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十八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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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包紮。林桑別扭的擰著脖子,故意不看他性感渾圓的胸肌,她一直忍著,卻還是不由自主咽了下唾液。聽見自己巨大的口水聲,還有酒精擦在脖子上的溫柔摩擦聲,程嘉淵突然湊近,仔細查看著傷口,林桑不敢動,任由他的呼吸噴在耳邊,她害怕這樣的程嘉淵,也討厭這樣容易被牽制的自己。

他的手法很溫柔,一如往昔。林桑像只慢反應的長頸鹿,伸著脖子。此時此刻她的脖子才感覺到火辣辣的疼痛。

也許是店家心眼好,也許是他們的樣子實在不像是壞人,終於在這家簡單幹凈的旅店住下來。等待天明。麥宇卻找不到程嘉淵,她用盡一夜時間,終於聯系到盛仕。盛仕不耐煩的聲音在深夜格外陰沈:他一直不喜歡麥宇。

因為聯系不上這麽晚還沒回家的林桑,他一夜沒睡好。現在被這個麻煩的女人吵醒,心中竄起無名的戾氣。這個女人說的話更是讓人生氣:盛仕?你不想知道現在林桑和誰躺在一起嗎?

呵呵,程太太?我的女朋友和誰躺在一起,需要你操心嗎?

話不是這麽說,她也是我的朋友,關心她,也是朋友該做的。

是嗎,那你可真是把她當成了最好的朋友呢。

好了,開門見山吧。盛先生的女朋友現在正躺在我丈夫的床上。希望你處理好這件事。

口說無憑,你這樣是在汙蔑我的人嗎。盛仕的手心冒出冷汗,他明白麥宇不是空穴來風的脾氣,林桑現在肯定是和程嘉淵在一起。

呵呵,盛先生不知道,你在美國的這幾年,她究竟發生了什麽樣的變化。程嘉淵是沒什麽,男人嘛,總是愛玩的。但是你女朋友的名聲,可是關乎到你們的將來哦。麥宇語氣輕松得體,就像說一件無關自己的事。新婚之夜,新郎跟舊情人在一起,夜不歸宿,她這個程太太做的是窩囊到底了。

床上的兩個人相互擁抱著,程嘉淵緊緊的抱著她,一刻也不願意松開。他突然很後悔,後悔草草做了決定,後悔真的結婚。婚禮進行到一半,他就無法忍受。林桑就在這裏,她就坐在那裏。她今天穿了粉色的禮服,看起來無比嬌美可愛。盛仕陪著她,他們站在一起的樣子那麽美好。

為了他,才離開的吧。為了盛仕才離開的吧。果然那,最難忘記的還是他。

於是他堅持行完禮,敬酒的時候,看著盛仕摟著她,心裏更是痛的不能自已。他們本來就有過一段,現在是幹柴遇烈火,一點就燃。他沒有那麽大方,就算盛仕是他的好朋友,也不能忍受。於是他在接下來喝的爛醉。

沈風至用著可愛甜美的杜林若,兩人依舊在調笑,看著這樣的場景,他開始嫉妒盛仕,開始瘋狂的嫉妒他。他明明什麽都沒有做,卻讓林桑對他那麽癡心,就算他一聲不吭去了美國,她還是掛念著他,甚至她和他在一起也是因為盛仕。他實在太痛苦,為什麽,他哪一點比不過盛仕,她竟然在分手幾天後就跟了盛仕。

