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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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by @彼得帕克潘

校譯 by @哈姆林的透明子

排版 by @腐腐de晸

一切要從一個死人講起。

不,這麽說不對。對吉米·多塞特而言,事情始於更早之前。活得好好的他,孤身一人駕車行駛在廣袤荒涼的沙漠中,一邊聽著他的破福特茍延殘喘,一邊思忖著它還能載他走多遠。他挺想聽聽廣播,但在他買下這車的時候收音機已經廢了。空調也一樣,所以他才夜裏上路——多少也算是其中一個原因吧。

雖然他知道放慢車速或許能讓它多撐幾英裏,但他踩著油門的腳還是沒松開。他對自己說這是因為他牛飲了大量咖啡來保持清醒,所以現在急著撒尿。但事實上,即使漫無目的,他也總是開得飛快。

他本可以在路邊停車,給某棵短葉絲蘭澆點水,可他決定多憋一會兒。他還需要再來點咖啡,而且油量表也警告他,油箱即將見底。

他在幾英裏外就看見了燈光,駛近些才發現那是個巴掌大的小鎮。平凡無奇的小鎮。只不過是幾間挨著高速公路的小房子。但那是某人的家,那些素不相識的人擁有吉米沒有的東西。有幾棟房子看上去像是生意場所,但外頭一片黑暗,吉米也不確定它們是打烊了還是倒閉了。兩個巨大的加油站坐落在公路兩旁,各有一間便利店,還有大片空地供那些拖掛卡車駛入和調頭。明晃晃的燈光顯得冷而刺眼,沒給沙漠之夜增添絲毫暖意。

吉米拐進了右邊的加油站。

他顧不上別的,下車就進了便利店,直奔廁所。看店的大塊頭留著邋遢的絡腮胡,警惕地打量著吉米。吉米想象這人的手正挨著一把槍,時刻警惕著。

廁所挺臟,但還過得去,他見識過更糟的——糟得多的。起碼這裏的洗手池還能用,於是他洗了手,往臉上潑了些冷水。沒有鏡子,倒也無妨。

完事之後,他挑了一包薯片和一條特大號士力架,取最大的紙杯裝滿咖啡,拿著東西走到櫃臺。“加三十塊普通汽油。”他說。最近油價下跌,多加點其實更劃算,無奈他實在囊中羞澀。

收銀員在收款機上敲打一番,接過他的錢,把零頭和小票遞給他,一言不發,沒說“謝謝”也沒說“祝你有個愉快的夜晚”。於是吉米對他笑了笑,說:“謝謝。希望你一天愉快。”

那人沒搭腔。

吉米把油槍插進福特的加油口,聽著油管中傳來的悶響,腦中一片空白。他練就了這麽一種本領——放空,靜候未知的降臨。

他回到車裏,發動引擎。咖啡的味道糟透了,還燙了他的舌頭。他得拿個主意。出了小鎮是個交叉路口,他要是不想原路折返,就得在其餘三個方向中挑一個。他把車開到路邊停下,但沒熄火。北。西。東。看上去都一樣,都沒多大奔頭。伸向遠方的公路除了方向不同,別無二致。

就在這時,他註意到了那個老人。

老人站在路對面的加油站外,背靠著粗大的金屬燈柱,腳邊扔著個背包。他胡子拉渣,頭發花白,一頂絨線帽子罩著大半個腦袋,身上的牛仔夾克幾乎褪凈了顏色。在沙漠的夜裏,那件夾克顯然不夠保暖,他瑟瑟發抖。他沒朝吉米這邊看,也沒看向不遠處的兩輛卡車。他仿佛從很久以前就認定了等待不會有任何結果。

這些年來,吉米也經歷過那樣的絕境。無處棲身,一窮二白,茫然不知前路。媽的,等這輛福特一咽氣,花光錢包裏最後幾張鈔票,吉米就會再度淪落到那般田地。

但眼下他有一輛能跑的車,有點吃的,還有一點現金傍身。於是,他開車橫穿寂靜的公路,停在老人面前。車窗早就卡死了,於是他把車門打開一條縫,問道:“搭車嗎?”

