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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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點的樺灃市,亮起千家萬家的燈火。
太陽沒入地平線裏,夜幕和氣溫一同下沈,剛從車裏出來,脫離暖氣的包圍,沈潯頓時感覺到了寒意,縮著脖子聳起肩膀減少散熱面積,才走幾步路,被孟遠岑牽住左手,順勢揣到大衣口袋裏,十指相扣。
周圍充斥著震耳欲聾的車輛鳴笛聲,孟遠岑也不嫌吵,扯著嗓子和沈潯對話,後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這麽一句兩句地聊著,說出的話變成一團白氣,噴上對方的臉頰,他們慢悠悠地散到家門口。
晚飯是孟遠岑煮的小米紅薯粥,配上兩碟炒菜,吃完之後,孟遠岑將桌面收拾整潔,又去廚房洗碗。
沈潯其實有嘗試阻止孟遠岑的這一行為,可是他掛彩的右手確實沒有什麽說服力,被孟遠岑一句“你右手不能沾水,怎麽洗碗”說的是啞口無言。
趁著這個空檔,沈潯和領導簡單說明了情況,將醫院病例掛號單等等拍照發過去,口頭請了個病假,畢竟以他目前的狀況,就是去了分局也什麽都做不了,反而還占位置。
默默地把手機放回口袋,沈潯倚靠在廚房的門邊,靜靜地看著孟遠岑的背影,他有些恍惚,感覺自己像是正在做一場夢,美的不真實。
——“我們在一起吧。”
——“好。”
只不過之前的夢裏都是他在告白,孟遠岑在說好,這次卻交換了角色。
窗外的夕陽與燈光相擁,攜手闖入屋裏,窗格將光亮裁成一塊一塊的平行四邊形,有幾片落在竈臺旁,有幾片落在孟遠岑的肩上。
“沈潯。”
像什麽呢?
沈潯看著光斑,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一個滿意的形容,像王爾德筆下快樂王子身上的金片,金片下覆蓋著溫柔且強大的鉛心。
“沈潯?”
孟遠岑又叫了一遍,卻不想對方還是沒反應,他的手才從流水下移開,濕漉漉的指尖在沈潯面前彈了一下,“叫你怎麽沒反應,想什麽呢?”
沈潯被濺了一臉的水珠,無奈地用左手抹去,沈默片刻後,他一本正經地說:“在想孟老師就這麽被我拐跑了,得有多少人失戀。”
他總有一種把玩笑話說得無比認真的魔力。
孟遠岑忍俊不禁,關上廚房的門,推著沈潯的肩膀往客廳走,“那我就這麽把沈警官拐跑了,又得有多少人失戀?”
沈潯聞言先是一楞,而後說:“不會的。”
孟遠岑回道:“沈警官謙虛了。”
沈潯奇怪地看向孟遠岑,“我真沒騙你。”
他想了想,問道:“你從小到大應該被很多人追過吧?”
孟遠岑剛想說是,脫口而出的那個瞬間,他猛然反應過來,這題原來是一道送命題,臨時改口,表明立場,“追我的那些人,我一個都不喜歡。”
誰想沈潯的重點根本不在這裏,“是吧,你這話等於承認你被很多人追過。”
他頓了頓,才說:“但是我沒有。”
慢騰騰地走到落地窗前,沈潯將窗簾緩緩地拉上,回頭時,卻見孟遠岑心有靈犀,又按亮客廳的一盞燈。
他整個人蜷縮到沙發上,打開電視,手裏的遙控器怎麽也遙不到自己感興趣的頻道。
沈潯按下紅色電源鍵,將遙控器丟到一旁的抱枕上。
身旁的人盯著他看的視線過於明顯,沈潯想忽視都難,“……電視上沒什麽好看的。”
孟遠岑溫聲道:“那就做點別的事。”
沈潯說:“我不知道做什麽。”
孟遠岑身形動了動,挨得更近了,他伸出一只手臂,從沈潯的瘦削的脊背繞過,指尖搭在對方的肩上,稍微一用力,沈潯就被迫倒在自己胸膛,“那你陪我聊會兒天。”
沈潯僵著身體一動不動,安靜了幾秒才說:“……我不知道說什麽,我不太會聊天。”
孟遠岑提議道:“隨便說什麽,比如,你可以說說你自己的事情。”
這是一個聽起來很不錯的提議,但是沈潯也清楚,他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不輕易和別人說起自己的過往,是他長年累月形成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因為他習慣於把過往劃分到個人隱私裏去,而且他的過往並不有趣,也不想說出來博取同情。
但是孟遠岑的話,他或許可以嘗試說一說,作為一種表達信任的方式。
那邊孟遠岑還在循循善誘,“想到什麽就說什麽,今晚孟老師做一次你的專屬樹洞。”
於是沈潯沒來由地想起那個被酒吧老板電話打斷的夜晚,他有許多沒有說出口的話,現在終於有了機會,他嘗試去剖析自己,因為是第一次,聽起來有些邏輯薄弱,真就是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我初中的時候就想做法醫,你也看到過我的日記,但是你只看到了部分,對吧?”
