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21克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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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好處不就是可以沈澱,積累嗎?”

“那個笨蛋還不是越不過那道‘味道’的墻!”

“那是他的驕傲不允許!”

“可最後停留在海邊,不也是暗示他們其實一直在尋找那些不斷重覆的話,希望聽到那些話嗎?只是人們都不肯再講了。”

“也許是海浪的聲音比人的更真實呢?不管你聽不聽,它都在那兒。”

“那你的身上會是什麽味道?”

“香水的味道。”安迪嘆息般擠出一句。

這些年,這些事,磨得人都快成“標準件”了,世故了,圓滑了,還能留下什麽味道。

凱文提提鼻子,“是菜的味道。”

安迪一楞,下意識地揪起衣服聞了聞,又聞了聞頭發,沒有啊!

凱文看著她,咧嘴樂了,“真乖!”

安迪知道她又上當了。其實,經歷相似,都是這麽滾過來的,有些話不用說,大家也心知肚明。凱文是不想讓她再感慨下去,這種情緒多來無益。

“那你就是一股子‘鞋黴’味兒!”安迪笑看了他一眼。

“你還知道這個詞?!那怎麽就沒‘黴’到你呢?”

“我愛用消毒藥水!”

凱文也笑了,“想看海還不容易。大楚沒帶你去過?”

大楚就是島城人,家也在那兒。

安迪搖搖頭。他們在一起只有一年多,還沒來得及去。

“你那次度假不是去海邊嗎?”

“南方哪裏有那樣的海?”

“那就找時間請你去我家看海了。”

“你家?不用了,下大雨的時候,我這兒也能看。”

“是你說的那種海!”

“你家不也是南方嗎?不去。” 安迪聽說過凱文的老家在春城。

“到了你就知道了。安排一下?”

“先謝了,到時候通知你。” 安迪舉了舉杯,就沒想拿他的話當真。“你呢?”

“和你的有點像。我正在列一張單子。等我有時間了,就按照順序,每個地方住上三個月,或是半年。那才能算真的到過那個地方,體會過那個地方的味道。”

“你的計劃實現起來難度和跨度都有點大。恐怕得等到退休了。”

“也不一定。”凱文看著安迪,“其實,我們可以把計劃合並一下。我們在當地租間房子,你去畫畫,我陪你;然後,去菜市場買菜做飯;有心情就出去轉轉,沒心情就窩在家裏歇著。不去景點,就走小街,看市井。就像當地人一樣。你畫完了,我住夠了,就換個地方。怎麽樣?”

“你這還不是退休計劃?太奢侈了!”看他一臉憧憬地自說自話,安迪忍不住逗他,“那得各租各的。”

“為什麽?”

“就你那不良的居心!三個月,半年,正好夠你換一輪女朋友,還能兼任廚子做地方風味給你吃。我歲數大了,喜靜,受不了那個刺激。等到你被女孩家追殺的時候,我那兒還能掩護你一下。夠仗義吧?”

“你這人怎麽這樣?!跟你說正經的呢。”凱文白了她一眼。

“說正經的,錢和閑都是借口,去哪兒也不必太刻意,有心情才是最重要的。”安迪也收了笑。

她的心情是要和人連在一起的。可那個人在哪兒呢?

一瓶酒不知不覺就喝完了。以他們兩人的酒量,這也就是剛剛喝到舒服。

安迪看出凱文有點意猶未盡,但她還是給兩人端來了飯。

今天已經是少有的和平了。她只盼能平平當當地送走他,別再節外生枝。

“你炒菜還是有點水平啊!就是有點鹹。”凱文又是吃得稀裏嘩啦的。

“對不起,沒炒過這麽大量的菜,我有點兒拿不準。”安迪端來了湯。

“那我下次就敢多買點了。”凱文點著頭。

“沒下次!”安迪正色說,“不許你再來搗亂了!你再來這一套,別怪我不給你留面子。想聊天我們出去吃。”

凱文看看她,沒說話,又把臉埋進碗裏用力地扒飯扒菜。

泡上茶,安迪又把凱文帶來的水果洗了端上來。

凱文也坐到了地上,正低頭擺弄著手機。

屋裏的頂燈已經被他換成了落地燈,柔和的光線為家俱抹圓了棱角;陽臺門的紗簾也被他拉上了一半,在夜風裏婆娑鼓動著,發出瑟瑟輕響;再配上茶幾上晶瑩的水果和霧氣氤氳的肉桂蘋果茶,本是簡單到極致的房間裏,竟也浮動起了溫馨和一絲暧昧。