他一回來,他們立刻在一起。

她究竟把他當什麽了,那些含情脈脈的夜晚,那些相擁而眠的早晨,那些被現在忘記的過去,她全部都忘記了吧。她一分鐘都沒有記住吧。

她愛的那個人,始終是翩翩佳公子盛仕。就算他再溫柔,對她再怎麽體貼,也比不過盛仕一句:我回來了。

是的,他回來了,世界就會因為他改變。

但是感情是很莫名其妙的東西,為什麽要這麽說呢。因為就算是她這樣,他還是愛她的啊。

他始終愛著她啊,從一開始在盛仕身邊看見她,到後來在公司招聘的時候偶然看見她的簡歷,甚至現在她又回到盛仕的身邊,他依舊愛著她啊。他知道她所有的過去,他都知道啊。但是要怎麽辦呢,他沒辦法放棄喜歡她,就算是順著她的心意娶了別人,那也是因為她的意願。

結婚,結婚,一切都是結婚惹出來的。生平第一次,程嘉淵這樣討厭這兩個字眼。曾經的滿心期待化為泡影,變成一灘毒藥。如果不是婚姻帶給麥宇的傷害,她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像是渴婚癥一般乞求著婚姻,那他也就不用像現在這樣,偷情般的愛著另一個人。

這些東西,千頭萬緒,扯不斷理還亂。他接到電話不告訴盛仕,就算今天出了事故,他也不會讓盛仕插手。他要讓他知道,這個女人被他擁有過,並且在感情上依舊擁有著。就算盛仕如今和她在一起,也回不到過去,也抹不掉他的影子。

程嘉淵摟著她,低聲問她,“我們離開這裏好不好?現在就走,到一個全新的地方生活,好不好?”

“那麥宇怎麽辦?”

”“沒關系的,只要我們在一起就好了,不要管那麽多好不好?

“不要這樣,你知道盛仕的性格。”

“他會怎麽樣?”

“我們已經不可能了,明天一早你就回去吧。”

“對不起,這些事都不該發生,你原諒我,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

“怎麽重新開始?已經結束了。”

“為什麽,林桑。你總是這樣,一定要離開麽,一定要讓所有事情都不可挽回麽。”

“現在已經不可挽回了。”林桑有些無可奈何,她已經對他心死。他卻開始糾纏。

“那為什麽會到今天這一步,又是誰讓事情變成今天這樣的呢。”

“是我,從我第一次跟盛仕見面,從我第一次去夜店,從我第一次跟其他人睡,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錯。對不起,你放過我,也放過自己。好好對麥宇。我會離開,不打擾你。”林桑聲音帶著哭腔,她終於還是說出這樣的話。

“放過你?原來現在在你心裏我就是這樣的,一直糾纏你是嗎。”

“對不起,不要說了,已經這樣了,我們改變不了什麽的。”

“你不知道,很多事情你不知道,為了跟你在一起,我把那些都放棄了,只為了能跟你永遠在一起,可你呢,你有為我們的未來做一點努力嗎,你一直都是隨遇而安的性格,一直都是這樣。你爭取過什麽!你爭取過我嗎!他們不喜歡你,你有想過努力讓他們喜歡你嗎!我媽說的對,你從來沒有想過要跟我結婚!也從來沒有考慮我的感受!來去自由,完全隨心!所以你看,事情變成今天這樣!我們還有什麽?你他媽告訴我!我還剩什麽!”

你還有很多,還有...

”“我不想聽!我就問你最後一次,你是選盛仕還是我!”

☆、回去

很久以後,林桑看著手上的戒指發呆,那是盛世走後遺留下的,唯一的紀念。她永遠記得那天晚上,他斬釘截鐵的問,而她也同樣堅定的回答,我愛你。

他驚喜著眉眼,眼眶濕潤,竟然不知道再說些什麽。只是抱起她,緊緊地抱住她。眼淚突兀的流下來,一滴一滴,全部落進她的脖子裏。

天色將晚,麥宇坐在沙發上,她軟軟的陷進去,像是軟體動物一般蜷縮著身體。已經第二天了,他還是沒有回家,也沒有去公司。更沒有一句音信。即使已經結婚,她還是不安。婚姻並沒有帶給她想象中的安全感,反而增加了她的憂慮。她卻不舍得放手,好不容易得到的東西,就算不適合自己,也不會輕易丟掉。