“嗯。”
“我那時候還挺狂妄的,把法醫學的書帶到學校裏看,”沈潯低頭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時候的性格很內向很內向,比我現在還要悶,我屬於是鄰居家的怪小孩,雖然成績不錯,但是看上去陰森森的。”
孟遠岑聽到最後輕微地蹙了下眉,隨即恢覆正常,他還是第一次聽見有人用“陰森森”這個詞來形容自己。
“你可以設想一下,假如你們班上有一個男同學,雖然他成績很好,每次考試都考第一,但他不愛說話,在學校裏從來都是獨來獨往,沒有朋友,反而每天捧著一本血淋淋的書籍看的津津有味,你會不會覺得,這個男同學很像是電視劇裏,高智商殺人犯的童年剪影?”
“不會,”孟遠岑不假思索地說,“我覺得這是偏見。”
沈潯卻置若罔聞,接著說道:“我的初中和高中都是這樣,內向,不愛說話,也不愛笑,所以有人很害怕我。”
“可我覺得你很可愛。”
沈潯微微怔楞,然後瞥了孟遠岑一眼,“你別打岔,請保持安靜,樹洞先生。”
孟遠岑微笑著點了點頭,很配合的,真沒發出一點聲音。
“我其實有問過一些朋友,問他們對於法醫的看法。”
“嗯。”
沈潯陷入回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樣本數量太小,他們給出的答案其實都差不多,他們都說法醫是個很偉大的職業,值得他們敬佩和仰望。”
“於是我又問他們,如果他們相親對象是法醫呢?他們說他們會遠遠地敬佩,遙遙地仰望。”
沈潯抿唇,仰頭看了孟遠岑一眼,才繼續說:“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說清楚,我想表達的是,我的朋友們並不是在歧視法醫這份職業,相反,他們對法醫抱有崇高的敬意,他們也說法醫的存在很偉大,只是他們不會考慮選擇法醫作為自己的伴侶。”
“因為各種原因,比如工作環境差、陪伴家人的時間少,我其實很能理解他們的選擇,我覺得這是人之常情。”
孟遠岑用掌心碰了碰沈潯的頭發,“所以呢?”
沈潯喉結微微動了動,他低聲說:“所以我覺得好不真實。”
孟遠岑追問:“哪裏不真實?”
“從醫院裏你說我們在一起……到後面,都不真實。”
“為什麽?”
沈潯垂下雙眸,指腹在抱枕上無意識地打著圈,“因為我設想過很多次,我總覺得最後捅破窗戶紙的人會是我,告白的人也是我。”
孟遠岑用雙手上下包裹住沈潯的左手,“為什麽不能是我?”
沈潯的語速放的很緩很慢,“因為你從來不缺追求者,而我從小到大都不算是一個受歡迎的人……所以我覺得是我。”
孟遠岑看向沈潯的眼底,他忽然牽起沈潯的手背吻了一下,“那這樣呢?有沒有感覺真實一點?”
沈潯有些不自在地縮回手,沒說話。
於是孟遠岑轉移目標,又扳過沈潯的臉,俯身貼上兩片唇瓣,樂此不疲地接吻,親到兩人的呼吸和心率變得合拍,親到沈潯身體軟了下來,眼睫上隱約掛著水霧,孟老師才意猶未盡地松開口,“那這樣呢?有沒有感覺更真實一點?”
