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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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一大早就醒了。他伸了個懶腰,感受著與夏恩一夜風流後餘下的甜美痛楚。既然他們已在對方身上得償所願,他就開始計劃——姑且算是個計劃吧,他這輩子就沒計劃過什麽——打好包,搭個順風車上路。他會把湯姆的信留在床上,或者交給貝琳達。搞不好她會火冒三丈,畢竟他才幹了不到半天活兒就換了一晚住宿,但肯定還是會因為慶幸他這個不速之客的退場而息怒的。

可吉米往窗外一看,天正下著雨。不是那種沾衣欲濕的毛毛雨,也不是那種“西邊日出東邊雨”的驟雨,碩大的雨滴會浸濕褲腳,鉆透衣領,將寒意滲入旅人的骨髓。他沒有雨天的行裝,他會變成在高速路邊瑟瑟發抖的落湯雞,沒人會為他停車。他可不想這樣。

於是,他沒有打包,倒是把床給收拾了。然後他往走廊裏瞄了一眼,趁著四下無人,趕緊在腰上圍了條浴巾,抓起他的盥洗用具,沖進了淋浴間。

走進大堂的時候,他的頭發還帶著潮氣。盡管時間還早,貝琳達已經坐在前臺了,臉色並沒有因為他的出現而變好看。但起碼她還是招呼了他一聲:“早上好,詹姆斯。”

“早安,女士。今天有什麽需要先幹的活兒嗎?”

“203的安全鎖松了;204的客人說他們覺得窗戶漏風;101有張椅子的椅套被弄得特別臟。夏恩說酒吧有張桌子不太穩當,他給你標出來了。幹完這些就去把214的浴室瓷磚補了。”

“好。”他一邊應一邊想:幹完這些,最起碼能抵上他這一天在這裏的花銷了。

貝琳達還信不過他,沒給他鑰匙,所以她隔一會兒就得幫他開鎖,怪麻煩的。除了開客房,還要開地下室,他得下去取工具和材料。但他耐心地等著,沒半句牢騷。

他用螺絲刀幾分鐘就修好了那個安全鎖,又用膠泥解決了那扇漏風的窗戶。那把椅子比較費事,像是被人潑了整瓶紅酒。不過,他在地下室的架子上找到了去漬劑,又搓又刷,反覆加去漬劑來回處理了幾遍,那些汙漬就乖乖變淡,基本看不出來了。他希望這樣能讓貝琳達阿姨滿意——她來檢查的時候,輕輕點了點頭。

“我在地下室沒找到思高潔防漬劑,”他說。“但你可以考慮買一批,把所有的椅套都養護一下。”

她考慮了一會兒,又點了點頭。“把這事兒記到你要幹的活兒裏。不過不著急,反正到貨也得幾天。”

“好。”到時候他已經不在鎮上了,但“下周二泰瑞”應該幹得來。

夏恩不在,酒吧看起來空蕩蕩的。雖然其他人也都不在,這份感觸卻只是因為夏恩。一切井井有條,一張張桌面都泛著光,椅子都被翻了個個兒,穩穩當當地摞在桌子上。吉米沒急著料理那張會晃的桌子,而是決定先稍微打探一番,於是,他躡手躡腳地繞到吧臺後面。這裏也同樣整潔,但幾張紙條吸引了他的視線。那些紙條被膠帶粘在顧客看不見的隱蔽處,每張都列著幾個不同的事項:煮咖啡,結賬,開門迎客,還有打烊。紙條是用大號字寫成的,字跡相當清晰工整。他分析覺得這不是夏恩寫的,估計也不是貝琳達寫的,很有可能是夏莉的手筆——看上去有種板書的風格。夏恩這麽一個驕傲的男人,卻不得不靠著小抄才能完成這些瑣事。想到這兒,吉米的心微微抽痛。

他把全部心思轉回正事兒上,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張需要修理的桌子。夏恩在那兒放了一本破舊的平裝書——埃爾莫·倫納德的《矮子當道[1]》——書上擱著一張作廢的收據條,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三個字:給吉米。

媽的。

吉米暫且不去理會這份禮物,伸手試了試那張桌子。沒錯,一按桌面它就會有點兒歪。他蹲下去看是哪兒出了問題,最後覺得還是沒什麽技術含量的辦法最好使。他找了個沒用的軟木塞,切下一片粘在一條桌腿底部。搞定。

