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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婚燕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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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裏摟著林瑯,莫奇峰這一覺睡得無比香甜踏實,醒來的時候已是巳時,他轉頭親親林瑯的額頭,發現林瑯還在安睡著,不由淺淺露出一絲微笑,擡手為林瑯撥了撥搭在臉頰上的額發,然後看著林瑯睡得臉蛋紅撲撲的可愛樣子,忍不住又湊過去親了口林瑯的唇。

親完,莫奇峰便壞心眼地捏了捏林瑯的鼻子,並用指腹撥了撥林瑯長長翹翹的黑睫毛,很快就讓淺眠的林瑯皺著鼻子,悠悠轉醒了。

“唔……”只見林瑯微微嘟了嘟唇,睫毛緊緊顫了幾下,隨之緩緩睜開了眼睛,露出一對還透出滿滿迷茫的烏黑眸子。

“莫……哥哥?”似乎還搞不清楚自己的狀況,林瑯眼睛眨了眨,等莫奇峰再度湊過來,親了口他微張開的唇,他才猛然瞪大眼睛,失聲叫道,“莫哥哥!”

“嗯?”笑瞇瞇地應了一聲,莫奇峰沒給林瑯反應的時間,翻身就將林瑯壓在身下,讓兩具光//裸的胴體緊緊貼著,然後他雙手牢牢扣住林瑯的雙手腕,並拉高固定在林瑯臉頰旁邊。

俯身用鼻尖蹭了蹭林瑯的鼻尖,莫奇峰帶著幾分壞壞地道:“瑯瑯,早上好。”一邊說,還輕微動了下身體,用小莫奇峰與林瑯打了聲招呼。

被莫奇峰壓得有些喘不過氣,林瑯想要擡手去推莫奇峰,雙手腕卻被死死扣著,他只能皺著眉頭,軟綿綿地控訴道:“莫哥哥,重!”

低頭重重親了一口林瑯的側頸,並用力吮吸出一個漂亮的紅梅印記,莫奇峰才放開林瑯的手腕,並微微撐起身子,只是身體依舊未移開,眼睛也仍然緊盯著林瑯不放,似乎在選另一個下口的地方。

“莫哥哥,瑯瑯,餓……”

突然,只聽林瑯肚子咕嚕叫了一聲,然後林瑯伸手摸了摸癟癟的肚皮,有些委屈地撇了撇嘴角,望向莫奇峰的眼睛也寫滿無辜,看得莫奇峰心頭一軟,不禁低頭親親林瑯的眉心,柔聲問:“想吃什麽?”

“吃小饅頭,要小老虎,形狀的。”

“好。”

一邊應了一聲,莫奇峰一邊穿好昨天扔在一邊的褻衣褻褲,並為林瑯也穿上,然後才喚來一直守在門外的下人,送來今日他和林瑯要穿的新衣。

今天是新婚第二天,一會兒要去大帥府為莫家夫夫敬茶,按規矩兩人還是要穿紅衣,只是沒有新婚裝那麽正式。

不過盡管如此,莫奇峰為林瑯準備的,依舊是精致無比的新衣,紅衣上繡著“三多圖”,也就是由石榴、桃子和佛手組成的三多,榴開百子、桃子多壽、佛手多福,是對新夫夫最美好的祝願。

莫奇峰和林瑯的衣服是新婚夫夫裝,圖案也是一人一半,意思就是兩套衣服只有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三多圖。

等他們穿上了,林瑯不由緊緊挨著莫奇峰,好奇地將衣服上的圖案和莫奇峰衣服上的圖案拼接起來,待他發現是一幅完整的圖案,不禁興奮地拉著莫奇峰的手腕,撒嬌地甩甩,笑著叫起來,“莫哥哥,合在一起,好看!”

擡手摸摸林瑯披散的柔軟頭發,莫奇峰點點頭,誇道:“瑯瑯真聰明,一眼就看出來了。”

“嘿嘿……”被莫奇峰誇了聰明,林瑯心裏頓時一甜,情不自禁撲到莫奇峰懷裏,並將頭埋進莫奇峰胸口裏,左蹭蹭、右蹭蹭,笑呵呵道,“瑯瑯,聰明?”

“嗯,為夫的夫郎,最聰明。所以,夫郎一定會多子多壽多福。”

仰起頭看向莫奇峰,林瑯歪著腦袋想了想,也認真道:“夫君,也聰明。會,多子,多……多什麽?瑯瑯,記不下來……”

說著,林瑯就感覺有幾分沮喪,正要垂下腦袋,他的下巴就被莫奇峰捏住了,然後莫奇峰強迫他擡頭,讓他看到莫奇峰眼底的堅定與溫柔,並聽到莫奇峰說,“記不下來,夫君就再說一次,瑯瑯只是需要再多聽幾次,並不是記不住,知道嗎?”

