗事,這還得了!
不行,一定要保持住自己在子妍心目當中成熟穩重的印象,就一把捂住施京上下開合的雙唇,恨不能殺人滅口才好!
那些他暗中追求子妍的趣事,他可以婚後慢慢告訴子妍,算作是一種情趣,一種夫妻間相處之小道。
但前提是,這些事情必須由他來清清楚楚、完完整整地告訴子妍,而不是其他人通過調侃的語氣說出來。
他希望子妍能在和他結婚之後,看到他曾經為她做過的事,看到他曾經為她的付出,漸漸接受甚至喜歡上自己,而不是一直默默單戀著施京。
他知道子妍不喜歡自己,但是他從來沒有想過放棄。
而他也看得出來,施京不喜歡子妍。
開始時,他還想著要和施京公平競爭,但是從施京明確告訴自己不會接受子妍的時候,而子妍這麽艷麗的容顏,身邊總是有許許多多的男士徘徊,他便深刻意識到自己最該做的事便是保證子妍不會喜歡上別的男人。
要是子妍中途被別的男人搶走了,他估計要哭死在廁所了!
去當兵的那五年,他一直讓施京關註子妍,及時清理出現在子妍身邊“圖謀不軌”的男人,和女人!
很多次,他偷偷跑回江市,就為了偷偷看子妍,甚至會偷拍下很多子妍的瞬間——給小狗洗澡、餵小貓吃飯、在餐廳吃著美食、在花店挑著康乃馨、在專賣店試著新衣、在路邊等著出租車……很多很多,背影照……
當然也有一些側面照,只有幾張正面照,他都珍惜異常!
這些照片他都珍藏得很好,部隊裏不論是老兵痞還是新兵蛋子,總想看一看他成天當寶貝一樣的照片,他硬是誰都沒給看。
子妍的美他知道,就行了!怎麽能讓部隊這群大老粗看了去呢!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下午去面試,居然面試了兩個半小時!真是醉了!再加上路上來回坐車花了三個小時,整個下午的時間就這樣沒了!//(ㄒoㄒ)//
不過今天第一次坐有軌電車,算彌補了^_^
小劇場:
童彤很是怕癢,別說是撓脖子或者撓腰,哪怕別人只是做一個撓癢癢的動作,她都覺得渾身上下有東西在輕輕抓著她全身的癢穴。
童彤是貓的時候,很喜歡別人撓她的脖子,現在已經完全正常了,這項怕撓癢的屬性又回來了。
別人一撓她的腰,她就四肢發軟,情不自禁想找個例如沙發、例如床的地方笑躺。
於是,然後……
施京就愛上了撓癢癢這項運動……
☆、Charter 23
這場訂婚,算得上是軍商結合,整個江市有頭有臉的人物基本上都參加了這場訂婚晚宴。
而這一切,都與童彤這個已經退出江市這一圈子七年的人,那麽得格格不入。
那會兒童遠勝不顧家裏人反對,毅然決然地和周瑾一起來到了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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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由衷希望崇珈言能和郭子妍相處愉快、感情和睦。
“說到子妍和珈言,他們倆的婚期也快到了吧?”