她沒有任何行動,她在按兵不動。盛仕那個男人,看來低估他了,居然沒有生氣,居然沒有失去理智,看來他不可能被自己利用。那沈風至呢?他和林桑是故交,和盛仕更是那麽多年的情誼,他也不可能做出對其不利的事情,至於杜林若,並不熟悉。不過沒關系,這些都沒關系,只要讓盛仕懷疑林桑,只要讓盛仕跟他反目成仇,那一切都好辦了。

畢竟是被男人的感情刺痛過的女人,麥宇對感情的拿捏比他們都要準確,她的語氣神態,無比準確的戳向盛仕的軟肋。為了讓這個男人發狂,她用盡手段心機。之前的那個電話,已經讓盛仕動用所有關系網去尋找程嘉淵和林桑。他原本以為她只是一個人在外,雖然著急卻不害怕。沒想到現在身邊還跟著程嘉淵。這個男人曾經擁有過她,他們在一起的時間不算短。他突然害怕,害怕再見到的林桑又被其他男人迷惑了心智。害怕她真的不再愛他。

B市,他曾經在這裏遇見林桑,也曾經帶給她傷心,都是在這個城市。他離開的這幾年,整座城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記憶裏的樓,記憶裏的街,早已滄海桑田。這個世界早就不是與那裏的面貌,他還是做著徒勞無功的努力,希望可以挽回深愛之人的真心。

他當年離開,丟下她離開,在飛機上痛哭失聲,他戴著藍色的眼罩,什麽也看不見,眼淚一直在流。異國他鄉的街道,他不敢和她聯系,怕她會有事,那幾年就像坐牢一樣,無時無刻不在掛念著她,聖誕節,他偷偷寄了一大包禮物,心裏終於有了安慰,以為她會明白自己的心意,過了幾周,被意外退回。看著包裹上的陌生的字體,他一夜睡不著,心裏被難過塞得滿滿的。於是他決定潛逃回國,無論如何他不要離開她。

盛華言,他的父親,百般阻撓,他回不來,看著手機裏的照片發呆,他的雙眼通紅,發誓一定要覆仇。於是接下來的時光變得不那麽難熬,他忙一整天,在造夢的時候依然夢見她。

終於回來了,盛華言已經無法在牽制他,只有短短幾年,他卻像是過了幾十年。第一件事就是找她。很簡單,很輕松獲得了她的地址,他在樓下等了一整天,終於看見她:依舊是當年的樣子,她沒有變。他曾經幻想過無數次再相見的情景,他甚至幻想她會不會已經結婚生子,就算是那樣也要把她搶回來。

她孤身一人上樓,這讓他無比開心:歲月沒有太過殘忍,一切還來的及。

助理送來的文件裏,頻繁出現程嘉淵的名字,他不敢多想,也不會想到會是他陪伴她度過那些難熬的日子。

直到她親口承認,承認已經不愛他,承認過去的混亂,也承認如今的人是程嘉淵。他氣急了,冷笑著捏起她的下巴,聲音裏是掩飾不住的難過心痛:“你以為會這麽簡單和你分開麽?嗯?哪有這麽容易,程嘉淵也好沈風至也罷,我不管你搭上了誰,現在我回來了,你都必須回到我身邊!”

她痛的眼淚落下來,嚎啕著打他,“你幹嘛…。幹嘛還回來…你不知道嗎,忘記你有多難…我,我好不容易好了,你又來,又這樣…”

你究竟把我當什麽了,盛仕,你究竟把我當成什麽,玩具麽。

他擦著她的眼睛,手指濕漉漉的,是她的淚。心裏也濕漉漉的,是他的淚。不知道為什麽,他還是這樣喜歡著她,就像第一次見她,那種心跳的感覺還在。

她卻已經向前看了,和溫文爾雅的程嘉淵在一起。

盛仕很感激程嘉淵的父母,因為他們的不接受,讓他有了機會,他有足夠的時間來讓等她。不管以前如何,他終究是愛她的,他還想要她。有了足夠的能力和自由,程嘉淵能給的,他也可以。而他能給的,如今的程嘉淵卻再也給不了。