沈潯耳朵悄悄地紅了,靜默幾秒鐘後,很給面子地點了點頭。
“實際上我還真不在乎有多少人追我,”孟遠岑看著沈潯的眼睛,“就像我一直覺得,朋友有幾個知心的就好,喜歡的人只要一個就夠了。”
沈潯輕嗤一聲,“你在凡爾賽嗎?”
孟遠岑搖頭道:“我還真不是。”
他繼續道:“我這個人有點奇怪,我有種幼稚又惹人發笑的頑固,尤其當提及我的職業時,這種違和感會更加強烈。”
“我認識一位專攻婚姻法的律師,從他口中聽說過不少以失敗收尾的婚姻,也見過分割財產和爭奪撫養權時夫妻兩個撕破臉皮、據理力爭,變得面無可憎,像是把彼此當仇人,至於刑事訴訟,我也接過殺妻案殺夫案,按理說,我應該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者,但實際上,我更像是從現實的滾水裏淌過,千帆歷盡卻依然天真地、固執地相信愛情,就像羅曼·羅蘭的英雄主義。”
沈潯擡眼看向孟遠岑,恰巧孟遠岑還在看他,他好像從孟遠岑的眼底讀出了什麽。
“我又想起我讀樺大的時候,有個很浪漫的故事。”
“那時候通訊工具還不發達,校刊反而流傳廣泛,校刊上有個專門的交友板塊,說是為了同學們提供一個認識更多人的渠道,後來慢慢地就變成了‘征婚’板塊,我們都這麽調侃,就和現在的表白墻差不多。”
“有一個女生寫了很多關於自己的事情,發在校刊上,她寫的很真誠,文字也很有靈氣,最後她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當時有很多人往她的手機上發短信,只有一個男生,選擇給她寄了一封手寫信,因為女生在文字裏提了一句她很喜歡書信,後來他們就在一起了。”
“有一天,女生和男生談起這段緣分,男生就問女生,校刊上她的那篇文字發出去之後,應該每天都要忙著回覆很多人的問好吧?女生說不是的,在所有的一百多人裏面,她只回覆了男生一人,出於一種她追求的、奇怪的儀式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感覺很浪漫。”
“所以我究竟有多天真呢?”
沈潯隱約有預感,孟遠岑接下來將要說什麽。
“我就想,我會不會第一次主動追的人就是對的人,然後我們共度餘生。”
所以他們是一樣的人。
沈潯猛然擡眼,攥著孟遠岑的衣領直接吻上去,他吻得青澀又兇狠,純情也專情。
孟遠岑的雙手拖住沈潯的後腦勺,唇舌攻占領地,換一口氣再吻上去時,他用齒尖在沈潯的嘴唇上咬了一下,如願聽到沈潯吃痛地一聲悶哼,孟遠岑又用舌尖舔了舔對方裂口處漫出的血。
沈潯驀然想起什麽,一把將孟遠岑推開了。
孟老師還沒吻夠呢,驟不及防被沈潯打斷,咫尺處的那雙桃花眼緊緊地盯著自己,“所以那晚我們接吻了對嗎?我嘴唇上的破口果然是你咬的?”
“嗯。”孟遠岑大方承認。
“那我之前問你……你怎麽不說?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麽?”
說起這個,孟遠岑心裏還憋著一點氣,那晚被迫自行熄火的下場就是,孟老師做了許多個放飛自我的春夢,每一個夢裏的主角都是沈潯,“喝醉酒了跑來撩我,酒醒之後又給我打電話說你什麽都不記得,嘴唇破了也只是因為冬天天氣幹燥,你讓我怎麽想?你覺得我還會自討沒趣,主動提這件事嗎?”
經過孟遠岑這麽一點,確實又像是另一層含義,沈潯訕訕道:“我這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孟遠岑半信半疑,“也不至於一點印象都沒有吧?”
沈潯低聲說:“……我喝醉之後真的什麽都不記得。”
孟遠岑故意板著臉不說話,還沒過幾秒又破了功,他笑起來說:“好吧,相信你了。”
反倒是那邊的沈潯,安靜了一會兒,不知為何,忽然長嘆一口氣。
孟遠岑問:“怎麽了?”
“就是覺得自己好像說了很多矯情的話,有點後悔了,感覺挺無病呻吟的,”沈潯扭頭問,“所以明天你能忘個幹凈嗎?”