“嗯,就下個周六舉行訂婚典禮,晚上會有個很盛大的訂婚派對。
……到時候,你做我的女伴吧……”
作者有話要說: 終於說粗來鳥,撒花~
雖然施京也沒說出什麽來,但是進了很大一步啦一 一+
☆、番外 周瑾
作者有話要說: 首先,你沒有看錯,這是同一篇文,作者沒有另開一篇文,你打開的方式是正確嗒`(*∩_∩*)′
這個主要是為後面奚裕森的番外做一個鋪墊吧……
還記得周瑾是誰咩?^_~
再有……我這幾天不是故意不更的~~>_<~~
臨時去了一趟上海,回來之後發現電腦出問題了QAQ
不要拋棄我!麽麽噠(づ ̄ 3 ̄)づ
六六年的時候,我才四歲。
爺爺是世家子弟,奶奶出身地主之家,爸爸算得上是出身書香世家,他從小就很愛學習,大學畢業之後就留在了學校當一名老師。
可是六六年那場大動蕩爆發的時候,爺爺、爸爸皆因成分不好,而被批鬥,進行下鄉勞動改造。奶奶家的地產全被沒收,並且被打擊得厲害。
爺爺奶奶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爸爸也不在他們身邊,總是被紅-衛-兵抓著當做典型進行教育。
奶奶實在受不了,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自殺了,爺爺也沒能熬過那個冬天。
最終只剩下我和爸爸相依為命。
我還記得爸爸在收到消息時那悲痛欲絕的樣子,他在院裏整整坐了一夜,也吹了一夜的風,但是他卻並未因此被打倒。第二天他依舊打起精神趕往距離西岳村一百多裏路的普旺村去處理奶奶的後事。
他是背著我一步一步走到普旺村,一路上一句話都沒有說。
我雖然才五歲,但是這一年的經歷讓我從一個天真爛漫的小女孩變成了會察言觀色、本能趨利避害的人。我沒有鬧爸爸,一路上都保持安靜,讓爸爸靜靜地送奶奶最後一程……
即使爸爸被人戲稱為“臭老九”,在村裏常常受到一些人的欺負,但是他總是教育我:會好的,會好的,國家要發展,就要靠人才、靠知識,所以小瑾你一定要好好識字念書。
我很聽爸爸的話,雖然不能完全理解,但是好好學習、掌握知識已經成為我的目標、甚至是執念。
爸爸偷偷地教我知識,他本就是大學老師,即使在沒有課本的情況下,他也慢慢地教授了我許多知識。
我總是被村裏的好多孩子欺負,他們說我是土豪的外孫女,是臭老九的女兒,不是好東西,總是拿東西砸我,或者幾個孩子一起打我。
我一點也不敢反抗,我怕給爸爸帶來麻煩。即使這裏不好,但好歹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好歹我還和爸爸在一起。
有一次那幫孩子又來欺負我玩的時候,奚大哥剛好路過,制止了那幫孩子,並且警告他們以後不準再欺負我。
後來我就跟奚大哥熟了起來,我常常去找他玩,他也會帶著我融入他的小朋友圈裏。
日子雖然過得清苦,但是我卻覺得很安寧,心中存著希望,總是有盼頭的。
終於,七六年四-人-幫被打倒,這場動蕩終於走向了它的終程。
爸爸當時喜極而泣,直說:“終於等到了!”
晚上他睡不著,還站在院子門口,望著天空,喃喃道:“父親,母親,你們看到了嗎?黑暗已經過去,光明就快來了……我會帶著小瑾好好活下去,你們,不用擔心了……”
當時已經十四歲的我,偷偷躲在大門後看到了這一場景,忍不住也落淚了。
我知道爸爸一直盼望著這一天,這十年他吃了很多苦,但他從未抱怨過,也從未絕望過。他熱愛著自己的國家,就像母親犯錯了,他不會怨恨,會等著母親改過來一樣。他一直堅信祖國會越來越好。
第二天,我很高興地去找奚大哥,想和他一起分享我的喜悅,奚大哥也確實而我感到開心,但是我卻覺得奚大哥心裏好像有些擔憂,患得患失。
我那會兒很喜歡奚大哥,但是卻不敢告訴他,一是因為我是女孩子,不好意思,更是因為,我隱隱發現,奚大哥的父母很不喜歡我。
七七年元宵的那天晚上,奚大哥將我約到了村裏月牙河邊的一顆柳樹下,將他親手做的花燈送給我,並且告訴我他喜歡我,希望我能和他談朋友。
我很開心,我也喜歡奚大哥,我答應了。
後來爸爸知道了,他也沒說什麽,只告訴我女孩子要矜持,不要太隨意。
爸爸還告訴我,文-革已經過去了,估計高考很快就會恢覆了,讓我好好學習。