他一氣之下的糊塗之舉,成為壓斷他們未來的最後一根稻草,也讓林桑徹底斷絕了念想。這樣也好,盛仕想,就算她會傷心一段時間,也沒關系,他會陪著她,他會一直抱著她,這次不會再松手了。他不會再笨到把她推出懷裏。

他們擁抱著,一直睡到下午,迷迷糊糊的林桑似乎聽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她突然想起盛仕,想起他還在酒店。猛的從被子裏坐起來,她下床洗臉刷牙,怎麽會忘了盛仕呢。這麽久不接電話,他一定很著急吧。套上裙子才意識到現在正和程嘉淵在一起。看了一眼還在熟睡的他,她繼續穿著衣服鞋襪。

已經過了愛做夢的年紀,當然不會天真到相信他的話,他說今天晚上就離開,就兩個人,誰也不說,誰也不管,他們去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小鎮,他們去一個,沒有人聽過的小島,只要是和她在一起,怎麽樣都可以。

聽的時候感動,現在清醒了,覺得可笑,曾幾何時,她說出一大堆美好的幻想,他只是笑笑,並不當真,以為她是童心未泯。現在大局已定,他卻開始變得單純,天真。人總是在最無助的時候越愛做夢,白日夢通常是留給無能為力的癡漢。

他們兩個人終究是要錯過了,終究是該分開了,既然無緣,就不能做白頭偕老的美夢。

☆、盛仕

被悉悉率率的聲音吵醒,程嘉淵睜開眼睛便看到穿戴整齊的林桑,他露出天真溫柔的笑容,向她伸出雙手,他以為一切都是按照原來的設想。所以他想要一個甜蜜平常的擁抱。

他被無情的拒絕,林桑拿著包,站在電視機前看著他說,“早點回去吧,我先走了,盛仕還在等我。”

程嘉淵裸著半身下床抱住她,他只穿著內衣,就這樣不管不顧的沖下來,用力抱住她。幾個月不見,他鍛煉的很好,林桑一點也無法掙脫,看著他粗壯有力的手臂,她不知道怎麽說,她很想哭一下,可是又沒有眼淚,現在哭泣似乎太煽情,又不是在演偶像劇,又不是惡俗的小說,怎麽總是流眼淚?

自從遇見盛仕,她的生活真的像惡俗的言情小說一般,直到遇見程嘉淵,她有一種久違的安全感,就像是從空中回到地面,他的溫柔,他的體貼,他的一切,都是那樣的真實,那樣觸手可及。如今這樣的溫暖,也要完全屬於她人。

她動也不動,任由他抱著,過了半響冷冰冰的說,“程先生,你該回去找程太太了。”程嘉淵頓時松開雙手,他們終於還是就這樣錯過了嗎?

明明已經說好了,明明他很愛她,為什麽還是要這樣?他犯錯了,就算跟麥宇什麽都沒有,他還是犯了最大的錯誤。他始終是辜負了兩個女人。

“只要你說一句還愛我,我們就離開。我放的下。”程嘉淵的聲音有些疲憊,有些期待,更多的是不安。

“你已經結婚了,不要說這種話。”林桑不忍講出絕情的話,她始終不忍心說不愛。

“那好,我去買機票,我們今晚就走,去西安,不要提別的。”他第一次這麽霸道,這樣不容拒絕的和她講話,沒有一絲商量的餘地。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不要再想。”她懦弱的本性再次顯露,無力的勸解著他。

這樣蒼白無力的寬慰,讓程嘉淵聽來,仿似火上澆油,他說,“什麽都別說,我不能一錯再錯,就這麽決定了。你沒得選。”

助理接到電話,激動地跳起來。“程總您終於有消息了,我們都快急死了,程總您沒事吧?夫人也在找您呢?您回家了嗎?”