孟遠岑微笑著點頭,“樹洞先生說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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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沒入地平線裏,夜幕和氣溫一同下沈,剛從車裏出來,脫離暖氣的包圍,沈潯頓時感覺到了寒意,縮著脖子聳起肩膀減少散熱面積,才走幾步路,被孟遠岑牽住左手,順勢揣到大衣口袋裏,十指相扣。
周圍充斥著震耳欲聾的車輛鳴笛聲,孟遠岑也不嫌吵,扯著嗓子和沈潯對話,後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這麽一句兩句地聊著,說出的話變成一團白氣,噴上對方的臉頰,他們慢悠悠地散到家門口。
晚飯是孟遠岑煮的小米紅薯粥,配上兩碟炒菜,吃完之後,孟遠岑將桌面收拾整潔,又去廚房洗碗。
沈潯其實有嘗試阻止孟遠岑的這一行為,可是他掛彩的右手確實沒有什麽說服力,被孟遠岑一句“你右手不能沾水,怎麽洗碗”說的是啞口無言。
趁著這個空檔,沈潯和領導簡單說明了情況,將醫院病例掛號單等等拍照發過去,口頭請了個病假,畢竟以他目前的狀況,就是去了分局也什麽都做不了,反而還占位置。
默默地把手機放回口袋,沈潯倚靠在廚房的門邊,靜靜地看著孟遠岑的背影,他有些恍惚,感覺自己像是正在做一場夢,美的不真實。
——“我們在一起吧。”
——“好。”
只不過之前的夢裏都是他在告白,孟遠岑在說好,這次卻交換了角色。
窗外的夕陽與燈光相擁,攜手闖入屋裏,窗格將光亮裁成一塊一塊的平行四邊形,有幾片落在竈臺旁,有幾片落在孟遠岑的肩上。
“沈潯。”
像什麽呢?
沈潯看著光斑,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一個滿意的形容,像王爾德筆下快樂王子身上的金片,金片下覆蓋著溫柔且強大的鉛心。
“沈潯?”
孟遠岑又叫了一遍,卻不想對方還是沒反應,他的手才從流水下移開,濕漉漉的指尖在沈潯面前彈了一下,“叫你怎麽沒反應,想什麽呢?”
沈潯被濺了一臉的水珠,無奈地用左手抹去,沈默片刻後,他一本正經地說:“在想孟老師就這麽被我拐跑了,得有多少人失戀。”
他總有一種把玩笑話說得無比認真的魔力。
孟遠岑忍俊不禁,關上廚房的門,推著沈潯的肩膀往客廳走,“那我就這麽把沈警官拐跑了,又得有多少人失戀?”
沈潯聞言先是一楞,而後說:“不會的。”
孟遠岑回道:“沈警官謙虛了。”
沈潯奇怪地看向孟遠岑,“我真沒騙你。”
他想了想,問道:“你從小到大應該被很多人追過吧?”
孟遠岑剛想說是,脫口而出的那個瞬間,他猛然反應過來,這題原來是一道送命題,臨時改口,表明立場,“追我的那些人,我一個都不喜歡。”
誰想沈潯的重點根本不在這裏,“是吧,你這話等於承認你被很多人追過。”
他頓了頓,才說:“但是我沒有。”
慢騰騰地走到落地窗前,沈潯將窗簾緩緩地拉上,回頭時,卻見孟遠岑心有靈犀,又按亮客廳的一盞燈。
他整個人蜷縮到沙發上,打開電視,手裏的遙控器怎麽也遙不到自己感興趣的頻道。
沈潯按下紅色電源鍵,將遙控器丟到一旁的抱枕上。
身旁的人盯著他看的視線過於明顯,沈潯想忽視都難,“……電視上沒什麽好看的。”
孟遠岑溫聲道:“那就做點別的事。”
沈潯說:“我不知道做什麽。”
孟遠岑身形動了動,挨得更近了,他伸出一只手臂,從沈潯的瘦削的脊背繞過,指尖搭在對方的肩上,稍微一用力,沈潯就被迫倒在自己胸膛,“那你陪我聊會兒天。”
沈潯僵著身體一動不動,安靜了幾秒才說:“……我不知道說什麽,我不太會聊天。”
孟遠岑提議道:“隨便說什麽,比如,你可以說說你自己的事情。”
這是一個聽起來很不錯的提議,但是沈潯也清楚,他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不輕易和別人說起自己的過往,是他長年累月形成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因為他習慣於把過往劃分到個人隱私裏去,而且他的過往並不有趣,也不想說出來博取同情。
但是孟遠岑的話,他或許可以嘗試說一說,作為一種表達信任的方式。
那邊孟遠岑還在循循善誘,“想到什麽就說什麽,今晚孟老師做一次你的專屬樹洞。”
於是沈潯沒來由地想起那個被酒吧老板電話打斷的夜晚,他有許多沒有說出口的話,現在終於有了機會,他嘗試去剖析自己,因為是第一次,聽起來有些邏輯薄弱,真就是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我初中的時候就想做法醫,你也看到過我的日記,但是你只看到了部分,對吧?”