那會兒雖然動亂已經過去了,但是對於這些還是抓得很緊。爸爸私下裏抓緊一切時間督促我學習,並且出了很多題目讓我練。
因為學習緊張,我很少有時間見奚大哥。
終於七七年恢覆了高考,我和奚大哥約好要一起考北京的學校。
那個寒冷的冬天,那場趕考,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個寫滿感激、充滿希望的開端,一個開啟未來、釋放可能的新起點。
那年的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五,而我幸運地在這個小比例當中。
語數英三門,我考得都很不錯,尤其是語文。最終我被自己心目中的學校錄取了。
收到通知書的時候,爸爸這個即使遭受打擊、不能傳授課程也沒有任何失態之舉的漢子,哭了。他一遍又一遍地看著我的錄取通知書,一百多字的內容,他卻仿佛怎麽看也看不完、看不夠似的。
我去找奚大哥,想要把這個消息告訴他。雖然奚大哥自己考得不怎麽樣,但卻由衷地為我感到高興。
那時已經二十三歲的奚大哥,在那屆高考生中年齡根本不算大,但是他卻不打算再覆讀了,他說他不是讀書的料。
七八年三月份的時候,十六歲的我獨自背起行囊朝著我心目中的大學出發了。
在學校,我遇到了一個紈絝子弟,自以為有點錢,仗著自己是軍人子弟,總是纏著我,在我面前顯擺,我也不好直接跟他撕破臉皮,便總是躲著他。
我其實非常不耐煩應付他,但是他臉皮實在太厚,好像根本看不出來我在拒絕他……
過年的時候,放了寒假的我回到了西岳村,我去奚大哥家找奚大哥,雖然我們倆平時通信,但是卻沒能見幾次面,我很想念他。
但是等我到奚大哥家的時候,奚父奚母卻說奚大哥出門了,而且他們很不歡迎我的樣子。我雖然困惑大過年的奚大哥居然不在家,但是看奚父奚母的態度,我也不好多問什麽。
那整個寒假我都沒能見到奚大哥。
七九年八月份的時候,爸爸終於返城了,回到了自己的家鄉江城,回到了他所喜愛的大學課堂,繼續教授課程。
我很仿徨,不知道自己和奚大哥未來會怎麽樣,遠距離、不能經常見面從來都是感情的阻礙。
趁著暑假偷偷又跑回了西岳村,想要見一見奚大哥,想要告訴他:我願意在江城等他,等時機成熟了上門來向我爸爸提親。
可我還是沒能見到他,只拿到了奚大哥讓奚父轉交給我的一封信。
那封信上,奚大哥說我們不合適,他說我和那個誰誰在一起才般配,讓我忘了他,好好讀書。透過他信中的描寫,我知道他說的那個誰就是那個紈絝子弟。
我哭了,哭得很傷心,哭奚大哥居然這麽容易就放棄了我們從小十幾年的感情!
八零年的時候,我知道奚大哥要結婚了,我又偷偷跑回西岳村,遠遠地看著奚大哥和新娘子拜堂。
奚父奚母笑得很是開心,擺了五桌的宴席,這在當時的農村來說,已經很了不起了。
新娘是隔壁村張家的女兒,漂亮大方,勤勞能幹,很是持家,這才是奚父奚母心目當中真正的好媳婦吧……
八二年春天的時候,我收到了一份一封奚大哥寄來的信以及一個包裹。信裏,奚大哥說他這兩年和吳建德,還有村裏的村裏的一些人搗鼓古董買賣,他收到了一條玉墜,覺得很漂亮,應該很適合我,就想要送給我。
包裹裏就是那條玉墜。
我將玉墜收了起來,放在了家裏,從來沒有戴過。
奚大哥已經是有家室的人了,我不可以再掛念著他了。
我繼續著我的學業,把全副心思都集中到學習上來。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直到……
八二年深冬的時候,我卻收到了奚大哥的死訊!
我再次回到西岳村,見到了奚父奚母,還有奚大哥的妻子張婉。
張婉面色憔悴,卻強作無事,應付著前來吊唁的賓客。奚父奚母雖然不待見我,但是卻也沒有將我拒之門外。
張婉單獨找了我說話,她告訴我,她很愛奚大哥,但是奚大哥卻總是記掛著另一個女人。奚大哥自知配不上那個女人,就拼了命地想要多掙些錢,成為有錢人已經成了他的執念。
他和吳建德跟著一個叫“成哥”的一起尋寶、盜墓,已經三年了。
三個月前,他們一起去庫姆塔格沙漠。在唐朝,庫姆塔格沙漠的南緣就是唐代連通沙州(敦煌)和西州(吐魯番)的古絲綢之路的另一通道大海道。他們收到消息,那裏可能存在著古墓。
可惜的是,這次去的所有人當中,只有吳建德活了下來,其他人都死了,死在了那片沙漠裏,連屍體都找不回來了。
包括奚大哥!