老人瞅也沒瞅他一眼,仿佛根本不在乎招呼他的是什麽人。他只是撿起那個看上去挺沈的背包,扔到後排,然後坐進副駕駛座。他們一齊關上車門。

“你去哪兒?”吉米問。

“響尾蛇鎮①。”

註①:Rattlesnake,加州淘金熱時期存在過的小鎮,已敗落不存,本故事裏虛構其延續繁榮至今。

吉米搖頭。“沒聽說過。”

“往北,49號公路邊上。淘金熱留下的鎮子。”他聲音沙啞,如同卡車碾過礫石路面,氣息不穩,斷斷續續。“去嗎?”

“行啊,只要這車能挺到那兒。”

看來吉米總算有個目的地了。

* * *

他叫湯姆。湯姆身上很難聞,那是一種煙酒混著積年老垢的氣味。當然,最近吉米都睡在車裏,身上恐怕也不會太好聞。他們對彼此的臭味都沒什麽怨言。

湯姆可能五十來歲,也可能八十來歲。他的眼珠浸著一層淚,雙手打顫,不時粗咳幾聲。吉米問他要不要吃點薯片或是糖果,他拒絕了。“不餓。”

“你上一頓什麽時候吃的?”

“忘了。不過不餓。”

你沒法逼一個大男人吃東西。吉米還是給他留了一點士力架,萬一回頭他想吃了呢?

湯姆可能睡著了。但放眼望去,綿延的公路上一片寂寥,而吉米也好久沒跟人聊過天了。他問:“你等車等了很久?”

湯姆嘟囔著說:“從太陽落山開始等。有個卡車司機把我從旗桿鎮②捎到那兒,但他接著要拐到聖克拉裏塔,不順路。然後就沒人搭理過我。”他這才正眼打量起吉米。“你為啥停車?”

註②:Flagstaff,位於亞利桑那州的小城;下面地名是Santa Clarita,位於加利福利亞州。

“你好像很冷。”

“你去哪?肯定不是響尾蛇鎮。”

吉米聳聳肩,“開到哪兒算哪兒。”

“在跑路?”

“不是。就是……隨便開。你呢?去響尾蛇鎮幹嘛?”

隔了好一會兒湯姆才回答:“在那兒住過,老早以前。想著說不定——”一陣劇烈的咳嗽打斷了他,平息下來之後他沒再繼續說。他扭過頭,背對吉米,無神地望向窗外。吉米木然地直視前方。

車裏的沈默讓人煩躁難當。吉米自顧自地起了個話頭:“你去過內布拉斯加的明登嗎?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一破地方,就是離80號州際公路還不算太遠。幾年前我在那兒待過一陣。那兒有個觀光點——哈羅德·沃普搞的‘開拓者村③’。那基本上就是個亂七八糟的大雜燴,就像是全內布拉斯加的居民把他們從閣樓、車庫、谷倉裏搜刮的陳年舊貨一股腦都扔到了明登。”某年夏天,他在那裏的一個小吃吧打工,給漢堡肉翻面,把薯條浸到熱油裏炸。工錢只夠他從附近的一對老夫婦手裏租個房間。那份差事算不賴的了。

註③:Pioneer Village,由明登(Minden)出生的美國企業家哈羅德·沃普(Harold Warp)在家鄉創立。

“沒去過。”湯姆說。

“嗯,要是恰好到了那一帶,順道看看也還行。”他想起了內布拉斯加的夏天,悶熱。他想起了那片如天空般無邊無際的平原,還有在夜色中飛舞的點點螢火。

他稍微調整了一下坐姿。坐墊的彈簧已經老化了。“他們那兒什麽車都有,連馬車年代的老古董都有。其中還有輛蒸汽汽車,有些老款福特比我開的這破玩意兒還有年頭……簡直是古今大全。不過我還見過規模更大的汽車收藏。我在密蘇裏的一個農場幹過幾個禮拜,幫他們建新圍欄。農場的主人有幾個巨型谷倉,裏頭滿滿當當全是車,得有幾百輛。估計他對汽車拍賣上癮。他一輛也不開,那些車全積了灰,凈是蜘蛛、蟲子、老鼠。但他還買個不停。”

