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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民仲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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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民仲,和王兄取君輕民重之意,出生十八年來順風順水,不通詩文,只好茶酒,偶爾也頑皮不知歸家之時,但在外人眼中大抵也算得上是懂規矩.

父親去後我便世襲王爺一位,家中有母親和一個可愛的妹妹.母親溫柔賢良,將王府上下打理的井井有條,她極愛花,每到花季家中便總是充滿沁人心脾的花香,實在讓人心曠神怡.

至於我那個妹妹,額,長得很標致,可以算得上一個美人,在長安城中也算是小有名氣.雖然我常常笑她吃得多長得醜,但不過是閑時的玩笑,大體上來說她雖然稱不上”大家閨秀”但也不是嬌氣不講理的小孩兒.

我於天下有好友知己無數,但在長安城中卻只有一個.他是宋家的長子,是當今丞相的外孫,當然,這些都不是我在乎的,我在乎的,是他的胸懷和博識.他和我一般,向往閑雲野鶴的生活,對考取功名並不大上心,聽說他有兩個妹妹皆是名動長安的美人,我記得他說過要將…將…好像是叫煙雲吧,要給我認識,可還未到那時,他便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

他去後我在長安城中便再沒了知己,日子一天天混過去,本以為此生就這般,誰知我卻遇到了一個人……

她總是淡淡的,對什麽都不大上心,對什麽都不大生氣,當然,這是我和她還不熟識時對她的認知.

第一次見她,是在王府中,那時我正要去子誠在時偶爾留宿的小院子中閑坐,我還未到時就聽到安雨叫喊的聲音,那日是子誠的生辰,我本就心情不佳,被她這麽一吵更加頭疼,就在渾渾噩噩之際我聽到一個輕柔的聲音,不是我認識的人,安雨越發的糾纏不休,我為了讓安雨早點閉嘴無意替她解了圍,那是我們的初見,非驚心動魄,非刻骨銘心.

安雨的決定是要將她的這位”恩人”安置在小院子中,我當然反對,那是我對摯友的唯一懷念,怎可讓別人去打擾可後來被安雨纏了許久,她自以為說服了我,其實我是偷偷的去見了那姑娘一面.

她好像有心事,眉頭總是緊鎖,面紗掩住她大半面容,看不清神色為何.但一陣清風吹過,頓時覺得心曠神怡,從那時我便再沒反對過她住那個院子.因為不知為何,我覺得她住這個院子的話,子誠會高興.

對了,從那次得知,她叫辛芙綢.

天下人都知當今皇上最信任的王爺就是我,所以我便成了他們眼中最得寵的人,每次別人在談論我的時候,總要加上一個”大紅人”的稱呼,我其實並不太在意,但總覺得這不便於我日後能脫離長安城這個金絲籠.

王兄和我的武藝都是鄭老將軍親授,小的時候我們總是在一起練武,那時王兄還不像現在這般不可愛,那時他甚至比我都要開朗,可自從蜀葵被軟禁之後,他便鮮少再像之前那般,直到先皇病重,他繼承大統,臉上心裏便再快樂不起來.

我常常攜幾匹馬向離長安城很遠的草原上飛奔而去,那裏本是皇兄發現的,可無奈他自從繼位之後便不能常常出門,那兒便成了我一人的”世外桃源”.我很喜歡那兒,覺得天地間仿佛只有我一人,說不出的輕松暢快,可後來我再去的時候,有一次卻覺得異常孤單,仔細審視了自己的內心之後,我發現,我大概是想要和一人共享此處.

那人是誰呢

記得那夜月明亮,天上繁星點點,到處都吹著讓人舒服的微風.大家都在宴席上歡歡笑笑,我躲在遠處的高樓上獨飲美景,我不愛這樣的熱鬧場景,總讓我想起一些往事……

她找到了黯然的我,輕巧坐在我身邊,帶著讓人捉摸不透的面紗,語氣是那樣的輕快.

我打賭那紅衣女子斷然不會是皇兄心中那人,她不信,但眸色黯然,讓我察覺到了她的心事.

此後種種,時過境遷,那記憶太深,刻在我腦海中揮散不去,我太執著於她的一顰一笑,反倒常常忽略了她內心的苦樂,記得那是一個下午,小雨剛停,我正準備出宮去,偶然遇到她在禦花園中來回徘徊,我抱著一絲希望緩緩踱去,如今還能記得她回眸的那一刻,像是帶著希望,但再看一眼,便是滿臉的失望.

刻意忘掉她的神情,我擠出一個笑來和她問候,她瘦了,多了幾分成熟,我不喜歡這樣的她,但到底不能說出關心的話.

她問我,能不能娶她,帶著滿滿的強忍.你們可能覺得荒唐,我為何會答應可你們未看到她那時的樣子,未感到,我有多麽的愛她.

我愛她,所以願意保護她,當塗滿毒霜的匕首刺向她的時候我沒有一絲的猶豫,那匕首上有劇毒,我很疼,但我多麽慶幸,是我在承受那份痛苦,承受那份滿滿的孤寂……

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能在王府開滿花兒的時節和她重逢,希望她那時只是一個普通的姑娘,不需要這樣好看,不需要這樣懂事,她只需要面帶微笑向我走來,只需要給我一個暖暖的擁抱,如果能這樣的話,那就好了.

我愛你,你不必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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