張婉沒有點破奚大哥喜歡的那個女人是誰,但我知道,我知道張婉知道。
從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回去過西岳村。
八三年春天,畢業分配在江城工作已經大半年的我辭職了,我覺得我需要時間來散散心,珍藏埋葬我與奚大哥未能結果的感情。
我決定去江南,那裏的水鄉肯定能帶給我寧靜平和的日子。
在那裏,我又遇到了祖籍蘇州的童遠勝——那個在學校總是糾纏我的紈絝軍人子弟……
☆、番外 奚裕森1
奚裕森是個遺腹子。
他爸爸去世的的時候,他還沒出生。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九日,張婉生下了奚裕森。
張婉生奚裕森的時候,難產,但最終好歹化險為夷,奚爺爺為剛出生裕字輩的孫子起名叫森,希望孫子能像森林裏的古木一樣,成長得高大正直,成為頂天立地的好男兒。(這麽一解釋,突然之間覺得奚裕森這名字一點也不高大上→_→)
張婉一個人含辛茹苦得拉扯奚裕森,奚裕森雖然年紀小,但是總還是有些印象的。
在奚裕森記憶中,媽媽對自己很是溫柔耐心,爺爺奶奶也很疼愛他。
張婉去世那年,奚裕森才七歲。
這麽些年,她一個人拉扯奚裕森,很是不易。
像她這樣年紀輕輕便守了寡的,一般都是會改嫁的。
張老爹心疼女兒,他自己老婆死得早,對於張婉這個女兒很是疼愛,不忍心她這般辛苦,便勸張婉找個願意接受奚裕森的人嫁了,就連奚裕森的爺爺和奶奶也勸張婉改嫁,但是張婉卻始終一人。
一九八-九年,奚裕森的爺爺也因病去世了,奚奶奶一個人撫養小奚裕森很是不便。
奚奶奶年輕時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損了身子,好不容易在三十六歲的時候得了奚爸爸這麽一個老來子。而奚爸爸二十六歲的時候才娶了張婉,二十八歲的時候才有了奚裕森。
而此時的奚奶奶已經七十二歲了。她一個人就算能撫養奚裕森長大,但是根本無法將奚裕森教育成才,她無法給奚裕森一個好的成長發展空間。
因此,一九九零年的時候,當吳建德上門提出要收養奚裕森,奚奶奶雖然很是不舍,但是也知道,如今吳建德在江城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跟著他,奚裕森才能有個好的將來。
況且,她身體也不好,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就會像奚爺爺一樣走了,所以還是忍痛讓吳建德將奚裕森帶走了。
這是一個非常睿智的老太太,當初不樂見自己兒子和周家丫頭在一起也是因為知道他倆將來要走的路不同,周家丫頭是個志氣高的,將來也肯定會回到城裏去的,只有張婉這樣的兒媳婦才是真正適合過日子的。
只是,她和老伴兒都沒料到,自家兒子實在太深情了,即使親眼見到了周家丫頭在大學裏有著不少的追求者,和他的生活沒有任何的相似之處,也沒有想過要放棄。
後來,兒子輾轉打聽到周家丫頭返城後,家裏條件很是不錯,於是便一心想要掙許多錢,說:“不能讓小瑾跟著我過苦日子。”
她和老伴兒意識到,兒子實在陷入得太深了!