他的乘客沒吭聲,連咳嗽都停了。吉米吞了幾口咖啡。咖啡涼了,像苦澀的泥漿。“有一次我坐灰狗巴士去……媽的,想不起來去哪兒了。不過我記得當時在下雨,窗戶都蒙上了一層水幕,根本看不見外頭。車上有位女士,很年輕,還是個女孩兒呢。她的座位跟我隔了幾排。我上車的時候她已經坐在那兒了,我經過她身邊的時候她看起來嚇壞了,就跟我要對她做什麽傷天害理的事一樣。”常有人對吉米露出那樣的表情。他稱不上是巨漢,但他的體格足以承擔一些重體力活,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面相頗為粗獷。通常他不介意旁人流露出些許畏懼——這表示他們不大可能來找茬。但也有某些時候,這會讓他感到悲涼而孤獨。比如那天,在那輛灰狗巴士上。

“我們就在那輛大巴上一路晃著,等著到站下車。車上沒幾個人。那女孩兒怪叫了一聲——就像是捂著嘴慘叫那種。我起身問她怎麽了,她擡頭看著我,眼睛瞪得老大——我還從來沒見過誰能把眼睛瞪那麽大。她說,‘我要生了。’乖乖,可不是嘛。司機停了車,打了急救電話。可那小家夥是個急性子,他選了那輛灰狗巴士當他的第一個落腳點。司機,我,還有個大兵,給他搭了把手。他見到的頭一批人類裏,就有我。不知道他現在怎麽樣,也快二十了吧。那年我也就二十出頭。

“那小家夥挨個把我們看了一遍,小眼神兒可震驚了,他那大嗓門兒能把死人給鬧活了。我知道,剛生下來的小孩兒哭得越響越好。可我還是總想著,那孩子長大以後有沒有對他那‘生’不由己的人生灰心喪氣過呢。”

車裏靜悄悄的。大約過了十分鐘,或者一刻鐘,湯姆清了清嗓子。“你在別處還有什麽人嗎?親人?”

問題簡單,答案覆雜。吉米說:“算沒有吧。”

“我也是。沒了。雖說有過。你多大?”

為了回答準確,吉米在腦子裏算了算。“上個月滿四十三了。”他沒慶祝——沒人陪他慶祝。媽的!他想不起來最後一次聽到別人對他說“生日快樂”是什麽時候,他許多年沒跟人走得那麽近了。

“那還來得及。”

“來得及?”

湯姆猛咳了一陣才回答。“聽我一句,吉米。哪天你要是變成我這樣的老不死,可沒後悔藥吃。是時候了。你得想辦法拉自己一把。趁著還有機會,趕緊。”

吉米的胸口一陣刺痛,但他若無其事地搖了搖頭。“我挺好,只是漂慣了。受不了老在一個地方待著,不走不行。沒覺著這樣不對勁。”

湯姆哼了一聲。“只要你開心,是沒啥不對勁的。你開心嗎?”

吉米沒有回答。

又走了幾英裏,湯姆從他的口袋裏掏出一張紙。他摩挲著那張紙,發出輕微的沙沙聲。吉米用餘光看見他把它展開,盡管車裏很暗看不清字,他仍對著那張紙凝視了好一會兒。然後,湯姆又把它折好,塞了回去。

“我有過一個兒子。”湯姆的聲音很輕。“還住在響尾蛇鎮的時候。我愛那孩子。但我恐怕更愛酒瓶子。我在他還小的時候就離開了他和他媽媽,再沒見過。”

吉米在開車,不然他一定會緊閉雙眼。他瞇起眼,保持目視前方。他們正沿著一個緩坡開向特哈查比山口。“他今年多大?”吉米喉嚨發緊。

“不知道。”湯姆又咳了一會兒。“成年了。”

“那你現在去響尾蛇鎮幹嘛?”

“害病了。我覺得就是因為心裏揣著對他的虧欠吧,跟長癌似的,一天比一天厲害。我給他寫了封信,本來想寄給他,但是沒有地址。不知道他還在不在鎮上,也可能早搬走了。可我沒法把這破信給扔了。試過,扔不下手。我就打定主意自己把信送到。要是他還在那兒的話。”

希望如同鴆酒。吉米心想。初生的希望,燦若晨星,甜如蜜糖;但日漸消磨,遙遙無望,於是腐壞變質,暗生劇毒。所以他從不放任希望萌生。

“祝你找到他。”吉米說。

湯姆嘆息著答道:“嗯,就算他恨透了我,我還是盼著見他。他吼我,罵我,都沒關系。我就是想見他一面。”他調整了座椅靠背——吉米驚訝於那玩意兒居然還能往後倒——閉上了眼。