安迪心裏一動,扭頭看去,掛在落地燈開關上、老伯伯的吊墜還在搖晃著。那天早晨離開酒店房間前,她還是把它收了起來。

她後悔把它掛在那麽顯眼的地方。

“知道‘21’什麽意思了?”凱文問得閑閑的。

“不知道。”安迪裝傻。

“沒什麽意思。第二次總得多一點嘛。”凱文摘下耳機,看著她。

安迪沒有問麗蓮,她自己上網查的。一種說法很直白:愛你;另一種說法就浪漫多了。那是西方的一個傳說。說人死以後會比生前輕去21克,那是靈魂的份量。“21克凈重的愛情”是用生命去愛。即使有一天,他將離去,這一份愛也不會因為生命的消亡而消失,只會隨著靈魂更深刻,更雋永。美得像愛情童話。

安迪本來覺得第一種倒是更像凱文愛用的花招,現在凱文又給了她第三種解釋。下意識的,她更願意相信第三種。

凱文把手機舉到安迪眼前,他還真找到了那部電影。

故事裏,男孩的手游走在女孩的臉頰,唇間和身體上,但始終沒有觸碰到一起。

安迪的手撐在地上,就在凱文的旁邊。

凱文眼睛看著屏幕,手指輕輕地,彈鋼琴般逐個劃過她的指尖。

安迪把手收回來,推開了手機。

“你這兒還有酒嗎?”凱文慢悠悠地問。

安迪把酒都排在廚櫃上了,凱文不可能看不到。

她猶豫著,“沒有了。”

“那就算了,”凱文笑了,站起身,“看樣子,再不走,你又該趕我了。”

沒想到他今天這麽自覺,安迪有如釋重負的感覺。隱隱地,又好像有點失望,她也好久沒這麽聊過天了。

但安迪還是站起來,“我送你。”

放下握住門把的手,凱文轉身面對安迪,“那天為什麽幫我?”

安迪下意識地向後退了一步,暗暗嘆口氣,還是沒能躲過去。

凱文旁敲側擊了一個晚上,她也是閃展騰挪了一個晚上。就是為了不想和他撕破臉。

她當然知道凱文的想法,猜到他可能不甘心就這麽走。他還是這樣,想做的就一定要做,而且要馬上做,不拖延,不猶豫,就像一只任性又好鬥的小公雞,沖上去就得有個結果。可她不是在跟他玩“欲擒故縱”,她是真的想讓他放手。不放手不就是因為沒到手麽?到手了,也就該揮手了。她就是看著他這麽一路走過來的。或許他是真心的,每一段都是真心的,可那又怎樣?他的轉角太多了,就像皮薩爾迷宮,他自己都可能會迷失在裏面,何況是她。每次告別,他都可以揮揮手,什麽都不帶走,也什麽都不留下。在這種事上,他們不是一個段位的選手。她玩不起,也傷不起。

能做朋友就夠了。她不期望更多,不敢。

“換做伯納,或趙桐,我也會幫。難道,你會袖手旁觀?”安迪也看向他。

“可我整過你,騙過你,還欺負過你,你不恨我嗎?你為什麽能一再地容忍我?”凱文沒理會她的避重就輕。

安迪一楞,她沒想過。她好像一直針對他才是。“我有容忍過你嗎?”

凱文看著她,慢慢地點點頭。

“也許,”安迪一時也找不到答案,她思索著,“是想起以前吧。畢竟大家相識一場,現在走的走,散的散,留下、能見面的沒幾個了。那時候能一起玩,一起開心,就覺得你也許沒那麽壞。我自己也做過過分的事。”

“還有呢?”凱文點點頭,繼續盯著她的眼睛。

“沒別的了。”

凱文搖搖頭,“你想我留下來,可你害怕。為什麽?”

安迪轉開臉,連她自己都聽得出那份敷衍,“沒有。”

“那就看著我說話!”凱文撥轉她的臉,仍是直視著她。

“我怕弄到最後又是不歡而散,遍體鱗傷!你怎麽就不懂見好就收呢?你不是很擅長應酬、交際嗎?又有經驗,又有分寸,怎麽就不能禮貌一點、客氣一點?”躲不開,安迪也不想再回避了。

在客戶面前,凱文經常是一副溫和優雅的形象,眼神清澈,笑得無害又真誠,一副謙謙君子的風流態度,讓人心裏頓生好感和信任;在夜店裏,就算玩兒得再開,再瘋,他也是總能保持著慣常的瀟灑和腔調,豪放但不粗魯,輕佻但不孟浪,暧昧但不猥瑣,尺度拿捏得恰到好處。怎麽到了她這兒,就只剩下陰晴不定,咄咄逼人,暴躁尖刻?!她招誰惹誰了,憑什麽要忍他的臭脾氣?

“應酬是要有利益回報的。過腦不過心,出力不出情兒。我不想應酬你!”凱文深深看著她的眼睛,“愛我嗎?”

安迪瞪大了眼睛,沒想到他會這麽直接。怎麽忽然提升到這個級別了?他不是習慣說“喜歡”的嗎?

不知是什麽時候,人們開始用“喜歡”來代替“愛”。“我喜歡你”似乎比“我愛你”更容易說出口,更簡單也更方便回旋。也許那是因為“喜歡”是口對口,而“愛”是要用心的。可心,該怎麽說?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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