“訂兩張到西安的機票,馬上發到我手機上。”程嘉淵第一次態度堅決的對著所有人。他不敢再耽誤,拉著林桑站在路邊打車。

林桑的手被牽制,大街上不敢撒潑,她面無表情的看著前面的路。想起剛才他說的話,“今天你要是不跟我一起走,你想想後果,我不會放過你,也不會放過麥宇。”

為了讓她跟著他走,程嘉淵什麽話都說得出來。

一路上她都沒有說話,程嘉淵一直緊緊的握著她的手,他的手心溫熱幹燥,手背上的筋脈清晰可見,他瘦了。司機是個話嘮,一直在不停地講話,程嘉淵一貫禮貌的應和著。在後視鏡裏看見林桑的眼睛紅紅的,他一切了然於心的問,“你兩是不是吵架了?嗨!年輕人嘛,多交流就好了,小夥子也別那麽斤斤計較,對姑娘好點。”

程嘉淵禮貌的應著他,“是,您說的沒錯。”

“看出來你很疼這姑娘啊。”司機“嘿嘿”的笑了兩聲,再沒有人說話。

機場的大廳裏,程嘉淵看著不斷跳動的電子屏,滿眼期待認真的對她說,“林桑,我們重新開始,剩下的事交給我媽,她會幫我處理好的,你不用擔心,我們去西安,到了那裏重新來過,好不好?”

他的眼神太認真,認真的讓她相信,以為事情就會按照預期的發展。曾經滿口的誓言從今以後都將實現,曾經滿懷的期待從今以後化成現實。

盛仕出現在大廳,帶著黑色的墨鏡,這讓他看起來面色陰沈,身上的黑色風衣筆直的垂下來,他身形高大,穿著淺藍色的牛仔褲,棕色的短口靴,就像一個英勇的騎士。

快上機了,林桑卻莫名的心慌,這場旅行叫私奔,這是一場沒有人祝福的旅行,也是一場沒有退路的私奔。

在機場裏拉拉扯扯,三個人的臉上都不好看。盛仕最是顧及臉面,於是他依舊帶著墨鏡,一下鉗住林桑的手。

“程嘉淵,這是我的女人,你這是要做什麽?”

“她不屬於你,現在你放手。”

“程嘉淵,麥宇可是在等你回家呢。”

他竟無言以對,眼神兇狠的看著對面雲淡風輕的盛仕,這個男人,從一開始就是一顆炸彈,如今終於接近爆發的狀態。“盛仕,我現在帶她走,你成全我們。”

“已婚的男人就不要提這些了,你對我的女朋友有覬覦之心我可以原諒,但是你現在的行為是怎麽回事呢。”

林桑的雙手被同時牽住,她覺得可笑。她因為盛仕的離開難過,是程嘉淵帶給她希望,慢慢溫暖她,包容她。而和程嘉淵分手時,又是盛仕回來,小心翼翼的陪著她,處處維護她。這兩個男人,竟然是自己命中註定的劫,她一輩子都躲不過繞不開。

她終於在眾目睽睽之下,用力甩開他們的手,突然向外跑。她要離開這裏,她要逃走。這個地方有所有不開心的回憶,這個地方是所有矛盾的根源。他一邊跑一邊哭,眼淚模糊了前面的路,她不敢再走,怕自己出事。

他們似乎還在吵,沒有人追過來。難道她竟然是一件物品般被爭搶,真是天大的諷刺,那麽多人看著她,因為她的哭相。這個城市每天都在上演著悲歡離合,月圓月缺,沒有人會在意一個女生哭著從機場跑出來,她還穿著禮服,她甚至沒有時間去換一身尋常的衣服。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立定不要動。她躲不過,註定躲不過。