吉米又吞了一大口咖啡。

* * *

跑上坡路時,福特的響動變得更大了。它咣裏咣當地抱怨著,讓人心驚肉跳。吉米放輕油門,希望接下來的下坡路能讓它心情好轉。但並沒有。它滑下山坡進入農田,穿過舉城沈睡的貝克斯菲爾德,向北開往99號高速路,嗓門兒越來越大。

吉米一般不為車操心——壞了拉倒。他之前的車都是這樣就扔了。他可以在路邊攔順風車,要不就留在當地打工,直到攢出一張車票的錢,或者再買另一輛破車。就算車壞在淩晨也無所謂,這一帶不算太冷,來來往往的大卡車也多得是。可這次他有目的地,還有一位乘客。他真心想把湯姆送到響尾蛇鎮去。

他繼續往前開。右側的天空開始泛白,雖然太陽尚未從內華達山脈的另一側升起。這破車的噪音活像一場蹩腳的音樂會,吉米心想。打擊樂太搶戲,吉他手們在為曲目爭個不休。他在腦子裏編著歌詞,免得不留神睡過去。還能咋整,倒黴透頂,這破車就這麽任性。前路漫漫,心有不甘,九十九號公路我他媽還沒走完。好吧,那啥,他可沒說他是個音樂家。

雖然車頭的噪聲和他腦子裏的雜音吵成一片,吉米還是開始眼皮打架。到響尾蛇鎮還有兩三個小時的路程。車倒是問題不大,但他好像扛不住了。他得睡一會兒。車行至弗雷斯諾南郊,一個休息區出現在前方。他松了口氣,滿懷慶幸地下了高速。“我得打個盹兒。半個鐘頭就行。”

湯姆沒吭聲。

停車場的一頭聚著幾輛卡車,廁所旁有一輛破破爛爛的面包車,除此之外空蕩蕩的。高處的探照燈被關掉了,晨曦昏暗朦朧。吉米在一個遠離其他車的位置停下,熄了火。福特又嚷嚷了幾句,發出一聲疲憊的嘆息,這才消停。

他還沒來得及舒展筋骨,膀胱就開始蠢蠢欲動,提醒他這一路吞了多少咖啡。“媽的。我馬上回來。”他對湯姆說。湯姆仍然沒醒。吉米拔出車鑰匙,轉身使勁戳了湯姆一下。“我去去就回。”他稍微提高了音量。

就在這時,吉米意識到,湯姆並不是在睡覺。

“操!”他慘叫一聲,手忙腳亂地摸索著門把手。門開了,他連滾帶爬地下了車。他站在那兒,重重地喘息著,望著他的乘客。

湯姆看上去跟活著的時候差不多。他合著眼,嘴微微張開,皮膚蒙上了一層蠟白色。但他臉上沒有痛苦的跡象,即使他在死去的瞬間發出了什麽聲音,想必也很微弱,完全被車的噪音給蓋住了。

雖然吉米只目睹過一個人的降生,但他見過好幾個剛剛死去的人。吸毒過量。意外事故。有一次,他看見高速公路旁有一群條子圍著一具孤零零的屍體。屍體蓋著毯子,但赤裸的雙腳仍露在外面。某個悶熱的夏季,在一個忘了名字的南方小鎮,他在一片墓地當了幾個月管理員——剪剪草坪,修修樹枝,撿走枯萎的花。那段時間他並沒有見到什麽死人,只見到了他們的棺材和剛剛填土的墳墓。但不管怎麽說,死亡對他來說並不陌生,只是頭一回發生在他的副駕駛座上。

他迅速鎮定下來,開始考慮該怎麽辦。第一個念頭是接著上路,直接開到響尾蛇鎮,找到湯姆的兒子,把遺體交給他。但是,吉米可不樂意帶著一個死人上路。而且,要是中途被條子攔下來,怕是百口莫辯。何況他的車還可能會步湯姆後塵,徹底咽氣。

他可以把屍體隨便找地方扔掉,然後溜之大吉。但這太不厚道了,而且可憐的湯姆也不該被當成一包垃圾對待。再說,如今的世界就像《1984》裏描寫的那樣,指不定哪兒就藏著監控攝像頭,他同樣難逃幹系。