不得已,她和老伴兒只能威逼兒子娶親。那段時間,奚爺爺身體不好,一度昏迷不醒。後來稍微恢覆了些神智,就讓兒子結婚。
她和老伴兒都以為這是為了兒子好,卻不知兒子居然會去探險丟了性命,媳婦憂思過度早逝,老伴兒身體不好硬撐了幾年也去了。
最後變成了這樣,如今這個家只剩她一個人了……
一九九零年,已經八歲的奚裕森,被吳建德收養了。
當時虛歲才三歲的吳媛第一次見到奚裕森就很喜歡這個長得好看的哥哥,很是開心地想要和這個新來的哥哥分享她心愛的玩具,即使遇到冷臉也毫不在意。
奚裕森長得很像張婉,漂亮十足,但是又遺傳了奚爸爸高挺的鼻梁,綜合了張婉和奚爸爸的全部優點,八-九歲的年紀,即使成天板著張臉,也很是受人喜愛。
吳媛總是喜歡粘著他,跟在他後面奚哥哥長、奚哥哥短地叫著。
吳建德對奚裕森很好,供他讀書,教他成才,但是小小的奚裕森卻很是敏感,總是能感覺到吳建德對自己很是防範,完全掌控著他所學所接觸的一切,甚至隱隱想要把他培養不懂世事。
直到零二年,有一天,已經十四歲的吳媛對吳建德說:“我喜歡奚哥哥,我將來要嫁給奚哥哥,做他的妻子。”
吳建德忽然意識到,這是個很不錯的主意。
奚裕森算得上是吳建德從小看著長大的,有野心,能力也不錯,自己只有吳媛這一個女兒,將女兒嫁給自己熟悉的奚裕森,確實是個很不錯的選擇。
於是,才剛大二的奚裕森便真正有了進入吳氏集團的機會,開始在吳氏集團實習,吳建德也開始毫無保留地教授奚裕森,想要將奚裕森培養成自己的繼承人。
但是,當吳建德聽手下報告說奚裕森在調查二十年前奚父去世的往事時,吳建德有些慌了,他感受到來自奚裕森的威脅,怕他查出事情的真相。
七八十年代的時候,吳建德和奚父兩人開始倒賣古董,小發了一筆。後來卻漸漸衰敗,甚至一度很是窮困潦倒,但是兩人是一個村裏出來的,總是相扶相持,感情很好,倒也堅持下來了。再後來倆人便跟著成哥一起盜墓,但卻也一直沒什麽作為。
直到一九八二年的時候,兩人決定進行最後一次探險,孤註一擲。
而那次,一共有八個人一起參加了。
最終,他們確實找到了那座古墓,也找到了古墓裏的陪葬品,卻因分贓不均而自相殘殺,又因古墓裏有許多機關,最終只有吳建德和奚裕森出來了,其餘人都被埋在了坍塌的古墓裏。
看著那麽多的古董,吳建德心動了,貪婪了,想要獨吞這批古董:反正所有知道事情全過程的人都已經死了,這樣是不是,是不是,即使奚父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不會有人知道!
吳建德想除了奚裕森,但是一想到女兒吳媛對奚裕森死心塌地,實在不忍心女兒傷心,便忍住了。
這個年輕時心狠手辣、為了利益可以舍掉兄弟性命的人,心裏對奚裕森其實是有些愧疚之情的,也是為了就近掌控,他選擇了收養奚裕森。
他更是一個深愛女兒的父親,希望女兒幸福快樂。
他怕奚裕森調查出事情真相,便暗地裏誤導奚裕森,讓他查出了當年奚父和周瑾的往事。
奚裕森誤以為,當年父親之所以去探寶冒險,是因為得知自己從小喜歡的周瑾,喜新厭舊,攀上了高枝,一腳踹掉了奚父。
奚父傷心之餘決心靠探寶發家。
而奚父會去沙漠探險,也是因為周瑾從探墓者那裏得知,那古墓裏有一條玉墜,周瑾很想要,奚父受周瑾蠱惑,才會在最後明明可以出來的情況下,卻因為拿那條玉墜而耽誤了時間,被活埋在那座古墓。
而奚母張婉,在得知了奚父身亡卻始終心系周瑾,一直郁郁寡歡,抑郁成疾,加之為生活壓迫,最終早逝。
奚裕森甚至找到了奚父一九七九年記的日記本,當中有這樣一段:“今天我偷偷去看小瑾,想要給她一個驚喜。可是等我到她學校的時候,卻發現她的一個男同學在追求她。他們倆站在一起的時候,是那麽的般配。若換做是我,我也會選擇這樣的男人吧。
可是我很喜歡小瑾,若,我也像那個公子哥一樣有錢有權,是不是就不用擔心會有人將小瑾從我身邊搶走?”