盛仕抱住她的時候,她轉頭看到他的臉,黑色的墨鏡遮住了大部分容顏,她看不清,只是記得這樣熾熱的懷抱只是他有。皮肉發出悶響,這樣的狗血的劇情又讓她遇上,只是一瞬間,她還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麽,已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她的身體周圍全是血,暗紅色的血液慢慢的延伸在馬路上,沒想到會這麽疼,是因為盛仕趴在她的背後嗎,沒想到秋天的路面也是這麽滾燙,熾熱的鮮血流向不遠處。

不知道人的身體裏有多少血液可以浪費,她想反手抱住盛仕,他似乎睡著了,難道現在這個時間已經是黑夜?眼前一片漆黑。不時有人圍過來,林桑費力的擡著眼皮,耳邊是盛仕最後的叮囑,“笨蛋,好好的。”

☆、回憶

痛到沒力氣流淚。

模糊中看到程嘉淵發狂的大叫,他第一次這麽失控,就像一個瘋子。

過了很久,林桑想起盛仕,都記得那一天他耳語般的說話。他對她說要好好的,不要再讓人擔心啦,笨蛋。他沒有叫過她笨蛋,總是喊她的名字,也很少那樣溫柔的講話。他一直冷著面,要麽就是不說話。

那天的機場監控視頻,過了很久她才敢看:盛仕和程嘉淵同時跑到門口,看著即將被車子撞上的林桑,他毫不猶豫的沖了上去,緊緊的抱住她。一開始沒有哭,看到他流出來的血,眼淚卻嘩嘩流下來,就像河堤泛濫。她愛他啊,她是愛他的啊。盛仕又一次走進來,穿著黑色的寬大羽絨服,看起來像一只靈活的熊。他徑直穿過林桑火辣辣的目光,目不斜視的走進便利店。每天傍晚他會出來采購食物,有時候他買一桶泡面,有時候也會挑一些零食,拿幾罐啤酒。

林桑和盛仕是大學同學,平時生活中幾乎沒有交集,迄今為止,她仍沒有與盛仕搭上一句話。

當盛仕走到貨架前,經理扛著木梯過來,他臉上沒有一絲笑容,全然不似平時的溫和模樣。他指著最裏面的貨架對林桑說“你去整理一下,上面被翻得那麽亂!”林桑立刻拖著輕巧的木梯往貨架處緩慢移動。

坐在木梯上的她心裏發慌,從來不知道自己還有恐高癥。林桑手心冒汗,礙於經理的臭臉又不敢說話,只能坐在梯子上哆嗦著小腿。

看到盛仕過來,她心裏更是緊張。盛仕看起來像是要拿她面前的泡面,林桑好心替他拿了一盒,盛仕看了她一眼,伸手去接。在只有一米五高的的木梯上,林桑一腳踏滑,舉著泡面的手抱住盛仕,兩人一起摔在地上。木梯搖撼了幾下,終於穩穩的站在地板上。

林桑抱著盛仕,伏在他的身上。她看著近在咫尺的俊美臉龐,盛仕的眼睫毛一閃一閃,就像兩把小扇子。

“還不起來?”盛仕開口,聲音悶悶的,看樣子是受了傷。林桑連忙從他身上爬起來,雙手碰到他的胸膛,心裏不禁感嘆他的精壯:看著挺瘦,其實還挺結實,也很舒服~

不過讓她感覺很舒服的盛仕卻面無表情的站起來,他面色沒有變化,看著林桑的表情依舊是平淡如水,這樣的神情就像一盆寒冬裏的冰水,當頭澆滅她內心燃起的熱切希望。林桑原以為跟他這樣親密接觸後,會像所有偶像小說裏寫的那樣,和盛仕的關系會有空前的改善。但是一切照舊,盛仕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看著面紅耳赤的林桑,什麽也沒有買就出了門。