“嗯。”
“我那時候還挺狂妄的,把法醫學的書帶到學校裏看,”沈潯低頭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時候的性格很內向很內向,比我現在還要悶,我屬於是鄰居家的怪小孩,雖然成績不錯,但是看上去陰森森的。”
孟遠岑聽到最後輕微地蹙了下眉,隨即恢覆正常,他還是第一次聽見有人用“陰森森”這個詞來形容自己。
“你可以設想一下,假如你們班上有一個男同學,雖然他成績很好,每次考試都考第一,但他不愛說話,在學校裏從來都是獨來獨往,沒有朋友,反而每天捧著一本血淋淋的書籍看的津津有味,你會不會覺得,這個男同學很像是電視劇裏,高智商殺人犯的童年剪影?”
“不會,”孟遠岑不假思索地說,“我覺得這是偏見。”
沈潯卻置若罔聞,接著說道:“我的初中和高中都是這樣,內向,不愛說話,也不愛笑,所以有人很害怕我。”
“可我覺得你很可愛。”
沈潯微微怔楞,然後瞥了孟遠岑一眼,“你別打岔,請保持安靜,樹洞先生。”
孟遠岑微笑著點了點頭,很配合的,真沒發出一點聲音。
“我其實有問過一些朋友,問他們對於法醫的看法。”
“嗯。”
沈潯陷入回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樣本數量太小,他們給出的答案其實都差不多,他們都說法醫是個很偉大的職業,值得他們敬佩和仰望。”
“於是我又問他們,如果他們相親對象是法醫呢?他們說他們會遠遠地敬佩,遙遙地仰望。”
沈潯抿唇,仰頭看了孟遠岑一眼,才繼續說:“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說清楚,我想表達的是,我的朋友們並不是在歧視法醫這份職業,相反,他們對法醫抱有崇高的敬意,他們也說法醫的存在很偉大,只是他們不會考慮選擇法醫作為自己的伴侶。”
“因為各種原因,比如工作環境差、陪伴家人的時間少,我其實很能理解他們的選擇,我覺得這是人之常情。”
孟遠岑用掌心碰了碰沈潯的頭發,“所以呢?”
沈潯喉結微微動了動,他低聲說:“所以我覺得好不真實。”
孟遠岑追問:“哪裏不真實?”
“從醫院裏你說我們在一起……到後面,都不真實。”
“為什麽?”
沈潯垂下雙眸,指腹在抱枕上無意識地打著圈,“因為我設想過很多次,我總覺得最後捅破窗戶紙的人會是我,告白的人也是我。”
孟遠岑用雙手上下包裹住沈潯的左手,“為什麽不能是我?”
沈潯的語速放的很緩很慢,“因為你從來不缺追求者,而我從小到大都不算是一個受歡迎的人……所以我覺得是我。”
孟遠岑看向沈潯的眼底,他忽然牽起沈潯的手背吻了一下,“那這樣呢?有沒有感覺真實一點?”
沈潯有些不自在地縮回手,沒說話。
於是孟遠岑轉移目標,又扳過沈潯的臉,俯身貼上兩片唇瓣,樂此不疲地接吻,親到兩人的呼吸和心率變得合拍,親到沈潯身體軟了下來,眼睫上隱約掛著水霧,孟老師才意猶未盡地松開口,“那這樣呢?有沒有感覺更真實一點?”