看著莫奇峰的眼睛,林瑯仿佛瞬間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力量,便笑著點點頭,還露出一對甜甜的梨渦,甜甜道:“嗯,瑯瑯只是,要多聽,幾次。”

“對,就是這樣。”溫柔地摸摸林瑯的耳朵,又張開手掌覆上林瑯的側臉,莫奇峰低頭用額頭碰了碰林瑯的額頭,笑著再次說道,“希望夫郎,多子、多壽、多福,一輩子快樂。”

學著莫奇峰的樣子,林瑯也踮起腳尖,輕輕用額頭碰了碰莫奇峰的額頭,才笑著說:“希望夫君,多子、多壽、多福,一輩子……”

想了想,林瑯將整個身體都軟膩膩地依偎進莫奇峰懷裏,然後才偷偷改了莫奇峰的話,嬌聲地軟糯糯道:“一輩子,對瑯瑯,好。乖乖,讓瑯瑯,欺負。”

“小壞蛋。”捏捏林瑯的鼻子和臉蛋,莫奇峰低頭看著懷裏的林瑯,見他捂著嘴巴偷笑,露出有些狡黠靈動的樣子,顯得一對烏黑眸子都越加清亮有神,心裏又是喜愛、又是無奈,便忍不住稍稍用力地再次捏捏林瑯。

皺皺鼻子,林瑯推開莫奇峰捏他鼻子和臉的手,瞪著大眼睛問莫奇峰,“夫君,答不……答應?”

“答應。夫郎說的,夫君都答應。”莫奇峰看林瑯立刻笑開了花兒,不由搖搖頭,轉頭接過下人們遞過來的用具還有洗面的熱汗巾,做了個人清潔後,又親手為林瑯擦了臉,看著林瑯用細鹽清理了牙齒,才拉著林瑯往梳妝臺前走,讓丫鬟給林瑯梳新夫郎的專屬發髻,他則打開桌上的首飾盒子,慢慢為林瑯挑今天戴出去的首飾。

安靜的小丫鬟手法很利索,很快就將林瑯的頭發盤起來,梳了一個所有新婚夫郎第二天都會梳理的連理攀枝髻。

但見這發髻襯得林瑯越發矜貴優雅,少了幾分純真稚氣,多了些屬於一個貴族少夫郎特有的華貴氣質。當然,這一切都建立在林瑯不說話的前提上。

莫奇峰看著銅鏡裏的林瑯,也覺得有些神奇,因為他沒想到僅僅只是一個發髻的改變,就能讓一個人的氣質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他又掃了一眼林瑯的首飾盒,再看了眼林瑯自成親就不曾取下的紅寶石耳釘,最後挑了一根看似簡單素雅的銀簪子。

這根簪子只在尾部垂吊著一顆紅寶石吊墜,紅寶石上半身則是由一朵鏤空梅花的樣式牢牢包圍著,看起來確實不是那些繁覆華麗的款式,但當莫奇峰親手將這根簪子插//到林瑯發間,那垂吊的鮮紅吊墜映襯著林瑯耳朵上的耳釘,卻越發把林瑯襯得容顏如玉、膚白勝雪,再呼應著林瑯眉宇間鮮紅欲滴的紅梅哥兒印記,更是好看,仿佛這跟簪子天生就該屬於林瑯,低調卻嬌艷,素雅卻又因為那分絕艷的紅,而散發出隱而不露的嫵媚,正和林瑯矛盾的氣質。

“好看。”莫奇峰不吝讚美,忍不住低頭親了一口林瑯的耳鬢,心裏頭越發熱乎乎的,只覺得林瑯就是那天下第一美人,再無人可及。

哥兒都是天生愛美的,哪怕是個小傻子。

所以,當林瑯聽了莫奇峰的誇讚,不由有些小得意,找出之前莫奇峰送他的小鏡子,嘟著嘴巴、瞪大眼睛,對著鏡子左照照、右照照,也很是滿意自己的新發髻和莫奇峰為他挑的簪子,不禁笑呵呵地毫不矜持道:“瑯瑯,真好看!”