奚裕森相信自己調查出來的結果,所以,他雖然討厭周瑾的喜新厭舊,但卻覺得周瑾這樣做並沒有什麽錯,畢竟人往高處走是本性。
但是周瑾不應該因為一件死物而慫恿奚爸去冒險並最終喪了命。
他對奚父沒什麽感情,但是卻很是愛護張婉。張婉因為奚父和周瑾而早逝,這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原諒的。
在吳氏集團,他漸漸培養了一些自己的勢力,並繼續擴大。
他調查到童遠勝的堂哥童遠望想要謀奪童遠勝的財產,偽造了童遠勝貪汙公司財產的證據,並且想要舉報童遠勝賄賂官員,但是卻不敢付諸行動。
他心中知道,這是為媽媽報仇的絕佳機會,不用牽扯到自己就能報覆周瑾。
一旦童遠勝公司破產,他倒要看看周瑾如何繼續她豪門闊太太的日子!
他要讓所有人知道,在外人面前總是溫婉大方的童太太,和童先生恩愛異常的童太太,其實是個拋棄窮苦青梅竹馬的女人!
他為童遠望大開方便之門,利用吳氏集團制藥的便利,讓童遠望走私藥品,卻私下裏將消息洩露給童遠勝,使得原本還有些猶豫不決的童遠望下定決心。
最終,童遠勝真的破產,但他卻沒料到,童遠勝與周瑾感情甚篤,即使面對破產,童遠勝生病身體衰敗,周瑾也不離不棄,最終兩人相繼離世。
他心裏隱隱覺得事情也許並不像他調查的那樣……
但是,他也未多做糾結,不管事情原因是什麽,周瑾和奚父在一起過是事實,最終和童遠勝在一起也是事實,這就夠了。
況且,他覺得自己並沒有參與進去,最多只能算是推波助瀾。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奚裕森的番外,本來是打算放到正文完結之後再貼出來的,但是因為昨天寫了周瑾的番外,為了避免讓大家覺得不連貫,所以就接著周瑾的把奚裕森的也貼出來了。
明天恢覆到正文狀態,童彤和施京就會和大家見面啦(╭ ̄3 ̄)╭?
渣作者覺得自己好壞(其實就是懶啦),就是不給奚爸爸個名字,23333333333333
☆、Charter 22
“童彤,我馬上就到你家樓下了……嗯,好……五分鐘之後我去敲你家門……”施京一邊開車一邊用著耳機和童彤打著電話,再轉個彎就到童彤家的小區了。
回想上次,施京微微翹起了嘴角,一抹愉悅的弧度,顯得他心情很是不錯。
“到時候,你做我的女伴吧……”
那次,問完童彤願不願意當自己的女伴,施京心情很是忐忑,無比期待著童彤的肯定答覆。
回想起當時童彤毫不猶豫答應自己時,雖然只是短短的幾秒鐘的時間,但那從準備說出這個問題開始就一直因為緊張而跳動歡快的心臟終於慢慢恢覆正常,並最終演變成開心興奮,那種心情猶如過山車,經歷過最高點突然開始下降,那種失重的感覺,真的是刺激無比。
雖說,只是女伴,什麽也代表不了,但是,施京從來沒有在任何正式場合帶過除親人之外的女伴,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向外人傳遞了某種信息,代表了某種意義。
而且,當初子妍給自己請柬的時候,他可是說過會帶自己中意的人參加宴會的。
前幾天和崇珈言幾人小聚的時候,他還很是不懷好意地還打趣自己怎麽還一個人……
嗯,這次,他要“逆襲”!他要帶著童彤,閃瞎那群發小的鈦合金狗眼!