他揣著一股奇怪的成就感,拿上那本書走出酒吧。

這時,他的肚子開始提醒他:一上午還什麽都沒吃。他應該找個小超市,買點兒便宜的東西,可他想起了昨天吃的法式吐司。天知道他得等多久才會再有這麽好的東西吃。

“我準備去小梅餐館吃點兒東西,”他對前臺的貝琳達說。“行嗎?我一回來就去弄瓷磚。”

“去吧。”

他先回房間取外套,順便放下那本書。他把書放在床頭櫃上,壓在斯蒂芬·金的書下面,忍不住笑得像個傻子。書的旁邊還擺著那瓶潤滑劑,夏恩肯定是忘了帶走。

除了貝琳達,大堂裏又多了兩位女士;他一走過去,她們就齊刷刷地盯了過來。貝琳達隨便介紹了兩句:那位六十來歲、口音很重的嬌小黑人女士是葛莉賽爾,白白胖胖的二十來歲姑娘是坎蒂。“有什麽小修小補就找詹姆斯。”貝琳達說。

吉米對客房部二人組笑了笑。“有什麽要幫忙的可別客氣。”估計她們時不時得搬動大家具,諸如此類的活兒,都最好有人搭把手。

她們毫不掩飾地上下打量他,但並沒有露骨的敵意。也許她們倆跟夏恩不是一家子。

如他所料,在他幹活兒的這段時間裏,雨勢並沒有減弱。他低著頭縮著肩沖過了馬路。飯館裏沒有昨天那麽熱鬧,那個臉上有環的金發姑娘沒帶他回那張挨著廁所的桌子,而是換了靠窗邊的。“咖啡?”她問。

“麻煩來一杯,再要一大杯橙汁。”起碼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裏,他不愁會得敗血癥了。

她把菜單遞給他,他糾結著是把昨天親口驗證過的美味佳肴再吃一遍,還是嘗點兒別的。這時,他看見那姑娘給別的食客上了一大盤吃的,於是他打定了主意。“華夫餅,”他對給他送來飲品的姑娘說,“能在上面加藍莓醬嗎?”

“行。配香腸還是熏肉?”

“熏肉。”

“雞蛋怎麽做?”

他準會突發血管硬化倒地不起。嗯,反正這死法也不算太差。“炒蛋。”

他啜著咖啡,望著窗上的雨痕。有那麽一會兒,他大概是完全看得出神了,直到夏恩坐在對面他才註意到。“巧了,又遇見了。”夏恩說。

“我可抗不住小梅的魅力。”

“沒誰能抗住。我估摸她做的飯裏可能摻了點兒什麽。”夏恩靠在椅背上,笑出八顆牙。他今天依舊穿著那件藍色羊毛襯衫,底下配了件醬紅色的半開襟圓領T恤。他的眼睛格外熠熠生輝,於是吉米不自覺地在椅子裏蠕動了兩下,感覺屁股又有點兒刺痛。

吉米清了清嗓子。“那本書,謝謝。”

“不客氣。以前是我的書,不過我現在不——嗯,我留著也是浪費,不如給你。”

“肯定很好看。”

服務員隔著幾張桌子揮手招呼夏恩。“親愛的,老樣子?”

“對。”他又轉過來對吉米說:“也不知道她還問個什麽勁兒,我天天都是老樣子。”

“你也可以冒個險,點別的換換口味。”

“不行。因為……規律很重要。不規律的話,有時候我會找不著北。”

有意思。大多數時候,規律的生活才會讓吉米找不著北。那種感覺不是迷茫,是……無望,仿佛他放棄了什麽至關重要的東西。

“貝琳達阿姨說你今天起得很早。”

“我一般都早起。”他習慣了。收容所總是天一亮就趕人;不少店主在開店門的時候,要是發現門口睡著流浪漢,就會怒不可遏大吼大叫。

“我以前也經常早起,在牧場的時候,但現在不了,酒吧關得晚。”夏恩稍稍歪了下頭。“你睡夠了嗎?”

“我挺得住。”

“我總是睡不好。醫生給我開了藥,但吃了藥早上就昏昏沈沈的。有時候下午不忙,山姆就過來替幾個鐘頭,讓我去打個盹兒。感覺好像他不是老頭兒,我才是。”他笑著,但沒多少幽默感,更多的是痛苦。

“有一回,我在密蘇拉,坐長途車去愛達荷福爾斯,得在比尤特轉車。這本來沒啥,可我睡過去了,眼睛一閉一睜就是第二天早上五點,到鹽湖城了。”

服務員給夏恩端來咖啡,又匆匆走開。夏恩沖她漫不經心地點點頭,問吉米:“你在那兒都幹嘛了?”