沈潯耳朵悄悄地紅了,靜默幾秒鐘後,很給面子地點了點頭。
“實際上我還真不在乎有多少人追我,”孟遠岑看著沈潯的眼睛,“就像我一直覺得,朋友有幾個知心的就好,喜歡的人只要一個就夠了。”
沈潯輕嗤一聲,“你在凡爾賽嗎?”
孟遠岑搖頭道:“我還真不是。”
他繼續道:“我這個人有點奇怪,我有種幼稚又惹人發笑的頑固,尤其當提及我的職業時,這種違和感會更加強烈。”
“我認識一位專攻婚姻法的律師,從他口中聽說過不少以失敗收尾的婚姻,也見過分割財產和爭奪撫養權時夫妻兩個撕破臉皮、據理力爭,變得面無可憎,像是把彼此當仇人,至於刑事訴訟,我也接過殺妻案殺夫案,按理說,我應該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者,但實際上,我更像是從現實的滾水裏淌過,千帆歷盡卻依然天真地、固執地相信愛情,就像羅曼·羅蘭的英雄主義。”
沈潯擡眼看向孟遠岑,恰巧孟遠岑還在看他,他好像從孟遠岑的眼底讀出了什麽。
“我又想起我讀樺大的時候,有個很浪漫的故事。”
“那時候通訊工具還不發達,校刊反而流傳廣泛,校刊上有個專門的交友板塊,說是為了同學們提供一個認識更多人的渠道,後來慢慢地就變成了‘征婚’板塊,我們都這麽調侃,就和現在的表白墻差不多。”
“有一個女生寫了很多關於自己的事情,發在校刊上,她寫的很真誠,文字也很有靈氣,最後她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當時有很多人往她的手機上發短信,只有一個男生,選擇給她寄了一封手寫信,因為女生在文字裏提了一句她很喜歡書信,後來他們就在一起了。”
“有一天,女生和男生談起這段緣分,男生就問女生,校刊上她的那篇文字發出去之後,應該每天都要忙著回覆很多人的問好吧?女生說不是的,在所有的一百多人裏面,她只回覆了男生一人,出於一種她追求的、奇怪的儀式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感覺很浪漫。”
“所以我究竟有多天真呢?”
沈潯隱約有預感,孟遠岑接下來將要說什麽。
“我就想,我會不會第一次主動追的人就是對的人,然後我們共度餘生。”
所以他們是一樣的人。
沈潯猛然擡眼,攥著孟遠岑的衣領直接吻上去,他吻得青澀又兇狠,純情也專情。
孟遠岑的雙手拖住沈潯的後腦勺,唇舌攻占領地,換一口氣再吻上去時,他用齒尖在沈潯的嘴唇上咬了一下,如願聽到沈潯吃痛地一聲悶哼,孟遠岑又用舌尖舔了舔對方裂口處漫出的血。
沈潯驀然想起什麽,一把將孟遠岑推開了。
孟老師還沒吻夠呢,驟不及防被沈潯打斷,咫尺處的那雙桃花眼緊緊地盯著自己,“所以那晚我們接吻了對嗎?我嘴唇上的破口果然是你咬的?”
“嗯。”孟遠岑大方承認。
“那我之前問你……你怎麽不說?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麽?”
說起這個,孟遠岑心裏還憋著一點氣,那晚被迫自行熄火的下場就是,孟老師做了許多個放飛自我的春夢,每一個夢裏的主角都是沈潯,“喝醉酒了跑來撩我,酒醒之後又給我打電話說你什麽都不記得,嘴唇破了也只是因為冬天天氣幹燥,你讓我怎麽想?你覺得我還會自討沒趣,主動提這件事嗎?”
經過孟遠岑這麽一點,確實又像是另一層含義,沈潯訕訕道:“我這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孟遠岑半信半疑,“也不至於一點印象都沒有吧?”
沈潯低聲說:“……我喝醉之後真的什麽都不記得。”
孟遠岑故意板著臉不說話,還沒過幾秒又破了功,他笑起來說:“好吧,相信你了。”
反倒是那邊的沈潯,安靜了一會兒,不知為何,忽然長嘆一口氣。
孟遠岑問:“怎麽了?”
“就是覺得自己好像說了很多矯情的話,有點後悔了,感覺挺無病呻吟的,”沈潯扭頭問,“所以明天你能忘個幹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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