當然,這只有施京知道,童彤是不知道的,所以童彤才會毫無壓力地就答應了施京,畢竟沒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士邀請女伴一起參加正式場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看著開門出來的童彤,施京一下子看呆了……
平時童彤總是打扮得很隨意,基本上都是淡妝,因為皮膚好,看起來很是清新自然。
可是,今天,大概是因為要參加正式場合,也為了配合施京的著裝,童彤畫了很是精致的妝,披散著一頭大波浪卷發,戴了白色水晶發箍,簡潔耐看;A字型一字肩印花串珠及膝紅白色高腰裙,配上紅色的細高跟鞋,愈發顯得雙腿白皙修長。
整個人顯得性感又純真,真是誘惑至極,這樣的裝扮,把童彤所有的優點都表現出來了。
施京穿的很是中規中矩的白襯衫,CK極簡西裝,腳踩Testoni一款意大利手工皮鞋,很是低調奢華,不張揚彰顯。唯一的亮點便是配上了一條紅色的領結,倒是和童彤這一身紅色為主的連衣裙很是相得益彰。
紅黑配,在任何場所都顯得很是合適。
接到了童彤之後,施京帶著童彤去了一家叫做“Jasmine”的店裏,重新給童彤做了頭發,並且配了一套首飾。
倒不是說童彤之前的裝扮不好,只是這是禮節。男方請女方當女伴,總要讓女方顯得盡善盡美才行。
造型師大概和施京很熟,施京只簡單交代了一句“別搞那麽覆雜”,那位叫做Jessica的造型師就挑了一套最為簡潔的珍珠首飾給童彤戴上了。
盤起的卷發用珍珠發夾固定住,只兩鬢處留了一絲卷發,露出了童彤整張臉,耳朵上帶著兩顆珍珠耳釘,小巧可愛,整張臉上再無多餘的裝飾,顯得年輕卻又很有魅力。
童彤如今雖然二十六歲了,但是因為長了一張娃娃臉,顯得不過二十出頭,珍珠項鏈和手鏈倒更襯得她皮膚光滑白皙。
總之,就一句話,身材好,有氣質,穿什麽都好看!
Jessica一直誇童彤皮膚好,請教她是怎麽保養的,還說這套珍珠戴在童彤身上最適合不過了,搞得童彤特別不好意思。末了還加了一句:“小妹要常來哦!施京多帶小妹來哦~”
好不容易從店裏出來之後,童彤一副大松一口氣的樣子,逗得施京笑了。
“人家誇你呢,你怎麽還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要是他對著你一邊誇還一邊伸手捏捏你,看你受不受得了!即使知道他只是帶著純粹的欣賞的目光,沒別的意思,但是你能忍受那麽娘的人,翹著蘭花指語氣親昵跟你一副好姐妹就應該交流分享經驗的樣子嗎?”
“好吧好吧!”
施京邀請童彤參加的是崇珈言與郭子妍訂婚派對。
至於中午的訂婚宴只是家人和親近朋友的聚會,不會邀請外人的。
深秋的傍晚氣溫是很涼爽的,天黑得不早不晚。童彤在禮服外面穿了件黑色風衣,進了酒店便脫了下來在樓下等著施京。
施京一手拿起童彤的風衣掛在自己的臂彎處,另一手很是紳士得挽起童彤的手,帶著她坐電梯上樓了。
晚宴是在江城最豪華的江匯酒店二十七樓舉行的。
這個樓層據說是崇珈言堅決要選的,意為“愛妻”。
用施京的原話來形容就是“悶騷言就是悶騷,果真不放棄任何機會表白以及放肆大膽地秀著恩愛,誓要無數虐死單身狗”。
晚宴定在晚上八點,施京和童彤到酒店的時候,已經七點四十了,人來得不多也不少,崇珈言和郭子妍這對新人正站在門口迎接賓客。
崇珈言看到施京的時候,星眉挑了挑,立馬上來給了他一個熊抱,順便小聲套著施京的耳朵調侃:“這位小美女是你新歡?眼光還不錯嘛,就是看著是不是太小了點,你都三十了,人家正青春無敵的年紀,你等得了嗎?”崇珈言滿臉揶揄,其實他是認識童彤的,就是故意這樣調侃施京。
“滾你的!什麽新歡,還舊愛呢!我目前處於身份未名的狀態,在追著呢!”施京很是無奈,自己哪裏老牛吃嫩草了,明明他只比童彤大了四歲,雖然四歲是有那麽一丟丟的大啦,但是誰讓童彤一張娃娃臉,看著像二十呢!