他終於決定,立刻報警才是上策。沒錯,他還是得費一番口舌——這是躲不過的——但不會顯得太可疑。

媽的。條子讓他……渾身不得勁。

既然湯姆已經死了,還是內急的問題更為迫切。吉米一路小跑穿過停車場,鉆進潮乎乎的廁所,開閘洩洪,然後洗手。他走出那間臭烘烘的小房子,開始找公用電話。他倒是找著了一部,但壞了,聽筒只剩半個,懸在座機下方。

他考慮過向那輛面包車裏的人求助,但還是打消了念頭,轉向那些大卡車。他走向離他最近的一輛,用拳頭使勁砸駕駛座的門。車廂上工工整整地印著:克裏特運輸公司,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

沒人理他,他只得繼續砸。過了一會兒,卡車司機出現在窗戶裏,瞪著他吼了句:“幹啥?”他稀疏的灰發睡得亂糟糟的,簡直成了“掃把頭”。要不是眼下這狀況,吉米可能會覺得挺好笑。

“幫我報警!”吉米也沖著他喊。

“為啥?”

“我車裏有個死人!”

這句話成功吸引了那司機的註意。他一臉震驚地對著吉米眨了眨眼,然後從窗戶裏消失了。他肯定是用電話或對講機呼叫了同伴,不一會兒,每輛卡車都開了門,睡眼惺忪的男人們帶著被從沈睡中驚醒的懵然出現在停車場上。

“帶路。”克裏特運輸公司的夥計說。

他們一聲不吭地跟在吉米身後穿過停車場,看上去就像一支戴著棒球帽的送葬隊。他們走到福特跟前——駕駛座的門仍敞開著——圍上去,瞪大眼睛張望著。

“嗯,沒錯,他死了。”一個司機得出了結論。此人胡須濃密,挺著個大肚子。

“他是誰?”另一個司機問。“你爹?”

吉米搖搖頭。“搭順風車的。在沙漠裏上的車。我以為他睡著了。”

“那可夠倒黴的。”

吉米覺得他評價得很到位。

總算有人抽空報了警。十分鐘後,兩輛警車拉著警笛駛進了停車場,一輛救護車緊隨其後。警察走近的時候,卡車司機們往後讓了讓,但吉米原地沒動。顯然湯姆這事得算在他頭上。

急救員們幾乎都在湯姆的遺體邊忙著。一名警察把吉米拽到一旁。吉米看了看他的名牌,他是“R·拉米雷茲警官”。要是吉米對穿制服的男人有特殊嗜好的話,這人肯定會出現他的春夢裏。拉米雷茲警官個子很高,身材健碩,一頭深色短發,棕色的大眼睛,眼角有些皺紋,下頜方正。他仔細地把吉米從頭到腳打量了幾個來回,臉色平靜,沒表現出任何好惡。

“先生,請給我看看你的駕照。”拉米雷茲說。

吉米從錢包裏掏出駕照。他的駕照是八年前在南加州註冊的,但仍有效。拉米雷茲接過駕照,慎重地檢視了一番。“你還住在這個地址嗎?”他問。

“不。”

拉米雷茲把駕照還給他,掏出小記事本和鉛筆。“先生,你現在是住在南加州嗎?”福特的車牌是俄克拉荷馬州的,估計他已經註意到了。

“我搬走了。”吉米答道。

“你現在的住址是?”

吉米不自在地蠕動了一下。“我,呃,其實沒有固定住所。我……還在路上。”

“去哪兒?”

“薩克拉門托。我可能會在那兒找到工作。”

“明白了。請告訴我事情的經過,多賽特先生。”

起碼他表現得很有禮貌,沒有一絲居高臨下的味道。直到吉米說完,他態度依舊。他還問了些別的問題,但也只是關於湯姆的事,不像是要套吉米的話。

等吉米說完,他說:“好吧。在這兒等著,行嗎?”

吉米點點頭。他還能上哪兒去?拉米雷茲走到另一邊,跟其他警察和急救員們討論了好半晌,吉米只能煩躁地幹等著。卡車司機們圍觀片刻,覺得沒什麽看頭,就晃悠悠地回車上去了。吉米慶幸自己在警察到來前清空了膀胱,但是去他媽的吧,他已經精疲力盡,眼看就要垮了。

急救員們把湯姆擡上救護車。救護車走了,沒有亮燈也沒有鳴笛。警察還在。又過了一小會兒,拉米雷茲快步回到吉米身邊。他看上去不大高興。

“多賽特先生,你在弗雷斯諾附近認識什麽人嗎?”