看了一眼林瑯,發現因為這抹笑容,林瑯身上剛剛那種矜貴清冷的氣質立刻消失了,換做單純不矯揉的傻氣,莫奇峰卻更喜歡了幾分,只因這就是真實的林瑯,不是什麽聰明優雅的漂亮貴族哥兒,只是一個什麽都不懂,活得簡簡單單、快快樂樂的小傻子。

而他莫奇峰,就是喜歡這個小傻子,喜歡到無法自拔。

“是,瑯瑯最好看。”莫奇峰抽出林瑯照個不停的小鏡子,並放到桌上,然後牽住林瑯的手,將林瑯牽起來,笑著問,“這會兒只記得愛美,肚子不餓了?”

“呀~餓的,瑯瑯餓。”摸摸自己的肚子,林瑯乖乖地跟著莫奇峰往外走,等要出門的時候,莫奇峰怕外面和屋裏的溫差大,他還專門為林瑯套了一件雪白狐裘披風和兔毛做的毛茸茸手套。

見莫奇峰還要將披風帽子為他戴上,林瑯小腦袋立刻拼命搖起來,還揮揮手,表示拒絕,嘴裏也嘟囔著,“熱!不戴!”

“不行,外面冷,必須戴。”在林瑯的身體健康方面,莫奇峰是不會理會林瑯的反對的,他不容置喙地丟出這麽一句,便強硬地為林瑯戴上雪白的披風帽子,讓林瑯的小臉幾乎被披風帽子周圍的一圈毛茸茸遮擋住了。

不高興地嘟了嘟嘴,林瑯卻不敢拒絕,因為內心深處,他還是挺怕莫奇峰認真起來的樣子,哪怕莫奇峰總是那麽寵愛他,他也知道有些時候是必須聽話的。

看林瑯被全副武裝起來,莫奇峰才滿意地牽起林瑯的手,命人打開門,然後兩人一起去膳廳吃點東西,之後就要準備往大帥府去。

一出門,林瑯就下意識渾身一抖,然後下一刻,他整個人就被莫奇峰輕輕摟進了懷裏,耳邊還傳來一句,“莫哥哥沒說錯吧?外面很冷的。”

點點頭,林瑯將頭側過去,把小臉完全藏進莫奇峰懷裏,軟聲道:“莫哥哥,再摟,緊一點,好暖和喲!”

“好。那就再摟緊一點。”莫奇峰更緊地摟住林瑯,還用下巴蹭了蹭林瑯的頭頂,笑著問,“有沒有暖和一點?”

“嗯,很暖和。”

於是,兩人就著這種緊緊依偎的姿勢走到膳廳,沿途遇到好些下人,莫奇峰也毫不避諱,更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只全心寵著小傻夫郎,哪怕可能會把人寵壞,他也不會停手,只會更變本加厲地寵溺,直到小傻子離了他,就活不下去!

早膳準備得並不多,因為這會兒吃太多,去大帥府就沒食欲好好用午膳了,所以莫奇峰只讓人準備了一些粥、包子,和林瑯點名要吃的小老虎形狀饅頭。

“嗷嗚!”只見林瑯洗了手後,抓起一個小老虎饅頭,學著老虎嗷嗚叫了一聲,就一口咬掉了小老虎的上半身,然後他笑呵呵地,將剩下的小半個饅頭,塞進了莫奇峰嘴裏,還甜甜說道,“瑯瑯的,小老虎,和莫哥哥,分!”

見林瑯把自己最喜歡的小老虎分給自己吃,莫奇峰心裏也不禁甜滋滋的,因為他明白,在小傻子心裏,能夠一起分食物的人,便是世上最親密的人。而他,正是小傻子心裏最親密的那個人,這讓他如何不滿心激動與歡喜?

“瑯瑯自己吃,莫哥哥不餓。”莫奇峰又給林瑯夾了一個包了豆沙的小老虎,然後端起粥喝起來,眼睛卻一直看著林瑯不曾移開,眼底的笑意,也在看到林瑯大口朵頤、雙腮鼓起的可愛樣子時,徹底蕩漾開來。

含笑地拿起小絲巾為林瑯擦擦嘴角,莫奇峰溫柔道:“慢點吃,小心噎著。”

“嗯嗯。”乖乖點點頭,林瑯咀嚼的動作果然慢了下來,等吃了幾口後,他還主動撅起嘴,示意莫奇峰為他擦擦嘴巴,再繼續吃,那無憂無慮的樣子,看得莫奇峰亦滿心溫柔,覺得若是林瑯能夠一直這麽快樂無慮,他願奉上一切、付出所有,只因他愛林瑯,林瑯也會是他獨一無二的寶貝傻夫郎,沒有什麽能改變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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