“哦~~,哈哈哈!童彤這小姑娘我一直都很欣賞,現在更喜歡了!就該好好晾涼你這小子!讓你以前一副冷艷高貴、愛搭不理的模樣,還以為你不行或者是喜歡同-性呢!”崇珈言想起當初施京對所有同齡層次的女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樣子,害得他和劉京杭沒少擔心。
“哎~當初啊,也不知道是誰,喝得酩酊大醉,一直拉著我的手,一邊親,一邊喃喃……嗯……嗯……”子妍子妍的。
施京這話是放開了聲說的,因此童彤和郭子妍也聽到了,都很是奇怪疑惑地看著這倆人。
“我不調侃你了,你也不許翻我的舊賬,一件也不許翻,我就放開你,怎麽樣?同意就點頭。”崇珈言一聽施京要當著郭子妍的面說他的糗事,這還得了!
不行,一定要保持住自己在子妍心目當中成熟穩重的印象,就一把捂住施京上下開合的雙唇,恨不能殺人滅口才好!
那些他暗中追求子妍的趣事,他可以婚後慢慢告訴子妍,算作是一種情趣,一種夫妻間相處之小道。
但前提是,這些事情必須由他來清清楚楚、完完整整地告訴子妍,而不是其他人通過調侃的語氣說出來。
他希望子妍能在和他結婚之後,看到他曾經為她做過的事,看到他曾經為她的付出,漸漸接受甚至喜歡上自己,而不是一直默默單戀著施京。
他知道子妍不喜歡自己,但是他從來沒有想過放棄。
而他也看得出來,施京不喜歡子妍。
開始時,他還想著要和施京公平競爭,但是從施京明確告訴自己不會接受子妍的時候,而子妍這麽艷麗的容顏,身邊總是有許許多多的男士徘徊,他便深刻意識到自己最該做的事便是保證子妍不會喜歡上別的男人。
要是子妍中途被別的男人搶走了,他估計要哭死在廁所了!
去當兵的那五年,他一直讓施京關註子妍,及時清理出現在子妍身邊“圖謀不軌”的男人,和女人!
很多次,他偷偷跑回江市,就為了偷偷看子妍,甚至會偷拍下很多子妍的瞬間——給小狗洗澡、餵小貓吃飯、在餐廳吃著美食、在花店挑著康乃馨、在專賣店試著新衣、在路邊等著出租車……很多很多,背影照……
當然也有一些側面照,只有幾張正面照,他都珍惜異常!
這些照片他都珍藏得很好,部隊裏不論是老兵痞還是新兵蛋子,總想看一看他成天當寶貝一樣的照片,他硬是誰都沒給看。
子妍的美他知道,就行了!怎麽能讓部隊這群大老粗看了去呢!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下午去面試,居然面試了兩個半小時!真是醉了!再加上路上來回坐車花了三個小時,整個下午的時間就這樣沒了!//(ㄒoㄒ)//
不過今天第一次坐有軌電車,算彌補了^_^
小劇場:
童彤很是怕癢,別說是撓脖子或者撓腰,哪怕別人只是做一個撓癢癢的動作,她都覺得渾身上下有東西在輕輕抓著她全身的癢穴。
童彤是貓的時候,很喜歡別人撓她的脖子,現在已經完全正常了,這項怕撓癢的屬性又回來了。
別人一撓她的腰,她就四肢發軟,情不自禁想找個例如沙發、例如床的地方笑躺。
於是,然後……
施京就愛上了撓癢癢這項運動……
☆、Charter 23
這場訂婚,算得上是軍商結合,整個江市有頭有臉的人物基本上都參加了這場訂婚晚宴。
而這一切,都與童彤這個已經退出江市這一圈子七年的人,那麽得格格不入。
那會兒童遠勝不顧家裏人反對,毅然決然地和周瑾一起來到了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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