“這麽說吧,那個時間在鹽湖城沒啥可幹的。快入冬了,太陽還沒出來,車站那一帶就算大中午也熱鬧不到哪去。我就開始走。我從來沒去過那兒,所以就漫無目的地走,我的錢也不夠再回愛達荷。我走了……唉,我整整走了一天,累得腿都快斷了,但除了隨地坐一小會兒,我找不到地方安頓。後來天又黑了,也沒啥轉機,倒是更慘了,我只買了咖啡和一個三明治就把剩的那點兒錢花光了。禍不單行,不知道是感冒還是怎麽的, 我難受得要死,就快撐不住了,鼻涕不停地流,全身疼。要是有張舒服暖和的床,再加碗雞湯,讓我把自己賣了都行。”

夏恩臉上並沒有同情,只是好奇。他往咖啡杯裏加了糖,用勺子攪著。“你害怕嗎?那樣漂著?”

“不怕。我習慣了,而且比猶他州可怕得多的地方我也待過。我只是累極了。那種骨頭都被榨幹的感覺,好像這輩子再也還不了原了。你懂那種感覺嗎?”

“懂,”夏恩說。“太懂了。”覆健,他妹妹說過。還有手術。所有的事都要從頭學起。

“我快垮了,就在那時候,我發現了一座橋。橋下已經有幾個家夥占了窩,但我在他們旁邊躺下,也沒人發牢騷。我在身上蓋了報紙取暖,頭頂上是滾滾的車流。我一合眼就睡熟了。我醒過來的時候,太陽升得老高,其他家夥都散了——我的包也跟著沒影兒了。他們把我所有的東西都卷走了,就給我留了身上的衣服。我沒多少家當,但有條幹凈褲衩也好啊。”這倒是提醒了他,他得找個洗衣房。他沒法在屋裏好好洗衣服,洗手池太小,而且也沒地方晾。

“後來你怎麽樣?”

“活下來了。我命大。蟑螂連核爆都能熬過,我就跟蟑螂差不多。不過那陣兒可真夠難捱的。我說這事是想說明,睡得太熟可沒那麽好,睡得淺一點兒比較安全。”

夏恩嗤地一笑,搖了搖頭。這時,服務員把吉米點的一大堆吃的端了過來,還有夏恩的一碗燕麥片、水果,和四片三角吐司。

“星期三。”夏恩捏起湯匙,有點兒郁悶地說。

“你不愛吃燕麥?”

“也不是,還行吧。只不過你的華夫餅看起來好吃得多。”

“來點兒。”

“甭了。”他嘆了口氣。“我的骨架可撐不住肥肉。你倒是可以再長幾斤。”

吉米挑起一邊眉毛。“你意思是我太瘦?”

“我意思是你看起來應該不止這副塊頭。你肯定沒好好吃飯。”

“我這不正在找補嘛。”吉米咬了一大口華夫餅。不如法國吐司那麽銷魂,但也非常好吃。

“今晚再來跟我一起吃飯吧。”

“夏恩,我不想讓你——”

“添副餐具的事兒,沒什麽大不了。”他微微抿起嘴唇。“在牧場的時候,輪到我做飯,我就得做一大鍋燉菜好餵飽所有人。那可是十幾號人啊,有時候還不止。或者意大利面,我做的肉醬特別棒。”

吉米仔細地擦了擦嘴。“太破費了。”

夏恩聳了聳肩。“我不差錢。再說,你結了工資也可以回請。”

這話暗示著長期的往來——這不現實。但吉米並不想現在就說破。夏恩正往嘴裏舀燕麥片,美滋滋地笑著。還不是時候。而且昨晚是美好的一夜。吉米很少跟人“春風二度”,但若夏恩有意,他不會拒絕。“那就一起吃吧。”吉米低聲說。

他們靜靜地吃了一小會兒, 直到夏恩壞笑一下,用叉子從吉米的盤子裏偷走一小塊華夫餅。他們一起大笑出聲。

“你去過幾個州?”夏恩問。他提問的語氣頗為謹慎,仿佛是三思之後才說出口。

“除了夏威夷,都去過了。”

“出過國嗎?”