林桑心裏一陣低落,看著盛仕的背影,爬上木梯繼續整理貨架,經理看見她的表情,嘆了一口氣:真是一個傻姑娘。

她永遠記得第一天看見盛仕的眼神,那樣幹凈,仿佛清澈見底的溪水,但在他眼裏卻又像什麽都看不見,任何事情都無法進入他的眼睛。盛仕的眼睛可以把任何事都加上不同的色彩,所有被他眼睛見過的風景都會變得不同。

他每天在家裏萎靡不振的呆著,只有傍晚的時候才會被饑餓折磨醒,出來找吃的。

雖然林桑每天準時在便利店見到他,但是盛仕沒有主動和林桑講話,最多說一句,不需要袋子謝謝。如果每個追求異性的過程都是一場戰爭,那林桑現在就是在長征。盛仕這個怪胎,根本不知道他腦子裏在想什麽。所以戰術什麽的都是空想,當務之急是慢慢熟起來,準確點是他對林桑熟起來,林桑對他已經熟的快焦了。

盛仕有一種神奇的力量,這樣的力量是常人難以擁有的天賦:當林桑挖空心思和他套近乎,他只需要看林桑一眼,就會迅速把她從幻想世界拉回殘忍的現實。不得不提,做同學半年了,他甚至不知道林桑的名字,每次結賬都是:同學,付錢。他的眼神永遠冰冷,語氣依舊陌生,所過之處千裏冰封。林桑的心臟也因此縮短了幾年的壽命。

盛仕是大boss,不是一般的小怪獸,某天晚上林桑重新調整了一下戰略方針,不能再這麽任由他牽動著心情,他應該是囊中之物,不是高不可攀的月亮,更不是鏡花水月的空想。

第二天,像熊一樣的盛仕出現在便利店,結賬的時候,他盯著林桑問,“說了不需要袋子?”林桑當時語氣沒有一絲激動,並不因為他第一次和林桑說了這麽多字就開心的失態,她緩緩地,很官方的回答他,“因為今天你沒有和我說。”盛仕沒料到林桑會來這一手,他平時被林桑慣壞了,理所當然的以為林桑會記住這些,雖然她沒忘,但是這樣不平等的狀態也直接導致在征服他的道路上註定了要長途跋涉,吃力不討好。如果他對林桑可以像臺灣偶像劇裏的男主角一樣溫柔陽光,給她苦苦等待的心靈莫大安慰,林桑也不忍心出此下策,故意對他如此冷淡,還讓他穿小鞋。

接過袋子的盛仕明顯的楞了幾秒鐘,他嘴巴動了動,想說點什麽,後來又覺得沒必要,他拎起泡面,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背影非常瀟灑,看著他的背影,林桑感受到他的不快,開始慢慢後悔,自食這故意報覆的苦果。

很顯然,盛仕的確做出林桑想要的反應,但是這種心情卻不是她想要的,盛仕無時無刻不在用他的一悲一喜遙控林桑的心,他不開心,林桑的心也像被提起來,裏面風聲呼呼。如果他哪天無意中笑一下,整個便利店的下午都充滿陽光,回家的寒風都沾了他的榮光,格外親切溫柔。盛仕就是這樣影響著林桑的生活,無處不在,常常出現在睡夢裏,溫柔的笑著,就像無數次幻想的場景一樣,他笑的讓人如沐春風,如癡如醉。每個發呆的時刻,他都悄無聲息的出現,他成為林桑的裙下之臣,對她朝思暮想,像所有甜蜜戀愛的情侶一樣,他的溫柔,他的笑容,他的懷抱,都是她的,被她一人獨享。