“誰也不認識。”

“恐怕你得在本地待幾天,直到調查結束。”

搞什麽。“調查?那老頭是病死的。”

“我知道。我沒理由懷疑你的話,但我們也不能光聽你的一面之詞。抱歉。”他的表情很誠懇,這一點值得稱道。

“多久?”

“兩三天。我們要驗屍,可能還要等實驗室遞交初步檢驗報告。我們還得把你的車扣下作為證物。”

吉米呻吟起來。“我的車!聽我說,這完全——”

“我知道。我們會盡快的——我會親自經手。但這還是得花個兩三天。”他的表情一下嚴厲起來。“我們該不會從你車裏搜出毒品吧?”

“我不知道湯姆的背包裏有啥,但這車絕對幹凈。”吉米年輕的時候磕過藥,有時甚至磕得全無節制。但他漸漸意識到,毒品是毒性最烈的一種希望,只能持續一小會兒,然後留下一個淒慘無比的你,就飄然遠去了。他現在不時還會喝酒,但只是偶爾小酌一番。

拉米雷茲又審視了他一會兒,點點頭。“那就好。你身上的錢夠在汽車旅館住幾晚嗎?不夠的話,城裏有男子收容所。再有就是拘留所,但我覺得那不是個好選擇。”

吉米試著回憶他的現金數目。“最便宜的房間多少錢?”

“你要是不嫌棄的話,三十五美元一晚。”

吉米忍不住樂了。“我不嫌。這個價位我估計還能住個一兩晚。”

“好。我會開車送你過去。”

“哦,好。”吉米揉了把臉。“至少讓我把我的包帶上吧?”除了福特,他的全部家當都在那個旅行包裏:幾件換洗衣服、一雙質量很好的工作靴、一頂舊針織帽、基本的盥洗用具、一張兼做毛巾的毯子,還有一摞舊平裝書,都是他東一本西一本收來的。

“抱歉,不行。不過你可以取點必需品。”

吉米只得忍氣吞聲,在警察們的監視下取出內褲、襪子、T恤,裝著盥洗用具的塑料袋,和一本書。他眼睜睜地看著他的行李袋和車後箱被封了起來。拉米雷茲給他找了個大塑料袋裝東西。他人還不錯。

吉米還是頭一回坐在警車的前排。他得和一臺手提電腦、,一大堆不知幹什麽用的按鈕和儀表盤擠在一塊兒。他強忍住了亂按一氣的沖動。好在警車只是送他去汽車旅館而不是號子,他可不想作死把情況掉個頭。

拉米雷茲鉆進駕駛座,朝吉米笑了笑才開車。“感謝配合,先生。我知道這給你造成了不便。”

“我估計能熬過去。”不像可憐的湯姆。“你們會聯系他兒子嗎?”

“我們會盡全力尋找他的直系親屬。”

“他的屍體要怎麽處理?”

“看情況。要是能找到他的家人,我們會交給他們。找不到的話,我們會查一查他的遺產夠不夠下葬的費用。”

吉米哼了一聲。“要是不夠呢?”

“火化,然後把骨灰保存一段時間。”

沒開多遠,拉米雷茲就拐下高速,上了另一條路。這曾經是條幹道,破舊的汽車旅館夾道而立,顯然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就這樣衰敗不堪。“彗星旅店”是一家汽車旅館,它那暗淡的霓虹燈招牌被做成了宇宙飛船的形狀,但如今已殘缺不全,油漆也已斑駁。兩個在路邊攬客的妓女向拉米雷茲揮手,他也揮手回應。

“沒有麗思酒店那麽豪華,”拉米雷茲在接待處門前停車,“但比收容所和拘留所強一點。”

吉米這會兒只求能合眼,不在乎地方。“好。多謝你送我過來。”

“這是我的名片。有什麽需要或是問題就打電話,我會盡快回話,打到這兒的前臺。就一個要求:別溜,行嗎?”

“不會的。”吉米接過名片,插進口袋。他抓緊手上的塑料袋,下了車。

但沒等他關上車門,拉米雷茲就傾過身來,向他伸出手。“再次表示感謝,多賽特先生。”

老天,這條子長得真帥。換做某個完全不同的場合,吉米可能會跟他撩上幾句。但他只是接上拉米雷茲的手,匆匆一握,然後甩上車門,轉身離去。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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