吉米搖頭。“連加拿大和墨西哥都沒去過。我沒有護照。不過我覺得美國就夠我逛了。”

“加州就相當大了。”夏恩啃了會兒拇指指甲,然後放過指甲喝了一大口咖啡。“你在哪兒定居過嗎?”

吉米一時不知該怎麽回答。“最長大概是待了五個月。在佛羅裏達,奧卡拉附近,我病了,最後惡化成了肺炎,只得在醫院裏待著。剛出院的時候我身體很差,有段時間什麽也幹不了。”

夏恩望著他,仿佛看透了他。“可你身體一恢覆馬上就走了。”

“是啊。我去了……我想想……接著好像是去了伊利諾伊。當時在南方待膩了。我在坎卡基找了份看門的工作,在那兒把打磨拋光地板的技術練到了最高境界。貝琳達要是知道了可能會想揩點兒油。”

“那是,”夏恩玩著他的勺子,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可你為什麽一直換地方?你到過那麽多地方,總有一兩個喜歡的唄。”

“有啊,喜歡的還不少呢。”

“那你怎麽不留下?找個正式的工作,有個固定的住處,找……怎麽說呢,交朋友,成個家之類的。”

吉米抑制住一個冷顫。“我不是那種愛家的人。再說,我可能天性好奇吧,想看看人生還會有什麽際遇。”

“人生的際遇也不都是好的。你可能掉入困境,被人偷個精光。還可能會生病,會餓肚子,會……你肯定遇上過不少倒黴事兒。”

吉米不知道自己是該聳聳肩還是嘆口氣,他躲開了目光。“確實。可也有好事,有些特別特別好。比如那次在新罕布什爾,我——”

“可那些好事最後總會被你拋下。你說你想看看人生會有什麽際遇,可這值得嗎?你已經得到了特別特別好的東西,為什麽還要拋下?再說,幾天幾個禮拜根本不夠你了解一個地方全部的美妙。我跟你說過吧,我一輩子都住在這地方,可這兒時不時還能給我帶來驚喜,比如說,我就不知道下一個走進我的酒吧的人會是誰。”他對著吉米暖暖一笑。

吉米不喜歡這對話的走向。他推開自己的盤子,雖然熏肉還剩一半。“我就是這種人。”他喃喃地說。

“我跟你不一樣。就算我不是個死殘廢,我肯定也不會離開這兒。”

“你不是殘廢。”

夏恩撇了撇嘴,用手指從吉米盤子裏捏起一片熏肉。

服務員過來晃了晃,給他們續上咖啡,清走了盤子。飯館裏回蕩著低聲交談的嗡嗡聲,廚房裏飄出現烤面包的香氣。窗外的一切在雨中變得灰暗混沌,像一張印象派的畫。吉米的腦海也是一片灰暗混沌。也許他確實沒睡夠。

終於,吉米打起精神。“我得回去貼瓷磚了。”

“晚飯還過來吃吧?”

“不見不散。”

吉米沒料到補個瓷磚這麽麻煩。他以為只是裂了幾片,結果發現,有好些要麽殘了要麽爛了,其餘的也都松了,還有些填縫劑也掉了。他仔細地撬掉了差不多半個浴室的地板,然後去地下室找相配的瓷磚和填縫劑。地下室亂七八糟的,貝琳達應該找人好好收拾一下。

瓦鋸不知道藏在什麽地方,幸好他用不著切割瓷磚來補缺。他搜出了一些瓷磚卡子,還有一把抹刀,這就夠了。他剛準備下手拌一些薄砂漿,葛莉賽爾過來了,站在浴室門口對他說:“科普蘭太太要你現在過去。”她有點上氣不接下氣,還有點煩躁。

吉米起身的時候,身上的骨頭咯咯輕響。他呻吟了一下,在牛仔褲上擦了擦手。“好。”

他跟著她走出房間,穿過走廊,下了樓;看見貝琳達正跟一個警察聊得起勁,他差點兒一腳踩空。他發現還是那個警察,就是頭天把他從車裏吵醒的那個。她的視線移過來落在他身上,等著他上前。貝琳達對他的態度好像沒什麽變化,多少算是個好征兆。

這警察比他以為的要年輕,一頭黑發緊緊紮成馬尾辮。她又用那種警察慣有的謹慎、審度的眼神看著他,弄得他渾身不自在。但她的眼神裏並沒有鄙夷,讓他稍稍松了口氣。

“請給我看看你的證件?”她問。

“我的錢包在屋裏。”他比劃了一下房間的方向。“要我取過來嗎?”