此後盛仕好幾天沒有出現,不知道是不是還在默默生氣,都說女人心海底針,男人也一樣,他這樣躲在家裏不出門,把自己宅起來,實在搞不清楚他在想什麽。

☆、溫度

都說愛要大聲說出來,於是下班之後林桑特意換了身運動服,以防盛仕放狗出來咬她,雖然她不確定盛仕是否會飼養寵物。一路小跑到他家樓下,寒風吹得她有點哆嗦。

正當林桑還在猶豫是先回去換身溫暖美麗的衣服還是趕緊上樓的時候,盛仕穿著他經典不褪色,既不拉風又不顯身材的黑色羽絨服臃腫的走下來。林桑趕忙迎上去,看見林桑他仿佛很驚訝,隨後迅速換上一臉理所當然的表情,他把林桑渾身上下打量了遍,最終張開金口,“你在這幹嘛?”

林桑心想你是豬啊,在你家樓下還能幹嘛,當然來找你啦。她努力把聲音調到平穩不哆嗦的狀態,盡量平淡自信的回答他,“來這兒鍛煉身體呢。”

盛仕用餘光看著林桑,一臉不相信的表情。林桑說“就是來鍛煉的,這裏環境好空氣新鮮。”

他把手插到口袋裏,雲淡風輕的看了下市中心灰藍灰藍的天空,又低頭看了下林桑,終於良心發現林桑穿的少,立刻驚嘆無比,“你還真是來鍛煉的啊,穿這麽少。”

最終盛仕還是不情不願的邀請林桑上樓,她已經凍得哆嗦,再這樣下去真的會慘死街頭。盛仕雖然狠心,但不至於這麽惡毒,畢竟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姑娘就是來找他的。林桑跟在盛仕後面,手腳已經激動地不知怎麽擺放,第一次去喜歡的男生家裏,不知道會有什麽樣的收獲?她的腦袋裏已經蕩漾出各種各樣盛仕溫柔相待的情景。

盛仕開門的時候,林桑像是大腦發育不足一樣問他“那個…阿姨在家嗎?”盛仕沒理他,林桑可以想象到他此刻一定翻了一個白眼。盛仕家很大,也空曠。剛進門,一股溫暖和煦的熱氣迎面而來,他紳士的讓林桑先進。

如果說人生中有一些事是令人珍惜到想要永遠留住,那此時此刻的場景一定是這麽多年林桑最想留住的。盛仕從廚房端出他親手洗的水果,面帶微笑,推在林桑面前。就差拿根牙簽親手餵她了。這一刻的林桑無疑是幸福的,激動地。下一秒盛仕說:“看你這麽胖,平時不喜歡吃這些吧。”

林桑剛歡樂的抱起一個蘋果咬了一口,聽他這麽一說,不知道該不該咽下去,他居然說自己胖?她頓時認不清自己了。

伴隨著讓人昏昏欲睡的暖風,太陽也在緩緩下沈,盛仕一直不說話,盯著電視機裏無聊的廣告。林桑聲音巨大的啃完一個蘋果,她又餓了。但是盛仕就坐在身邊,一向以裝逼著稱的林桑怎麽可能去拿剩下的一個蘋果,簡直是開玩笑,再怎麽餓也不能在喜歡的男生面前這麽狂吃。

盛仕看著她一臉糾結樣子,“明天你休息吧?”

林桑懷疑自己出現了幻聽,他居然問自己明天是不是有空,難道他的大腦已經被外星人寄居了嗎,不然怎麽會這樣主動。

掩飾著激動萬分的心情,林桑很沒用的語無倫次的回答“是…額,有可能吧,大概會。”答完都想抽自己兩個嘴巴。盛仕站起來,林桑只好跟著站起來,盛仕打開另一扇門,林桑驚呆了:裏面全部都是衣服鞋子,和一些搭配的飾品。原來男生也有衣帽間?還是這麽大這麽豪華的?

看到林桑張大的嘴巴,他有些害羞的摸摸鼻子,“你自己進來選一件。”

“嗯?為什麽?”林桑的問題讓她看起來更傻兮兮的,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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