“麻煩你了。”

他乖乖照辦,小跑著就去了——怠慢警察惹惱他們可不是鬧著玩兒的。不到一分鐘,他就帶著錢包回來了,然後打開錢包遞過去。

她瞅了瞅他的駕照。“詹姆斯·亞蘭·多賽特。”

“對,大家叫我吉米。”

“你是南卡羅來納州居民?”

“現在不是了,警官。”

“你打算成為加州居民?”

無巧不成書,夏恩正好穿過酒吧的彈簧門進了大堂,聽見了這問題。他站在他阿姨身邊,期待地揚起了眉毛。

“我,嗯,沒這個打算。”吉米說。他沒看夏恩作何反應。

就算那位警察有註意到夏恩和吉米之間的暗潮洶湧,她也沒說什麽閑話。“你要是定居下來,就得在十天內換成加州駕照。法律規定的。”

“我會記住的,警官。”

她又盯著他的證件看了好一會兒,才把錢包合上還給他。“我來是為了你的車。我昨天跟你說過,停車場只限白天使用。你要是在這兒長住,就把車停到旅社後面的停車場去。”她瞥了貝琳達一眼,看她是否反對;貝琳達不太樂意地點了點頭,她又轉向吉米。“我是好心過來跟你說一聲,再過一小會兒我就要過去給你貼罰單了。”

“多謝提醒,不過你不如現在就把那玩意兒拖走,它徹底壞啦。”

她看起來挺同情他。“去漢克汽修廠修修吧。”

“我出不起修車費。再說你也見過那車,就算我付得起,修那堆破銅爛鐵還不是拿錢打水漂兒?”

“說的也是。如果我們把它拖走,你得交錢,起碼得一百塊呢。”

“好吧,”他揉了把臉。“嗯,等我有錢就去交。”

沒想到,貝琳達開腔了:“是什麽車?”

“福特福睿斯的殘骸。”

她點了點頭。“我通知漢克一聲。他可能會把它當廢品收了,這樣至少能給你省下拖車費。”她又對那警察說:“能再等幾個鐘頭嗎,珍?反正今天城裏的停車場也不會爆滿。”

“行吧。不過天黑之前一定得弄走,不然警長就該找我茬了。”

貝琳達大笑,看上去突然年輕了好幾歲。“那老家夥?跟他說,要是他除了跟一輛嗝屁的福特較勁就沒別的事兒好做了,讓過來找我,我跟他說道說道。”

顯然這話觸動了珍的笑點,她咯咯直笑。“好嘞,我肯定給你原話轉告。”

女警又開了幾個吉米聽不懂的熟人玩笑,說了幾句告別的客套話,這才走了。貝琳達立刻撈起電話打給了漢克。吉米、夏恩和葛莉賽爾在一旁聽著她說話。坎蒂也在,她是在剛才那場小風波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出現的。畢竟,響尾蛇旅社裏沒多少消遣。

掛電話的時候,貝琳達看起來很滿意。“他現在就去處理。你可以把車鑰匙留給我,他會繞道過來取。”

“鑰匙就留在打火孔上,女士。反正也沒人偷那玩意兒。”

“好,回去幹活兒吧。哦,漢克還會給你一百塊錢。”

他看著她眨了眨眼。“一百塊錢?”

“那些零件和殘片少說能賣三百,拖車也不費什麽成本。”她輕哼了一聲。“搞不好他就是順路過來一趟,他喜歡在小梅餐館吃午飯。”

“我,呃……真棒。謝謝。”他摸不透她為什麽會幫他。

她莊重地點了點頭。“瓷磚的活兒最好今晚幹完。”但她的表情比語氣要柔和一些。

吉米先回房間放下錢包,然後重返214。他剛拌好薄砂漿,夏恩就來了。吉米在地板上抹著砂漿,夏恩靠在門框上看著。兩人都沒出聲。

最後還是吉米忍不住嘆了口氣。“需要什麽嗎?”

“就觀賞一下風景。”

吉米扭過頭,發現夏恩正不懷好意地盯著他的屁股。“你這是動了什麽念頭了?”

“念頭早就有一堆了,我正在補細節呢。”

吉米邊樂邊轉身繼續幹活,但被人這樣近距離觀察讓他有點兒手忙腳亂。“貝琳達為什麽會那樣幫我?”

“她人很好。我知道她對你不太和氣,不過那只是因為……”他嘆了口氣。“他們一直都特愛管閑事,老是對別人的事兒指手畫腳,不管別人聽不聽非要指指點點。有一回我被他們氣得夠嗆,當時我就騎著我的馬跑了老遠……”

“現在你想喘口氣的時候都幹點兒啥?”

長時間的沈默。“不知道。有時候我拍照片。我知道我不是,呃……那個拍了好多約塞米蒂照片的家夥叫什麽來著?”

吉米想了一會兒。“安塞爾.亞當斯[2]?”

“嗯,就他,我這破腦子。知道嗎?他的鼻子也是歪的,跟我一樣。我見過他的照片。”

“我不知道。”吉米覺得夏恩的鼻子和那些傷疤使他的臉更有個性,像在講述一個故事。但吉米並沒有把這話告訴夏恩,只是繼續抹著砂漿。

“嗯,我知道我到不了他的境界,但我還是挺喜歡拍照片的。在鏡頭後面的感覺,就好像從周遭環境中抽出身來,變成了旁觀者。讓我覺得……媽的,那個詞兒怎麽說來著?就是能公正地評價什麽東西。”

“客觀?”

夏恩用手掌拍了一下墻。“對。不好意思,有時候我腦子特別慢。”

吉米擡起頭,微微笑著。“我又不趕時間。”

“總之,相機讓我變客觀了。那感覺挺好。我能用新的眼光來看東西。”

“而且,在這種時候,你從被評判的位置換到了評判者的位置。”吉米不是什麽心理學家,但他明白這種感覺。“攝影就是你從生活中暫時脫身的方法。”

“我覺得是吧。那就是你的感覺嗎,吉米?我是指,永遠當個旁觀者。”

“不知道。”他笑了幾聲。“不過,這麽跟你說吧,別人大都看不起我。比如你阿姨貝琳達,還有你妹妹夏莉。”

“她們不是看不起你。就算是錢寧·塔圖姆看上我,我家裏人也會像群鬥牛犬一樣一擁而上。”

聽到這兒,吉米停下手裏的抹刀,又扭過頭去。“錢寧·塔圖姆?”

夏恩叉起胳膊,臉上微微泛紅。“你敢說你覺得他不帥?”

“啊,我不好那款。”

“那你好那款?”

“老派的。蘭道夫·斯科特、特布·亨特,嗯……保羅·紐曼。”

“真的?”

吉米放下抹刀,撐著膝蓋站起來,略伸展了一下後背。他要是有副護膝就好了。他抓了一把瓷磚卡子,開始往地上排。“我小時候,有家影院專門放特別老的老電影,門票只要一塊錢。我估計他們全靠賣點小吃賺錢。我經常在那兒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看電影。”英俊的男人,傳奇的人生,靠魅力、才智,或是霸道的右拳就能解決一切問題。

夏恩靜靜地看著吉米往地上擺瓷磚。接著,他拖著腿走了兩步,靴子踩在地板上咚咚作響。“還記得你的車壞掉的那地兒?附近有個小公園,夏天周六晚上,他們會在那兒拉一塊幕布放電影。一般開頭會先放一些孩子看的東西,然後再放一部經典老片兒。大多是西部片,這兒畢竟是響尾蛇鎮嘛。有些學生社團會在那兒賣爆米花和糖果來籌錢,每個人都在草地上鋪塊毯子。我不怎麽去,因為我要上班;不過,要是我好好求一求,貝琳達和山姆會幫我照管幾個小時酒吧。”

操,夏恩描繪的這幅景象太甜蜜了。一個畫面閃過吉米的腦海:躺在芳香的草地上,握著夏恩粗糙的手,看著雄赳赳氣昂昂的約翰·韋恩。孩子們在公園裏竄來竄去,大人們聊著各種八卦,少男少女們躲在樹蔭中,或是親熱,或是傳遞分享一瓶啤酒、一支大麻煙。蟋蟀低鳴,星星在頭頂眨眼,仿佛友善的鄰居。

但還要再過幾個月才到夏天。到時候,吉米早就離開這兒了。

“貝琳達讓我今天內幹完這活兒。”吉米說,他本不想用這種打發人的語氣。

“哦,好吧。晚飯的時候見。”

夏恩走了,但他的靴子踩出的腳步聲仍回蕩在吉米耳中。

-TBC-

[1] 《Get Shorty》,Elmore Leonard創作於1990年的黑道題材小說。

[2] Ansel Adams(1902-1984年),美國風光攝影大師,其最著名的代表作就是加州約塞米蒂國家公園的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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